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影响了我国法治化进程吗?
——基于门槛效应的分析
2022-10-21郭嘉嘉颜紫莹
乐山师范学院学报 2022年9期
李 民,郭嘉嘉,颜紫莹
(福建商学院 国际经贸学院, 福建 福州 350001)
和谐社会的本质是法治社会,通过法治可以有效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从而推进中国社会治理的现代化进程[1]。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五中全会将基本建成法治社会确立为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之一,2020年底中共中央印发的《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进一步明确了我国法治社会建设的路线图和施工图。与此同时,近几年来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加速了信息的分享速度、便捷了人民的生活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和改变了人们的思维观念和行为模式,也为深入实施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2-3]。一方面,互联网有利于法律知识快速传播,也为司法、执法提供了高效的技术平台辅助,对法治社会的建设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4];另一方面,互联网也使得犯罪行为更为多样化,犯罪手段更为隐蔽,在一定程度上恶化了法治环境[5]。
那么,互联网的发展和我国法治化进程之间究竟是何种关系?其对我国法治化进程的影响机制又如何?对这些问题的解答可以为我国法治社会的建设提供理论指导。本文从科学立法、全民普法、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四个方面剖析了互联网发展对法治化进程的影响机理,并借助面板工具变量法进行实证研究。研究结果表明互联网的发展对地区法治化发展水平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基于工具变量的稳健性检验结果也支持该结论。……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