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域视角下多元主体参与城市微更新的模式探析*
2022-07-22阜阳师范大学法学院黄元东徐敏陈凤丽
区域治理 2022年30期
阜阳师范大学法学院 黄元东,徐敏,陈凤丽
随着城市化盲目扩张带来的城市文明破坏和人们对生活质量的高要求,城市发展模式从以增量发展转向存量更新。渐进式的微更新成为城市更新和改造的主要模式,以提升城市建设质量为主,注重城市内部发展,着重于用全面性、整体性、一致性的理念来解决城市存量发展中的种种问题。“微更新”既是空间改造,也是对市民生活方式的重塑。研究城市微更新中多元主体的关系,以多主体良性互动推动城市微更新,是提升城市更新实效,建成人民满意的城市的重中之重。
一、现有研究及问题的提出
中国的城市更新研究与实践活动可以追溯到吴良辅先生的菊儿胡同改造实践。基于中国独有的制度情境,我国城市化发展呈现出更加复杂的主体[1]。梳理现有研究,可以将城市更新分为四大类,分别是理论说、阶段说、模式说和互动说。
吴冠岑、牛星、田伟利等学者总结全球发达城市更新的经验,从理念、体制、实施、制度等多方面探讨我国城市更新机制构建的可行性[5]。在此基础上国内理论学说逐渐发展起来,形成了可持续发展理论、多中心治理理论等多种理论学说。阶段学说以中国城市化为背景,将国内城市更新划分为不断的发展阶段。相关研究对于解读中国城市更新特定的诞生逻辑、阶段问题与经验教训有重要的启发意义。阶段论梳理了中国城市更新70年来的发展历程,有利于更好地了解历史、把握当下,看清未来的发展方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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