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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交易市场对企业创新策略的影响及作用机制

2022-08-15何彦妮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2022年7期
关键词:交易市场试点专利

何彦妮

(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经济学研究所,北京 100084)

随着中国碳达峰、碳中和国家重大战略目标的提出,如何尽快从传统的“资源驱动型”转型为“创新驱动型”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模式,成为中国工业企业面临的重大挑战。为以更低经济成本实现经济增长和环境质量改善相容发展,中国积极探索环境气候治理方式,于2013 年实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试点(以下简称“碳交易市场”)。作为中国气候治理机制的重大创新,碳交易市场能否更深层次激发企业突破式创新、有力支撑“双碳”目标实现是影响碳交易市场政策评价的焦点问题[1-3]。虽然近年来中国绿色技术创新活动十分活跃,绿色专利数量迅猛增长,但整体上中国绿色技术尚未实现系统性突破并获得稳定的技术经济性。现有关碳交易市场的研究也多停留在绿色创新总量层面,对于创新增长的来源、企业创新的差异性策略、路径和模式探讨较少。针对以上现实与研究局限,文章试图区分知识利用层面的渐进式创新和知识探索层面的突破式创新以考察碳交易市场对企业创新策略的影响,重点回答以下3 个问题:第一,碳交易市场能否促进企业突破式创新,实现更高程度绿色转型?第二,企业如何调整资源配置以实现突破式创新?第三,哪些因素更有利于企业进行突破式创新?

1 制度背景与理论分析

1.1 制度背景

作为一种为温室气体排放定价的重要机制,碳交易市场正在被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所采用。根据世界银行(2020)统计,全球已有31 个国家或地区实行或计划实行碳交易市场。2011年,中国宣布开展碳交易市场试点,并于2013、2014年先后在深圳、上海、北京、广东、天津、湖北、重庆7个地区正式实施。试点地区根据国家发改委的总体指导原则灵活设计地方碳交易市场规则。具体而言,每个试点地区可自行决定排放目标、覆盖行业、配额分配、监测、报告和核查(MRV)以及履约,而国家发改委则负责监督碳交易市场的规划和发展。迄今为止,各碳交易市场试点已相继顺利完成7~8年的履约工作,碳交易规模逐步扩大,市场运行良好,交易日趋活跃[2]。

碳交易市场试点覆盖了电力、钢铁、水泥等20多个行业近3 000家重点排放企业。除湖北碳交易市场以能源消耗为指标外,其他碳交易市场试点均采用年度碳排放来确定试点企业纳入标准。大多数碳交易市场试点将减排企业年碳排放量的纳入门槛设定为20 000 t,深圳碳交易市场的企业纳入标准最低,仅为3 000 t(表1)。由于各地区经济规模、产业结构和政策法规的不同,各碳交易市场试点的碳配额总量也有很大差异。广东碳交易市场拥有最大的碳配额,而深圳碳交易市场的碳配额总量最小。各个碳交易市场所涵盖的碳排放量占地区排放总量的40%到60%不等。

表1 碳交易市场试点基本情况

碳交易市场试点的独特设计为研究环境气候政策对企业创新活动的影响提供了绝佳的准自然实验场景。首先,碳交易市场试点在全国34个省级行政区中选择了“两省五市”(即广东、湖北、北京、上海、深圳、天津和重庆)作为试点地区,不同地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同行业纳入监管范围。因此,可以通过利用不同地区、部门和时间的差异构造实验组与控制组对政策效果进行有效识别。其次,碳交易市场试点在不同区域的政策设计差异,比如深圳碳交易市场统一采用基于强度的配额分配方式,重庆碳交易市场统一采用基于总量的分配方式,其他碳交易市场依据不同行业采用混合式碳配额分配方式,为精准评估政策实施方式的实际效果提供了可能。

1.2 理论机理分析

1.2.1 碳交易市场与企业绿色技术创新

由于技术变化偏向的“路径依赖”[4]及绿色创新的双重外部性特征(污染治理的外部性与知识创新的外部性)导致仅凭市场力量难以为其提供充足的发展动力。因此,与传统创新相比,绿色技术创新更加强调环境政策,特别是市场型环境政策的重要作用[5-7]。碳交易市场的灵活性赋予了企业减排方式的多样性:企业可通过使用替代能源、提高生产效率及加大绿色技术创新等方式实现减排目标。其中绿色技术创新不仅能通过改善生产过程工艺、提高资源使用效率等途径从源头降低碳排放总量、节约资源成本,技术创新实现的配额剩余还可以在碳交易市场进行出售以获取盈利收入。此外,绿色产品创新还有助于企业构建差异化竞争优势,获得目标客户和市场投资者的青睐从而获得环境溢价、提高企业财务绩效。特别是当企业预期碳交易市场将长期持续运行,企业将更有动力进行绿色创新,以便更具成本效益地实现减排目标以及获得长期市场竞争优势。据此,提出以下假设。

H1:碳交易市场将促进企业绿色技术创新。

1.2.2 碳交易市场与企业创新策略

创新文献认为,企业在研发创新时会在“旧的确定性”和“新的可能性”上进行权衡取舍,尤其在迅速变化的环境中,渐进式创新还是突破式创新成为一个难以抉择的问题[8-10]。当受到额外环境政策约束时,企业的创新策略难题将愈加凸显:一方面,碳排放总量限制抬高了企业生产成本,企业因而有可能选择成本更低、风险更小的创新策略即渐进式创新。另一方面,当企业预期环境政策将长期影响其生产经营时,新技术开发风险将降低,重大创新的预期收益将增加,有条件的企业愿意投入更多资源进行重大技术攻关即突破式创新,以期降低长期减排成本,在竞争中赢得先发优势。

碳交易市场在中国的落地实施顺应了全球工业价值实现多元化的潮流,也将潜在重塑中国企业发展模式,开启绿色竞争新格局。机会窗口和创新理论认为,企业越能从机会窗口中识别和挖掘突破式创新机会,越可能走出创新舒适区,推动突破式创新的实现[11]。另一方面,外部环境动态变化和机会窗口的出现会降低企业组织惯性和管理惰性,促使企业在更为广泛的创新空间中寻找成长和发展机会[12]。在绿色发展成为新经济发展背景下,为迅速在新的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企业的价值创造方式逐渐向绿色价值创造转变。解学梅等[13]发现当企业处于绿色转型阶段,绿色创新不再局限于组织边界内部的创新模式,跨组织边界的绿色行为不断涌现。跨越式绿色资源整合、绿色产学研联盟、绿色创新生态系统成为企业绿色价值共创的重要形式与载体,为企业不断吸收新知识、新技术、扩展新路径提供必要条件。这种高技术动态性将不断激励企业对突破式技术的开发,让企业得以在资源再配置过程中从渐进式创新向突破式创新转变[14]。据此,提出第二个假设。

H2:绿色竞争格局下,碳交易市场将有效激发企业进行突破式创新。

1.2.3 碳交易市场、高人力资本与企业突破式创新

渐进式创新和突破式创新所需的学习能力和资源条件具有明显差异[15]。为成功实现突破式创新,企业需要增强知识转移、非线性地进入其他知识领域的能力,这一过程离不开企业高人力资本特别是长期积累的高级技术专家[16]。一方面,富有创造力的员工更有可能对企业现有技术路径质疑并进行批判,为组织提供新想法和知识来源;另一方面,高人力资本意味着更高的知识存量和更丰富的技术储备,从而更有利于创新主体吸收未知知识并转化为新知识和新技术。碳交易市场诱发企业突破式技术的技能偏向性特点也将引起技能溢价,由于高难度技术创新与高技能劳动力的互补性更强,因此碳交易市场下企业突破式创新技术的实现,进一步增加了对高技能劳动的需求[17-18]。据此,提出第三个假设。

H3:碳交易市场通过增加企业对高人力资本的需求,促进企业实现突破式创新。

1.2.4 碳配额分配方式与企业绿色创新策略

碳交易市场配额的分配方式是碳交易市场设计和建设的一个基本问题,从根本上决定着碳交易市场的碳价水平和结构特征,也深刻影响着微观企业的核心利益和创新策略[19-20]。中国长期以来坚持以“强度控制”为主的碳排放控制制度。因此,从碳交易市场配额分配选择的方法看,虽然不同碳交易市场的行业间配额分配方式存在差异,但中国碳交易市场试点主要采取基于强度的分配方式,而不是一个固定的总量。这一规则的设定将对企业绿色创新激励和差异化策略产生重要影响。

文章认为,基于强度的碳交易市场更有助于企业开展突破式创新。在基于总量的碳交易市场下,企业未来可获得的碳配额取决于企业当期的排放量,当企业通过绿色技术创新降低当期排放量时,其在未来可获得的碳配额数量将会不断减少,企业从中获取的配额租金也不断降低。因此,在基于历史排放总量的分配方式下,企业缺乏足够动力进行突破式技术创新。而基于强度的碳交易市场的显著特征是,向企业发放的配额总量并不提前设定,取决于履约期内设定的行业碳排放绩效基准和企业实际生产活动水平。因此,企业可通过调整履约期内的生产决策确定可获得的配额量。这一方面给企业提供了灵活的生产调整空间和技术应对选择;另一方面,当企业通过绿色技术创新减少的排放水平低于行业基准值时,企业则可以获得额外的配额作为“奖励”,或者说在同一排放水平上企业可以生产更多的产品,即获得类似于生产“补贴”的收益[19]。出于对未来收益的积极预期,企业将更愿意进行突破式技术创新。据此,提出第四个假设。

H4:基于强度的碳交易市场更有利于企业实现突破式创新。

2 研究设计

2.1 变量构造、数据来源与描述性统计

要估计碳交易市场下企业的创新策略,根据企业研发投入在不同创新之间的分配情况进行衡量是最理想的。然而,企业的研发投入数据并不能直接观察到企业的创新选择。随着专利数据可得性的提高以及研究者对专利信息的深入挖掘,专利数据所具有的优势使其成为衡量创新的关键指标。专利文件列示技术领域类别,有利于识别出以绿色技术为目标的绿色专利,并且提供专利发明者、权利要求、专利族和引用等信息,进而为区分创新策略的类型和衡量创新质量提供了便利条件。 因此,越来越多的研究者开始采用专利数据衡量绿色技术创新。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专利分类号(IPC)以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发布的绿色专利分类号清单(Green Inventory)可以识别出企业的绿色专利。目前,绿色专利是绿色技术创新的主要衡量方式,也是国内外相关文献普遍采用的绿色创新代理指标[21-22]。文章利用绿色专利中的数量和引用信息,沿袭已有研究的基本做法[23-25],构造如下三个代表创新策略的解释变量。

2.1.1 自我引用比例(Selfcitations)

计算出每一年企业引用自身专利的数量除以该企业当年授权专利申请的总引用数量。自我引用比例变小代表企业越来越多地吸收和借鉴他人知识和技术,对自身知识范围进行了扩展,因而被认为是开展了更多的探索新知识的突破式创新。而这一比例越高说明企业的研究是建立在企业自身技术的基础上,因此被认为是基于已知知识的渐进式创新。

2.1.2 重复引用比例(Repeatcitations)

计算出每一年企业在过去五年中已经引用过的专利的引用数量除以该企业在当年申请的所有专利的引用总量。该比例越低,表明企业增加了对未知新技术的学习和探索,突破式创新效果更加明显;而更高的重复引用比例说明该公司的研究是建立在熟悉和成熟的知识之上的,因此,企业的创新更趋渐进式特征。

2.1.3 已知领域比例(Knownareas)

采用企业熟悉的专利所属的技术分类的专利数量占企业专利申请总数的比例进行衡量。已知专利技术类别是那些公司以往申请过的专利所属的技术领域。已知领域比例越低,说明新技术领域的专利数量占比越多,企业技术路径越宽,跨技术领域的突破式创新越显著;反之,则说明企业更倾向于在既有技术轨道上进行渐进式创新。

除了企业的创新策略外,文章还考察了碳交易市场对企业人力资本的影响。通过将同一时期内发明家所拥有的每项专利的平均被引次数进行排名,排名最高的发明家被定义为“超级发明家”(SuperInventor),以此检验企业是否积累了更多的高技能人力资本。一个发明家是否有创造突破式创新的能力取决于发明家是否能创造出高被引的专利。因此,构建“SuperInventor90”指标,即每年每项专利平均被引次数前10%高的发明家拥有数除以企业发明家总数。

对绿色专利总量Greenpat、绿色发明专利数量Greeninv和绿色实用专利数量Greenuty的计算方法是1+企业在某一年申请的授权绿色专利总数的自然对数,这些计算方法是在不区分突破式创新和渐进式创新的情况下对绿色专利总量的衡量。

为了获得政策效应的客观估计,文章参考Gao 等[24]控制了随时间变化可能影响企业绿色创新的经济特征变量:企业规模(Size)采用企业总账面资产价值的自然对数(lnAssest)。资产收益率(ROA)采用净收入除以总账面价值。现金(Cash)采用现金和现金等价物除以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杠杆率为债务的总账面价值除以总资产,其中,债务的总账面价值是短期债务和长期债务的总和。企业价值(TobinQ)为第t年公司股东权益市值和总负债的账面价值之和除以资产重置成本并取对数处理,资产重置成本应为资产在全新情况下的市场价值减去已使用年限的累计折旧。收入(Income)为企业营业收入的自然对数。文章使用了2010—2019年间中国沪深股市A 股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企业专利与财务数据分别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国泰安数据库。为避免数据极端值对研究结论产生干扰,文章对连续变量在1%和99%分位处分别做了缩尾处理。此外考虑到样本区间为2010—2019年,福建碳交易市场于2016年12月才正式启动,为避免干扰估计结果,参考宋德勇等[19]的做法,将福建省的样本删除。表2是变量的基本描述性统计。

表2 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2.2 模型设定

文章旨在检验碳交易市场试点政策是否影响企业创新策略,为了对这一问题进行有效研究,采用在政策效果评估文献中较为有效的方法双重差分模型(Difference-in-Differences,DID)。在该模型中,第一重差分存在于受到政策影响的企业与没有受到政策影响的企业之间,第二重差分来自于政策实施前后对比,通过将这两重差分相减,剔除随时间变化及不可观测变量的影响,从而得到政策的净效应。具体模型设定如下:

其中:Innovationit是结果变量,表示企业i在年度t的创新活动,分别用企业绿色创新总量、创新策略等指标测量。ETSi表示企业分组变量,纳入碳交易市场(ETS)的企业取值为1(处理组),否则取值为0(控制组)。TPt为时间分组变量,北京、上海、广东、天津四个地区在试点期间(即2013—2019 年)取值为1,湖北省和重庆市在试点期间(即2014—2019 年)取值为1,在非试点期间取值为0。Zct为一系列影响企业创新的经济特征控制变量,ηi代表个体固定效应,λt代表时间固定效应,δj代表行业层面固定效应,并采用企业层面的聚类标准误差。在基准分析中主要关注的碳交易市场对企业创新策略的因果效应体现在ETSi×TPt的系数β1上,如果该系数显著为正,说明碳交易市场促进了企业渐进式创新;反之则表明碳交易市场激发了企业突破式创新。

3 实证结果分析

3.1 碳交易市场对企业绿色创新总量的影响

在对企业创新策略进行检验前,先检验碳交易市场对企业绿色创新总量的影响,结果见表3。列(1)—列(3)表示在没有添加控制变量,但控制了个体、时间与行业固定效应后碳交易市场的绿色创新激励效应,发现ETS×TP系数大多在1%水平上正向显著。列(4)—列(6)加入控制变量后,核心解释变量ETS×TP的系数依然十分显著。从系数大小上看,碳交易市场实施后试点企业绿色专利总量平均增加了8.1%~8.9%,这一影响程度与前人研究结论基本一致[21,26],说明碳交易市场对企业绿色专利数量增长确有显著促进作用,验证了“波特假说”在中国碳交易市场制度体系下的适用性,文章提出的假说1得到验证。

表3 碳交易市场对企业绿色创新总量的影响

3.2 碳交易市场对企业创新策略的影响

在确认了碳交易市场对绿色创新总量的积极效应之后,文章进一步检验碳交易市场对企业创新策略的影响。表4结果显示,在控制了个体、时间、行业固定效应和企业层面影响创新活动的控制变量后,创新策略的3个指标即自我引用比例(Selfcitations)、已知领域比例(Knownareas)、重复引用比例(Repeatcitations)系数全部为负,且大多在1%的水平上显著,表明碳交易市场显著增加了企业突破式创新活动。自我引用比例下降说明企业增加了对他人专利技术的引用,已知领域比例下降表明企业的技术创新逐渐拓展至新兴领域,重复引用比例下降也表明企业的技术创新对已有技术知识的依赖程度降低,这3个创新策略指标的一致下降揭示了在碳交易市场实施后,企业利用既有知识产生的渐进式创新减少,进行了更多探索新知识的突破式创新。从系数大小上看,已知领域(Knownareas)的降低幅度最大,说明碳交易市场激励减排企业进行了更多的跨技术领域创新,技术领域得到扩展。据此,假说2得到验证。

3.3 碳交易市场对企业人力资本的影响

技术的飞跃与突破离不开富有创造力的发明家,文章进一步检验碳交易市场对企业人力资本的影响,结果见表5。表5 列(1)表示在控制个体、时间和行业固定效应、不添加企业层面控制变量的情况下,碳交易市场对企业超级发明家比例(SuperInventor90)的影响,发现ETS×TP系数在5%的水平上正向显著。在列(2)添加了企业层面控制变量后,核心估计系数ETS×TP依然保持在5%的水平上正向显著。从系数大小上看,碳交易市场实施后,减排企业发明家总数中最具创造力的超级发明家比例(SuperInventor90)平均增加了7.1%~7.2%,这意味着碳交易市场显著促进了高创造力发明家群体在试点企业中的积累,这也合理解释了表4中企业进行了更多突破式创新的结果。面对环境政策冲击,企业投入了更多的高人力资本进行复杂技术的开发,以增强绿色创新竞争力及长期竞争优势。据此,假说3得到验证。

表5 碳交易市场对企业人力资本的影响

3.4 稳健型检验

(1)平行趋势与动态效应检验。根据Angrist 等[27]的研究,精准识别政策效果的前提条件是实验组和控制组在政策实施前必须满足平行趋势。即实验组在没有接受政策冲击的情况下,因变量应该与控制组具有一致的时间变化趋势。并且基准回归结果(表4)反映的是碳交易市场对企业创新策略的平均影响,无法反映该政策在不同时期的影响差异。为详细了解碳交易市场对企业创新策略在每一年的影响,文章参考Jacobson 等[28]和Deschenes 等[29]的做法,采用Event Study 法,对碳交易市场的动态效应进行实证检验,回归模型如下:

表4 碳交易市场对企业创新策略的影响

在模型中,βt捕获了碳交易市场实施前后实验组与控制组样本的企业创新策略在此期间的差异变动。文章选取碳交易市场实施当年为基期,下标k表示与基期相差的时期数。图1—图3 代表企业在碳交易市场实施前后4 年的创新策略。从图1—图3 可以看出,在碳交易市场实施前,实验组和控制组地区企业绿色创新策略并不存在系统性的差异,即模型通过了平行趋势检验。同时,碳交易市场实施后试点企业的突破式创新趋势逐渐增强,其中变化最明显的是图1 自引比例(Selfcitations)的下降趋势十分显著,说明企业受到碳交易市场影响后引用他人专利的比重显著上升,探索新知识的突破式创新效果明显。此外,图2 和图3 的系数在政策实施的第3、4 年效果才逐渐显著,这主要是因为企业进行创新突破需要一定的时间累积。

图1 创新策略Selfcitations

图2 创新策略Knownareas

图3 创新策略Repeatcitations

(2)合成双重差分法检验(Synthetic Difference-in-Differences)。为了进一步验证基准回归结果的稳健性,文章使用Arkhangelsky 等[30]提出的合成双重差分法。该方法集成了合成控制法和双重差分法的优势,通过对政策实施前控制组样本赋予“时间”和“个体”上的权重以使得控制组样本更加可比。通过理论和实证检验,发现在合成控制法和双重差分法都有效的研究场景下,合成双重差分法系数都更加稳健,模型系数求解如下:

其中,τ衡量碳交易市场对企业绿色创新策略Yit的影响,结果见表6,可以看到,经过使用重新加权调整后更加可比的样本作为控制组,得到S-DID 系数依然显著,表明碳交易市场对企业突破式创新的促进效果十分明显,进一步加强了基准回归结果的稳健性。

表6 合成控制双重差分法检验

(3)排除混淆政策影响。中国出台了一系列环境治理政策以促进节能减排,其中影响较大的有两项。

一是《万家企业节能行动实施方案》。该政策选出2010 年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 000 tce 以上及有关部门指定的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 000 tce 以上的重点企业共有17 000 家。由于该政策根据企业的能源消耗总量进行选择,与碳交易市场纳入标准较为相似,因此将有部分企业同时被碳交易市场和《万家企业节能行动实施方案》所监管。为了剔除《万家企业节能行动实施方案》的影响,文章删除了重合的企业数据进行检验,结果见表7。研究发现核心解释变量基本显著,基准回归结果比较稳健。

二是2010 年的低碳城市试点政策。该政策覆盖6 个省份、80 个城市以及1 个地区,影响范围较广。各试点城市均根据自身的工业结构、资源禀赋等出台了低碳城市发展规划,主要针对工业、建筑、交通、能源供应、废弃物管理等高耗能高排放重点领域。因此,位于低碳城市试点的企业可能同时受到了碳交易市场与低碳城市政策的影响。文章将低碳城市虚拟变量×试点企业变量加入到回归方程进行控制,以排除低碳城市试点对企业创新策略带来的影响,结果见表7,渐进式创新和突破式创新指标依然显著且和系数大小与基准结果相似,进一步证明了基准结果的稳健性。

表7 排除混淆政策影响稳健性检验

(4)替换变量。除了基准回归中的自我引用比例(Selfcitations)、已知领域比例(Knownareas)、重复引用比例(Repeatcitations),文章还从技术差异性、专利被引次数、高引专利占比等方面对企业突破式创新指标进行检验。首先是技术差异性(Techdiff),这一指标可以衡量企业是停留在现有的研究领域还是偏离现有的研究领域。参考Byun 等[25]的做法,这一指标定义为企业在t年申请的专利的技术领域与其t-1 年专利组合的技术领域之间的差异程度。技术领域差异度越高,说明对新技术领域探索的突破式创新越多。具体的计算方法为:

其中:Xi,t=(Xi1,t,Xi2,t,…,Xiu,t,XiV,t)是一组向量,表示企业i在时间t在技术领域v= 1,2,…,V的专利占比;Xi,t-1表示企业i在t-1 期各个技术领域v= 1,2,…,V的专利占比。

其次是专利被引次数(Citation)。被引用次数反映了专利获得的认可程度,通过计算企业当年所有申请的授权专利的被引用次数+1后取自然对数得到企业当年专利被引次数变量。最后是高引专利占比(Citations90)。参考SuperInventor90,构建Citations90 来表征企业突破式创新。Citations90 衡量被引次数在前10%的专利数量占企业当年授权专利申请总数的比例。具体算法是,计算出企业拥有的同一年度所有专利中引文分布前十个百分位的专利数量,然后除以企业在该年度申请的专利总数进行标准化计算。被引频次最高的专利越多,说明技术创新的突破程度越高。考虑到专利引用产生的截断问题,文章参考Hall 等[31-32]估计后的引文滞后分布来修正被引数量。

替换变量稳健性检验结果见表8。不管是全样本还是只保留拥有绿色专利企业的样本,碳交易市场对企业突破式创新的三个代理变量,即企业技术差异性(Techdiff)、专利被引次数、高引专利占比估计系数都显著。其中,技术差异性(Techdiff)系数显著为正,说明碳交易市场实施后,企业技术领域相似度降低,绿色技术创新路径得到扩展。专利被引次数、高引专利占比系数显著为正,表明碳交易市场不仅提升了企业绿色创新的整体影响力,还提高了企业绿色专利中高被引专利的比例,意味着受到碳排放约束的企业取得了突破式创新成果,从而进一步加强了基准回归结果的稳健性。

表8 替换变量稳健性检验

4 进一步讨论

4.1 行业差异

企业所持处的行业差异可能导致环境政策冲击的异质性效果。碳交易市场的实施旨在促进经济和能源低碳结构转型,其主要发力点在于通过节能减排、提高效率降低污染企业的碳排放水平和强度,因此该政策对于污染企业的创新策略影响可能更大。为了考察碳交易市场对企业创新策略的影响在污染企业和清洁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差异,文章将整体样本分为“污染行业组”和“清洁行业组”,污染行业的划分主要依据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公布的重污染行业目录,主要包括冶金、化工、石化、煤炭、火电、建材、造纸、酿造、制药、发酵、纺织、制革和采矿业。分组检验结果见表9。污染行业政策效应估计系数效果明显高于清洁行业估计系数效果,说明污染行业受政策影响更加明显,主要体现在已知领域专利占比(Knownareas)和重复引用专利占比(Repeatcitations)中,这为基准结果的分析提供了补充与支撑,即污染行业作为环境规制的主要对象,不仅是绿色技术创新的主要来源,也是积极探索新技术的主要推动者。

表9 行业异质性对企业创新策略的影响

4.2 碳配额分配方式差异

为检验碳配额分配方式对企业绿色创新策略的影响,文章根据各个碳交易市场官方披露的政策文件,整理出不同碳交易市场中不同行业企业的分配方式,并生成基于强度型虚拟变量(Rate-based-policy)。当企业所在行业基于强度进行配额分配时,则Rate-based-policy取值为1,当企业所在行业基于总量进行配额分配时,则Ratebased-policy取值为0,从而对总体样本进行分组检验。结果见表10,发现正如文章假设,在基于强度的碳交易市场下,企业突破式创新效果十分显著,三个指标的系数不仅均在1%的水平上正向显著,而且系数大于基准回归结果系数。与此相反的是在基于总量的碳交易市场下,企业渐进式创新效果更加明显,与假说4 基本一致,从而假说4得到验证。

表10 碳配额分配方式差异对企业创新策略的影响

4.3 本地创新生态

从知识共生的角度来看,技术复杂度较高的知识生产往往根植于当地创新系统[33]。有影响力的创新需要技术知识的新组合,这些新组合更有可能发生在一个密切相关的网络中。因此,当企业处于创新要素丰富、流动充分、联系紧密的创新生态系统中时,企业就越容易产生突破式创新。文章使用四个维度的指标来衡量本地创新生态,即前沿技术发展水平(HighTech)、产学研合作程度(Cooperation)、国外技术溢出程度(Foreign)和技术吸收能力(Absorb)。其中,前沿技术发展水平用企业所在地区高新技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占当地GDP 比例表征;产学研合作程度由企业所在地区高校和科研院所研发经费内部支出额中来自企业的资金进行衡量;国外技术溢出程度由企业所在地区研发资金中来自国外的资金表征,技术吸收能力由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引进技术经费支出和技术改造经费支出之和计算得到,将以上四个变量与政策变量的交乘项加入回归方程中进行检验。

估计结果见表11,企业所在区域前沿技术发展水平越高,越有利于企业进行重大绿色创新;当企业可接触的高校和研究机构资源越丰富、处于产学研合作越紧密的区域,企业探索新技术新知识从而取得突破式创新的可能性就越大;当企业获得国外企业技术溢出越多以及企业所在地区技术吸收能力水平越高时,越有利于企业进行突破式创新。

表11 本地创新生态对企业创新策略的影响

5 结论与政策启示

文章基于2010—2019 年中国上市企业绿色专利数据,综合运用双重差分法、合成双重差分法等方法对中国碳交易市场试点政策的企业创新策略影响进行了实证检验。研究发现,碳交易市场显著促进了试点企业探索新知识的突破式创新,主要影响渠道在于提高了富有创新能力的超级发明家群体在试点企业的占比。从行业上看,作为主要规制对象的污染行业企业的突破式创新活动更明显;从政策设计角度看,基于强度的碳配额分配方式更有利于企业进行突破式创新,而基于总量的碳交易市场下企业利用已有知识进行渐进式创新的效果更加明显。当企业处于创新要素丰富、流动充分、联系紧密的创新生态系统时,企业越容易产生突破式创新。

基于以上发现,文章认为可在以下方面对相关政策制度加以完善:首先要加快健全碳交易市场基础设施,增强碳交易市场实施的灵活性和有效性,更大程度激发企业突破式技术创新。研究发现,碳交易市场不仅有效促进了企业绿色技术创新总量,更显著推动了试点企业走出创新舒适区,积极探索未知领域和新兴技术,从而实现了突破式创新。“十四五”时期,中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到提质增效的关键期,有效激发企业绿色技术发展潜力,引领企业不断实现技术飞跃与突破更加需要科学有效的环境政策激励。在制度设计层面,文章发现在基于强度的碳配额规则下,碳交易市场激发企业进行突破式技术创新效果十分明显,而基于总量的碳交易市场对企业创新的影响趋于渐进式创新。由于基于总量的碳配额分配方式简单、易操作,但对于付出减排努力的企业后期激励不足,而基于强度的分配规则更加公平,但对数据基础、排放基准的设定等方面要求较高。考虑到当前中国企业层面碳排放数据基础较为薄弱,监测、报告、核准(MRV)体系有待健全,为进一步发挥碳交易市场灵活性优势及分配政策体系的激励效果,需要加强数据采集、管理、运用、监测和相关市场管理工作,科学确定和完善行业碳排放基准,从而提升碳交易市场激发企业突破式技术创新的持续有效性。

其次,政府要因势利导强化政策引导和配套措施,统筹协调更大范围内企业间的绿色合作,打造区域绿色创新生态体系,推进绿色技术自立自强。文章发现,当企业所处的本地创新生态更具活力时,更有利于企业发掘突破式创新机会。具体而言,政府要通过要素市场改革不断降低要素流动成本,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推动创新要素自由流动和不断聚集。同时要加大创新资源投入,统筹企业和高校、科研机构等创新主体力量,优化研发战略力量布局,引导绿色技术不断迭代升级。此外,注重对国外资金的有效利用和对国外先进技术的引进吸收,打造平台,促进与国外技术领先企业的技术交流与合作,激发知识创造的正外溢效应,不断提升自主绿色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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