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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机构养老服务发展经验与启示

2022-10-21郭莉莉

中国管理信息化 2022年15期
关键词:设施养老机构

郭莉莉,杨 洁

(1.河北经贸大学 外国语学院,石家庄 050061;2.石家庄学院 外国语学院,石家庄 050035)

1 日本机构养老发展历程

日本社会福利设施众多,而专门面向老人的养老设施是在1950 年才出现的,在此之前均为混合式设施。1963 年,日本颁布《老人福利法》,规定养老设施共分为四类,即养护老人之家、特别养护老人之家、低收费老人之家、收费老人之家。

从1963 年颁布《老人福利法》至1990 年实施“黄金计划”的近30 年间,特别养护老人之家是日本唯一的老人照护设施。梳理特别养护老人之家的发展历程,对理解日本机构养老服务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传统型特别养护老人之家运营模式为“集体居住”,一般是6 人至8 人的多人间、大食堂设计。对老人同时进行护理,没有照顾到老人的隐私问题,缺乏“以老人为本”的护理理念。1970 年代中期后,设施运营理念从“收容性场所”转变为考虑老人隐私的“生活性场所”,卧室人数标准也降低至4 人。为保护老人个人隐私,在多人间内安装隔断窗帘;志愿者进入养老院教老人们书法、唱歌;在庭院里就餐,感受大自然等。此外,发行了全国老人福利设施协议会编写的《老人院工作人员手册》,护理人员可以更加系统地学习老人护理的基础知识。并且,面向护理人员的各类研修会也在全国遍地开花。

1980 年代后期,特别养护老人之家面临新的挑战。首先是入住老人的变化,呈高龄化趋势。比如,1977 年“69 岁以下”“70~74 岁”“75~79 岁”三个年龄段,即年龄较低的老人占设施入住者的六成以上(64.5%),1991 年这一比例缩减至四成(40.4%)。而另一方面,高龄老人入住比例不断上升。1977 年至1991 年间,“80~84 岁”老人的比例从19.7%上升至25.3%,“85~89 岁”老人比例从11.3%上升至20.7%,“90 岁以上”老人比例从4.5%上升至13.6%。入住老人年龄越大,患病风险越高,这也给特别养护老人之家带来了医疗护理上的压力。此外,入住老人中认知症患者也呈上升趋势。“全国老人之家基础调查”显示,1977 年因“精神障碍”进入特别养护老人之家的入住者比例为3.4%,1982 年为4.2%,但是1987 年这一比例迅速上升至12.9%。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1984 年起特别养护老人之家开始广泛接收认知症老人。需要重度护理的老人不断增多,加大了护理人员工作的难度与强度。在人手有限、迫于安全考虑的情况下,有些设施甚至采取“身体束缚”方式限制老人自由活动。为改善老人护理现状,实现“以老人为本”的护理理念,1980 年代民间的有识之士自发开设了“宅老所”“宅幼老所”等小型养老护理设施。民间小型护理设施的兴起与发展也促使公立养老机构发生了转变。2003 年,“小规模生活单元型”特别养护老人之家被制度化,卧室设置为单人间,每10间卧室组成1 个小规模生活单元,护理方式也更加专业化、精细化、温情化。

2 河北省机构养老服务现状

河北省是人口大省,也是农业大省。2019 年,河北省60 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口为1 518.39 万人,占常住总人口的20%。国际上规定,一个地区60 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到20%,可称之为“深度老龄化”。按照这个标准,河北省已经步入“深度老龄化”行列。河北省人口老龄化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第一,人口老龄化程度较高,在全国处于中上水平;第二,老年人口数量大,增长迅速;第三,物质基础薄弱,老龄化水平超前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第四,老年人口经济状况不佳,面临贫困问题,许多地区肩负“扶贫”与“养老助老”双重任务;第五,老年人口平均受教育水平不高,精神生活匮乏;第六,医疗保障水平不高,社区养老机构短缺。通过上述老龄化特点,可以看出河北省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更具艰巨性与复杂性。以河北省为例,我国养老机构存在的问题可以总结为以下3 点。

2.1 养老机构定位不准

机构养老是依托养老院、老年公寓等专业养老机构,对老人进行集中照料的一种养老形式。目前,我国处在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时期,对养老机构的需求量大。但是与老龄化发展速度相比,养老机构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在质量上都无法满足老人及其家人的需求。

有学者指出,我国养老机构供给结构呈“哑铃型”,两头大、中间小,即设施豪华的高端养老机构和偏僻简陋的低端养老院较多,而大量普通老人最需要的中端养老机构却很少。公办养老机构主要负责接收退休干部、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等特殊群体,价廉质优,但容纳人数有限、供不应求,经常出现排队现象。民办养老机构中,低端机构虽然价格低廉,但是环境差、位置偏,甚至存在安全隐患,不适宜老人居住;高端机构虽然环境优越,但是价格过高,普通老人负担不起入住费用,导致床位空置率高,资源闲置浪费。

我国养老机构按照投资主体和运营性质可以分为四类,即公办、公办民营、民办公助、民办。民办养老机构可以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按照其非营利性质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但实际上,在运营过程中,不少民办养老机构并没有享受到在税收、补贴方面的优惠。民办养老机构虽然在养老服务体系中占有一席之地,但面临初期投资大、融资难、利润低、周转慢、自负盈亏等问题。为了维持正常运营,民办养老机构不得不提高入住费用。对于大多数普通老人而言,养老机构整体情况是“公立的等不起,民办的住不起”。

2.2 护理人才紧缺

养老服务人员薪资待遇差、社会认可度低,没有被完全纳入社会保险体系之中。公办养老机构能为部分养老护理人员提供三险一金,但工资水平低。河北省公办养老机构中,合同聘用制养老护理人员每月基本工资仅为1 380~1 650 元,是河北省最低工资标准。民办养老机构的护理人员多为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或是城市下岗职工,缺乏专业护理知识,临时工较多,没有三险一金,待遇更低。政府提供给养老机构的补贴大多用于硬件设施建设上,而未用于提高养老护理人员薪资福利上。与金牌月嫂高达8 000~10 000 元的工资相比,养老护理人员的待遇显得没有吸引力。长时间、高强度的工作与劳动收入不成正比,导致养老护理人员流动性大、离职率高。为培养养老护理服务专业人才,河北省高职院校开设了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康复治疗技术专业、护理专业、医学营养专业、心理咨询专业、社会工作专业、针灸推拿专业等相关专业点。养老服务专业人才的培养已经具备一定规模,但是相关专业的毕业生也不愿意进入养老机构从事对口工作,养老护理服务人才没有形成职业化发展道路。

2.3 设施服务理念滞后

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认为,人的需求分为五个层次,即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爱和归属感需求、尊重需求、自我实现需求。目前,大部分养老机构提供的服务停留在饮食、如厕、洗浴等基本生活照料上,只满足了老人的生理需求和安全需求。特别是在河北农村地区,多数乡镇养老机构只能解决老人的温饱问题,不能为老人提供生活护理、文化娱乐等更高层次的服务。老人不仅是被护理的“客体”,也是能运用自身能力发挥余热的“主体”。但是设施对老人的人文关怀关注不够,缺乏精神慰藉、社会参与方面的服务。“管理”意识凌驾于“服务”意识之上,是众多养老设施存在的问题。此外,将目光转向学界也会发现,关于机构养老的各类研究中,从养老设施的发展与运营方面分析得较多,而从老人自身发展、人文关怀、护理方法与模式等视角的探讨还有待进一步深化。

3 日本经验的借鉴与启示

3.1 养老机构精准定位

我国养老机构存在的供需错位问题,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没有明确养老机构自身定位及服务对象标准。改善这个问题可以借鉴日本的做法。在日本,按照老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将护理等级分为要支援Ⅰ、要支援Ⅱ、要介护Ⅰ、要介护Ⅱ、要介护Ⅲ、要介护Ⅳ、要介护Ⅴ七个等级。在护理保险制度下,根据不同的护理等级制订不同的护理计划,老人支付10%或20%的服务费可享受不同类型、不同级别的护理服务。2001 年我国制定的《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中,按照需要护理的程度,将老人分为以下三类:一是自理老人,日常生活行为完全自理,不依赖他人护理;二是介助老人,日常生活行为依赖扶手、拐杖、轮椅和升降等设施帮助;三是介护老人,日常生活行为依赖他人护理。该规范中虽然对老人的类型进行了划分,但是划分方法比较粗略,并且在实际生活中并没有将此划分作为界定养老护理服务对象的参考依据。目前,在河北省承德市、巨鹿县、正定县等地已经启动了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下,什么护理级别的老人可以使用什么样的护理服务其标准会变得更明确,并且养老机构的运营也能有制度上的保障和资金上的支撑。希望能够参照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实践经验,尽快推广、普及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3.2 加强护理人才队伍建设

目前,在我国一提到养老护理人员就会联想到“保姆”“伺候人的工作”,社会观念陈旧、存在偏见。养老护理人员的职业地位和社会地位的提升,首先需要政府通过制定相关政策等顶层设计来保障。在日本,介护福利士、社会福利士等养老护理领域的人才和护士、药剂师一样都被视为专业人才。《社会福利士和介护福利士法》《社会福利设施职员等退休津贴共济法》等法案保障了养老护理人才的职业地位、教育培训、福利待遇。我国也应当尽早健全相关政策及法律,为养老护理人才的培养提供制度上的保障。

其次,需要在政府的带领下充实和规范培训体系,提高护理人才的整体素质。政府举办的培训活动不仅要面向公立养老机构,也要将民办养老机构纳入培训体系中。随着互联网和智能手机的普及,可以建设一批养老护理培训网络课程,为有志向从事养老护理行业的人员提供便捷的学习通道。

此外,加强宣传引导,改变社会大众对养老护理人员的刻板印象。养老护理事业的发展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社会大众对养老护理人员的认识与评价也需要在循序渐进的引导下才能发生转变。比如,在日本为老人设计护理计划的介护支援专门员从其职业来源上看,很大一部分是介护福利士、社会福利士、护士、保健师、药剂师等专业人士在完成相关考试和培训后取得介护支援专门员资格的。介护支援专门员年收入可观、是受人尊敬的护理领域的专业人才。提高养老护理领域从业人员的社会地位,需要国家加强对传统孝道、传统文化的宣传。参照教师节、护士节等劳动群体的节日,可以设立养老护理员节,以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养老护理人才的认可与尊重。

3.3 提升养老机构人文关怀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老年人是社会上的弱势群体,容易被边缘化,缺乏“话语权”。养老院并不是收容机构,而是老人居家生活的延长线,即便在养老设施内也要尊重老人在生活中的“主人翁”地位。日本养老院的优秀之处不在于其外表,而在于注重细节的内部设计、亲切宜人的空间布局以及充满人文关怀的护理方式。今后老年护理工作要提倡个性化服务和人性化管理,维护和促进老人尊严,帮助老人实现自主、自立,提高其生活质量和生命质量。要将养老机构对老人的“管理”思维,转变为“服务”思维,不仅是“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更要营造“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养老机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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