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个人信息法律保护现状、主要问题及完善路径
——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词频统计与分析
2022-08-04文禹衡
图书馆理论与实践 2022年4期
关键词:法律
文禹衡,于 琳
(1.湘潭大学知识产权学院;2.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湘潭大学 大数据与智慧司法研究中心)
1 引言
个人信息兼有人格属性和财产属性,具备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是数字经济社会的重要资源,开发利用个人信息能够促进我国信息化建设和数字经济发展,但不加限制的个人信息利用行为会导致个人信息滥用风险。个人信息的开发利用需要划定边界,但并不意味着要隔断个人信息流通和利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以下简称《个人信息保护法》)于2021年8月20日通过,是我国第一部体系化地保护个人信息的法律[1]。然而,个人信息保护立法持何种指导思想、法律框架是否建成、既往法律规则是否得到细化、个人信息的社会热点问题是否得到有效回应,这些问题都需要在深入挖掘《个人信息保护法》文本信息的基础上得出答案。
尽管国内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研究呈多元化趋势,但是关于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文本的研究成果仍然不足。①特定主体的个人信息保护,例如读者个人信息保护的民法分类分级[2]、刑法保护[3]和侵权救济[4],以及儿童[5]、军人[6]和电子商务消费者[7]等主体的个人信息保护等;②特定场景的个人信息保护,如高校[8]、国家档案局[9]、数字图书馆个性化服务[10]、读者在线服务[11]、政府数据开放[12]等场景中的个人信息保护;③域外的个人信息保护,如美德个人信息保护立法模式比较[13]、日韩个人信息保护制度比较[14]、欧盟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当事人同意的立法经验[15]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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