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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普惠金融如何助推新市民创业

2022-10-20李强陈山漫

宁波经济(财经视点) 2022年10期
关键词:宁波市普惠金融服务

■李强 陈山漫

随着新型城镇化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大学生等青年群体和农业转移人口流向城市而成为“新市民”,他们已成为社会建设、经济发展的重要参与者和不可或缺的依靠力量。当前,浙江正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新市民已成为共同富裕路上的一个重要群体。据统计,宁波市的新市民现有数量已超500 万人,占常住人口50%以上。在共同富裕目标下,如何让新市民植根城市是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创业是新市民植根城市最为重要的载体,为支持新市民创业,近几年来,宁波各级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在普惠金融领域持续加大支持力度及服务力度,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依然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由于“新市民”与“老市民”之间因政治权利、经济收入、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差距,在城市内部已经逐渐形成了“新二元结构”现象,在金融领域则表现为“新二元金融结构”问题,使得新市民群体陷入金融排斥困境,给城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带来潜在的隐患。数字普惠金融在传统金融的基础上具有覆盖广、成本低和速度快的特性,在实现资源优化配置、降低成本、减少信息不对称方面起到了显著的促进作用,能将金融服务进一步延伸至传统金融无法触及的领域,有效促进新市民创业的可持续发展。

数字普惠金融对新市民创业的作用机制

新市民主要是指因本人创业就业、子女上学、投靠子女等原因来到城镇常住,未获得当地户籍或获得当地户籍不满三年的各类群体,包括但不限于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等。新市民是金融服务中的弱势群体,也是普惠金融重点关注对象。但是普惠金融发展成本高、效率低两大全球性难题,严重阻碍了其向纵深发展。在传统普惠金融推进的同时,数字技术和普惠金融的结合使传统普惠金融的发展上升了一个新的台阶。数字技术的引入解决了传统普惠金融中关于支付、信息不对称、监管等方面的诸多问题,为缺乏抵押资产的潜在创业者提供信贷支持,还可以通过数字平台等途径丰富创业信息和资源,进而促进创业活动的产生。数字普惠金融对新市民创业的带动效应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数字普惠金融的信贷可得性效应可以促进新市民创业。新市民在创业初期普遍面临资信不够、抵押担保品不足以及金融能力欠缺的现实困境,从而难以获得正规金融支持和金融资源开展创业活动,导致其创业十分困难。调查显示,65%左右的人认为创业过程中最大的困难是资金问题,创业者的启动资金缺口集中于20 万元以下的区间,其中又以资金缺口低于5 万元的创业者为主,占比达到58.3%,创业启动资金缺口以小额为主,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创业初期资金获取难。与传统普惠金融相比,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能够借助互联网技术的支持,有效缓解农户等弱势群体受到的机会排斥、市场排斥和自我排斥,使他们获得金融服务,从而促进其创业行为的发生。

二是数字普惠金融的电子支付使用效应促进新市民创业。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使得创业者可以借助网上移动支付,完成各种资金交易,节约了交易时间,降低了交易成本,提高了创业者的经营决策效率,进而提升创业绩效。研究表明,移动支付对农村家庭的创业概率提升28.35%,城市家庭创业率25.06%。移动支付使得创业者的年营业收入和年盈利水平分别提高了87%和105%。

三是数字普惠金融的信息获取效应促进新市民创业。一方面,随着新市民进入城市工作与生活,他们接触移动互联网的机会不断增加,使其能够从更多的渠道获得经济、金融信息,降低了信息搜寻成本提高了创业者的金融知识水平和金融素养,从而促进创业。另一方面,金融机构可以依托大数据等技术,对创业者信用状况进行准确评估、精准画像,解决金融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有效缓解创业者融资“难、贵、慢、险”问题。

宁波市加快发展数字普惠金融促进新市民创业的现实基础

1.完善普惠金融供给,着力服务特殊群体

近年来,宁波认真落实 《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 (2016-2020年)》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普惠金融综合示范区的实施意见》,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基本构建起了具有宁波特色的普惠金融体系。2018年,政银企合作建设的普惠金融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正式上线,截至2021年4月末,平台已采集入库13.5 亿条信息,涵盖政务信息、金融信息、公用事业缴费信息及商务信息4 大类,所有企业 (含个体工商户)实现100%入库,有效缓解银企融资信息不对称; 2021年通过平台线上对接资金超过50 亿元,推动了金融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稳企业保就业。从普惠金融服务对象的需求出发,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开发了失地农民的“养老贷”、“多权一房”的农村金融、“匠人贷”“人才积分贷”“蓝领通”等小额信用贷款产品,扩大了金融服务覆盖面,让更多个人、群体获得金融服务,提升了普惠金融成效。制定出台 《宁波市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提出到2022年底,宁波将实现融资服务、数字支付、风险防控和金融知识教育四个全覆盖,形成一整套系统性数字普惠金融解决方案。

2.加强金融支持政策,助力创新创业发展

金融是创业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解决好资金约束问题是加快推进创新创业的关键。宁波市历来高度重视创新创业工作,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落实金融支持创新创业。2015年,宁波市出台了 《关于培育发展众创空间促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从培育创新创业平台、支持创客创新创业、完善创业投融资机制、营造创新创业生态氛围、健全政策保障机制等五个方面加快发展众创空间,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2019年,宁波市政府印发 《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实施意见》。提出推动金融服务升级,完善创新创业投融资体系。2021年,颁布 《宁波市金融支持人才创业创新实施意见 (试行)》。推出“金融服务人才17 条”,通过银行,资本,保险,担保,融资租赁等全体系金融组合,以人才企业发展需求为导向,为企业提供从初创期,成长期到壮大成熟期的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2022年4月,宁波银保监局、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印发 《“金融普惠新市民,乐业安居促共富”专项行动方案》,提出以金融数字化改革为核心,推进新市民金融服务均等化、标准化建设,探索高质量新市民金融服务体系,提高新市民金融服务可得性和便利性。

普惠金融支持新市民创业存在的问题

1.新市民创业面临金融产品约束

自党中央将普惠金融发展纳入我国战略布局以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得到显著提升,金融受惠群众进一步增加,但新市民创业的特点决定了其金融需求与金融机构现有产品供给之间存在不匹配。从需求端看,新市民创业金融需求总体呈现小而散,个性化要求高的特点。从供给端看,传统金融机构一般以客户信用作为提供金融服务的基础,现有产品大多针对标准化、较优质目标客户设计。新市民由于征信信息不完善、增信手段缺乏常常被传统金融机构排斥在目标客群之外,导致金融产品和新市民需求之间存在不匹配。2020年,宁波市发布的《宁波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细则》 中规定个人信用记录良好的个人可以申请最高50 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但由于多数新市民在城镇居住时间较短,个人所拥有的、能够支配的资产规模较小,在当地银行等金融机构缺乏时长足够的信用记录,缺乏担保、抵押或者质押,甚至缺乏单位的收入证明,传统金融机构大多不愿为其提供相应的普惠金融服务,导致新市民创业的启动资金极为匮乏,严重降低了新市民的创业热情。

2.新市民创业融资信用风险控制难

近年来,传统普惠金融与数字技术结合,导致了金融、科技、网络等领域交叉,跨市场、跨行业、跨机构的金融业务相互嵌套,提升了普惠金融风险的隐蔽性,加快了传播速度,并且由于数字普惠覆盖面的增加,使得其涉众更广、危害更大。宁波市2021年普惠小微贷款新增981.4 亿元,有贷款余额普惠小微户数30 余万户,拓展首贷户近2 万户。银保监会、人民银行发布 《关于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后,针对新市民的金融服务激增,截至今年6月末,全国贷款余额超过1.2 万亿元。由于普惠金融服务的新市民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突出,缺少有效的征信数据和抵押物,新市民创业不确定因素更多、风险更高,风险控制更难。创业的高风险性与金融风险的隐蔽性和传染性相结合,一旦运转出现问题,可能引发较严重的后果。

3.新市民的数字金融能力相对较低

普惠金融帮助不少新市民实现了金融需求。在普惠金融战略深入推进、各领域和行业数字化发展的背景下,金融服务不仅正在大范围地数字化,并且越来越多地具备智能服务功能。借助数字技术,可降低传统普惠金融服务存在高交易成本、信息不对称等的局限性,获取更多的商业机会。据统计,新市民中高中文化程度以下约占71%。大部分文化程度较低使得他们缺乏具备必要的数字知识和金融知识,从而影响了他们对数字金融产品与服务的可得性,降低了数字普惠金融对创业的促进效应。

数字普惠金融助推新市民创业的建议

1.加快推进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创新金融服务方式

新市民在创业过程中需要有持续的资金投入。金融机构要以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为契机,积极推动金融数字化转型。一是充分运用金融科技理念和手段,通过获取多方数据和信息等方式对新市民进行精准画像,创新对新市民群体的信用评价方式,降低对抵质押物和担保公司依赖,使得无征信、短征信、薄征信人群的也能够获得金融服务。二是运用金融科技创新,开发申请、审批和放款全流程多场景线上产品,有效提升信贷服务的精度和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三是持续创新服务模式,丰富特色化金融产品。优化新市民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微信小程序等功能及业务流程,为新市民提供在线测额、快速申贷、线上放款等服务,提升客户融资便利性; 针对新市民创业融资需求特点,持续推进信贷产品创新,从期限、利率、还款方式和风险管理等多角度,定制金融产品和服务,满足新市民灵活用款需求。

2.完善数字普惠金融风险防控机制

金融机构在服务新市民创业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对成、普惠授信及新市民面临诸多创业失败等面临诸多风险。监管部门要针对数字普惠金融特点,处理好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中的创新与风险,构建以风险为导向的监管框架,加强行为监管和功能监管。要求金融机构将“负责任金融”理念贯穿经营始终,健全相关业务操作规范及内控制度,强化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完善金融消费者投诉和处理机制,切实保护消费者数据和资金安全。同时,金融机构应尽量多的引入科技手段,获取多方数据和信息,对新市民的信用状况进行精准评估,创新对新市民的信用评价方式,精准评估新市民的信用状况,此外,通过提高风险管理效率。

3.加强金融教育,提升数字金融能力

数字技术发展至今,金融服务不仅正在大范围地数字化,并且越来越多地具备智能服务功能。然而,新市民能否享用这些服务在很大程度上却取决于他们的数字能力和金融能力。因此,金融机构可以与政府共同开展针对新市民的金融培训,强化宣传教育,提升新市民金融知识水平和金融素养,让他们在创业融资中合理使用数字金融产品和服务、具备数字金融风险意识并恰当地应对数字金融风险、了解数字金融产品和服务使用中的权责知识并合理维护自身的权益,破解新市民数字能力和金融能力薄弱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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