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工程质量保险实施现状研究
2022-08-04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安徽合肥230091
安徽建筑 2022年7期
张 磊 (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安徽 合肥 230091)
0 前言
工程质量是建设工程的根本,工程质量保险是引入社会力量促进质量提升的重要手段。表1 统计了近年来中国消费者协会房屋受理投诉数据[1],房屋质量原因占总投诉的比例居高不下,渗水、裂缝、墙体质量等问题比比皆是。构建工程质量保险体系,完善工程质量保险制度已经是刻不容缓的事情[2],推行工程质量保险还可以解决人们关于工程的维权问题,有利于政府的管理。

历年中国消费者协会房屋受理投诉统计表 表1
根据中央与地方出台的各项文件,各地陆续开展了工程质量保险试点工作,但质量保险存在着许多问题亟待解决[3],当前我国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制度发展还不成熟[4]。我国的保险制度信用评价体系暂不完善[5][6]。本文对全国主要试点城市的工程质量保险进行了比较分析,为进一步推进工程质量保险奠定基础。
1 工程质量保险简介
工程质量保险来源1978 年法国颁布的《斯比那塔法》(Spinetta ACT),该法规制定了工程质量保险制度,主要针对建设工程10 年的内在质量缺陷保险,也即工程潜在缺陷保险,此后,西班牙、英国、日本等国也相继建立了工程质量保险制度[3]。我国于2005年颁布了工程质量保险的文件,工程质量保险发展至今,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相继出现了工程质量责任保险、工程质量保证保险等。
1.1 工程潜在缺陷保险
工程潜在缺陷保险(Inherent Defect Insurance,简称IDI)是指由投保人开发的建筑物,投保人由于其潜在内部缺陷导致建筑物损坏时,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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