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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加拉国的女性权益问题与乡村银行的微额贷款业务

2022-10-20陆广瑞

西部学刊 2022年17期
关键词:孟加拉孟加拉国妇女

陆广瑞

孟加拉国地处南亚,地狭人稠,人口密度在世界上人口超过千万人的国家中位列第一。孟加拉国是联合国认定的最不发达国家之一,1980年该国人均GDP仅为500美元,超过一半人口生活在贫困线之下。在普遍存在的贫困状况与该国根深蒂固的父权制传统共同作用下,孟加拉国的女性权益表现长期不尽如人意。

改善孟加拉国女性权益的两条主要路径是减贫和增强妇女赋权,而孟加拉乡村银行的微额贷款业务也正是以此为目标而产生的。该业务最早于1976年由吉大港大学经济学教授穆罕默德·尤努斯发起,目的是向穷人提供不需要抵押物的小额度贷款。据统计,97%的微额贷款业务借款人为女性,并且覆盖到孟加拉国乡村97%的村庄。一般认为,乡村银行的微额贷款对促进孟加拉国妇女的经济能力的改善和家庭地位等方面具有重要的影响。

一、孟加拉国的女性权益问题现状

尽管近年来孟加拉国女性权益的保障水平一直在进步,但从总体来看,该国的女性权益问题仍然不容乐观。孟加拉国的女性在教育和就业领域面临着严重的不平等问题,女性的政治自由权利和政治参与也受到极大的限制,并且还面临着性骚扰、家庭暴力、酸暴力(Acid violence,被泼硫酸)等一系列问题。近年来,孟加拉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以期解决上述问题:2011年1月,孟加拉国最高法院扩大了对性骚扰的认定范围,将所谓的“夏娃的挑逗”(Eve teasing)纳入其中,并且重新修订了2000年颁布的《预防压迫妇女和儿童法》(Prevention and of Repression on Women and Children Act),新法案明确了对跟踪行为的预防和处理办法。其他法律包括《酸暴力控制法》(Acid Crime Control,2002)、《禁止嫁妆法》(Dowry Prohibition Act,1980)等对妇女的权益在法律上予以支持和保护。但是,由于孟加拉国存在的腐败问题和司法制度的不完善,使这些法律的执行力度堪忧。从整体来看,2015年,孟加拉国在人类发展指数排名表中列出的187个国家中排在第139位,在2017年的性别不平等指数排名表中列出的144个国家中排在第47位,虽然对妇女的歧视和压迫问题仍然广泛存在,但是总体的情况正在逐步改善。孟加拉国政府、民间组织以及多个国际组织都在致力于进一步改善孟加拉国的妇女地位。穆罕默德·侯赛因(MOHAMMAD HOSSAIN)认为,孟加拉国的女性权益问题或说性别不平等问题,其主要的根由来自两个方面,其一是传统的性别规范,其二则是农村地区的贫困问题。这两个因素被孟加拉国的父权制度所集中,导致了长期以来严重的性别不平等问题。由于传统的性别规范已经在孟加拉文化中根深蒂固,因此,通过解决农村地区的贫困问题,尤其是增加妇女对经济活动的参与,从而实现对妇女群体的赋权被视为解决孟加拉国妇女问题的一个重要手段。

孟加拉国的妇女问题与农村的贫困问题的联系是双向的:贫困问题的解决有助于妇女地位的提高,而妇女地位的提高有助于贫困问题的解决。在孟加拉国广大的乡村地区,大多数妇女的生活仍然依照着传统的习俗,以家庭为生活的中心,获取生产服务、教育、医疗保健的机会十分有限。这种机会的缺乏导致了高生育率模式,加剧了儿童的营养不良情况,并且限制了后代的受教育机会,从而导致了恶性循环。因此,只要妇女仍然难以改善生存环境,获得生产服务、教育、医疗保健等各类服务的机会,孟加拉国乡村的贫困问题就很难获得实质性的解决。

长久以来,孟加拉国的妇女对本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她们的贡献却常常得不到应有的承认。从宏观的角度来说,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后期,大约有82%的孟加拉国妇女生活在农村地区,其中大约70%的人在小农、佃户和失地农民家庭中生活。许多人通常在收获季之后的时间里从事兼职性质的劳动,其报酬多为实物或相当微薄的现金工资。另外还有20%的人通过临时工作、乞讨、帮佣以及其他不甚稳定的工作方式作为其收入来源,这些人大多生活在极端贫困的无地农民家庭当中,她们的收入对于整个家庭的生存至关重要。其余10%妇女所生活的家庭经济条件则较为优渥,通常不会在自己的家庭以外工作。

在1974年至1980年间,孟加拉国女性劳动力参与率翻了一番,达到近8%,该国的纺织工业在提高女性劳动参与率方面贡献甚大。在整个1990年代的大部分时间里,这一行业都保持两位数的增长率。到1990年代后期,制衣业以及皮革制品业(特别是鞋类制造)雇佣了约150万人,其中大多数都是女性。2009年,孟加拉国的服装出口额已经超过印度,到2018财年,孟加拉国83.49%的出口额来自服装制造业,雇佣逾400万员工,当中85%是来自农村的文盲妇女。毫无疑问,蓬勃发展的服装、鞋类制造业为大量农村地区的妇女提供了就业机会,使得她们有机会在财务上独立,并在家庭事务中获得发言权。迪娜·西迪奇(DINA SIDDIQI)认为,即使孟加拉国制衣厂的条件“绝不是理想的”,但它仍然给妇女们提供了成为正式劳动力、赚取自己的工资的条件。和在其他地方就业的妇女相比,在服装制造业中工作的妇女普遍结婚年龄更大,生育率更低,受教育程度也更高。

但是,服装、鞋类制造业在提高妇女的经济和社会地位的同时,也在许多方面限制乃至危害着孟加拉国女性的基本权益。服装、鞋类制造业的繁荣是建立在对女工的剥削之上的:孟加拉国服装制造业工人的工资是全球最低的。在服装、鞋类制造业工作的妇女一直都面临着过长的工作时间、卫生和医疗设施的短缺、虐待、歧视以及工作场所的灰尘、噪音和有害化学物质对健康的负面影响的威胁。除此之外,孟加拉国成衣工厂常常存在着诸如结构倒塌、火灾等严重灾难的隐患。从2012年11月至2013年5月,孟加拉国服装制造业先后发生五起致命的事故,造成数千人死亡,在全世界范围内引起了关注,圣方济各教皇在2013年5月1日的讲话中直指孟加拉国服装制造业的做法是“现代奴隶制”。显然地,服装、鞋类制造业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孟加拉国妇女的地位和处境,但是她们的进一步解放,并不能够完全指望这种血汗工厂模式的剥削。

二、孟加拉乡村银行的成立及其对女性权益的支持

孟加拉乡村银行成立于1976年,是一个提供微型贷款的金融机构和社区发展银行。它向穷人提供不需要抵押物的小额贷款,其创始人穆罕默德·尤努斯(MUHAMMAD YUNUS)是美国范德比尔特大学经济学博士、孟加拉国吉大港大学经济学教授。在1974年孟加拉国发生大饥荒时,尤纳斯首次投入到反贫困的事业中去。他发现,小额贷款可以显著提高贫穷人们的生存能力,孟加拉乡村银行的最初构想由此而来。尤努斯的第一笔借款是来自他口袋里的钱,共计27美元,借给在吉大港大学附近乔布拉村由42个做竹编家具的妇女组成的团体。在此之前,她们通过向高利贷贷款来购买竹子,然后编制并卖出家具给贷款人还钱。这样一来,每件家具的净利只有5塔卡(0.02美元),无法维持她们的家庭及生活所需。传统银行考虑到还款的风险以及交易成本,对向穷人提供较低利率的微额贷款并不感兴趣。因此,若没有尤努斯的这笔数额微小的贷款,这些妇女就要受高利贷者的剥削,难以摆脱贫困。孟加拉乡村银行的主要放款对象即锁定这些贫困的乡村妇女,她们的贷款动机大多是创业(以小型的家庭手工业为主),因而借贷金额较小,而这一笔数额不大的贷款却足以改善这些妇女整个家庭的生活,并保证她们的还款能力。

在乔布拉村的尝试获得成功之后,1979年,在孟加拉银行的帮助下,孟加拉乡村银行将其微额贷款业务扩展到达卡北部的坦盖尔区,在这之后逐步拓展到该国的其他地区。截至2017年底,孟加拉乡村银行拥有约2600个分行和约900万个借款人,覆盖全国97%的村庄,总体还款率为99.6%,借款人的97%是女性,累计发放微额贷款14370亿塔卡(209.2亿美元),其中13170亿塔卡(190.2亿美元)已经偿还。孟加拉乡村银行的微额贷款模式在全世界40多个国家得到推广,其中既有发展中国家,也有发达国家。2006年,为表彰穆罕默德·尤努斯及其创立的孟加拉乡村银行微额贷款模式在推进经济发展,以及向穷人特别是女性提供社会机遇做出的贡献,挪威诺贝尔委员会向其颁发了诺贝尔和平奖。

正如2006年诺贝尔和平奖的颁奖理由中所说明的,孟加拉乡村银行是建立在金融贷款能够比慈善机构更好地消除贫困的这一信条之上的,他们为人们提供了在商业或农业领域通过努力摆脱贫穷的机会,并借此获得收入偿还贷款。因此,减贫一直是孟加拉乡村银行所努力的方向,帮助全体下设点实现基准水平的脱贫更是其致力达成的目标。除了传统的发放贷款的业务之外,孟加拉乡村银行还通过扶持手摇井项目、为牲畜和农机设备建立周期性的农业贷款和“先租后买”协定等方式积极帮助孟加拉乡村的贫困人口脱贫。

孟加拉乡村银行最为知名的减贫配套措施也许是其向借款者群体推广的“十六项宗旨”,以帮助借款人更好地建立积极的生活观念。在孟加拉乡村银行的每一个分行,借款人都会复述“十六项宗旨”并承诺遵行,从而使借款人采取更为积极的生活方式,并由此推动孟加拉乡村地区的移风易俗。十六项宗旨中的第六、七、九、十一条的内容在破除长久以来危害和束缚孟加拉国女性权益的陋习方面尤为重要:第六条呼吁较小的家庭规模,与孟加拉国政府倡导的“一个最好,两个足够”计划生育政策相呼应,能够减少妇女照顾孩子的时间,使妇女有更多机会进入就业市场,增加女性的收入和资产,并由此促进全社会的经济增长;第七条能够增加儿童的入学率,确保儿童尤其是女童的受教育权,并且从长远来看社会总体受教育水平的提高也有助于乡村社会的移风易俗;第九条与印度的“清洁印度运动”类似,通过推广建造和使用坑式厕所,一方面能够改善乡村卫生环境,另一方面也使妇女能够更方便地使用厕所,避免因屋外如厕导致遭受男性暴力侵害的风险。第十一条则直指南亚次大陆的嫁妆陋习,推动乡村社会尽快摈除这一陋习可以有效地提升妇女和女童在家庭中的地位,并防止如索奁焚妻一类的恶性暴力事件的发生。除了“十六项宗旨”之外,孟加拉乡村银行还鼓励它的借款人积极参加政治活动,在银行的倡导和社会各界的努力之下,1996年孟加拉全国大选中女性的选票数量超过了男性,促使反对女性权利扩张的孟加拉国民族主义党下台。

三、孟加拉乡村银行的微额贷款业务对孟加拉国女性权益的影响

在孟加拉国这样一个女性很难从商业银行获取贷款的国家当中,孟加拉乡村银行一直专注于服务女性借款人,其97%的客户为女性。世界银行的一项研究表明,女性在获得微额贷款之后,能够获取更多的创业资源,从而对自己的生活和命运有更大的掌控能力。因此,微额贷款通过向传统银行服务不到的贫困妇女群体发放少量贷款,从而促进她们的创业活动,帮助她们践行更为积极的生活方式,使妇女在家庭乃至社会中获得更高的地位,并由此促进全社会总产出的增长,实现良性循环似乎成为一个理所应当的结论。但是,对孟加拉乡村银行微额贷款业务的进一步研究却对上述结论提出了质疑:首先,微额贷款本身是一种有息贷款,而且为了将并不急需贷款的非极端贫困人群排除在业务之外,微额贷款的利率通常比商业银行贷款利率要高不少,还款周期也较短,这使得女性通常没有足够的时间来通过其创业活动足够快速地产生收入。创业初期财务上的挫折和意外情况都可能使借款女性的贫困状况更加恶化,乃至陷入债务陷阱之中。另一个阻碍微额贷款业务向妇女赋权的因素来自孟加拉国根深蒂固的父权制传统。尽管借款人为妇女,但是其所借款项常常被其丈夫所使用,他们的想法通常是“既然我的妻子是属于我的,那么她借来的钱自然也是属于我的”。因此,妻子背负着信贷风险,而钱却常常被丈夫所消费。而且贷款数额越高,妇女对该款项的控制权被削弱得就越厉害。对于小于1000塔卡的借款,妇女通常能够享有100%的控制权,但如果贷款大于4000塔卡,妇女则平均只拥有46%的控制权。最后,与孟加拉乡村银行的“十六项宗旨”背道而驰的是,微额贷款在许多情况下反而助长了嫁妆这一陋习:在有些时候,妇女被迫通过微额贷款作为支付其女儿嫁妆的唯一手段。

对微额贷款影响的讨论通常都伴随着相当大的争议,这一方面是由于微额贷款发放范围广、规模大,对它的研究常常受到方法不足或数据不足的困扰。另一方面微额贷款业务对贫困群体的关注使得对其的研究常常被诸多有关扶贫的高度政治化的因素所干扰,从而难以客观而准确地评估微额贷款业务对孟加拉国女性群体的影响。但是,在微额贷款、服装制造业以及国际援助等多方面的因素共同作用下,消除孟加拉国性别不平等状况确实取得了斐然的成绩。截至2020年,孟加拉国女性劳动力参与率达到45%,而女性净入学率达到惊人的98%。世界经济论坛将孟加拉国评为南亚两性最平等的国家,在144个国家中排名第47,远远超过马尔代夫(第106位)、印度(第108位)等周边国情较为类似的国家。占全社会一半人口的女性经济参与率的提高大大推动了孟加拉国的经济增长和减贫工作,在1972年至2018年之间,孟加拉国每天生活费不足1.9美元的人口比例从90%下降到9%,人均收入增长至2068美元,跻身中等收入国家行列。这些成绩都与孟加拉国乡村银行的微额贷款业务所预期的目标相符,展示了该国向着发展、进步、平等的积极发展道路前进的决心和努力。微额贷款业务毫无疑问在促进减贫和妇女赋权方面做出了富有创意而切合实际的表率,因此它被寄予了过多的、超出自身能力范围的期望,当这些期望未能如期实现的时候,就容易让微额贷款业务的成果看起来微不足道乃至毫无意义。然而,孟加拉国已经取得的成绩正在向人们说明,微额贷款业务也许并不能成为消除对妇女的性别压迫的良药,但它确实提供了一条行之有效的促进妇女赋权的路径:相信弱势群体拥有的无穷的潜力,帮助、扶持和促进她们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善现状,去迎接更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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