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主体作用视域下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成效的区域比较研究
2022-08-13罗汝珍李小球唐小艳
职业技术教育 2022年18期
罗汝珍 李小球 唐小艳
企业是职业教育的重要办学主体,虽然已经在职业教育发展中发挥出一定的作用,但主体作用还没有充分体现出来[1]。2016年开始,参与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企业定期向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报送参与职业教育的质量年报,并成为教育管理部门评价企业参与度的重要依据之一。从学者的研究可以看出,我国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还存在明显的地域差异[2]。但相关研究结论的实证基础不充分,企业主体作用的发挥缺乏典型案例佐证,因此有必要借助企业提供的质量年报开展实证研究,以呈现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的概貌,探寻深层影响因素。
因疫情,2020年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工作受到影响,无法提供有效的质量年报。本文主要结合2019年企业提交的质量年报开展研究。参考研究者提出的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政策执行成效的监测指标[3],从中提取企业主体作用发挥的指标及其相关监测点:企业参与数量、合作办学形式、实习实训基地、专业建设、教材开发、课程资源开发、教师队伍、产学研平台、学生培养等,对企业参与产教融合主体作用发挥进行研究,并为企业更好发挥主体作用提供参考。
一、企业及高职高专院校基本情况
(一)我国企业以及高职院校在各地区的分布情况
1.2019年我国企业在各地区的分布情况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4],截至2019年,我国法人单位数量达到2178.9万个,产业活动单位达到2455万个,其中企业主要包含在产业活动单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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