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开展废弃矿山生态修复
——解读《广西壮族自治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管理办法》
2022-08-04广西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
南方自然资源 2022年7期
◎广西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
一、背 景
近年来,广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规范广西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流程,有序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但是,目前广西一些地方废弃矿山修复历史欠账多、问题积累多、现实矛盾多、财政投入不足等问题还比较突出,社会资本参与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的积极性有待提高。为进一步推进全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广西自然资源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国办发〔2021〕40 号)、《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自然资规〔2019〕6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资源开发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桂政发〔2020〕30 号)等文件精神,参照山东、海南、江西等省份的先进经验,组织制定了《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主要包含总则、调查规划、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有责任主体的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机制政策、监管与责任、附则等部分。
调查规划。《办法》明确要开展废弃矿山实地核查工作,摸清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现状家底,分类确定修复方向,完善信息数据库建设,依据科学的基础数据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通过设区市废弃矿山修复总体方案来落实各阶段生态修复任务和治理目标。
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办法》明确了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的组织实施程序,对历史遗留矿山按照自然恢复、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后自然恢复、开发式治理等3 类修复方向做出具体规定,同时也对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修复的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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