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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地区民族舞蹈文化交融研究*
——以苗疆走廊为例

2022-09-24满梦翎

广西民族研究 2022年5期
关键词:苗疆花灯交融

满梦翎

一、苗疆走廊的开辟与西南各民族的历史文化渊源

(一)苗疆走廊的开辟

苗疆走廊是在元明清时期由国家开辟的一条官道,是当时的中央王朝为了“开边”以及加强对西南疆域的治理而开辟的一条从湘西经贵州的入滇之路。苗疆走廊中的“苗疆”是西南各民族在不断迁徙、交流过程中形成的一个历史文化区域。苗疆走廊中的“苗”不仅包含现今的苗族,还包括西南各少数民族。在明清时期的民族概念中,“苗”是对整个西南地区少数民族的泛称,例如土家族被称为“土家苗”,侗族被称为“峒苗”,布依族被称为“仲家苗”等。因此,下文中加引号的“苗”是沿用古名对西南各少数民族的泛称,而不加引号的苗则是指现在的苗族。苗疆走廊是一条“苗”人迁徙的道路,同时也是汉族与西南少数民族的沟通通道,是一条经济、文化流通的道路,汉文化通过这条走廊不断交流进入苗疆地区。

(二)西南地区各民族的历史文化渊源

我国西南地区的苗族历史上是一个迁徙的民族。苗族自先秦时期起便自中原由东向西、由北向南迁徙。秦汉时期迁徙至武陵地区,被当时的中央王朝称之为“武陵蛮”,部分苗人在战争与重税的双重压力下又向西迁徙进入贵州,唐代时期又逐步迁徙至云南。元朝又以苗疆走廊为军事通道多次征调苗人为民兵远赴东南亚战场。明朝对苗疆地区加强驻兵,在安顺等地安屯设堡,更多的苗人迁徙至西南边陲。清朝云南很多苗人为躲避战乱而迁往东南亚,使得苗族逐渐成为一个跨境民族。元明清时期苗疆走廊上的苗族逐渐入户籍,接受管理,向政府纳税,并接受汉文化教育,逐步成为“熟苗”。“熟苗”文化是西南民族文化中极为重要的一种形态。

西南地区的侗族常常与苗族杂居在一起,但没有苗族的漫长迁徙史,是西南地区的土著民族,居住于晃州①晃州,今湖南新晃侗族自治县。之西。[1]26侗族在先秦时期属于百越族群的一支,在历史中常以“蛮”或“僚”统称之。至宋朝侗族出现了作为单一民族的称呼“仡伶”,明朝有了与现今侗族相近的称呼“峒苗”,或泛称为“苗”“夷人”。宋代以来中央王朝在侗族地区开放办学,开设了“鹤山书院”“龙标书院”等,加速了汉文化在侗族地区的传播,甚至当时还有侗人参与科举考试,考取了“秀才”“进士”等功名,由此可见汉文化在侗族地区有着显著的影响力。明朝时期有侗人“近来服饰亦颇近于汉矣”[2]210的记载,由此可见,侗族在明朝时期已经将汉文化的元素融入侗族社会生活中,并运用自如。自苗疆走廊开辟后,许多江西汉族迁徙至侗族地区,受到侗族风俗的熏染,在文化、习俗上与侗族人无异,融入侗族人,这些祖上为江西汉人的侗族人是历史上汉侗民族共同融合的实证。

西南地区的布依族大多也是与苗族杂居,现今主要居住于贵州。在明清时期,布依族也被称为“仲家苗”,明代的布依族已经逐渐开始接受汉文化,习汉字,过汉族节日,但又保留着本民族的习俗,形成了汉仲文化交融的景象。

西南地区的彝族历史上被称为“倮倮苗”,自先秦起即生活在我国西南地区。两汉时期,中央政权在南中②南中在历史上指今天的云南、贵州和四川西南部。设郡,当地汉族人口日益增多,从不同方面影响彝族经济社会生活,汉族群体也受到彝族社会经济的影响,从而加速了“夷汉”之间的经济文化交融,并产生了“夷化了的汉族”[3]17。在彝族地区,明清时期的汉族移民在当地设立军屯、商屯,融入彝族社会之中。明朝后期,汉族军户多变成地主,士兵多变成农民,汉族人民以各种身份流散在彝族地区,与彝族人民杂居在一起,使原本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变成了汉、彝各族人民杂居地区。[4]99至清朝,汉彝通婚数量增长,出现了彝融于汉或汉融于彝的现象。

先秦时期就有汉族祖先出现在西南地区的记载,战国末年有大量的汉人进入云南,对云南进行大规模开发,但历史上长期还是“汉”少“苗”多的状态。至元明清时期,苗疆走廊的开辟掀起了汉族移民苗疆地区的高潮,他们大多自安徽、江西出发从苗疆走廊门户湖南进入苗疆腹地贵州、云南,大部分定居于西南湘黔滇等苗疆走廊所经地区,与当地少数民族杂居而处,并将汉文化带入西南地区。西南地区现有汉族人群多为此时期汉人移民的后代。

西南各民族的文化变迁中,汉文化的传入对西南少数民族文化具有转折性的影响,同时西南地区汉文化也受到西南少数民族文化的影响,从而形成了西南各民族文化的交往交流交融现象。从民族文化看,西南现有汉族中存在从“苗”族汉化的人群,现有苗族中也不乏有从汉族“苗化”的人群。例如聚居在湖南沅江中游及其各支流山区的一部分群众自称“果熊人”,当地汉族群众把他们称为“瓦乡人”,他们兼具汉族、苗族、土家族文化特点,是“苗”民汉化的代表,体现出汉族、苗族、土家族文化的交融。贵州的屯堡人是明朝时期的汉人移民后代,与西南少数民族杂居,因受当地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播与影响,形成兼具汉族、苗族、布依族文化的文化特点,是汉民“苗化”的代表,体现出汉族、苗族、布依族文化的交融。瓦乡文化与屯堡文化不仅证实了西南各民族之间存在的文化交融现象,也反映出文化交融为西南各民族文化带来了巨大变革。

二、苗疆走廊上西南民族舞蹈文化的相互交融

历史上汉人因军事“开边”、政治统治、经济贸易等原因沿着苗疆走廊这条通道不断地往来交流,形成了流动的汉文化,为原本固守一地的西南少数民族舞蹈文化注入了新鲜血液,并促进了西南各民族舞蹈文化的相互交融。例如汉族的龙舞文化随着汉族商旅、官员、军队进入苗疆地区,并在苗疆地区传播,使得苗疆各地至今都有龙舞文化的流传,如新晃有草龙舞、芷江有孽龙舞、洪江有火龙舞等,龙舞文化几乎遍布整个苗疆走廊。此外,苗疆走廊上流传的汉族舞蹈文化还包括花鼓戏、阳戏、傩戏等戏曲舞蹈,以及地花鼓等舞蹈形式。传统苗族舞蹈形式由于受武术、花鼓灯、花灯、戏曲等汉文化影响也在不断演化,如“瓦乡人”与苗族的跳香舞,就受到中原道教文化的影响,出现了以道士来主持祭祀仪式的现象。当然,西南各民族舞蹈文化的交融具有深刻的层次、地域与时代之分。如湘西少数民族舞蹈文化相对于云贵两地受汉文化影响更深,苗疆走廊的苗族舞蹈文化相对于非苗疆走廊地区受汉文化影响更深,而不同地域的不同舞蹈形态受汉文化的影响规律则更加复杂。

苗疆走廊上西南民族舞蹈文化交融大体可分为三类:一是受汉文化影响的西南少数民族舞蹈文化,即由于移民、驻军等原因使得汉文化沿苗疆走廊蔓延至西南民族地区,沿途西南少数民族舞蹈受到汉文化的影响,使其舞蹈动作、舞蹈形式、舞蹈道具、舞蹈服饰、舞蹈场域等元素发生相应变化的舞蹈文化形态;二是苗疆走廊上受西南少数民族文化影响的汉族舞蹈文化,即受苗疆走廊开辟的影响,随着商人、军人、官员、民众等汉族人民进入西南少数民族地区而带来的汉族舞蹈在苗疆地区落地生根,在汉“苗”杂居的人文生态环境下,西南民族舞蹈文化相互交流交融,使得汉族舞蹈的内容、服饰等舞蹈元素融合了与西南少数民族有关的文化内容,在汉族舞蹈中形成了独具一格的舞蹈文化形态;三是苗疆走廊上见证西南民族共同历史的舞蹈文化,即自古以来汉族与西南少数民族舞蹈中共有的包含象征信仰的仪式性舞蹈、包含历史传说的叙事性舞蹈、包含故事情节的戏剧性舞蹈等。此类舞蹈文化是基于西南各民族间的共同交往和共同情感的舞蹈文化形态。

(一)苗疆走廊上受汉文化影响的西南少数民族舞蹈文化

苗族的“巴代”文化是汉苗舞蹈文化不同程度交融的典型现象。苗族“巴代”可以分为三类,一是“巴代雄”:苗族原生宗教形态,基本没受汉文化影响,保持了苗族历史传统特色;二是“巴代扎”:是汉苗杂居人文环境下形成的汉苗文化交融的产物,被苗族人民称为“客师”,意为外来客人的师傅;三为“巴代年”:是佛道文化交融的产物,却又不被佛道两教所认可,被苗族人民称之为“道师”。三类“巴代”中,“巴代扎”所供奉的是傩公傩母、牌位等,因此在其主持下举行的傩舞具有汉苗交融的文化性质,在傩舞中具有争斗性、武打性的动作被融汇于现存的湘西蚩尤戏中,蚩尤戏也是汉苗文化交融下的舞蹈形式。传入苗疆门户沅陵地区的傩主要分为两种,一种为宫廷傩,一种为军傩。宫廷傩主要是在祭祀祖先、乞求傩公傩母保佑人民时表演,而军傩则是在出战前鼓舞士气时表演。两种傩舞皆随汉族屯兵传入,是汉族与苗族、土家族在沅陵地区文化交融的产物。

苗族的祭祀木偶、牌位为汉传习俗,祭祀傩公傩母是汉“苗”文化交融的表现形式。由此类推,从侗族傩戏中衍生出来的舞蹈形式“咚咚推”也是受到明清传奇艺术表现形式的影响而诞生的汉侗文化交融的艺术形式。侗族傩舞“咚咚推”,以牛的两条腿和牛尾所构成的三角形为基位,在三点之间构成极具特色的三角步伐。在表演“咚咚推”前要先敬神,将敬神的香火放于右前侧的土地庙前方可开始表演。表演者边唱边舞,上身动作随着生活化唱词做出表意性动作,脚下则反复跳三角步,表演者多以正面面向观众,较少做背面动作,即使是退场也以面朝观众的体态退下场。该戏曲舞蹈既体现出侗族的原始崇拜信仰,也体现出明清时期表演艺术戏曲化的发展趋势。此外,侗族的“板凳龙”取材于新晃阳戏剧目《姊妹赶龙》,讲述的是两姐妹与龙的故事,表演者为两女一男,对应的便是姊妹与龙的角色。“板凳龙”的舞蹈传承者多认为这是属于侗族的舞蹈,但表演者中有侗族人、苗族人和汉族人,是多民族人群共同享有的舞蹈文化。且该舞蹈的流传地被当地侗民称为“侗家外面”,相对应的地区为“侗家里面”。“侗家里面”说侗话,过六月六,而“侗家外面”说汉话,跳火龙舞,舞蹈文化的交融性更强,受汉文化的影响更深。

“瓦乡”舞蹈文化也是苗疆走廊上民族舞蹈文化的交融形式,且该舞蹈表演者“瓦乡人”本身具有汉族、苗族、土家族交融的文化特质。“瓦乡”舞蹈文化分布于湘西沅陵,属于苗文化、土家文化被汉文化涵化的现象。由于苗疆门户的特殊地理位置,使得该地区受汉文化影响较深。“瓦乡”舞蹈文化中以跳香舞最具代表性。该舞蹈也是“瓦乡人”与沅陵苗族族群共有的舞蹈形式,是西南民族舞蹈文化交融的典型现象。

(二)苗疆走廊上受西南少数民族文化影响的汉族舞蹈文化

苗疆走廊上各民族舞蹈文化皆是多民族文化交融下的产物,汉族的花灯乐舞亦是如此。花灯乐舞虽诞生于汉文化地区,却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得以盛名,其舞蹈形式既具有汉族含蓄内敛之形态,又有少数民族质朴豪放之灵动,与其称之为汉族民间舞蹈不如称之为中华多元一体民间舞蹈更为贴切。花灯文化从安徽地区途经江西沿着苗疆走廊遍布湘西、贵州、云南地区,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文化链条。花灯舞蹈发展至今以独立的舞蹈形式存在,且具有独立的教学体系。花灯舞蹈形成于汉族的花灯习俗中,最早出现的是花灯歌舞小戏,在载歌载舞的同时还具有人物角色和情节发展的特点。

在我国西南地区,苗族、彝族、布依族群众会在春节时期跳花灯、闹花灯,且在花灯集会中表演花灯舞蹈,体现出汉族花灯舞蹈文化较强的交流性以及苗族、彝族、布依族人民对汉文化的包容性。随着时代的发展以及花灯文化与当地少数民族文化间的不断融合,产生了许多汉与苗、汉与彝、汉与布依族交融的文艺作品。例如独山花灯作为传入少数民族地区的汉族舞蹈,其传承人中也包括苗族人和布依族人,其中表演最为出色、被称为花灯“四大花旦”的花灯艺人蒙锡昌、石成玉、陆树奇、陈子明也皆为苗族或布依族人,因此他们在表演中会将苗族或布依族的舞蹈动律融入到独山花灯的表演当中,并运用独山花灯的表演讲述本民族的故事情节。例如花灯剧目《双槐树》就是当地的苗族与布依族花灯艺人创作的故事,并运用花灯艺术来演绎,受到当地各族群众的喜爱。

花灯乐舞虽为汉族舞蹈文化,却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名声大盛,尤其以云南花灯最负盛名。云南有很多外来移民,少数民族移民时期较早,汉族移民则大多是在明代以后从安徽、江苏地区迁徙至云南。与此同时,汉族文化、汉族习俗如江南小调以及花灯习俗也随着汉族移民的迁徙进入了云南。花灯在汉族地区原本并不是一个艺术形式而是一个习俗。自西汉时期起,中原汉族地区在正月十五时要闹花灯,是一种元宵赏灯的习俗,在花灯习俗中有游街、杂耍、猜灯谜以及戏曲表演等民俗活动,这一习俗传入云南地区后,汉人移民在广场上围圈载舞、对歌唱调,形成融入云南民族特色文化的花灯——团场灯,或称为簸箕灯。云南花灯歌舞便是团场灯中的一部分。云南地区的民族分布具有多民族杂居的特点,花灯艺术形式也具有多民族文化交融的特点。例如云南花灯剧团曾经上演过傣族孔雀公主题材的花灯剧,把傣族音乐元素与傣族舞蹈元素融入到花灯剧的表演中;以彝族“阿细人”的故事为表演内容的花灯剧也融入了许多彝族的音乐与舞蹈元素。云南花灯剧团多年来的花灯剧目几乎都是以云南当地少数民族故事为题材,较少出现纯粹意义上的汉族花灯剧。

云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的建水县流传的一种花灯形式被称作彝族花灯。彝族花灯与汉族花灯主要的区别在于彝族花灯将少数民族传统舞蹈的动作动律、音乐与汉族花灯原有的一些动作动律、音乐进行了融合,从而变成了一个新的艺术形式。这个新的艺术形式不仅受到当地各族群众的喜爱还受到了当地政府的支持,并由此设立了彝族花灯剧团。彝族花灯舞蹈主要包括花灯歌舞小戏中的响杆舞和扇花舞。彝族花灯中除了汉族的舞蹈特征外,在内容题材、动作风格上多具有彝族文化特征。在内容题材上,用汉族花灯歌舞说彝族人自己的故事。在动作风格上,在原本“崴”的基础上加入了“颠”的动律,使原本含蓄的汉族花灯多了几分少数民族的“俏”与“放”。彝族花灯的发展不仅使彝族地区的花灯舞蹈发展出新的面貌,还对西南地区汉族花灯舞蹈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使得汉族地区的花灯舞蹈也融入了“颠”的特色。花灯虽生于汉族却集大成于西南多民族地区,具有融多民族文化元素为一体的文化特征。

(三)苗疆走廊上表现西南民族共同历史和情感的舞蹈文化

苗疆走廊上表现西南各民族共有历史和情感的舞蹈文化都具有一定的情节性,且载歌载舞,其舞蹈形态与唱词相互应和。蚩尤崇拜仪式舞蹈是苗疆走廊上表达汉族与苗族共有历史故事的舞蹈文化,且表演内容具有汉苗交流的共同历史记忆。蚩尤崇拜分布于苗族各地区与汉族地区的山西太原,是汉苗舞蹈文化交融最为古老的案例,既属于苗族蚩尤崇拜舞蹈文化的濡化,也属于汉文化在苗文化地区的传承。蚩尤为苗族祖先,是苗族传说中的民族英雄,在各苗族地区皆存在对蚩尤不同程度、不同形式的祭祀活动。而在中原汉族地区山西太原人民自先秦时代便以表演蚩尤戏的戏曲舞蹈来祭祀蚩尤,同时在中原朝廷的军祭中以战神之礼祭祀蚩尤。蚩尤崇拜的舞蹈文化是汉苗民族文化交流留存至今的历史印证。蚩尤在苗族东部方言①东部方言,苗族三大方言之一,又称湘西方言。群体中被称为“剖尤”;在苗族中部方言②中部方言,苗族三大方言之一,又称黔东方言。群体中被称为“榜香尤”;在苗族西部方言③西部方言,苗族三大方言之一,又称川黔滇方言。文山一带的族群中被称为“格蚩尤老”“之尤”和“杨鲁”。[4]99因此与此类称呼有关的苗族舞蹈皆可列入蚩尤崇拜的舞蹈文化行列。而山西汉族的蚩尤戏“是一种舞蹈性很强的仪式性戏剧”,蚩尤戏的舞蹈性、历史性、祭祀性与戏剧性,符合“演员当着观众演故事”的戏剧定义[5]133,其中戏剧内容则是黄帝与蚩尤的故事,是汉苗民族共同传承的历史传说[6]。

十二套古代芦笙组舞也是苗疆走廊上表达汉族与苗族共有历史情感的舞蹈文化,且表演内容具有汉苗交流的共同历史记忆,是以苗族叙述苗族历史的角度形成的乐舞文化,其中很多片段涉及到历史上汉苗战争的故事,如《出征曲》《破阵曲》舞蹈,是汉苗舞蹈文化交流、交融的重要体现。

屯堡舞蹈文化是西南地区“屯堡人”的舞蹈文化,分布于贵州安顺,也是西南民族舞蹈文化共同交融的典型案例,属于以舞蹈文化反映西南各民族共同历史故事的文化现象。安顺位于苗疆走廊的中心地带,是明朝时期中央政府驻兵屯兵之地,由于朝代变迁明朝汉兵滞留于此,屯堡文化在长久的历史发展中仍保持着明朝时期的汉族传统,并由此见证了汉文化进入苗疆的历史。安顺地戏属于傩戏中的军傩,其表演内容为金戈铁马的征战故事,其舞蹈以打斗动作为主,头戴面具而舞,极具表演特色,见证了汉族与西南少数民族曾经的征战史,是汉族与西南少数民族舞蹈文化交融的“活化石”。

三、西南民族舞蹈文化交融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中华民族的历史是相互关联的,是由各民族群众共同缔造的;中华民族的共性精神,也是由各民族共同创造的。西南各族群在形成、迁徙的过程中,都不同程度地与中原汉文化发生交流碰撞,各民族思想自然而然受到儒、道等中华文化精神的影响。中华民族文化是开放的、包容的、不断丰富的体系,虽然相互影响的程度不同,但是中华民族共性精神在不同程度上吸收了各民族文化,从而使中华民族共性精神的内涵不断丰富,与时俱进。[5]

汉文化作为中原地区的代表性文化,在中华文明的漫长历史过程中通过移民、农耕技术交流等方式一直在向苗疆地区传播。苗疆走廊开辟前迁徙至苗疆的汉人多数已经“苗”化,并密切融入了“苗”人族群之中,我们现今在苗疆地区发现的可辨识的汉文化大多数是在苗疆走廊开辟后的文化输入。与自然变迁的文化不同,中央王朝利用国家力量打开苗疆门户,并在短时间内迁移入大量汉人,安屯驻兵,让汉文化在苗疆这个曾经相对封闭的地区与西南少数民族文化产生了急剧的碰撞,这种猝不及防的文化碰撞使得汉文化与西南少数民族文化得以交融,并产生了与众不同的文化现象。无论是强势的汉文化还是西南各民族文化都无法将对方完全吞噬,而是在保持自我民族特色的基础上进行文化交融,显示出一种相辅相成的文化交融现象。

在中国古代人的认知观念中,“天下观”根深蒂固,“天子”作为“万民”的管理者,除了中央王朝直接管辖范围之内的中原各族外,四周的“蛮夷戎狄”也是需要管理的对象,也要接受天子的管辖。[7]自秦以来,汉族与西南少数民族人民一直密切往来;在元明清时期,苗疆走廊开辟,为汉族与西南少数民族往来打开了便捷大门,汉族与西南少数民族间的文化交流达到高峰,形成了苗疆地区汉“苗”文化相互兼容,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西南民族文化交融盛景。西南民族文化交融建立在同一地缘共同体上,通过汉文化体系流入苗疆地区,浸润在当地人民的生活、艺术、信仰、观念之中,逐步塑造了西南各民族的中华文化精神共同体,西南民族舞蹈文化的交融恰恰就是西南民族中华文化精神共同体的生动表现。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族工作,作出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大原创性论断。其实,正如一些学者所言,中华大地上“民族”的演化历史,恰恰是多民族向着“中华民族”融合的历史。中华历史虽有民族之分,而无裂土之隙。[8]苗疆走廊上西南各民族舞蹈文化记录了中华民族的历史,印证了中华文化的交融,描绘了我国各民族文化间的和而不同,将族群舞蹈文化融入地域空间,凸显了中华文化的“和合”精神。

西南民族舞蹈文化承载着各民族文化交融的记忆,也是西南各民族对中华民族身份认同的重要载体。民族身份不是永久不变的,会在社会辗转的交汇、交融中形成特定的身份关系。西南民族舞蹈文化璀璨夺目,是民族变迁融合的重要见证,西南民族舞蹈文化的交融可以从社会文化的视角揭示中华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历程,让各民族在举手投足的舞蹈文化中感受中华文明,增强中华民族认同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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