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修订有关问题探讨
2022-10-21文/王静
兰台内外 2022年6期
关键词:档案管理
文/王 静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档案工作的日益重视,档案工作法治化水平大大提高,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颁布实施,《“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出台,是档案工作走向依法治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在这一新形势、新背景下,各行各业都在探索开创档案工作新局面的思路与举措,高校也不例外。笔者对如何做好新时代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工作,特别是对《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能否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有所思考,认为有必要对其进行修订,以便更好地规范和推动高校档案工作。
1 《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修订的必要性
《办法》自2008年实施以来,对进一步规范高校档案工作,指导、推进高校档案工作科学、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十八大以来,高校档案管理工作有了很大的发展,国家修订出台了一系列新的档案法规标准,新《档案法》也颁布实施,《办法》中的部分内容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对高校档案工作的新要求,对其修订很有必要。
1.1 执行新规范新标准的需要
《办法》中执行的规范标准大部分已经废止,如《高等学校教学文件材料归档范围》 《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等。这些废止的规范标准已经不能用作高校开展档案业务工作遵循的依据。近几年国家档案局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新的规范标准,《办法》需要修订,将其有关内容纳入,用于指导当下高校档案管理业务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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