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2 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六批)
2022-08-09朱炳璋朱有刚
食品安全导刊 2022年20期
□ 文 朱炳璋 朱有刚
背景介绍
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2022 年,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省持续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山东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坚持“严真细实快”作风,聚焦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重点商品、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集中优势兵力,精准重拳出击,现公布第六批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
1 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新泰市粮坊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标注虚假生产日期及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案
2022 年5 月18 日,泰 安 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新泰市粮坊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标注虚假生产日期及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非法财物、罚款16.12 万元,给予公司负责人罚款4.88 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 年3 月2 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生产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货值金额10 203.54 元。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同时发现当事人存在生产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的行为,货值金额4 358.63 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七十一条的相关规定,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早产食品”采用虚假标注的方法虚构一个延后的日期,使食品在到达销售环节时以所谓的“最新出品日期”向消费者展示,这种行为违背了食品生产过程合法性与真实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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