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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社会:积极应对农村人口老龄化的主阵地

2022-10-11夏柱智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养老老年人

夏柱智 夏 日

武汉大学,湖北 武汉 430072

一、问题提出与研究综述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经历了快速的城镇化发展进程。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超过了64%,城镇化进程进入中后期。同时,在我国农民特有的双向流动、有进有退、以县为基础的就近城镇化模式背景下[1],农村成为农民工养老或者预期养老的空间,形成了中高度老龄化社会。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公报》显示,我国60岁以上人口为26 402万人,占总人口的18.70%,与2010年相比上升5.44个百分比,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其中,2020年我国60岁及以上乡村常住人口比重和65岁及以上乡村常住人口比重分别为23.81%和17.72%,高出城市7.99和6.61个百分点[2]。如何有效应对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关系到老年人的幸福感,也关系到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的全局。围绕农村养老服务如何供给,主要形成两种观点:

一是主要强调政府资源投入的必要性。通过强调财政投入,把农村养老更多地纳入公共服务范围。国家应为老年人提供基本服务,承担主要养老责任[3],主动参与农村养老服务供给与保障,加大对农村老年人的福利支持[4],推动普惠性养老服务。其一,完善城乡养老统筹制度。尽快推进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实现横向与纵向公平,完全消除地区差别。同时,尽快建立城乡一体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突出福利性、普惠性和强制性特征[5]。其二,加大农村养老公共财政投入。通过专项支持、转移支付、特殊项目补助等方式[6],逐步扩大养老服务补贴范围与加大养老服务补贴力度[7]。

二是主要强调市场机制和作用。面对当前农村人口老龄化的客观情况,需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采取机构养老服务[8]等方式,推动多样化的社会养老,实现养老服务体系的现代转型[7]。其一,培育养老社会组织。政府不再是养老服务的单一提供方,引入社会组织参与养老服务是大势所趋。可采取公建民营、民建民营等运营模式积极培育从事养老服务事业的社会组织,发挥社会组织在农村养老服务中的主力军作用[9-10]。其二,发展养老服务产业。主要侧重于倡导养老服务事业向养老产业转变与发展,充分挖掘农村养老产业市场的新需求[2,11],发展一批乡村医养、康养、旅游养等服务企业,发展乡村养老产业和养老服务项目,建设一批乡村特色的医养康养基地[12]。

已有研究对农村养老服务供给体系的分析,为本文研究提供了一定理论基础,但存在不足:一是作为发展中的人口大国,解决庞大农村人口的养老需求问题非一朝一夕可以完成,只能逐步加大支持力度。同时,市场也并非万能。相关研究要对当前县域社会农村老年人养老需求与养老条件进行精准分析,避免脱离老年人的生产生活现实。二是目前视角主要局限于经济学,对业已提出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在广大农村地区丰富、多元化的实践重视不够。“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是我国近年来确立的重要民生战略之一。立足新发展阶段,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国家战略”[13],惠及大多数的农村老年人口。面对农村人口老龄化的客观事实,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发展农村互助式养老,多形式建设日间照料中心,改善失能老年人和重度残疾人护理服务。因此,积极应对农村人口老龄化不仅是重要的政策命题,而且构成当下养老问题研究的重要视角。

本文立足县域社会的深度田野调查,形成自下而上阐释积极应对农村人口老龄化经验的研究框架。县域社会主要是以乡村社会为主,又处于快速的城镇化进程中,乡村人口快速流入县城。在县域社会内部,影响农村养老的因素除乡村社会自身外,还包含县域政府的政策执行。相对于中央、省、市,县域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执行的最低层级。本文表述框架沿袭学界共识,将老年人需求分为三个方面:经济支持、生活照料、精神慰藉[14-15],讨论多元化的供给主体,包含农村老年人个人、农民家庭、农村社区、国家和市场等,需要通过扎实的经验研究,获得县域社会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经验与理论认识。

Y县位于鄂东南,曾是国家级贫困县,是人口大县,也是劳务输出大县。根据2021年的统计数据显示,Y县户籍人口115万人,常住人口90.18万人,老年人口13.05万人,常住人口老龄化比例为14.5%。其中,65岁及以上的9.5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0.52%。农村常住人口49.8万人,占常住人口的55.3%。农村老年人口10.2万人,老龄化比例为20.5%。在城镇化背景下,Y县外出务工人员约25万人,务工是农民家庭主要收入来源,形成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的家计模式[16]。根据2021年8月武汉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在Y县典型H镇调查显示①H镇的家庭收入调查问卷发布时间为2021年8月11日,截止到2021年8月16日共收回有效答卷数2 300份。,当地农村家庭年收入5万元以下的占36%;5万~10万元的占42%;10万~20万元的占18%;20万元以上的占4%。

二、农村老年人的经济支持模式

经济支持是解决农村老年人养老问题的核心内容。随着自身状况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的变化,农村老年人的经济支持结构从单一性向多元性转变,有保障的经济支持能够在县域社会范围内实现,形成了积极应对农村人口老龄化的经济基础。调研发现,农村老年人经济支持主要依托三条路径:逐渐完善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已建成的“以地养老”的小农保障体系以及基于“反馈模式”的家庭赡养。

(一)逐渐完善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经历了从无到有、试点推广、全民覆盖、城乡统筹等发展阶段。这一改革历程,是政府责任不断完善的过程[17]。自2014年国务院制定《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以来,原农村养老保险转型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又称为居保),区别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制度安排。在Y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仅有100~200元/月。按照县财政情况,养老金很难大幅提升,但是老年人普遍觉得满意。作为补充性收入,养老金提供稳定可靠的保障,满足其日常零用需求。

Y县老年人主要分为以下几类:一是体制内人员,约占10%;二是企业退休职工,约占15%;三是失地农民或五保户等特困供养老人,约占5%;四是普通城乡居民,约占70%。Y县农村居民每月能够获得养老金的金额计算方式如下:养老金金额=国家基本工资(115元)+工龄工资(1元/年)+(国家补贴+个人缴费)/139。目前,Y县农村居民基础养老金从最初的55元/月涨到2021年的115元/月,包括中央财政发放108元/月,地方财政补贴7元/月。未缴纳养老保险的农村老年人领取基础养老金,为115元/月。2021年调查时,Y县新农保个人缴费共有13档次,处于400~5 000元/年之间,缴费灵活,未限定最低缴费年限,适应农民家庭收入水平偏低的现实。

调查发现,农村居民参加“居保”缴费档次不高,根本原因是农村居民家庭经济收入不高、收入不稳定,和城市居民家庭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例如,L镇2021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3.1万,大多数农村居民按照最低档缴费,退休养老金大约每月180元左右(按照400元、共缴15年计),5 000元最高档次的缴费比例不足1%。L镇民政部门表示,若按照5 000元档次连续缴费15年,则退休时养老金为660元/月,基本能够满足老年人日常生活,而115元/月的基础养老金基本能够满足农村老年人的日常零花需求。

(二)已建成的“以地养老”的小农保障体系

根据全国多地农村调查,农村中低龄老年人退出农业生产的比例相对较低,大部分仍处于劳动状态。在经济发达地区,农村中低龄老年人多从事二三产业,收入更高。在大多数中西部农村地区,农村二三产业不发达。“以地养老”成为农民应对农村人口老龄化的现实选择,优势在于为农村老年人带来较多的经济社会福利,包括农副产品的自给自足、较高的家庭及社会地位和农业劳动本身的价值体验[18]。作为老龄化程度较高的人口大县,Y县农村老年人和土地相结合的“以地养老”是应对农村人口老龄化的主要方式,构成农村老年人养老的小农保障体系。

Y县调查表明,尚具备劳动能力的老年人均会种植水稻和蔬菜,养殖少量畜禽,基本可以自给自足。他们居住在宽敞的农家小院,食用绿色农产品,消费不高,福利也不低。据W村村干部讲:“全村100多个老年人中,靠子女赡养者不多,除了国家养老金,老年人一般靠耕种土地生活。”在老年人眼中,土地甚至比子女更可靠。以W村一对80岁老夫妇为例,二人育有三子三女,目前夫妇俩居住在老房子里,拥有2亩耕地,种植玉米、油菜等蔬菜,同时饲养鸡鸭等家禽。日常生活所需大部分来自于自耕田,基本无需依靠子女。在每年一两个月的劳作时间中,老年人几乎每天都去地里劳作,查看庄稼长势。

对于老年人而言,在机械化和轻简便农作技术支持下,农业劳作已非负担,且适当劳动具有锻炼身体、修养身心的作用。除了粮食自给,通过出售棉花和鸡蛋鸭蛋等,每年还可获得300~600元货币收入。在当地,去集市买小吃是老年人生活富裕的表征。该老年夫妇几乎每天去集市逛逛,买喜欢的小吃。因此,在农村,土地不仅回馈老年人生存物质,而且赋予其有尊严的生活和老有所乐。

(三)基于“反馈模式”的家庭赡养

在乡村社会,农村老年人依赖家庭和子女养老的观念依然根深蒂固[19]。即使受到城市化进程冲击,以子女经济支持为基础的农村家庭养老依然是我国乡村社会主要的养老方式,国家发放的养老金仅为补充。在传统养儿防老观念影响下,作为非典型的宗族性地区,Y县农村老年人依然能够获得子女部分经济支持,满足日常生活支出。

在我国多数农村地区,老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一是有劳动和自理能力阶段;二是丧失劳动能力,但有自理能力阶段;三是丧失劳动能力,且基本不能自理阶段。其中,第一阶段老年人可以通过劳动赚钱,照料自己生活,老年夫妻相互扶持,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支持子女家庭;第二阶段老年人需要子女提供一定赡养费或实物,维持最基本养老生活,传统家庭养老的“反馈模式”开始发生作用。过去农民家庭收入不高、子女对父母反馈很少,仅限于维持基本生存。随着农民家庭外出务工的增多和收入的不断增长,子女对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老年人的经济支持越来越多。

Y县中高龄农村老年人支出项目主要有四类:一是就医用药费用;二是购买猪肉、烟、盐和洗衣粉等日常开支;三是少量人情礼节费用;四是娱乐性费用,如打麻将所需少量零用钱。总体而言,农村老年人每年人均支出5 000~10 000元。根据当地传统习惯,儿子在老年人丧失劳动能力之后,要平均分摊上述养老费用,弥补老年人在丧失劳动能力之后国家养老金的不足。在四项费用中,老年人就医用药费用负担最重。根据实地调查,在20世纪50~60年代,每个家庭平均4~6个子女;70~80年代,每个家庭平均2~4个子女;80~90年代,每个家庭平均1~3个子女。也即,当前农村老年人可获得多个子女经济支持。每个子女每年经济支持1 000~3 000元不等,赡养费高低主要依据子女家庭收入情况。随着女性社会地位的日益提高,女儿也发挥了重要的赡养作用。

三、农村老年人的精神慰藉模式

精神慰藉具有浓厚的文化内涵,其特征主要体现在:老有所乐、老有所敬、老有所用、高质量的老年生活等方面[20]。在市场化和城镇化双重背景下,农村社会结构已然发生变迁,家庭结构也发生了城乡分离。家庭交往弱化和社区交往萎缩造成农村老年人精神慰藉需求难以得到满足,普遍面临精神赡养真空的现象[21]。相比经济支持,满足农村老年人精神慰藉需求是地方政府积极应对农村人口老龄化的新任务。调研发现,Y县形成养老服务供给的精神慰藉模式。该模式主要依托老年自组织再造集体活动空间、重构社会支持系统、激活主体参与热情和再续人生社会价值,实现以集体生活为基础的老年人社会交往。

(一)再造集体活动空间

空间再造可以在最基本程度上确保老年人享有自己的社会空间,独立空间使得老年人能够与外界生活暂时隔离,进而形成基于“共同在场”的社会福利体验[22]。Y县调查表明,村庄通过建立老年人活动中心,重构老年人休闲娱乐的公共空间,使其走出家门,体会日常交往乐趣,感受生活幸福。

2018年,在城郊村L村10多万元资金支持下,一位年过70的老干部发动村庄退休党员职工,将200平方米的破旧厂房改造为老年人活动中心,再造老年人集体活动空间。活动中心内设老年人活动室、党群活动室和活动大厅等功能空间,为老年人召开党员会议以及打麻将、聊天、跳舞等娱乐活动提供场地。目前,老年人活动中心由12个老年志愿者负责值班管理。老年人一般上午做家务、买菜逛街,下午常乐于会友或参加娱乐活动。因此老年人活动中心选择开放时段为12:00到17:00,不仅契合老年人生活节奏,而且能够避免其沉迷于打牌等活动。自开放以来,老年人活动中心大受欢迎,许多老年人甚至每天提早在活动室门口等待。根据村里统计,每天到活动室的老年人少则30人,多则60人。

(二)重构社会支持系统

作为老年人的非正式社会支持系统,民间社团通过重建“社会团结”,实现老年人精神需求的满足[23]。其中,趣缘群体包含重要的非正式社会支持,可提供情感交流以及满足心理安全需要等功能,促进老年人身心健康。Y县调查表明,在共同场域下,村庄通过建立趣缘群体,重构老年人的社会支持系统,使其结成相对稳定的活动群体。

在城郊村L村党委的动员下,自2018年以来,L村陆续组建各类趣缘群体19个,吸引众多老年人参与。其中,女性类趣缘群体包括6个广场舞队、2个旗袍秀队,会员约280人;男性类趣缘群体包括1个诗联书画学会、1个老年斯诺克台球队。L村党委鼓励支持各类趣缘群体的比赛和演出活动,还帮助诗联书画学会创办了一本诗刊,专门刊登老年人诗词作品。调查发现,这些趣缘群体活跃于村庄内外,一般由有钱有闲的退休老年人自发组织运作,成为老年人社会交往的重要平台和载体。例如62岁的李阿姨日常比较活跃,组织能力强,她牵头组建了一支约10人的广场舞队,经常晚上相约练习广场舞,吸引了近70位老年人参与其中。

(三)激活主体参与热情

老年文化建设已成为村庄文化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关系到老年人生活质量与水平。村庄老年文化建设有助于增强老年人凝聚力,加强对村庄的认同感,调动参与村庄文化活动的积极性[24]。Y县调查发现,村庄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激活了老年人的参与热情,使其身心愉悦,丰富了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

2020年,城郊村L村党委出资10多万元,以家风建设为主题,发动并鼓励村庄各类趣缘群体以及村民自主编排节目,吸引了众多老年人积极参与。经过层层筛选,12个自主编排的节目大受好评。在此过程中,村庄居民尤其是老年人走出居所,积极参与和观看演出,并对此津津乐道。通过自导自演的晚会形式,L村党委最大限度地吸纳了老年村民,凝聚了村庄内部集体感,营造了良好的孝老敬亲氛围,有利于进一步开展养老活动。

(四)再续人生社会价值

在志愿者行列中,农村老年人志愿者越来越引人注目。老年人在志愿服务队组织下参与村庄公共生活和公共治理,增添了老年生活的价值和意义,实现了老有所为[25]。Y县调查表明,通过志愿服务的形式,村庄组织动员老年人积极参与村庄各类服务活动,再续人生社会价值,实现老有所为。

2018年,城郊村L村党委组织成立了一支主要由55~70岁的老年人组成的老年志愿服务队。队员基本没有生活负担,有公益热情,乐于奉献,希望发挥余热。在村党委的大力支持下,老年志愿服务队对村庄内10个空巢老年人开展一对一精准包保帮扶,利用节假日为空巢老年人上门送温暖服务,包括打扫卫生、修理电器等,更重要的是陪老年人聊天解闷,及时了解他们的生活及心理状况,帮助他们排解烦恼忧虑。同时,老年志愿服务队还组织开展慰问高龄党员和孤寡女性等活动,倾听他们的心声,展现村庄的温暖与关爱。

四、农村老年人的生活照料模式

随着年龄的增长,部分老年人身体机能衰退,自理能力越来越差,对获得生活照料的需求也会增大。同时,家庭照护呈现出明显弱化趋势。因此,满足农村老年人生活照料需求亦是地方政府最为迫切的任务,为此要不断创新养老服务体制机制。调查表明,Y县形成的养老服务供给的生活照料模式主要依托三条路径:以公办养老机构为基础的国家兜底养老服务;以老年人自组织为基础的互助养老服务;以半市场化为基础的作坊式养老服务。

(一)以公办养老机构为基础的国家兜底养老服务

公办养老机构是中国养老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为老年人提供兜底养老服务的重任[26],彰显“福利养老”和“雪中送炭”的角色和作用[27]。实践显示,Y县的公办养老机构主要为失能、半失能的五保老年人提供国家兜底服务,满足其基本生活照料需求。

与全国很多农村地区一样,受传统观念影响,Y县农村老年人养老偏好仍然是居家养老。只要能够自理,他们都愿在家里生活,不愿意入住福利院。一是福利院管控严格,活动范围较小,自由受到限制;二是福利院收取费用,导致其失去对补助金的支配权。截至2021年底,Y县共有16家公办福利院,平均每个乡镇1家。调查表明,公办福利院主要入住失能或半失能的五保老年人。以H镇为例,2021年H镇公办福利院有4名工作人员,主要面向五保户等特困供养人员提供全托管服务。根据H镇统计,全镇共有五保户175名。其中,选择入住福利院的仅22人。具体而言,失能老年人5名,半失能老年人17名。以S村为例,全村60岁以上老年人500余名,仅1名半失能的五保老年人入住镇福利院,其他老年人均愿在家养老。福利院负责人表示:“只有家里实在没人照顾的老年人才来福利院。”

(二)以老年人自组织为基础的农民互助养老服务

以村庄熟人社会和家庭养老为基础的互助养老,为我国提供了低成本、高质量的养老模式,为应对老龄化提供了战略选择[28]。互助养老与中国农村传统家庭照料弱化以及越来越多的老年人无人照料的难题相适应,是一种符合当前中国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养老模式。调查表明,Y县探索出以老年人自组织为基础的农民互助养老模式。该模式通过发掘并动员关键人物和精英老年人,依托老年之家,以“结对子”和“抱团养老”的方式,将普通老年人组织起来,有效满足他们的生活照料需求。

截至2021年9月,位于偏远地区的B乡成立1个老年人服务中心、6个老年人协会、23个老年人之家,搭建起“老年人服务中心-老年人协会-老年人之家”三级组织架构,确立了“一学二帮三娱乐四结合”的实践模式。其中,“帮”就是各村庄通过组织在村老党员、退休教师等精英老年人,带动普通老年人,让中高龄的帮助高龄的、健康的帮助体弱的,富裕的帮助贫困的,实现老年人之间互帮互助。具体而言,各村庄以老年人之家为单位,由“家长”(老年人之家负责人)牵头,组织老年人相互关心照顾。对困难老年人进行重点帮扶,实现老有所依。“家长”刘某经常组织9位空巢老年妇女一起聊天以及互帮互助。其中有一位生病了,其他人轮流帮忙做饭和护理。另一位“家长”康某经常关心和了解周边多病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如果发现问题,他就会及时为老年人请医送药。

(三)以半市场化为基础的作坊式养老服务

不同于企业化、资本化的大型养老服务机构,作坊式养老机构一般是在政府支持下,由村民个体出资开办,充分运用农村特点与农民特性,以嵌入村庄社会为基础,引入半市场化运作机制,为农村老年人提供“低收费、精细化”服务。Y县调查表明,以半市场化为基础的作坊式养老机构提供的服务是满足农村老年人生活照料需求的重要途径之一。

作为一家作坊式养老机构,S村的HZ养老院是由本村一位60岁村民于2018年建立。目前HZ养老院设有1名院长,聘请2名约60岁的护工,入住8位半失能的老年人,年龄处于75到95岁之间。首先,该村民(养老院院长)投入20多万元,通过盘活自家闲置房屋,进行适老化改造,拓展养老功能空间,完善养老设施配置。目前,HZ养老院面积总计约500平方米,分为主体生活区、餐厅以及前后院四部分,暂设有10张床位。其次,根据当地经济水平,结合基本运营成本,HZ养老院制定了合理的收费标准:全托管为1 400元/月,仅用餐为800元/月,仅住宿为600元/月。根据老年人失能程度,价格会有适当浮动。再次,通过充分运用当地护工、医生等人力资源,HZ养老院开展精细化服务。一是招聘村庄两名低龄老年人为护工,作为照料老年人的主要力量,例如做饭、看护,保证入住老年人获得基本生活照料;二是运用村医等村庄其他照护资源,作为照料入住老年人的辅助力量,例如倒水、盖被子、量血压等辅助性工作。

五、结论与建议

未富先老的农村人口老龄化是中国面临的一个重大挑战。随着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农村人口老龄化现象更加突出。相比源于西方各国积极老龄化、多元福利主义等理论,我国探索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特色经验,Y县是典型代表。本文研究的基本结论是,我国在积极应对农村人口老龄化过程中,形成了在县域社会内部应对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具有低成本、高福利特征的特色养老模式(见表1)。具体来说,Y县结合国家资源下乡、养老供给政策的供给建构起老年人个人、农民家庭、农村社区、国家、市场等多元主体协同的养老服务体系,形成了可持续的养老模式,回应了农村老年人经济支持、精神慰藉以及生活照料三大基本需求。

表1 积极应对农村人口老龄化的县域实践

基于以上经验调查的分析,我们认为需要充分重视县域社会作为农村人口养老主阵地的作用,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一是夯实经济支持模式。提供经济支持,保障生活的物质基础是农村老年人最基础的养老需求。首先,按照国家经济发展水平与速度,可以逐步提升农村养老金金额,尤其是对中西部地区老年人要加大支持力度;其次,探索各类解决土地细碎化问题的办法,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适老性农业;再次,巩固家庭养老,加强家风建设,营造良好的敬老爱老氛围。

二是重视精神慰藉模式。加快建立和完善各类村庄层面的老年人组织建设,尊重并发挥老年人主体性,大力推广各地已探索成功的老年人自组织经验,满足老年人强烈的精神文化需求。一方面,地方政府要提供持续的经济资源和政策支持;另一方面积极动员与组织关键人物与精英老年人,吸纳更多普通老年人参与,重塑以集体生活为基础的老年人社会交往。

三是强化生活照料模式。充分运用低龄老年人、村医等生活照料资源,减少公共资源浪费,提升老年人生活照料的幸福感。首先,适当向社会开放公办养老机构,增强公办养老机构的活力,提高其效益;其次,大力推广互助养老,发掘并动员关键人物和精英老年人,组织普通老年人,解决他们日常生活照料问题;最后,坚持普惠式养老方向,鼓励和支持农村作坊式养老机构建设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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