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三板斧”
2022-10-27李艳梅
中国商界 2022年8期
◎文 李艳梅
我国所实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形成于改革开放初期,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居民的收入情况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个人所得税法的修订工作却未能紧跟时代步伐。当前,我国在个人所得税改革方面仍然存在着缺陷与不足。本文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实际情况,分析了当前存在的问题,并思考了相关的改革举措,旨在为个人所得税改革的进一部推进作出贡献。
1994年1月1日,新的个人所得税法正式施行,主要将原本的三种税收合并为一个整体。通过对个人所得税的改革,使其整体变得更为规范。然而,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格局发生了巨大转变,在法规与征管等方面,个人所得税所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凸显,开展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工作迫在眉睫。
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较为广泛、税源不集中,再加上征管制度缺乏科学性,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偷漏税的现象较为普遍。一旦出现税源流失的情形,不仅会对我国的财政收入造成严重影响,也不利于个人所得税总体功能的体现,大幅降低了其调节功能。
当前,在个人所得税改革工作中,还缺乏完善的税收征管制度,且征管方式方法欠缺科学性,难以体现出较高的征管水准。拥有最多纳税人数量的税种当属个人所得税,相关征管工作开展起来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及财力,要想确保有关工作的顺利完成,就应当制定出科学有效的征管制度,发挥征管制度的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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