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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与京津冀协同创新比较

2022-10-10田晶,马永浩,张超

价值工程 2022年27期
关键词:科创走廊长三角

0 引言

长三角和京津冀是我国两大城市群,在我国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是支撑全国经济增长、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参与国际竞争合作的重要平台。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分别于2014年、2018年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本文旨在将两个城市群的协同创新情况进行全面对比,发现特色、点明优势、找出不足,为进一步提升区域协同创新水平、打造世界级城市群提供重要支撑。

1 总体情况

长三角面积35.92万平方公里,是京津冀的1.7倍;2019年,长三角拥有2.27亿常住人口,是京津冀的2倍,拥有从业人员1.30亿人,是京津冀的2倍,GDP共23.73万亿元,是京津冀的2.8倍。长三角以占全国3.7%的面积,聚集了全国16.2%的人口和16.8%的从业人员,贡献了全国近1/4的GDP;京津冀以占全国2.3%的面积,聚集了全国8.1%的人口和8.2%的从业人员,贡献了全国8.5%的GDP。

2 创新资源[1]

2.1 人力资源

人力资源是科技创新最宝贵的战略资源。长三角、京津冀作为我国两大城市群,2019年,R&D人员全时当量达206.23万人年,占全国研发人员的43%,是我国研发活动的主要阵地,其人力资源分布呈现出不同特点:从研发人员总量看,长三角研发人员154.40万人年,是京津冀的3倍,差距十年来最大;从研发人员投入强度看,长三角R&D人员全时当量67.97人年/万人,是京津冀的1.5倍,差距十年来最大;从活动主体看,长三角研发人员主要集中于企业,企业人员占比75.48%,京津冀研发人员更均衡分布于高校、科研机构、企业,需要强调的是,京津冀的科研机构人才集聚能力特别突出,达到12.83万人年,是长三角的1.6倍;从活动类型看,长三角86.55%的研发人员集中于试验发展领域,而京津冀有40.42%的研发人员投入到基础研究及应用研究领域。

图1 2019年长三角与京津冀按活动主体分布的研发人员情况①

2.2 财力支撑[1]

研发经费总量、研发经费投入强度是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科技实力的重要指标。2019年,长三角、京津冀研发经费9991.18亿元,占全国研发经费的45%,其研发经费分布呈现出不同特点:从研发经费总量看,长三角研发经费6727.89亿元,是京津冀的2.1倍;从研发经费投入强度看,京津冀研发经费投入强度3.86%,高于长三角1.02个百分点;从活动主体看,长三角研发经费主要集中于企业,企业研发经费占比达69.08%,京津冀研发经费更均衡分布于高校、科研机构、企业,需要强调的是,与研发人员分布相类似,京津冀的科研机构研发经费也特别高,达到1095.71亿元,是长三角的1.6倍;从活动类型看,长三角研发经费主要集中于试验发展领域,占比达87.54%,京津冀研发经费则在基础研究及应用研究领域投入更多,分别是长三角的1.3、1.2倍;从基础研究占研发经费比重看,京津冀优势明显,占比达12.10%,高于长三角7.66个百分点。

图2 2019年长三角与京津冀按活动主体分布的研发经费情况

3 创新合作

3.1 论文协同创新

国际合作论文数是国际上通用的测量国际科研合作力度的重要指标。从区域内国际科技论文合作数量来看,长三角合作更多。2010-2019年,长三角、京津冀区域内国际科技合作论文数量总体都呈逐年增长态势,长三角从3258篇增长到24600篇,平均增速25.19%;京津冀从871篇增长到7145篇,平均增速26.34%,高于长三角1.16个百分点。2019年,长三角国际科技论文合作数量是京津冀的3.4倍。

从区域内国际科技论文合作结构看,上海与江苏、北京与天津合作最密切。2019年,长三角地区,上海与江苏国际科技论文合作共6489篇,占长三角国际科技合作论文总量的26%以上,比江苏-浙江国际科技论文合作数占比高10个百分点,比上海-浙江国际科技论文合作数占比高10个百分点;京津冀地区,北京与天津国际科技论文合作共3622篇,占京津冀国际科技论文合作总量的一半以上,比北京-河北国际科技论文合作数占比高10个百分点,比天津-河北国际科技论文合作数占比高41个百分点。

3.2 专利协同创新

区域合作申请发明专利数是体现区域之间科技联合攻关、协同创新情况的重要指标。从区域内合作申请国内发明专利数量看,长三角合作更密切,京津冀增长更快。2010-2019年,长三角、京津冀区域内合作申请国内发明专利数量总体都呈现上升态势,长三角从361件增长到3096件,平均增速26.97%;京津冀从91件增长到1326件,平均增速达34.67%,高于长三角7.7个百分点。2019年,长三角区域内合作申请国内发明专利数量是京津冀的2.3倍。

从区域内合作申请国内发明专利结构看,上海与江苏、北京与河北合作最紧密。2019年,长三角地区,江苏与上海合作申请国内发明专利最多,占长三角合作申请国内发明专利总量的22%,其次是江苏与浙江的合作;京津冀地区,北京与河北合作申请国内发明专利最多,占京津冀合作申请国内发明专利总量的六成以上,其次是北京与天津的合作,占比三成以上。

4 产业联动

4.1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1-10]

新产品销售收入是反映科技创新产出最直接的指标之一。2010-2019年,长三角规上工业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从2.38亿元增长到7.6亿元,平均增速13.75%,分别高于全国、京津冀1.15、4.43个百分点,京津冀规上工业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从0.7亿元增长到1.56亿元,平均增速9.32%,低于全国3.28个百分点;长三角规上工业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占全国比重从32.73%增长到35.86%,而京津冀则从9.57%降低到7.33%。2019年,长三角规上工业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7.6亿元,是京津冀的4.9倍。

4.2 高技术产业[11]

高技术产业是国际经济和科技竞争的重要阵地。在高技术产业四大行业中,长三角的优势产业是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无论营业收入,还是研发人员,都远远高于京津冀。

2019年,长三角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营业收入25414亿元,是京津冀的4.9倍,与产业规模相对应,长三角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研发人员高达160853人年,是京津冀的8.9倍。此外,长三角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业营业收入7054亿元,是京津冀的7倍,研发人员19238人年,是京津冀的6.3倍;长三角医药制造业营业收入6557亿元,是京津冀的2.5倍,研发人员40923人年,是京津冀的3.8倍;长三角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业营业收入4212亿元,是京津冀的4.7倍,研发人员48529人年,是京津冀的8倍。(图3)

图3 2019年长三角及京津冀高技术产业生产经营及研发人员情况

5 创新环境

5.1 交通一体化[12][13]

一体发展,交通先行,交通一体化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支撑。

京津冀铁路及高速公路里程增长更快,网络密度更高。2010-2019年,京津冀铁路及高速公路里程从1.31万公里增长到2.03万公里,平均增速5.01%,高于长三角0.49个百分点,低于全国1.41个百分点;长三角铁路及高速公路里程从1.81万公里增长到2.7万公里,平均增速4.52%,低于全国1.9个百分点。

2010-2019 年,京津冀铁路及高速公路网密度从601.32公里/万平方公里增长到933.90公里/万平方公里,10年累计增长332.58公里/万平方公里;长三角铁路及高速公路网密度从516.55公里/万平方公里增长到769.24公里/万平方公里,10年累计增长252.70公里/万平方公里,低于京津冀79.88公里/万平方公里。

5.2 国家大科学中心

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是国家科技领域竞争的重要平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建设北京怀柔、上海张江、大湾区、安徽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四大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有一家分布在京津冀、两家分布在长三角东西两翼,这无疑将进一步提升两个城市群的科技创新能级。

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14]研究方向各有侧重:北京怀柔主要支持物质、空间、地球系统、生命、智能五大学科发展方向;上海张江主攻光子科学与技术、计算科学、纳米科技、能源科技、生命科学、类脑智能等六个研究方向;安徽合肥聚焦信息、能源、健康、环境四大领域。

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包括诸多要素,其中,大科学装置集群有“科技航母”之称,是促进大批原始创新成果及关键核心技术产生的关键因素。目前,北京怀柔、上海张江、安徽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大科学装置已有部分投入运行、在建、预研,未来,这里将成为世界优秀科技成果的聚集地。

5.3 科创走廊

国际著名的“科创走廊”美国101国道、波士顿128号高速公路等,都是以高速公路作为中心轴,沿线聚集众多高科技创新主体,我国的科创走廊不仅依托公路,而是沿着高速公路、高铁、城际铁路等复合型交通要道分布。目前,我国多个区域正在建设科创走廊,如长三角的G60科创走廊、粤港澳大湾区的广深港澳科创走廊、京津冀的京雄科创走廊等。

G60科创走廊是我国第一条科创走廊,依托上海全球科创中心,主导智能制造、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产业。2016年,G60科创走廊发展战略启动,如今已从高速公路时代1.0版本迈向了高铁时代3.0版本,覆盖范围从上海松江区的“一廊九区”扩大到长三角的“一廊一核多城”,战略地位也从松江区战略上升到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京雄科创走廊是我国第三条科创走廊,依托雄安新区、中关村,主导移动互联网、文化创意、生物医药、集成电路等产业。2018年,《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正式发布,京雄科创走廊初现雏形。

5.4 制度保障

体制机制改革是推动区域协同创新发展的制度保障,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可以打破行政壁垒,促进人才、技术、资本、信息等创新要素的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实现区域间良性互动和共同进步。长三角、京津冀都在进行体制机制改革,并首先在具备一体化条件的交通、生态、公共服务等领域进行重点突破,科技领域的一体化进程也在加速推进。

科技领域,2015年,《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发布,同年,《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建设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的工作方案(2015-2017年)》发布,明确要完善协同创新三个机制:政策互动机制,信息、成果、人才、联盟等资源共享机制,技术、科技消费市场、科技投融资市场开放机制;共建协同创新三类平台:创新资源平台、创新攻关平台、创新成果平台。2020年,《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发展规划》发布,提出“到2025年,长三角地区科技创新规划、政策的协同机制初步形成,制约创新要素自由流动的行政壁垒基本破除”的发展目标,实现路径包括:建立机制(长三角科技创新规划会商机制、高校联合攻关机制、利益共享机制、信息共享机制等)、完善制度(高新技术企业跨区域认定制度、科技创新券通用通兑、科技创新人员柔性流动制度、人才评价标准互认制度等)、建设平台(长三角国际标准化协作平台、长三角科技资源共享平台、长三角共性技术研发平台、长三角创业融资服务平台、长三角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等)。

注释:

①图中的“企业”指规上企业,“其他”包含且不限于军工、规下、服务业企业等其他单位,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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