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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边境口岸农产品国际贸易便利化路径研究

2022-11-01

贵州民族研究 2022年3期
关键词:边境国际贸易新疆

钟 鸣

(兰州财经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甘肃·兰州 730030)

边境口岸是连接主权国家的重要窗口,是国家之间经济活动和文化交流的平台,也对所在地经济发展有较大的拉动作用。边境口岸贸易作为国际贸易的平台,是边境城镇乃至内地与境外互通互联的经济通道。新疆作为“一带一路”战略中“中国-中亚-西亚”经济走廊核心区域,与8国相邻并拥有20个一类口岸(17个正常开放),占我国总开放口岸的6.5%。据海关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上半年新疆口岸农产品进出口货运量91.7万吨,实现贸易额39.5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8.1%和33.5%,占口岸贸易比例较大。因农产品受光照、湿度、土壤等自然条件影响较大,具有生长周期长,易腐易霉等特点,各国都会出台保护本国农产品的政策、法律法规等贸易规约,因而阻碍了农产品国际贸易的顺利发展。因此在国际贸易便利化框架下,以新疆边境口岸农产品贸易为龙头,拉动其他边贸产品交易,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促进我国与周边国家之间经济良性发展,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经济价值。目前学界在农产品贸易便利化研究上主要体现在国别方面,如中国与巴基斯坦农产品贸易现状、竞争互补性、投资合作障碍及“中巴经济走廊”背景下农产品贸易便利化问题;中国与哈萨克斯坦农产品贸易跨国投资、法律规范、商品结构等;中国与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等国农产品贸易现状及合作展望。新疆农产品贸易研究集中在国家之间、国家与国际地区间农产品互补性、产业规模等方面,新疆边境口岸农产品贸易便利化研究处于空白,本文拟补此不足。

一、新疆边境口岸农产品国际贸易便利化发展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国际贸易便利化涵盖的内容不断扩展,一些国际组织对国际贸易便利化认识存在分歧,如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AD) 认为是国际贸易全流程的系统性,主要涉及贸易规范性,并以此为据保障国际贸易的自由发展;世界贸易组织(WTO) 认为贸易便利化指参与国际贸易行为的各国、国际地区及国际组织之间,通过协商和谈判机制,努力建立相互协调的贸易政策与标准,简化相关程序环节,最大限度消除贸易间技术壁垒与障碍,不断提高全球贸易的运行质量与工作标准,最大限度实现国际贸易的自由流动与全方位开放。学术界则多采用Cloglog模型、单位价值法、主成分分析法等对贸易便利化进行评测分析。国际组织或学界的努力都是为国际贸易更加便捷与开放,使全人类在合作互鉴基础上达到互通有无的目的,这就是国际贸易便利化的实质。但落实到新疆农产品国际贸易便利化,应从其发展现状入手,才能找出存在问题。

(一) 发展现状

新疆边境口岸农产品贸易涵盖棉麻丝、水产品、植物油、谷物、饮品、蔬菜、畜产品及水果等20 个大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分类目录》中第01~24章规定内容。本文以阿拉山口和霍尔果斯两个口岸为例加以说明。阿拉山口口岸已建成海关综合保税区,入园涉农企业不断增加,形成以农产品委托加工为主的产业链,其编组通行量占全国50%左右。自中欧班列开行以来,依据农产品自身特性,本口岸不断优化升级相关班列通行管理规则,实现随到随办、即到即放的常态化管理模式,并积极推行国际海关通用的舱单管理标准;根据农产品转关业务中需要大量纸质单据给企业造成报关困难等现实问题(这是因为在传统纸质报关中,中国海关规定需要提交主要单证及随附单证),应全面实行电子报关,简化通关手续,海关、进出口班列货物收发货人、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以及相关的代理人形成联动机制,班列过境时间压缩至1小时内,最大程度实现农产品进出口便利化。霍尔果斯综合保税区是以中国-哈萨克斯坦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域升级优化而成。在本区内对农产品保税加工货物、保税物流货物均实行相关税收及外汇管理优惠政策,通过加快建设中哈霍尔果斯-努尔饶尔口岸农副产品“绿色通道”运行机制模式,优化企业报关全流程通道,创新海关监管、征税管理新举措,真正做到“零延时”。目前霍尔果斯口岸充分利用当地民族特色食品,扩大国际贸易中非实物领域,紧紧围绕“馕”做文章,制定新疆馕的制作技术标准,推出保健馕等新产品,并在包装上不断改进,推出旅行装,建设产业园,以加工、制造、销售、观光及体验为一体,从而使口岸农产品贸易形成多样发展新格局。

通过以上两个口岸农产品边贸案例可看出,新疆边境口岸农产品贸易在基础设施、物流通道、海关综合管理体制、人性化服务及拉动地方经济等诸方面都有长足进步,具体体现在“一站式作业”服务模式、“共享共建”模式、“单一窗口”报关模式等保障措施等方面,但也应看到除阿拉山口口岸、霍尔果斯口岸等少数几个农产品国际贸易发展较为成熟外,其余大部分口岸农产品贸易无论从种类、规模及货物国际通达性还处于初级阶段,并未形成相关产业集聚,贸易便利化需进一步提高和完善。

(二) 农产品国际贸易便利化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梳理新疆边境口岸农产品国际贸易便利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边境口岸农产品贸易基础设施较为落后。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是支持对外贸易活动最基本的要素。从我国东部地区情况来看,与对外贸易相关的基础设施包括综合航空港、公路及铁路,以及集装箱港口、散装货及杂货港口、油气港口等系列专业化港口。这些基础设施已形成完善的口岸交通网络,进出口公司可根据自身条件进行最优选择,这也是国际贸易便利化重要的指标之一。由于经济相对滞后,公路、铁路及基础设施建设难度较大,导致疆内部分边境口岸整体交通条件通达性较差,国际贸易运输网络体系不完善。另外,因为农产品易腐的特殊商品特性,口岸又缺少如活畜屠宰场、冷冻冷藏库等标准化仓储设施,导致时效性较差,在国际市场上销售处于劣势。

第二,海关监管体制及综合服务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升。边境口岸农产品进出口是一个庞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海关、检验检疫、税收、市场监督管理等多个执法部门交叉管理,各自涉及法律法规而管理体制又相对独立,进出口农产品货物在通关中如遇到政策冲突、管理权限交叉等情况时,当地口岸办只能分头协调,但无管理执法权。这就造成疆内边境口岸多头分散管理,缺乏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在边境口岸,由于货物和人员进出境的多部门联合执法,容易造成多重检查,延长过境时间,从而降低通关时效,阻碍国际贸易便利化的整体发展。以红其拉甫口岸为例,有的农产品货物需要排队1至2周才能通关。由于缺乏政策引导,新疆多数口岸农产品贸易不具备经济聚合力,加之近年来国际政治经济形势不断变化,我国边境贸易政策也适时作出相应调整。农产品涉及商品种类较多,我国与相关国家在检验检疫方法、标准制定等方面尚未达成一致,从而严重影响并制约新疆边境口岸农产品国际贸易的便利化实施。

第三,边境口岸农产品贸易专门人才缺乏。边境口岸农产品贸易是一个复杂的多流程工作,能否顺利实现合同约定需多方面专业人才高度协调与配合。

第四,边境口岸农产品贸易层次低、规模小。新疆是全国拥有口岸最多的省区,有国家一类、二类口岸共计32个。从近年实际发展情况来看,新疆各口岸农产品具有基数大、层次梯度跨度大、出口以大宗散货形式较多、发展不平衡、通过铁路运输具有航空运输无法比拟的优势等特点。目前拥有乌鲁木齐地窝堡国际机场和喀什国际机场两个一类口岸,但从海关统计数据可得知,航空口岸农产品出口所占份额很小。据乌鲁木齐海关统计,在17个一类口岸中,国际农产品年均进出境货物总量及国际贸易额居前列的是阿拉山口及霍尔果斯等少数口岸。在海关进出口税费核算中,从量计征关税仍占绝对数量,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疆内很多边境口岸农产品贸易还是以“通道+量”的经济出口结构模式为主。科技含量高、产业链较长,产品附加值较高的农产品种类依然较少,更多的一类边境口岸综合经济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口岸产业集聚能力尚未完全释放。

目前,在边境口岸各类型农业产业园中,关于农业生物制药、农业深加工产业落地投产项目仍是空白,且符合国际标准的瓜果种植园、农产品包装厂,口岸仓储库等还需进一步建设。虽然新疆各边境口岸农产品国际经济合作有潜力,但仍存在瓶颈。例如口岸农产品国际贸易量较大的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等国,迄今为止都没有从本国政府层面制定与中国有关的边境农产品贸易发展政策,这就导致随意性较大,落实到具体业务中,境外个别企业不讲诚信欺骗我方事件屡有发生,加之近年来相关势力的持续渗透,造成一些国家政局不稳、社会治安状况恶化,对我国从业者造成安全隐患。在海关通关、国际货物保险与代理等方面与中国政策差别明显,尤其体现在国际结算体制上,主要存在结算货币币种、选择清偿系统、联行与中间行选定等一系列问题。双方及第三方尚未签署边境农产品贸易协同发展备忘录,从而制约农产品向规模化、集约化、高层次化的纵深发展。以上四个方面成为新疆农产品国际贸易便利化发展过程中比较突出的问题,只有尽快协商解决以上问题,才能促进新疆农产品国际贸易便利化的发展。

二、新疆边境口岸农产品贸易便利路径建议

新疆一类边境开放口岸分别与巴基斯坦、蒙古、阿富汗、俄罗斯、印度、哈萨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等国陆地接壤。根据目前新疆农产品国际贸易便利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新疆对“一带一路”战略实施的重要作用,本文通过对比新疆边境口岸与其他边境口岸的农产品国际贸易发展现状,提出以下路径建议。

(一) 完善我国国际贸易便利化制度与政策,优化边境口岸农产品贸易的营商环境

我国为实现边境口岸国际贸易便利化,尤其在2001 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 后,作出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制度与政策建设。

2021 年《国家“十四五”口岸发展规划》指出,到2035年要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五型口岸”(即平安、效能、智慧、法制、绿色),建立多个如基础设施、通关水平、管理能力、社会效益等口岸综合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着眼地方经济发展需要,围绕枢纽口岸优化布局,尤其提出了要全面加快边境口岸发展和支持内陆口岸创新发展的问题。切实有效的制度与政策,对于保障口岸农产品贸易顺利进行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一旦发生国际贸易纠纷,合理且各国均可接受的仲裁解决机制,也能最大限度保护本国企业,将损失降为最低。目前新疆有关贸易便利化的制度与政策不完善,且周边国家政治、经济形势较为复杂,所以应从本地区实际情况出发,制定系统科学、针对性强的农产品国际贸易扶持优惠政策,如产业、金融、税收等。新疆与中亚各国农产品贸易要在世界贸易现有规则框架下,以双方互信为基础,应从制度层面加大沟通,针对相关国家贸易政策不连续、随意性较大等特点,努力签署双边、多边口岸农产品贸易协定,重点在农产品货物种类、进口批次、品种原产地保护与互认上加大力度,提升本地区国际贸易便利化水平,推动口岸营商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建设。

(二) 深化边境口岸海关管理体制改革,助推农产品贸易便利化发展

海关是口岸国际贸易便利化能有效实施的关键因素之一。新疆接壤国家较多,农产品进出口种类繁多,应对不同口岸实行差异化管理,实施口岸农产品贸易畅通工程,使通关能力与日益深化的国际贸易便利化相匹配。应对处于不同监管级别的农牧企业及不同监督标准的农产品,实行分级动态管理模式,划分为AA、A、B、C、D等管理类别,对处于B、C、D类监管的进出口企业及特种农产品进出口货物,海关应在确保通关时效的前提下,加大监管力度,对处于监管A类进出口企业、一般进出口货物、持自动进口许可证货物及低风险货物等,应实行快验、快放,全面实行电子全流程监控。通关现场执法方面,口岸内部各部门要进一步实现互相协调,在坚持“单一窗口”的基础上,全面实行电子化口岸申报和无纸化报关单等多项举措。海关还应针对农产品的特殊商品属性,将关口前移实现监管前、中、后立体时间模式,同时加大国际海关的交流与合作,提高农产品口岸清关时效。

(三) 完善通道功能,加强口岸农产品基础设施建设与检验检疫国际标准化力度

农产品具有易腐烂、易变质、易发霉且保鲜期较短等属性。在口岸农产品贸易的实际操作中,相关国家都十分重视时效性,而时效性主要取决于口岸各类设施为基础的符合农产品特殊属性的通道建设。新疆应根据边境口岸农产品贸易的海关监管特征以及我国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对进出口岸及出入境的全部货物、全体人员进行卫生检验检疫,加大对农产品化学分析实验室的升级改造,加强安全防控的技术水平和手段。各口岸之间、口岸与农产品物流后方场站之间交通尤为重要,现有路网规模及等级,严重影响边境口岸农产品进出速度和物流承载能力,这也成为制约其国际贸易便利化瓶颈之一。因此,应推动口岸内部,特别是口岸与各场站、各相邻边境口岸、各口岸与疆内其他地区之间公路整体改造升级工程,提升农产品物流承载能力,同时要加大我国与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巴基斯坦等国的铁路项目。另外,在农产品仓储园建设方面,引进电子化恒温设备、初级净洗设备。在物流园建设方面,针对易碰、易碎新鲜果蔬产品,引入全流程无接触配送设备;在园区“软设施”建设方面,要将入园企业及货物出仓数据、发货信息、包装批次编码等与海关联网。

针对边境口岸农产品不同类型特点,按照“一事一议”“一货一检”对细化微生物、重金属、微量元素等各理化项指标实行国际标准化建设,特别要优化对出口水果、蔬菜及蔬菜制品、肉类及肉制品中滴滴涕、六六六等农药残留的检测方法,最大限度缩减检验检疫时限,实现检测结果国际互认,通过通道功能完善,助力新疆边境口岸农产品国际贸易发展。

(四) 聚焦国际农业经济发展战略,推进各边境口岸农产品贸易差异化发展

由于与新疆接壤的各国政治经济文化发展水平不同,加之各口岸实际情况、功能和发展定位不尽相同,所以本文认为应从所处地理环境、基础设施及现有产业规模、接壤国政治经济情况等方面摸清各边境口岸的现实情况,明确功能和发展定位,引导口岸农产品错位发展,依据其基础设施条件和优势资源对各口岸在产业链的不同环节进行分工,形成优势互补,实现各边境口岸农产品资源优化配置和整体效益最大化。如塔吉克斯坦主要对鳟鱼、鲑鱼等名贵鱼类品种有较长养殖历史,同时在果树苗圃、花卉及食用鱼籽生产等方面具有一定技术优势,但相关农用机械成套设备及零配件却较为短缺。基于此,可以在卡拉苏口岸内建设国际农业产业园,对塔国花卉苗圃进一步优选培育,打造新品种,可销往日韩及东南亚市场。将食用鱼籽原料进行深加工,创立品牌并研发不同口味产品,不仅可满足中国市场,还可远销海外。同时针对塔吉克斯坦的实际需要,建立加工产业园区,为其量身制造所需农机设备及零件。这将使农产品贸易向纵深发展,真正形成国际贸易全球通道。中国与阿富汗只有瓦罕走廊接壤,且由于地理及气候所限,中阿两国尚未有边境开放口岸。卡拉苏口岸在对阿农产品贸易中,更要发挥自己的独特地位,真正形成一口岸辐射三国的作用。因此,新疆边境口岸农产品贸易只有形成真正差异化发展,才能更好地适应国际贸易便利化的实际需要。

(五) 发挥边境口岸农产品贸易产业的集聚能力,提高国际竞争力

新疆一类口岸只有个别在以农产品贸易为核心的产业集聚方面发挥正向拉动作用,只有积极打造边境农产品全产业链,建设国际知名集生产、加工、储运为一体的综合农企,提高核心竞争力,掌握话语权,才能更好地促进和维护国际贸易便利化的实施。根据农产品贸易对象国的实际需要,可将一部分企业相关生产线转移至对方边境口岸,实现农产品的国外本地化生产,在双方口岸搭建跨国产业集群链。对新疆来说,一是可以将东中部有实力和资金储备的企业引入疆内边境口岸各类农业产业园,同时也要引入当地农企,形成产业内的融合格局。将农产品进行生产、加工、包装,直接对接壤国及第三国进行销售。二是通过会展促进农产品国际贸易发展。因为会展能够使客商第一时间直观、准确了解相关产品的信息,所以在有条件的边境口岸定期举办一定规模专业化的国际农产品会展项目,以其促进农产品贸易的集聚,并与现有中国知名大型展会对接,形成信息资源共享机制,逐步做出自身品牌。在此地举办展会,能最大程度上减少参会客商与参展企业的时间、人力等经济成本,这也符合农产品的特性,同时也能带动其他产业发展。

(六) 加强投融资体系建设,为农产品国际贸易便利化提供资金保证

新疆受限于自身财力,难以为所有口岸提供充足的财政支持,这就需要从国家层面持续加大对当地农产品贸易专项资金投入力度。通过搭建多渠道、多角度融资模式,从制度上解决企业资金短缺的现实困境,同时保证资金合理、安全高效地运行。之所以提出此建议,是因为大部分入园农企都从事生产农牧渔类初级加工产品项目,只要商品适销对路,产业回报率及资金回笼率都较高。基于这种金融特性,应建设新疆区级、各口岸所在市级及口岸自身三级行政主体为主导,以国内民间力量、国际金融机构、国际民间投资广泛参与的新型投融资模式体系,同时最大程度吸纳国内外资本,为新疆边境口岸农业产业园入驻企业搭建“融资池”,存续金融保障资金。然后根据各园区特点,资金运行及金融风险评估情况,优化设计提出三大平台机制,即各级政府、口岸管理机构、我国国内各主要商业银行组成协议融资平台,优势在于资金量充裕、融资渠道稳定。还应加强以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小额信贷、民营银行等机构为主要参与力量的国内民间资本,统称为国内联系平台。根据入园涉农与边境口岸的特殊关系,还应深入挖掘各接壤国各类银行、国际金融机构、国际天使投资等国际业务承兑与结算、外汇隔夜拆借等方面的优势,统称为国外联系平台,共同建立口岸农产品国际贸易基金。

同时,海关、国家外汇管理局应加大对各类平台资金使用监管力度,并制定相应政策措施,最大程度吸纳各方资金,引导资金落地。

三、结论

本文以微观经济学理论为视角,结合民族经济研究范式和田野调查资料,以各边境陆路口岸为地理基点,重点研究农产品国际贸易便利化问题。在实地调研中,当地干部群众都表达了发展农产品边贸的强烈意愿,一致认为这是助力当地经济发展、乡村振兴、民族团结及边境稳定的重要举措。国际学界对国际贸易从商品具体形态特征可分为实物贸易(有形贸易) 和非实物贸易(无形贸易) 两大类。本文认为农产品属实物贸易范畴,但从生产、加工、储运及终端销售环节,都有其自身显著特性。边境口岸农产品国际贸易便利化主要受制于营商环境、海关通关监管措施及相关认证准则、农产品检验检疫标准、基础设施及物流通道建设、相关技术要求的产业种植园和加工园等配套工程、差异化发展及产业集聚能力的提高、边境口岸农产品及配套项目投融资等因素,因此只有符合以上条件,才能最大限度满足国际贸易便利化要求。对新疆而言,促进边境口岸农产品国际贸易便利化须因地制宜。第一,国际地区间各相关国家应推动口岸营商环境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建设;第二,在坚持“单一窗口”的条件下,深化海关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实现针对边境口岸及农牧企业的差异化、分级化管理模式;第三,完善通道功能,加强口岸农产品基础设施建设与检验检疫国际标准化力度;第四,引导边境口岸农产品错位发展,形成优势互补,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整体效益最大化;第五,发挥边境口岸农产品贸易产业集聚能力,积极打造全产业链,提高国际竞争力,掌握话语权;第六,为边境口岸农产品及其配套项目构建定制化的融资体系。以上这些不仅为其他陆路边境口岸农产品国际贸易便利化提供启示,也有利于提升新疆乃至整个西北地区边境口岸整体贸易环境,促进与其相邻国家更深入的经济文化交流与贸易往来,推动双边全方位合作,有效地与我国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相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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