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文化变迁中儿童保护的“定与变”
2022-08-18杜雅琼
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年4期
杜雅琼
(沈阳师范大学 管理学院,辽宁 沈阳 110034)
一、研究缘起
保护儿童、为儿童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是每个国家追求的目标。暴力侵害儿童问题在全球范围内逐渐受到关注。儿童保护制度的良好实施是保护儿童免受暴力侵害的最有效手段[1]。本研究所指儿童保护是狭义的儿童保护,即主要是针对遭受暴力侵害儿童的保护[2]26。
儿童保护制度实施以文化系统为依托,儿童保护等福利理念自古存在于我国社会主流的福利思想体系中。我国儿童福利观念最早可追述至先秦时期,儒家思想倡导政治秩序和社会稳定,主用“仁爱”,主张人应尊重生命,互相关爱[3]。《周礼》从爱幼、养老、济贫、救灾、医疗、安福等六个方面阐释社会福利思想[4]。文化是在特定的历史背景和自然条件中产生的,我国的传统文化具有较为稳定的群众基础[5]。中国儿童的身上长久以来就打着“家庭中的儿童”这样的烙印,“儿童作为独立个体、儿童有自主选择权利”等外来文化与我国传统的儿童观大相径庭。随着时代的发展,文化交流日益频繁,外来文化与本地文化接触时难免出现碰撞,新文化的融入需要经历适应过程,文化适应是社会、心理和观念的变革,它产生于两种文化间的平衡,同时适应社会的主流文化。自1949 年以来,我国儿童福利制度经过了漫长的发展历程,纵观70 年儿童福利的发展变化轨迹,和任何一个国家及社会的福利政策一样,中国儿童社会福利体制的基础和根源是其背后的价值观念和指导思想[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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