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力筛查仪应用于儿童眼保健中的价值观察
2022-09-21张金花高素香厦门市思明区梧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童保健科福建厦门361004
张金花 高素香 厦门市思明区梧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童保健科 (福建 厦门 361004)
内容提要: 目的:研究视力筛查仪应用于儿童眼保健中的价值。方法:选取本院2020年3月~2021年3月接收的180例需进行健康体检儿童,共计360只眼,所有儿童均需接受阿托品散瞳检影验光检查与视力筛查仪检查,并将阿托品散瞳检影验光检查作为金标准,对比两种检查方式的差异性与优异性。结果:利用视力筛查仪在进行视力检查时屈光异常检出率虽低于阿托品散瞳检影验光检查术,但P>0.05。阿托品散瞳检影验光检查术与视力筛查术在4~6岁年龄段屈光异常检出率均明显高于2~4岁与6月~2岁,P<0.05。结论:视力筛查仪应用于儿童眼保健中的价值较为显著。因此,可将视力筛查仪推广至儿童眼保健检查中。
“眼睛是人的心灵之窗”,通过眼睛可以让人发现美好、更好生活。儿童在成长过程中,由于其自身健康意识尚未形成、缺乏相应的健康知识,与此同时,其视力保护较为重要,对儿童后期成长、健康生活等会产生一定影响[1]。对此,家长需定期带儿童进行相关视力检查,促使其视力得到有效保护。当前用于视力检查的技术有多种,不同检查技术其临床效率、质量等也存在一定差异,为促使儿童视力检查质量可得到有效保障,本文将主要研究视力筛查仪应用于儿童眼保健中的价值,现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 临床资料
选取本院2020年3月~2021年3月接收的180例需进行健康体检儿童,共计360只眼,男、女分别为86例、94例,年龄6月~6岁,平均(4.26±0.57)岁。所有儿童中6月~2岁、2~4岁、4~6岁人数均为60例,120眼。本次研究经本院医学伦理委员会批准,患儿及家属自愿参与本次研究中,且已签署知情同意书。……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