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执法中的“选择性执法”:生成逻辑与破解策略
2022-10-12周昊
云南行政学院学报 2022年5期
关键词:规范
周 昊
(复旦大学 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上海 杨浦 200433)
一、问题的提出
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升执法公信力的有效途径。近年来,作为建设“法治政府”和“阳光政府”的创新举措,直播执法获得诸多地方行政执法部门的关注和重视,并被广泛应用于垃圾分类检查、交通违法查处、食品安全监督、商户占道经营整治、夜间建筑施工扰民等城市管理问题中。相较于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介以及在政府官网上张贴公告进行延时报道的形式,“直播执法”通过吸引民众关注的实时“进场”,扩大了违法行为的曝光率,实现了教育警示普通民众、震慑潜在危害人群、确保执法活动全过程留痕和提高政府公信力的多重作用。
在直播执法活动中,存在一种基于人情或利益上的“选择性执法”行为。“选择性执法”属于行政裁量权的范畴,是与“全面执法”相对应而言的概念①徐文星.警察选择性执法之规范[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08(03):29-36.。“选择性执法”可表现为不同地方执法者对待同样性质的违法行为采取不同的执法处理方式、同一地方执法者对待不同时间阶段的同样性质的违法行为采取不同的执法处理方式、同一地方执法者对待不同对象的同性质违法行为采取不同的执法处理方式等情况①胡建华,简圣.选择性执法:客观性、内在矛盾及消解策略[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0(10):94-97.,具体包括过度执法、执法不严和以政策替代法律等层面的问题②戴治勇,杨晓维.间接执法成本、间接损害与选择性执法[J].经济研究,2006(09):94-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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