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宅基地制度改革及其效果研究
——以湖南省汨罗市为例
2022-08-04邓鑫,赵骢,李旦,张茜
湖南理工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 2022年3期
邓 鑫, 赵 骢, 李 旦, 张 茜
(湖南工商大学 财政金融学院, 湖南 长沙 410205)
0 引言
宅基地是农民通过农村集体分配而获得的财富, 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根本, 与农民切身利益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1].在一定历史时期内, 宅基地保障了广大农民的基本生活需求[2].宅基地可以从社会、经济两个层面分析其功能.从社会层面来看, 宅基地功能可分为社会保障功能和生产功能.社会保障功能主要体现在农民对住房的居住权, 农民分得的宅基地使得农民拥有最基本的生活保障.生产功能则体现在农民可利用宅基地中的生产资料和生产用地辅助生产农业产品.从经济层面来看, 宅基地拥有财产功能, 主要体现在农民拥有的宅基地使用权, 使用权人可通过买卖出售、租赁转让的方式获取收益.
2020年10月, 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在全国104个县(市、区)和3个地级市启动了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在乡村社会关系发生极大变化的今天, 面对宅基地传统“祖业”观念的阻碍, 如何有效凝聚农村居民积极推进改革, 成为基层政府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进程中共同面对的难题.同时, 作为我国土地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如何将宅基地制度改革与其他战略方针有机结合, 也成为各试点地区积极探索的重要方向.再者, 如何构建新的宅基地公平配置机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同样也成为各地试点工作推进过程中调动农民积极性尝试的当务之急.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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