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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研究的脉络和趋势

2022-08-11韩莹莹朱酥利

关键词:民主监督人民政协监督

韩莹莹,朱酥利

(华南理工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广东 广州 510640)

一、引 言

民主监督作为人民政协的一项基本职能,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具有独特的优势和重要作用。与政治协商、参政议政职能相比,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职能的作用发挥相对较弱,“软”“虚”“空”等监督不足现象普遍存在,是政协三项职能中的一个薄弱环节。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也随之发生变化,对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职能提出了新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理论与实践的研究,是人民政协适应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要求,发挥独特制度优势与监督作用,推进人民政协工作的一个战略性课题。因此,回顾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研究的演变历程,把握不同阶段的研究热点,探讨未来研究的方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与学术价值。

长期以来,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研究多数是工作研究,学术研究成果相对较少,主要围绕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基础概念、民主监督职能与其他两项职能的关系、监督机制创新和履职的困境与突破等主题开展描述性研究;对于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研究的演变趋势、研究热点和研究前沿等缺乏系统梳理,尤其是关于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文献计量研究尚未发现。本文借助CiteSpace可视化文献分析软件进行知识图谱分析,挖掘并结合髙频关键词共线聚类和突现词分析的研判,梳理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研究的演化脉络、提炼研究热点、把握研究前沿,探讨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研究的演进历程。

二、研究工具与数据来源

(一)研究工具

本文采用的研究工具为CiteSpace5.7.R2。CiteSpace是Citation Space的简称,可译为“引文空间”,是应用Java语言开发的、基于引文分析理论和寻径网络算法等的信息可视化软件,可定量、可视化地梳理文献,辅助分析各领域文献的基础知识、研究热点和前沿,预测各领域的研究特性及演变趋势,是科学文献计量和知识网络分析的重要工具。本文借助CiteSpace5.7.R2可视化分析软件,对样本文献进行关键词的共线聚类分析,以知识图谱的形式展现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研究热点和趋势,快速梳理20世纪90年代以来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相关研究进展,以期深化对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认识,为今后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研究与实践提供参考。

(二)数据来源

综合考虑数据的全面性和权威性,本文以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NKI)为数据来源。为提高查准率,以“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或含“人民政协”或含“民主监督”为主题检索词。学界研究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粗具规模,成果数量逐年增加,故将时间跨度选取为1990—2021年,数据下载时间为2021年5月26日,共有文献816篇。去除非政协主题、会议、讲话、新闻、无作者署名等无效文献并去除重复文献处理后,最终保留445篇有效文献。

三、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研究的热点

从知识理论的角度来看,频次和中心性高的关键词所揭示的是一段时间内众多研究者共同关注的问题,也就是研究的热点和前沿。关键词是作者学术思想及学术观点的凝练,体现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研究领域的热点问题。为更加清晰直观地了解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研究演进历程,探讨当前学术研究热点,本文对样本文献进行高频关键词共线聚类分析,聚类结果如图1所示。

图1 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研究高频词共线聚类图

关键词共现分析原理是一组词两两统计它们在同一组文献中出现的次数,通过这种共线次数来测度它们之间的亲疏关系。多个关键词通过边相连并且聚集在一起,结合中介中心性、频次等指标能够直观地呈现研究的重要关键词所在,为明确该领域的研究热点提供依据。从共线聚类图结果看,共词图谱一共有567个网络节点、1 787条连线,网络密度为0.011 1,共存在10个较大的共同引用群集。此外,共线聚类图的聚类模块值(值)值为0.567 1,在0与1之间并大于临界值0.3,说明共词网络社团结构显著,聚类效果好;聚类平均轮廓值(值)值为0.855 3,大于临界值0.7,故聚类结果具有合理性且令人信服。

根据CiteSpace5.7.R2对共词分析的聚类结果,并结合其所包含的具体内容(见表1),可以发现:聚类#0“功能”与聚类#3“反腐败斗争”直接凸显出我国学者对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功能发挥与提升的探讨,表现出一定的问题意识与实践导向。聚类#1“政治协商”、聚类#4“参政党”、聚类#6“民主党派”、聚类#9“公共领域”所含关键词围绕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主体、对象、性质定位以及相关基础理论,呈现出学者们在深化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理论方面的努力。聚类#2“法律监督”反映出学界对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制度建设的关注。聚类#7“国家治理”与聚类#8“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共同指向极具本土特色的政治制度、政党制度,与我国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的实践相契合。

表1 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研究的关键词聚类表

综上,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研究的热点主要聚焦于民主监督性质定位研究、民主监督功能研究、民主监督制度建设研究、民主监督本土化理论建构研究这四个主题领域。

(一)民主监督性质定位研究

厘清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性质定位是开展理论研究的首要问题。目前,关于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性质定位研究,主要聚焦于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协商式监督研究。2017年出台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对人民政协“协商式监督”作出明确定性,学术界就这一命题展开了研究。协商式监督本身就直接凸显了协商特色。张峰提出人民政协协商式监督是以协商方式进行的监督,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协商式监督是协助性监督,在社会主义监督体系中起配合作用。虞崇胜围绕“监督”“协商”“民主”三大要素阐释协商式监督意蕴,监督为要义、协商为形式、民主为本质。许青从非权力性监督、重视监督效力、强调监督资政性的特点等方面把握协商式监督内涵,揭示了政协民主监督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体系中的不可替代性。

二是政党监督研究。围绕政党监督的研究主要从两方面切入:一方面是基于中西政党监督的比较研究。从性质差异上看,王建华等认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不同于西方在野党对执政党的以取而代之为目的的竞争性监督或代替性监督;钱再见等提出中国语境下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是处于参政党地位的民主党派对处于执政地位的共产党的监督,与西方各国的两党制、多党制下的政党监督有着本质区别,是建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与政治协商的政党制度基础之上的政党合作性监督。从权力制衡差异上看,李羚提出我国的政党制度内含着执政党与参政党的相互监督,并且重点是后者监督前者,人民政协民主监督首先是政党监督。如前所述,中西方政党监督的本质大相径庭,也决定了我国政党权力制衡形式与西方有着明显不同,但作为对权力的一种制约,崔珏认为中外政党监督存在某种内在一致性,客观上都起到了帮助执政党修正政策失误、降低社会发展成本的作用。从党际关系差异上看,成正等在论及新时代中西方政党监督差异中认为在西方政党监督中,在野党或反对党与执政党的关系是对立或敌对的关系,且要求维持这种对立。相对而言,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是共生共荣的关系。另一方面是基于政党制度视角下的民主监督研究。郭立魁将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看作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以人民政协为载体、以批评和建议为主要形式进行广泛有序政治参与的党派监督。吉秀华认为民主监督是在政党制度框架下,保障和实现群众利益的组织化、规范化的政治行为,体现出政党组织的利益代表性。

三是政治监督研究。李蒙提出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具有其他形式的监督不可替代的优势和作用。殷啸虎认为政协民主监督是基于政治目的,具有政治性内容与效力,并以政治参与的方式参加的政治监督,主要着眼于政治体制和政治制度层面。从监督内容来看,彭镇秋认为民主监督是执政党和各界人士之间高层次的监督,其内容主要涉及党和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王新尚进一步指出作为一种体制内的政治监督,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和组织性,对国家权力系统和执政党有着其他组织和团体所不具备的影响力。这凸显了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政治属性。

总的来说,学者们关于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性质定位各有侧重,但本质上并不冲突,都是在坚持人民政协基本性质的基础上,适应时代形势下的蕴涵表述。

(二)民主监督功能研究

民主监督功能的研究主要涉及三个层面:

一是民主监督价值功能研究。从反腐败视角来看,开展民主监督是反腐倡廉的治本之举。何旗提出民主监督在遏制权力腐败蔓延势头、规引公民和社会组织反腐、推动法治反腐进程及构建廉洁政治生态等方面具有独特价值。当然,腐败问题也成了民主监督制度创新研究的现实依据。周胜蛟对民主监督建设进行反思,强调通过完善民主监督制度从根本上制约权力滥用、遏制腐败。毛蔚兰提出通过对内加强民主党派自身建设,对外完善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合作制度可以发挥民主党派在反腐倡廉中的积极作用。此外,特约(邀)监督员制度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独特作用。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需要方面,王远启从政治价值出发,认为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体现,是活跃民主政治生活、广泛反映不同阶层民意、有效整合政治资源不可或缺的政治要素。在推动执政党建设方面,李贺林认为中国共产党听取来自人民政协的意见和建议,有助于发扬民主,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有助于发现自身的缺点和不足,从而改进各项工作,加强党的自身建设,进而巩固其执政地位。在巩固和扩大爱国统一战线需要方面,王邦佐等认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形成有序的政治参与和巩固、扩大爱国统一战线等方面具有巨大现实意义。在提升决策科学水平方面,梅晓山等提出人民政协汇集了各领域的专家学者,具有独特的智力优势和人才优势,从批评建议中集思广益,能使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决策和法律法规的制定更为科学、更具代表性和说服力。

二是民主监督实效性提升研究。主要从以下三方面展开:首先是效力不足因素分析。林芳分析当前民主监督存在的“虚位”“弱监”“空转”等有效性不足的现象,从监督的主体、客体、程序、体制等方面进行多维度分析。林伟进一步指出民主监督参与主体的监督意识偏差、被监督者的主动性缺乏、民主监督程序性机制缺失是影响监督优势发挥的重要障碍。其次是效能提升对策研究。张献生强调必须从民主监督的本源上进行研究,紧抓民主权利这个核心要素,提升民主党派民主监督权利的行使程度,增强民主监督的效能。雷振文等则认为要从民主党派自身和执政党两方面去寻找答案,准确把握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属性,拓展执政党民主空间,还要从民主党派自身成长中找答案。此外,侯万锋重点关注基层政协民主监督实效问题,强调创新基层民主监督机制以增强其实效性。最后是实效性评估研究。对为何要开展民主监督实效评估,张星等作出回答,强调要落实民主监督实效评估主体及责任,借助公共政策评估的相关理论和实践,从履职情况、回应与反馈和内部组织管理三方面对民主监督实效评估内容进行划定。邓凌以实证研究对参政党民主监督效能现状进行系统评估,从外部环境、意识和机制等方面去分析民主监督效能偏低的主要原因。陈晓运倡导构建政协民主监督的绩效评估体系,合理界定民主监督绩效评估体系内涵,科学建构民主监督绩效指标。

三是民主监督机制创新研究。要想充分发挥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作用,关键是要提高民主监督的实效,而完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机制是提高民主监督实效的最佳切入点和着力点。姚俭建从内在机制进行分析,强调在人民政协内部运作、与外部监督体系互动上,需优化民主监督的聚焦与整合机制。关于“五机制说”,可分为两种:一种是知情、互动、反馈、激励和保障五个机制,另一种是权利保障、信息沟通、落实反馈、监督激励、实施程序五个机制。关于整合机制,徐行等提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运作机制应该从国家政治运作与我国监督体系的整体来设计,并从政协监督与权力部门内部监督的协调配合机制、多种监督形式和方式的结合互动机制,政协监督与各种监督力量的重新整合机制三个方面提出构想。此外,肖建平从权益保障、能力提升、沟通反馈、考核激励等多个方面,就健全民主监督工作机制提出10条对策建议。

可见,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功能价值与重要意义得到了学者们的肯定,但客观地说,其局限性也非常明显,在厘清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寻找解决对策成为学术界的重点关注所在。

(三)民主监督制度建设研究

对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制度建设的研究,主要从两方面展开:

一是人民政协监督制度研究。首先,基于制度理性和组织边界的考量,制度的不完善表现出来的状况是民主监督意识的松散。吉秀华认为“共产党的雅量与民主党派的胆量”之说,形象地揭示了民主监督的制度缺失,即监督不是依法依规依章办事,而是取决于双方的自觉性。王雄提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制度化过程中存在组织边界问题、内部复杂性问题、普遍规则问题和制度持续性问题。其次,关于制度变迁的探讨,石文龙提出民主监督制度化的实践起步于政协监督、人大监督,并且已经形成了“协商式监督”的制度特点。最后,对人民政协自身建设的探讨,张亚光等提出人民政协的自身建设还存在不足,要发挥广大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建立政协委员履行职责情况的述职考评机制,并发挥专门委员会、委员小组在民主监督中的作用。

二是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法治化研究。解永强等提出法治必须维护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权威,要为它建立制度、设立规章、制定程序提供法制依据,通过法治的手段、方式实现民主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胡刚基于全面依法治国视域下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现状考量,提出将其纳入法治轨道,使之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运行,适度增加监督刚性。周淑真等指出现阶段的民主监督依据并不充分,宪法和法律没有直接授权,因此需要制定位阶更高、更为权威的法律法规,为民主监督划定清晰的边界。“民主监督是否应该法律化”的问题是学术界一直争论的焦点。张献生直指民主监督的法律化将改变我国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性质,导致国家权力多元化,破坏我国多党团结合作的和谐局面。杜宜瑾认为如果当意见、建议、批评有法律的约束力,那就不是行使“权利”,而是行使“权力”,那就不是民主监督,而是法律监督了。在这个逻辑下,民主监督应该始终保持柔性监督的本质。与此观点不同的是,朱世海认为如果在宪法写上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也只是把民主监督由社会性权利提升为法定权利,却并未改变人民政协权力监督的性质。浦兴祖等认为应当研究并出台政协法以及政党法,同时在这两部法律立法过程中将参政党和执政党相互监督作为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而使监督制度演变为法内制度。此外,在借鉴国内软法理论研究成果之上,王东勤以软法理论作为分析工具,将软法纳入民主监督研究的视野,使软法与健全和完善民主监督运行机制有机结合。许奕锋尝试从软法视角,通过惯例、政策、自律、标准等非硬性法设计建构民主监督的规范体系,提升民主监督的理性品质,并在软法的引导下,实现民主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

(四)民主监督本土化理论建构研究

作为中国本土化的政治产物,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与我国的国情、政体、党的执政理念紧密相关,具有独特的优越性和浓郁的中国特色。国内学者关于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本土化理论建构进行了诸多方面的探讨,主要有以下两种解读:

一是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进行的研究。这部分研究主要从三个角度展开:首先,以人为本。基于本质说,邓凌认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是人民当家做主,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机制的政治基础是保障人民当家做主。基于权利说,韩冬梅提出保证民主监督的有效性必须满足的重要条件之一就是主权在民,强调公权力的合法性来源人民的授权。徐邦友认为民主监督是人民与公共权力之间民主性的政治关系逻辑所包含的一项政治权利,是人民主权权利的逻辑延伸。其次,协商民主要义的探讨。包心鉴提出协商作为一种政治制度安排和政治实践活动,本身就包含着监督,协商也是一种监督。马一德认为民主监督的存在,能有效维持政治协商的基本秩序,提高协商质量,作为经历实质协商和人大票决的公共决策过程的延续,缓解人大票决与政治协商的潜在张力。唐中明等从协商民主中的公共理性视角,指出民主监督将民众的诉求以建议和批评的方式提出,通过理性讨论的方式来解决分歧,寻求利益结合点。最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溯源研究。人民政协思想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天人合一”、“群己相融”、社会与国家联系贯通。盛海英认为,爱国主义传统、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文化观、“贵和尚中”的思想和中华文化的实践品格等共同构成了民主监督的历史文化源流。民主监督体现出我国传统文化中的基本治理思想,吸收了传统政治文化的积极部分,强调了从谏如流、兼听则明的主张。

二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视角下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研究。其主要聚焦于以下两方面:首先,国家治理体系中的民主监督价值优势研究。作为治理主体参与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魏晓文等提出将民主监督问题置于国家治理视域下考量,有利于凸显民主党派民主监督作为“党际监督”“政治监督”的独特优势和功能价值,促进执政党和参政党在民主监督过程中各司其职、良性互动。我国新型政党制度在民主监督上作出的一系列规范,可以促进执政党廉洁执政,彰显政党制度在国家治理中的显著优势。李仲才认为人民政协的联系广泛、地位超脱、民主监督这三者决定着人民政协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将为民生问题、社会和谐、政府管理起着排难、平衡、纠偏等三大作用。罗章认识到尽管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不是最强有力的监督方式,但是温和而广泛地存在于整个国家治理领域当中,能够持续有效地帮助清洁政策执行环境,防微杜渐,时时发挥批评建议与价值倡导作用,防督结合,为党内监督、行政监督等提供机制支持与文化支持。其次,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能力研究。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意味着体制机制和多元主体治理能力,特别是协同能力的提升,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能力是国家治理能力的一个重要研究部分。许奕锋认为参政党监督能力是指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依法履行政治职责,在政党层次上开展民主监督的一种本领,是参政党综合能力的体现。具体说来,它主要包括政治把握力、学习研究力和监督执行力。李军认为民主监督关键在于政策监督,在于民主党派政策能力的高下。杨君武提出“胆识才德情说”以解析民主监督综合能力的构成。国家治理能力提升有赖于监督体系的完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作为我国监督体系的组成部分,其价值和意义不仅在于维护多党合作的政治格局,而且在多元互动中增强了国家治理的有效性。

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研究的演进脉络

为了更好地了解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研究在不同时段的演变,本文采用了突现词分析的方式进行识别。突现词是指在某一阶段突然出现较多或使用频率较高的词,根据其词频变化可以判断研究领域的前沿。通过探索突现主题词的演变路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揭示某个研究领域主题的演进历程。

通过CiteSpace 5.7.R2对1990—2021年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文献关键词的突现词分析,共检测出14个突现关键词,如图2所示。图中实线部分为关键词突现的时间段,由图谱中“起始年”“骤减年”可知关键词突现的起始和终止具体年份。图2中,最早的突现词是“参政议政”“共产党”,然后是“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履行职能”和“中国共产党领导”。进入21世纪以来,“政治协商”“社会主义”“权力”以及“监督”等研究主题进入学者视野。近几年,突现词主要为“实效性”“协商民主”“政协民主监督”和“国家治理”,体现了对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效能提升及作用发挥的新要求。进入新时代以来,监督内涵进一步拓展,“协商式监督”成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领域最新的突现词,可见现阶段围绕协商民主的研究是学者们研究的热点前沿,也体现了人民政协领域的未来研究趋势。通过分析突现词图谱和样本文献发现,人民政协研究趋势总体上可分为三个阶段:

图2 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研究突现强度排名前14的关键词突现图

(一)第一阶段(1992—2003年):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职能研究的初始阶段

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职能在1982年制定的政协章程中被首次提出,并在1994年政协章程的修改中正式明确为政协的主要职能之一。但由于各种原因,该领域的学术研究和知识贡献相对滞后,直到20世纪90年代前后,“民主监督”“政协协商”“党内监督”“民主党派”等高频词才首次出现。这一时期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研究主题较单一,重点关注民主监督的概念和理论意涵,学者们从不同的角度进行论述,基本上处于“各自为政”的研究状态,相关研究联系不强,研究的碎片化现象比较普遍,且整体文献数量较少。从文献呈现看,该阶段研究成果主要围绕三个方向展开:一是关于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基本概念的研究,对其意蕴、特点和功能等进行了初步探讨,其中,围绕人民政协监督与人大监督异同的讨论热烈;二是关于发挥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作用研究,从政治体制与监督体制改革、宪政建设、反腐倡廉角度重点关注民主监督作用的发挥;三是重点关注国家领导人对民主监督理论的贡献,其间不少学者围绕邓小平民主监督思想进行研究。由此可见,初始阶段关于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研究较为宏观,主要在于基础概念的厘清,不论是学术话语表达还是基础理论构建都稍显粗糙,但也为后续的分析性和应用性研究奠定了基础。

(二)第二阶段(2004—2013年):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研究的拓展阶段

自2004年开始,关于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主题词检索,期刊论文总量明显增多,关键词汇类别也呈现多元化的趋势,涌现出“民主监督机制”“实效性”“法治化”“监督体系”等高频关键词,说明了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研究从单一概念辨析向理论层面延伸。1995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标志着政协工作走向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2006年,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民主监督职能得到了规范的表述。这一时期对民主监督的研究开始不断拓展,研究领域也显示出多元化特点。一方面,关注点聚焦于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比较中西政党监督理论与实践以及与其他两大职能的比较,是一个从原则性规范走向制度性规范、监督机制和监督内容不断健全和拓展的过程;另一方面,许多学者围绕民主监督实效和法治化发展展开研究,监督机制重塑、法制化逐渐成为研究的热点。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在政治实践中的可操作性问题得到关注,研究具有很强的时代感和现实针对性,随着人民政协三大职能的规范和拓展,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研究更加聚焦、精准和深化,实现从理论要义向实践探索的过渡。

(三)第三阶段(2014年至今):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深层次、专题化发展阶段

从这一时期的文献看,研究的趋势是在对基本问题继续进行进一步研究的同时,向专题化方向深入研究。协商民主理论的逐步深入,推进了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理论的发展。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出台,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得到了前所未有的规范,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职能拥有了新的时代内涵,“协商式监督”特色逐步形成。这一阶段民主监督的研究领域也拓展至政策决策层面,关于“国家治理”“协商式监督”“公共领域”“专项民主监督”等的专题研究逐步兴起,并成为这一阶段的重要议题,呈现出连续性和创新性的特点,是一个与时代主题协调适应、同步发展的研究过程。徐映奇指出民主监督职能大致经历了从提意见—相互监督—民主监督—成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中坚力量的转变,不断深化完善。伍俊斌认为民主监督正逐步由协商型向协商与制约型拓展。可以看出学者们对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纵向发展趋势进行了探讨,反映了理论研究的前瞻性。随着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被纳入决策过程程度逐渐加深,民主监督也随之转变为一种“在协商中监督和在监督中协商”的重要监督形式。可见,这一阶段民主监督研究更加聚焦党和国家中心任务,体现了民主监督研究对现实人民政协工作难题的回应与探索,且更加深入地介入到国家治理的公共事务之中。

五、结论与展望

通过以上分析,可见近年学者们围绕着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研究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果。20世纪90时代以来,学术界对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定义日臻成熟,研究热点主要集中于民主监督性质定位、功能、制度建设和本土化理论构建等方面。学者们在基础理论探究推进过程中逐渐聚焦于实践应用研究,关注改革发展中的难点领域,致力于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理论体系。研究历经初始期、拓展期和发展期三个阶段,且各个阶段的研究侧重点各异。目前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研究的主题系统性逐渐增强,研究内容日益多元丰富。不可否认的是,由于民主监督法律规章依据缺失的先天不足,研究内容仍停留在“是什么”与“为什么”的阶段,对于现实中“谁去做”“怎么做”虽有涉及,但研究的深度依旧不够。新时代背景下,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肩负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时代重任,未来对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研究还将在以下方面得到进一步拓展:

(一)本土化理论构建研究

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并非是西方民主监督理论的舶来品,而是植根于中国政治实践、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特色的监督形式,紧跟中国社会发展的时代步伐,彰显中国国家治理的时代主题。中国特色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是一种新型的政党监督形式,凸显出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的优越性。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亦为世界政党监督的研究提供了新的研究范本。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对发展和完善新型政党制度提出了新挑战,需要执政党和参政党共同面对,也需要学术界对新型政党制度进行新的探讨。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是具有本土特色的学术话语和概念,尽管当前学术研究已从西方语境到中国话语探索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但打破世界政党政治的西方话语霸权,讲好中国故事,让国际社会了解中国的人民政协制度,构建中国特色学术话语体系将是未来努力的方向。在新时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如何提升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作用,如何结合中国的时代特征,推进理论创新,突出中国特色。这些深层次的理论问题,都需要立足在中国本土政党制度、中国国情、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加以研究和厘清,并结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对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理论的系统研究,进而构建具有理论创新性和实践指导性的本土化理论体系。

(二)民主监督法治建设化研究

随着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实践的持续推进,监督机制的不断完善,学者们的研究重点也由以往的理论探究,转变至关注民主监督现实问题领域。这主要体现在对制度建设的关切,尤其是如何提高民主监督法治化水平成为新时代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研究的核心问题。现阶段的民主监督的法律依据仍不充分,在我国目前的法律体系中,除了宪法序言中有关于多党合作和人民政协的原则性规定和宪法惯例、少量法律的相关规定外,没有更多直接相关的法律条文。无论是从执政党的规范文件或是政协章程等,还是政治法理中引申出来的依据,都只具有指导性作用,不能从根本解决民主监督软弱无力的问题。因此,在法律依据不足的情况下,可以尝试借鉴软法理论研究的成果探讨民主监督规范体系的建构问题,建立起软法与硬法相结合的保障机制,这可能会是理论界下一阶段的研究重点。同时,值得注意的是,除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外,监督制度的完善同样尤为重要,也应更加注重民主监督机制和方式方法的创新、民主监督程序的架构,以期推动研究成果对政协工作有所裨益。当然,不论是赋予民主监督法定权利,还是以法律法规的形式保障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运行,其根本目的在于保证民主监督各环节的顺利进行,而非赋予其强制执行力。因此,保障民主监督并不意味着像有些学者所说的将民主监督变成权力监督。此外,在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法治化实现路径上仍有争议,法制的操作性层面仍有着相当多的空白和缺陷,尤其是越往基层越突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能否有效发挥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在现代法治精神和原则指导下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的实现程度,这些仍亟待学者们进一步研究。

(三)可持续性发展研究

当前我国社会正处在急速的转型期,改革已进入深水期,各种矛盾迭出凸显,在此背景下,要从不同角度向实践领域深层化挖掘,高度重视和深入研究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可持续性的问题。首先,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理论创新基于中国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尤为迫切发扬改革创新精神,不断更新政治理念,提升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理论境界,用政党理论、协商民主以及统一战线理论丰富其理论内涵。其次,在基本理论研究的基础上,以更好地发挥民主监督功能为核心的实践路径和逻辑研究将持续深化。其中,民主监督实效是一个关键因素,面对实践中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研究客观存在的碎片化现象,如何使民主监督研究更聚焦、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仍是亟待破解的新课题。另外,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的组织、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机构、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具有其他各类监督所没有的独特优势,如何有效将其优势转化成民主监督履职效能,如何弥补权力机关的监督空白,如何深化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与其他方面监督的结合,如何进一步推进民主监督制度化建设,这些都有待进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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