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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视野下微山县伏羲庙保护规划策略研究

2022-11-11宋晓梦陆红伟

城市建筑空间 2022年10期
关键词:伏羲圣母建筑

宋晓梦,陆红伟

(1.山东银河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山东 潍坊 261061;2.北京北建大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 100044)

0 引言

党的“十九大”作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提出了传承发展提升农村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自此,中国乡土社会中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有了扎根之地。寺庙建筑及建筑群是中国古建筑中比较重要的体系,具有很高的历史、社会、艺术价值。作为乡村环境中的寺庙,伏羲庙不仅承载了具有地方特性的宗教生活,而且反映了当地百姓淳朴的民俗风情,其衍生的庙会文化,是历史和风俗的沉淀,体现了地域性的文化和生活习惯。如何利用地方性寺庙建筑群的保护规划整合当地各项资源、传承当地的民俗文化、带动当地经济建设和旅游服务发展,是亟需思考的问题。

1 研究现状

1.1 伏羲庙历史及现状

伏羲庙位于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两城镇,其南临微山湖,北、东、西三面由山丘环绕,2013年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微山县伏羲庙是我国文字记载最早的伏羲庙。《帝王世纪》载:“或曰,冢在山阳高平之西也。”《魏书·地形志》记载:“高平,二汉属山阳,晋属。前汉橐也,后汉章帝更名。有光水、千秋城、胡陆城、齐城、高平山、承雀山、伏羲庙。”《路史·太昊纪》载伏羲“葬山阳”,罗泌注:“帝·冢在今山阳高平之东北。”说明在汉至北魏时期,伏羲庙就已存在。《微山县志》引用《十三道图·图经》:“单州鱼台县东北七十里曰辛兴村,其间有伏羲皇帝之陵,陵上有庙。”与现存庙内的蒙元中统至元年间“重修伏羲圣祖庙碑记”的记载基本一致。

伏羲庙建筑群中,伏羲庙大殿始建年代不晚于北宋,坐北朝南,建于伏羲陵上,单檐歇山式,面阔5间,进深3间,面积123.2m2;圣母池泉位于伏羲庙大殿后约150m,曾用于洗圣水、谒伏羲;伏羲洞又称四门洞,位于伏羲庙大殿东北方向约1 100m的凤凰山上,主要由相邻的5个自然形成的山洞构成,第三洞内壁上刻有金泰和三年张拱辰咏伏羲诗两首。

伏羲庙古建筑群院落内包括植物景观、围墙、地面铺装等,均在2017年末完成修缮工程,现阶段尚未发现新的残损点。其院落内共有6处非文物建筑,均为硬山坡屋顶的仿古建筑,与伏羲庙古建筑群的历史风貌相协调。其中,位于伏羲陵上(伏羲庙大殿后)的女娲殿为1995年重建,伏羲庙大门为2007年重建;位于西南角的办公管理院落内有3处办公管理用房和1处影壁,均为2017年新建。

1.2 周边村落情况

伏羲庙所在的微山县两城镇位于县境西北部,独山湖北岸,南阳湖东岸,下辖48个行政村。两城镇水陆交通便利,历史悠久,据史料记载,微山县附近地区是伏羲氏风姓聚居的地域,汉高平县(即西汉橐县)在区内设治;汉代墓葬遍地分布,所出汉画像石在省内甚至国内都有较大影响。伏羲庙保护规划中涉及陈庄村和刘庄村两个行政村。陈庄村位于两城东7km,凤凰山西南方,人口2 778人,耕地约2 877亩。据族谱载,陈氏于明代由山西迁来建村,名陈家庄、陈庄。刘庄村位于两城东南8km,凤凰山南,东临滕县境,人口647人,耕地607亩。刘氏于洪武二年从山西洪峒县迁来建村,因靠近伏羲庙,称庙台子,1949年改称刘庄。村落建筑整体以砖瓦房为主,建成年代较新。

2 评估及问题

2.1 文物保存现状评估

2.1.1 真实性评估

伏羲庙始建至今,位置未变,其作为祭祀人祖伏羲活动场所的功能一直延续至今;伏羲庙大殿的多次维修不仅有元代和明代重修碑的简略记录,部分修补和修复的构件上也有刻字记录;伏羲陵块石砌筑方式和垂带踏跺形制沿用至今,于2016年增设的宇墙也是考虑到游客安全而建,且其形制风格与伏羲庙整体风貌相协调;鼓楼遗址现基本维持2016年挖掘清理出时的原状;皇井原有功能虽未得到延续,但其位置、形制和材料均未改变。伏羲洞原为一处天然洞窟,后金、明两代屡有人在此生活,并留有多处遗迹,目前其主体未受到大规模干扰。由此可见,大殿、皇井、伏羲洞等真实性较高。

圣母池泉和羲凤泉原有多处泉水,后均被合并为一个泉池,其中圣母池泉有立碑记录(即群泉水库碑志)。现圣母池泉被矿泉水厂占用,羲凤泉被当地村民用来浣洗,其用于洗圣水、谒伏羲的功能均已丧失,真实性较差。

综上所述,伏羲庙建筑群整体性较好,部分泉池因过度开发利用,真实性较差。

2.1.2 完整性评估

伏羲庙的文物构成根据地理位置分为伏羲庙古建筑群(凤凰山脚下)和伏羲洞(凤凰山上)两部分。其中,伏羲庙古建筑群内多处建筑被拆,墙垣倒塌,现存伏羲庙大殿和伏羲陵整体保存较为完整,伏羲庙大殿虽历经多个朝代整修,现仍保存有宋代石柱12根、金代斗拱、明代木构件和屋脊等建筑构件,建筑形式和风格也保留并融合了各时代特征。圣母池泉、羲凤泉等均不存在构件缺失,完整性较好。伏羲洞在自然力与人为因素的影响下部分塌陷,其内的金泰和三年刻诗和“大明开闸”刻字风化严重,造成部分刻字模糊,完整性一般。

2.2 现存问题

1)村落建成区扩张明显 随着经济发展,陈庄村建成区面积逐年增多,且紧邻羲凤泉和圣母池泉,破坏了池泉原有的郊野环境和历史格局,对文物及其环境的侵蚀明显。

2)现代建筑风貌不协调 建筑多为19世纪60年代后陆续建设的现代建筑,高度较低,水泥等现代材料的外立面与文物所处的郊野环境不协调。尤其陈庄村内部分建筑紧邻羲凤泉和圣母池泉,且对文物呈包围之势,对文物环境影响较大。

3)基础设施不完善 从伏羲庙古建筑群到圣母池泉的道路为土路,宽2~6m,无法满足机动车通行要求;伏羲庙通往伏羲洞的山路主要以步行为主,崎岖难行,可达性较差;缺乏停车场、指路牌,影响文物本体的展示。环境卫生运行体制较为合理,但部分细节未考虑文物展示需求,部分环卫设施配置位置及数量存在明显欠缺,局部常年闲置地带未被纳入地方环卫体系。

4)生态景观的破坏 伏羲庙所依存的主要地形地貌、水系水源等总体特征未发生明显变化,但多年的采石活动严重破坏了伏羲庙周边的景观及生态环境,且村民生产生活方式使得池泉水质受到污染;规划范围内,包括凤凰山在内的区域植被绿化率较低。

3 规划保护策略

3.1 加强建设控制力度与执行保障

2022年初年公布的伏羲庙保护区划,基本满足保障伏羲庙历史信息和全部价值真实性和完整性的需求,除沿用该保护区划外,还应定制切实可行的管理规定。应按照保护区划制定恰当的分区管理规定,明确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用地性质,以加强保护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确保相关保护有法可依。

3.2 建筑整治及村落建设控制

1)建议将圣母池泉院落内的建筑改造为管理和展示用房;将羲凤泉北侧的两座建筑改造为管理用房;将圣母池泉北侧的3个院落改造为伏羲文化体验区(见图 1)。

图1 伏羲庙建筑整治

2)根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相关要求,不得新增宅基地。针对已有建(构)筑物,重点以位于陈庄村的羲凤泉和圣母池泉区域空间品质改善为主,根据对周边建筑的相关评估、整体形态及建筑单体形态引导的相关要求确定整治方式。对双坡顶条石砌筑等具有典型地方风貌的建筑,应保留建筑现有规模和外观;针对与文物历史风貌不协调的建(构)筑物,可通过平改坡、降低建筑高度、去除外立面上与传统风貌不协调的构件及装饰、墙面粉饰、镶贴仿古面砖或文化石等措施进行改造。

3)建议采用土地置换的方式逐步搬迁规划范围内的全部建筑,建筑搬迁后应对原建筑基址经考古后复绿复耕,以保护伏羲庙周边景观环境,实现伏羲庙历史上郊野环境的再现。

3.3 整体交通规划,带动周边基础设施建设

交通方面基本维持现有道路肌理不变,整体规划,改善区域内的通行能力,完善现有道路路网结构。将主要道路等级分为三级,以104省道为主干道;以3条与104省道交接的南北向道路为次干道;以连接伏羲庙古建筑群与圣母池泉、羲凤泉的道路,以及若干条村中道路为支路。同时,结合文物保护展示需求,建立完整的步行系统,主要包括改造由伏羲庙古建筑群至圣母池泉和羲凤泉之间的道路,以及陈庄村至伏羲庙古建筑群的土路;新建至凤凰山上伏羲洞的游览步行道,并建设完整的步行标识指示系统。通过以上措施,以伏羲庙为核心,形成完整路网辐射周边村落,为伏羲庙的开发利用及村落的振兴发展奠定基础条件。

3.4 整治生态环境,带动周边生态提升

保护伏羲庙周边山、泉环绕的历史格局,通过山体治理、水污染防治、植被绿化、生农田景观等方面的措施,对大区域内生态环境进行整治及提升,带动周边乡村环境的改善及绿色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1)山体治理 凤凰山区域在两城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为自然保留地,建议相关机构制定两城镇山体保护管理办法,充分保护凤凰山等伏羲庙周边的山体形态。禁止开山采石,加强植被覆盖率,进一步加强伏羲庙周边历史环境的保护。

2)水污染防治 在保持各泉水原有水文特征的基础上,对其进行排污治理。建议相关机构制定两城镇水资源保护管理办法,充分保护伏羲庙周边各泉的水质和水文特征。

3)植被绿化 选用适宜种植的乡土植物,如侧柏、刺槐、杨树等。增加对伏羲庙周边的植被种植。建议对山体进行绿化,加大林木密度。

4)农田景观 建设伏羲庙农业生态科技示范园区,打造生态农业景观,将发展无公害农业、绿色农业、特色农业作为规划范围内农业发展的主要方向;高度重视农业技术的应用,提高农业生态系统的综合生产力,提高农业经济收入;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积极探索新的生物技术及有效措施,集成推广农业污染防治技术,应用高效低毒农药、化肥,减少对自然生态的污染。

3.5 完整保护前提下,积极展示利用

遵循科学、适度、持续、合理的利用方针,是伏羲庙利用的基本原则。坚持以社会效益为主,促进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协调发展。在完整保护伏羲庙整体价值的前提下,与周边村民达成共识,充分发挥伏羲庙的实用价值,是伏羲庙展示利用的核心。提倡公众参与,向公众充分阐述伏羲庙的整体价值,提高与维系村民的价值认同感,是伏羲庙利用的重要保障。同时伏羲庙的展示与利用,应符合保护遗产历史环境的原则,避免过度整治环境。

一方面,通过旅游参观带动周边各相关产业链完善,刺激当地经济发展。由政府部分统一规划相关设施及配套商业,带动周边发展;另一方面,充分发挥伏羲庙在当地的文化带动作用;延续每年3月初三举办伏羲祭祀庙会的活动传统。通过采取庙会日免除门票的措施促进庙会活动的发展,通过庙会组织期间微山湖文物保护服务中心派人协助组织、控制人数、疏导人员的措施保障文物建筑的安全性。

4 结语

济宁市微山县两城镇的伏羲庙古建筑群作为唯一一座陵上建庙、陵庙合一的庙宇建筑,既拥有现存最早的祭祀伏羲的建筑,又是最早有文字记载的祭祀伏羲的场所,体现其重要而独特的价值。另外,伏羲庙古建筑群与当地居民曾用于洗圣水、谒伏羲的圣母池泉,以及凤凰山上拥有丰富伏羲神话传说的伏羲洞等共同构成完整的用于阐释伏羲庙展示体系的基础,保护规划意义重大。根据对伏羲庙周边环境现状的评估及分析,整治伏羲庙周边环境与基础设施,缓解周边村落发展对遗产历史环境的威胁,改善其景观环境,谋求与地方社会经济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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