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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迷炒股走上贪腐路

2022-09-07冬雪

检察风云 2022年17期
关键词:天宁指挥部常州市

文/冬雪

以支付补偿费为名贪污

2016年,为开发常州市天宁区东部片区,区委、区政府将辖区内郑陆镇东青片区和青龙街道部分片区组成天宁经济开发区东扩融合发展区,由常州中交公司负责投资开发建设。

2017年3月,天宁区委、区政府成立东扩融合指挥部,其系临时协调机构,代表区委、区政府统筹天宁经济开发区东扩融合发展区开发建设,具体事务包括东扩融合发展区内拆迁工作推进、现场矛盾协调、项目施工进度监督、款项审定结算、工程竣工验收等。指挥部工作人员从区委、区政府各机构部门、国有公司等单位抽调,工资待遇由原单位保障发放。指挥部不单独设立财政账户,无经费收入、支出。

东扩融合发展区内的拆迁工作由郑陆镇政府和青龙街道负责。2019年1月,东青片区由天宁经济开发区代管后,改由天宁经济开发区和青龙街道共同负责。2016年下半年,汤建伟调任天宁区房管局副局长不久,就开始在东扩融合发展区开展工作。2017年3月,东扩融合指挥部成立后,汤建伟担任专职副总指挥、办公室主任,作为指挥部现场负责人管理日常工作。

2017年下半年,汤建伟为推进东扩融合发展区内部分住户拆迁工作,以及偿还自己因投资不慎欠下的巨额债务,提出由承接相关项目的施工单位拿出资金先行补偿住户,之后再通过现场签证(过程中虚增工程量)的方式补偿给施工单位,并先后告知常州中交公司负责前期工作的副总经理范新谋,以及郑陆镇分管拆迁工作的副镇长施军华,两人均表示同意。

痴迷炒股走上犯罪道路

与此同时,汤建伟找到从事拆迁业务的郑陆镇人陈龙方,让陈龙方先行垫付拆迁费用,并答应日后归还。如此一来,汤建伟向施工单位要到拆迁费用后,就不必先行支付给住户,也不用马上归还陈龙方,可以留着自用。

2018年4月至2018年7月,汤建伟以推进拆迁工作向住户支付补偿费用为名,先后向常州市武进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进市政公司)东扩融合发展区内7家施工单位索要费用共计275万元,许诺通过现场签证的方式进行补偿。所得款项均由汤建伟个人控制,并被其用于偿还个人债务、投资理财等。

另据查,2018年7月左右,为推进王洪峰的鱼塘拆迁工作,常州华盛房屋拆迁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吴建鹏通过私人关系做了工作。王洪峰同意在额外补偿30万元的情况下将鱼塘拆除。

鱼塘拆除后,王洪峰多次催要30万元。汤建伟于2019年2月、6月先后两次拿手中的拆迁费支付王洪峰30万元。

贪腐案牵出巨额诈骗案

常州市天宁区纪委监委在办理汤建伟涉嫌贪污、受贿案过程中发现,汤建伟还存在以虚构工程项目方式骗取多家单位和个人支付工程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的行为,涉嫌诈骗罪。随着办案机关调查取证的深入,汤建伟为堵上炒股亏损的窟窿,向十余家企业诈骗数千万元的犯罪事实被揭发。

办案机关认定,2018年9月至2021年2月,被告人汤建伟为偿还个人债务等,在其担任常州市天宁区房产管理局副局长兼东扩融合指挥部专职副总指挥、常州市天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期间,以及在其离任后,谎称常州天宁经济开发区东扩融合发展区内有相关工程项目招投标,须缴纳投标保证金、评标费以及购买门面房支付预付款等,先后骗取贝肯建筑规划(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肯公司)、苟志忠等14家被害单位及个人共计3926.6万元,钱款被其用于归还个人债务等。

卷宗显示,汤建伟的诈骗目标大多是当地企业,每次诈骗金额基本都在百万元以上。其在不到两年半的时间内,骗取近4000万元——平均每月进账130余万元。

汤建伟实施诈骗,不仅开价高而且出手频繁。不到两年半的时间,他先后20次向14家企业行骗,其中仅2020年一年就连续9次出手诈骗,金额最大的一笔达到1300万元。

汤建伟为什么如此频繁地实施巨额诈骗呢?原来,他痴迷炒股,2015年的时候投入数百万元到股市,准备分享“牛市盛宴”,但没承想因为遭遇2016年的股市动荡而损失惨重。为了弥补资金亏空,汤建伟只得不断向亲戚朋友、同学、同事借钱。后来为了能及时翻本,汤建伟铤而走险,甚至不惜通过融资加杠杆炒股,但结果是越亏越多,深陷巨额债务当中。

汤建伟承认,自己后期投入股市的资金大多是借来的。由于资金缺口太大,借的钱像滚雪球一样,身边的亲友同事已无法满足他的巨额借款要求。汤建伟先后在天宁区做过副镇长、区房产管理局和住建局副局长,在当地算是有头有脸。爱面子的他不肯轻易在股市认输。为了维持资金链,汤建伟开始向管理服务对象和群众借钱,甚至开始借高利贷。结果他仍然未能挽回败局,在股市亏损的泥淖中越陷越深。

汤建伟的资金缩水速度不断加快。2019年底,为了增加资金补仓,并及时归还前期借款,汤建伟感觉借款已经无法满足需求,于是便走上频频向企业实施巨额诈骗的歧途。

汤建伟称,虽然借款金额巨大,但借的时候他原本是准备归还的。事实上,在一些受害企业的催讨下,他归还了部分资金。但由于在股市上持续亏损,加上借款利率较高,还款负担加重,后期他根本无力偿还借款,直至案发。

身负三宗罪

2021年3月9日,汤建伟因涉嫌犯挪用公款罪被常州市天宁区监察委员会留置,6月8日因涉嫌犯贪污罪、受贿罪被刑事拘留,6月22日被逮捕。2021年9月22日,该案经公诉机关起诉到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了汤建伟上述贪污和诈骗犯罪事实。法院同时查明,2012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汤建伟利用其担任郑陆镇副镇长、东扩融合指挥部副总指挥的职务之便,在工程承接、施工监管、款项结算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要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价值共计17.19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汤建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数额巨大;非法收受及索要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分别构成贪污罪、受贿罪和诈骗罪,应数罪并罚。

2022年2月9日,天宁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汤建伟犯贪污罪、受贿罪、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0万元;追缴被告人汤建伟受贿款17.19万余元,上缴国库;责令被告人汤建伟向武进市政公司等被害单位退赔贪污款245万元,向贝肯公司等受骗被害单位、苟志忠等被害人退赔赃款3926.6万元。

一审宣判后,汤建伟没有提出上诉,目前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办案人员指出,汤建伟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因不理智的融资炒股行为导致巨额亏损。为了还债,其从向亲戚朋友、同学、同事、管理服务对象甚至群众借钱,到借高利贷,再到诈骗、贪污受贿,一步步走上违法犯罪的不归路,其教训是极其深刻的。

汤建伟能轻易骗得数千万元钱款,很大程度上是利用其党员干部的身份和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权力,获取被害单位、被害人的信任进而实施犯罪。相较于其他诈骗犯,干部利用公职身份实施诈骗危害更大,影响更恶劣,不仅造成公私财产巨额损失,还损害了政府公信力,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防范,防止类似犯罪再次发生。

(文中除汤建伟外,其余人名均为化名;本文谢绝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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