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水生态文明村创建实践与改进对策
2022-08-04杨丕龙
江西水利科技 2022年4期
杨丕龙,谢 睿,石 莎
(1. 江西省水利学会,江西 南昌,330009;2. 江西省鄱阳湖水利枢纽建设办公室,江西 南昌,330009;3. 南昌工程学院,江西 南昌,330099;4. 江西省水利厅,江西 南昌,330009)
0 前 言
生态文明是人类为保护和建设美好生态环境而取得的物质成果、精神成果和制度成果的总和,是贯穿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的系统工程,反映了一个社会的文明进步状态。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水利部也印发了纲领性文件,为水生态文明建设指明了方向。以此为契机,江西从2014 年开始,在全国率先提出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的水生态文明建设模式,并纳入“十三五”行动计划。水生态文明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和保障[1,2],水生态文明村建设是其中的基础一环。
江西省优越的气候条件、丰富的水系、开发程度小且依山傍水的村庄为水生态文明村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条件[3]。因此,以自然村落为单元的水生态文明村建设成为重点。2014-2021 年,通过村民自主创建,江西省先后投入资金1.89 亿元,共建成水生态文明村711个,形成了管理制度和地方标准,各村水生态、水环境得到改善,村容村貌有效提升,深受群众欢迎。但在建设实践中,也发现存在创建的水生态文明村水元素有待加强、评价体系有待改进、共建共治共享机制有待完善等短板,有待于改进。
1 水生态文明村自主创建内涵解析
关于水生……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