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一体化、管理能力和社会责任
——基于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扩容的准自然实验
2022-07-20邹晓峰陈鹏马培敏
青海金融 2022年5期
■邹晓峰 陈鹏 马培敏
(贵州财经大学大数据应用与经济学院 贵州贵阳 550025)
引 言
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并进一步完善现代化经济体系是实现高质量协调发展的重要前提,而区域一体化乃是实现现代化经济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和有效路径。因此,建设和完善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关键一环在于区域一体化。改革开放以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不断向外扩容,从“两省一市”到“三省一市”,实现了空间扩张,以4%的土地面积为我国贡献了近四成的经济总量,长三角区域扩容也因此成为我国实现现代化经济布局的重大战略之一。因此,区域一体化扩容后协调发展和实体企业振兴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一步,研究实体企业如何依托区域一体化扩容进而实现振兴,对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支持以城市群发展为依托的区域一体化建设,区域一体化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和作用。然而,面对全球市场萎缩和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实情,民营实体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管理不健全、制度不规范等问题日益凸显,实体企业振兴存在巨大挑战。正因为如此,有关区域一体化扩容建设对实体企业的政策效应亟待研究,探究区域一体化扩容对实体企业的作用效果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经济跨入高速增长阶段,该阶段发展奠定了我国现有的强大经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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