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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文羽冠“美”字构形意涵及其美学史意义

2022-07-18张开焱

关键词:构形神鸟崇拜

张开焱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 人文与传播学院,福建 漳州 363105)

“美”与“审美”是美学学科的关键词,自西方美学传入中土后,对“美”字的研究也成为中国美学界一个持续的学术兴奋点,近百年间学人专门研究这个字的构形、义项及其流变的论文或著作章节,如汇集一起应是十分可观。最近三十多年,已有若干篇专题史论文对中国现当代“美”字研究史进行回顾性清理和总结,足见这方面成果之丰硕(1)可参看高建平:《“美”字探源》,《天津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1988年第1期;马正平:《近百年来“美”字本义研究透视》,《哲学动态》2009年第12期;刘旭光:《“美”的字源学研究批判——兼论中国古典美学研究的方法论选择》,《学术月刊》2013年第9期;张法:《“美”在中国文化中的起源、演进、定型及特点》,《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4年第1期;刘成纪:《从“美”字释义看中国社会早期的审美观念》,《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3期;王赠怡:《“美”字原始意义研究文献概述》,《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3期等文。。有学者将这些研究概括为四个基本方面,即:一是从文字学角度研究美字的构形和字义;二是从文化学角度对美字的文化意义进行解读;三是从中国美学史角度讨论美字如何衍生出审美意义;四是围绕美字的原初含义,从不同角度对美字的美学意义进行讨论。这几个方面的讨论最为丰富,并且不同学者观点多有对立(2)王赠怡:《“美”字原始意义研究文献概述》。。

笔者清理现有“美”字研究发现,尽管成果丰富,但尚存许多需要进一步讨论的问题,本文希望综合文字学、文献学、神话学、图像学、人类学等多学科知识,对甲骨文“美”字的构形和内涵及其美学史意义进行比较深入细致的研究,以就教于方家。

众所周知,“美”在小篆中是一个上“羊”下“大”的会意字,故《说文解字》作者许慎对其作了“美,甘也,从羊从大”的解释(3)许慎撰、徐铉校定:《说文解字附音序、笔画检字》,北京:中华书局,2013年,第73页。,经徐铉、段玉裁等疏解发挥之后,成为共识。近现代美学史研究者大都在此基础上进行再解释和发挥,从而衍生出许多相关认知。但甲骨文“美”字被发现后,建立在《说文解字》基础上的解释合适性和有效性遭到质疑。不少学者认为,如追溯“美”字源头及其本义,应以甲骨文字为基础。不过,以甲骨文“美”字为基础的研究也存在较多歧见,鉴于已有多篇关于“美”字研究的学术史述评文章在前,为节省篇幅,本文略去文献综述部分,而将已有研究成果中与本文直接相关的一些问题归纳出来。在归纳这些问题之前,先看看甲骨文和金文中“美”字的几种基本构形:

(图1)

问题一:为何甲骨文“美”字上部有多层、双层和单层角饰区别?甲骨学家按照时间先后将甲骨文分为五期。上述第一组(图1前5)多层或双层角饰的“美”字构形出自甲骨一期,是最早的,但以后各期也不时出现;第二组(图1后6)单层角饰的甲骨文“美”字,基本出自甲骨第二至第五期。第二组后三个商代金文中疑似“美”字的构形,所出时间在晚商,角饰也为单层。著名甲骨学家于省吾说:“早期美字的上部没有一个从羊者,后来美字上部由四角形讹变为从羊,但仍有从两角、六角而不从羊者。”(4)于省吾:《释羌、苟、敬、美》,《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63年第1期。但于省吾“讹变”说法面临的问题是,甲骨文主要是王室巫卜结果的记载,按理刻字巫师们不会太多,对同一个字的正确构形应有共识,即使偶然有讹误,也会得到矫正,如何会允许长期讹误下去呢?更合理的解释应该是,二期以后出现的单层角饰的“美”字不是对一期双层和多层角饰的“美”字构形“讹误”的结果,不是由羽毛变成了羊角,而是有意识简化的结果。也就是说,负责巫卜的王室巫师们形成共识,将美字构形上面的双层或多层羽饰简化为单层羽饰。但因为双层和多层羽饰构形是美字早先的本字,所以,以后依然不时被使用。这就是为何甲骨二期开始,以单层角饰美字为主的同时,还会不时出现多层和双层角饰构形的美字。这种情形,就像我们今天使用简化汉字的时候,也仍然偶尔使用繁体汉字一样。

问题三:甲骨文“美”字和篆文“美”字的构形,是不是同一个字的简化或变异关系?大部分学者认为甲骨文“美”字与篆文“美”字在构形上区别甚大。甲骨文“美”字是上下一体的象形字,而篆文“美”字则是上下组合的会意字。后者不是前者的简化,而是前者讹误的结果。甲骨文“美”字是一个正面而立的男性头戴羽饰或头插羽毛的象形字(本文称之为羽冠美字或羽人美字),而篆文“美”字上“羊”下“大”,是由两个部分组合而成的构形(本文称之为羊大美字或羊人美字)。许慎以及后来的徐铉、段玉裁等人关于“羊大为美”、“羊肥为美”的解释都是基于篆文“美”字构形特征作出的,因此,也都不符合“美”字在商代的原意。

那么,甲骨文羽冠美字构形从何处来?其基本内涵是什么?与商人文化与社会意识有何关系?羽冠构形美字有什么美学史意义?本文将在已有成果的基础上,对这些问题作进一步研究和回应。

从甲骨文“美”字构形角度看,是一个“大”人头戴羽冠的形象。就其来源而言,甲骨文羽人(羽冠)“美”字构形应与商人神祖舜(夋、俊)所在部落有虞氏的一种皇舞相关。据《礼记》记载,皇舞是帝舜(夋、俊)所在的有虞氏部落的一种“皇祭”活动中的舞蹈。《礼记·王制》谓:“有虞氏皇而祭。”(10)郑玄注、孔颖达正义、吕友仁整理:《礼记正义(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575页。“皇而祭”是何意?郑玄注:“皇,冕属也,画羽饰焉。”(11)郑玄注、孔颖达正义、吕友仁整理:《礼记正义(上)》,第576页。也就是说,这是一种有虞氏首领(舜,即夋、俊)和成员戴的画有羽饰的冠冕,他们戴着这种冠冕主持和参与一种祭祀活动。这种祭祀活动中的人们要跳一种特殊的舞蹈——即《周礼》“六舞”之一的“皇舞”——边舞边祭。据《周礼·地官·舞师》记载,古代六舞之一,即为有虞氏的皇舞:

舞师,……教皇舞,帅而舞旱暵之事。(12)《十三经注疏》整理委员会整理、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周礼注疏(上)》,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319页。

首先,关于皇舞与凤凰。郑玄注谓“皇舞”是参与者手持五彩颜色的鸟羽以舞,而这五彩鸟羽“如凤皇色”。古皇、凰通用,凤凰又作凤皇。显然,皇舞是强调舞者所持之羽与凤凰鸟的关系,也就是说,皇舞与凤凰崇拜相关。众所周知,凤凰是商人的图腾神鸟,且凤凰鸟即是太阳鸟。商祖舜(夋、俊、夔、喾)所在部落有虞氏的“皇舞”中,舞者手持形色近凤凰的羽毛而舞,这内含祖宗崇拜、图腾崇拜、太阳崇拜之意很明显。也就是说,手上持有凤凰羽毛而舞的人们,其实是有虞氏太阳神的子孙们在通过这种形象祈求太阳祖宗神护佑子孙,不要干旱。

综上,有虞氏所谓“皇而祭”的“皇舞”,原本是指这个部落成员头戴凤凰羽饰、手持凤凰羽毛在“皇祭”这种祭祀活动中跳的一种祭舞。

最后,在这个前提下,我们来对“皇”的本义进行训释。

徐中舒与刘兴隆在各自主编的甲骨文字典中均未录入“皇”字,“皇”字甲骨文中较为少见,但《甲骨文合集》中有类似刻符。“皇”字在周代金文中多见。今选择甲骨文(图2前2)、金文(图2后5)中该字代表性构形如下(17)甲骨文选自胡厚宣主编:《甲骨文合集释文(一)》06960、06961板,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金文则选自李圃主编:《古文字诂林》第1册,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9年,第224页。:

(图2)

许慎《说文解字》谓:“皇,大也。从自。自,始也。始皇者,三皇,大君也。自,读若鼻,今俗以始生子为鼻子。”(18)许慎撰、徐铉校定:《说文解字附音序、笔画检字》,第4页。现在大多数学者认为,许慎将此字上部认作“自”并由此对皇字意义的解释是错的。但此字本意为何学者们却多有异见。有谓此字为日出土上之状,有谓此字乃一灯架上容器有火燃烧之状,有谓此字乃头戴光冠的王者形象,“与头戴光冠的人面形太阳神岩画的形象极其相似”(19)盖山林:《太阳神岩画与太阳神崇拜》,《天津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1988年第3期。。将“皇”解为日出土上之状,或者架上燃烧的器皿之状,尽管所强调的意涵都是大放光明,与皇之本义吻合,但对字形结构和其意涵生发来源的理解未确。

顺便指出,笔者上面挑选的几种金文“皇”字,有的头上是三根羽毛,有的是四根羽毛,它们并非意涵上有什么差异,仅仅只是同字异体。

从文字构形和文献资料看,我们发现,商人始祖和历代君王都和神鸟形象相关。

首先是《礼记·王制》中“皇而祭”的有虞氏首领即赫赫有名的神帝舜,也就是甲骨文中被商人奉为“祖”的“夋”(即“俊”,后繁复化为“夔”,后世文献中转化为帝喾、帝舜)。关于这几个人之间的同一性关系,晋代郭璞以来,已经有很多文献和研究成果予以确认,笔者在《夔、嚳、夋、舜的演变关系再检讨》一文中也有专门研究,有意者可参看,此不赘复。甲骨文多处记载后世商王祭祀“高祖”夋(俊、夔、喾、舜)的行为。这位神祖甲骨文构形如下:

(图3)

上述刻符原初是何字?学者分歧甚众(24)有关观点的介绍参见徐中舒主编:《甲骨文字典》,成都:四川辞书出版社,1989年,第622页。。王国维《商先王先公考》认为上述甲骨文刻符最初应是“夔”,后音转为喾,喾同告、诰等,夔后来讹误为夋(即帝俊)(25)王国维:《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考》,《王国维考古学文辑》,南京:凤凰出版社,2008年,第32页。。笔者经过认真比对和研究,认为上述字符原初构形简单,应是“夋”字,即商人神话中神祖帝俊,后来繁复化为“夔”(繁复化构形见图4吴其昌归纳的20种构形中的第12—20种),并在周初出于意识形态建设的需要演化为高辛氏帝喾,继而历史化为帝舜(26)详论可参看张开焱:《夔、嚳、夋、舜的演变关系再检讨》,《湖北文理学院学报》2014年第1期。。这一清理应该能较好解释“夋”在甲金文中构形由简趋繁(夔)、以及在历史进程中如何演化为帝喾和帝舜的过程及其历史原因。不过在本文中,上述刻符读“夋”还是“夔”不重要,重要的是甲金文都称他们为“高祖”、“祖”,这确证他们是商人神祖。

因王国维撰写《商先王先公考》时所见甲骨片有限,对于甲骨文中有“夔”或“夋”的文字构形了解并不完全。所以甲骨学家吴其昌后又撰《卜辞所见殷先王先公三续考》一文对之进行补充(27)李圃主编:《古文字诂林》第5册,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641-647页。,吴文在他所见到的甲骨文“夋”(夔)字构形基础上,将这个字所有构形归纳为20种(如图4所示)。

(图4)

吴其昌这20种类型尚未能完全归纳今见甲骨文所有“夋”(夔)字的构形,如图3笔者选自不同甲骨文中的头上分别生有三根或四根毛发的和分别生有两根长发的构形就都没有获得列举。但笔者选择的夋(夔)11个甲骨字和吴其昌概括的20种类型大都有如下共同特征:1.这些字大都有一个尖尖的近似鸟喙的尖嘴,有的尖嘴中间还有一道刻痕,更似鸟喙;2.头部构形大都类似鸟首轮廓,即尖嘴大头;3.头上大都有双角(应是鸟冠)或者毛发(羽毛);4.身躯大都弯曲似猿猴或人轮廓;5.大都只有一只脚(“夔一足”);6.吴其昌归纳的类型中,第12—18的构形下部,都有一手执“”、“”的符号构件。上述6个重要构形特征,分别透露出一些重要信息:

首先,“夋”应是鸟首人(或猴)身的组合型神祖。吴其昌说其中第9和15“皆作鸟头人身之状,其鸟喙形尤为显著”(28)李圃主编:《古文字诂林》第5册,第642页。。其实,他所归纳的这20种构形中,绝大部分都能明显看出尖喙鸟首特征。神话学家袁珂论及甲骨文“夋”(夔)的刻符时,也作出了夋“为一鸟头人身或猴身之怪物”的判断(29)袁珂校注:《山海经校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第344页。。

其次,“夋”构形大部分鸟首都有羽毛或鸟冠(吴其昌所绘夋首的两角构形,也应为羽毛或羽冠)。羽毛或羽冠在结构上是可互相置换的元素,故也可将鸟冠看成羽冠。商人神祖帝俊(夋)在神话中常有凤凰相伴。《山海经·大荒东经》谓:“有五采之鸟,相向弃沙。惟帝俊下友。帝下两坛,采鸟是司。”(30)袁珂校注:《山海经校注》,第355页。这五彩之鸟就是凤凰(上引郑玄注“皇舞”谓参与者所持之羽为“五采羽”,即是在强调与凤凰的关系)。而神话学和人类学有一个通则,一个神的标志性坐骑或陪伴动物,多数情况下就是这个神的原初本相。这意味着帝俊原初的形象就是一只“五彩鸟”即凤凰。而学术界早已公认,《诗经·玄鸟》中遗卵生商祖契的那位鸟神,正是帝夋(帝俊、帝喾)。

最后,吴其昌归纳的“夋”字第12—18种构形中的一个共同构件“”、“”是夋具有神王身份和特征的标志。对此迄今尚未有学者察识,需特加分析。吴其昌将其归纳的第12—18中“夋”的构形,分作上下两部分辨识。上部分为鸟首人(或猴)身构形“”,下部分为一独立构形“”、“”或“”、“”,吴其昌认为“皆象此神或人或动物负手倚杖,一足踔踯之状”(31)李圃主编:《古文字诂林》第5册,第643页。。今按:吴“负手倚杖”的辨认不确,他归纳的“夔”(夋)字12—18种构形,都是上下一体结构,这些构形基本是一个独腿人(夋)手提(或握)一把斧头(而不是商说的手杖)的形状。“”、“”正是夹在木棍中的斧片构形,这种构形与“戌”字构形类似(见燕580、佚28、19.11)。而戊、戌、戉、戚,甲骨文都作斧形兵器构形。12—18类“夔”(夋)的构形,很明显是一只腿(“夔一足”)的鸟首人或猴手提一只斧头的构形。“夔”(夋)字构形中手提斧钺的形象与“夔”(夋)的神王身份相关,因为甲骨文“王”字的构形就是斧钺形状。斧钺即王权的标志,这几乎是远古社会一个世界性通用符号。在巴比伦、埃及、希腊、印第安和中国古代神话或考古发掘器物中,都有大量例证。这方面的知识专业人士都熟悉,故不赘复。因此,有鸟首特征的夋手提一把斧钺的构形,实乃其为神王或人王的标志。

近现代考古遗址中发掘出许多商代器物,多见鸟或人型羽饰形器。其中,有三件玉器特别典型(详见图5)。

(图5)

这三件玉器在构形上具有明显相关性。第一件玉器是一只鸮鸟(鸮鸟和凤凰都为商人崇拜的神鸟)头戴一高高羽冠的构形,典型地说明商人对于神鸟的崇拜和对于头戴羽冠形象的喜爱(自然的鸮鸟并无高高羽冠)。第二件玉器构形与第一件基本一样,但羽冠下面的主体由鸮鸟变成了人首鸟身、似鸟似人的形象。第三件玉器则是一鸟首人(猴)身、头生双羽的构形(为雕制、使用和保存方便,工匠有意加粗了头上羽毛,商代青铜器上有不少这种形制的器物),第一、二件玉器的鸟冠在第三件玉器上置换成两根加粗的羽毛,头顶鸟冠的主体则由似鸟似人的主体变成了鸟首人(或猴)身的主体。三件玉器形象构形的内在的一致性显而易见。这三件玉器,都突出地说明商人对于神鸟的崇拜,而且第二件玉器头戴羽冠的神人、第三件玉器这个长有两根羽毛的鸟首神,其蹲坐地上的身体似人又近猴,这都与上引甲骨文中鸟首猴身、头生羽毛的“夋”形象十分相近,他是否就是商人想象中的神祖帝夋的模样?这种可能性应该很大。人类所有民族都有关于神话想象中远古神祖的图绘、雕刻或铸造以供后裔们敬奉崇拜的习俗,商人应不例外。因此,这很可能是商代王室和贵族敬祀的神祖帝俊形象,因为两者之间的一致性太明显了。

商人另一著名先祖王亥的“亥”字构形也是鸟形。甲骨文多有关于祭祀先祖王亥的记载,这个王亥乃成汤立国之前商人众多先君中的第七代先君,他受到以后历代商王隆重祭祀。这个王亥的鸟形特征,在甲骨文中就体现得很明白。甲骨文“亥”字有两种构形:

(图6)

由此涉及到对《山海经》中一条有关王亥资料的理解。《山海经·大荒东经》载:“有人曰王亥,两手操鸟,方食其头。”关于这条资料该如何理解,有不同意见。有谓“山海经”据传是根据图谱的情景描绘的,这几句话描绘的是王亥双手握抓着一只鸟,正食其鸟头的情景,这是图腾宴的情形。也有人认为这是叙述者误读图画,图画中的王亥,应该是两手抓一只鸟面向自己的情形,表明了商人神祖的鸟图腾崇拜。笔者认为,不管哪种解释,都表明了王亥与鸟的密切关系,神鸟是王亥及其所属部落的图腾。《山海经》上面那段王亥的资料,很可能是观图者误解,将王亥手执图腾鸟首于脸前(扮演图腾)的形状误解为王亥食鸟头的情景。

又国家博物馆馆藏商代文物中,有两块刻有“大”或“王”字的鸟眼深色玉石(图7):

(图7)

这两块黑玉透雕的两只圆眼,分明是鸟眼。两只圆眼中刻一“王”或“大”字,学者们认为这应是王亥的形象。是否王亥不一定,但这两块刻有“大”(王)的鸟眼玉石肯定是商人某代君王的形象,这个认定应该可靠。这也侧面印证了本文上面论及甲骨文羽冠美字戴羽或生羽之“大”不是一般的人而是神王的观点。

其实不仅夋和亥是鸟形神祖,商人所有神祖和国王都是鸟形神王。商人许多重要祖先名字或构形都与神鸟相关,他们的形貌或者就是神鸟,或者其形貌中有鸟的成分。

商人神性高祖母简狄是鸟神。简狄又作简翟。学者们已有研究,简翟的原型就是一只鸟。“简”乃鸟叫的拟声。何鸟之声?翟声也。翟者,长尾雉也,即长尾山鸡一类的鸟,也是神鸟凤凰的原型之一。

商人始祖契乃其神母简狄吞玄鸟遗卵而孕生的故事尽人皆知,属神鸟应无疑问。如前所述,帝俊正是鸟神,契的神性父母都是鸟神,契能不是鸟形神王吗?

商人来源东夷族群另一支少昊氏,也以神鸟为崇拜对象,其神性首领挚就是鸟形神祖。《左传·昭公十七年》载鲁叔孙昭子问郯子,少昊(皞)氏以鸟名官之故,郯子曰:“我高祖少皞挚之立也,凤鸟适至,故纪于鸟,为鸟师而鸟名。”(34)《十三经注疏》整理委员会整理、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春秋左传正义(下)》,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361页。这显然是不明原委的说法。少昊氏以鸟名官的根本原因与它是鸟崇拜部落相关。少昊氏挚是谁,学术界一直有歧见,但是鸟形神王无疑。袁珂谓“古挚、鸷通……挚鸟即鸷鸟也”(35)袁珂校注:《山海经校注》,第339页。。“鸷”即鹰隼一类猛鸟。少昊氏乃鸟形部落神性首领,鸟为部落图腾,故以鸟名官,自是必然。

另,历代商王均以十个太阳之名的天干称谓命称,这些名字,就是在宣示他们是太阳神鸟的子裔,或者就是太阳鸟神。完全可以想象,在祭祀太阳神、天地山川之神的“皇舞”、“羽舞”中,这些商王必定是头戴羽冠持羽而舞的形象。

又,商王族皆以“子”姓,所谓“子”,即卵也。显然,这与商人始祖乃神鸟卵孕生神话相关。始祖乃子(卵),后裔当然皆为子。关于子即卵、商人子姓与始祖神鸟卵孕神话的关系,清魏源《诗古微》以来,已有较多研究成果予以确认,此不赘复。

综上可知,商代甲骨文“美”字构形,应该是一个正面而立之“大人”头戴羽冠或头生羽毛的形象,这个羽冠上的羽毛在甲骨文符号中最初是多层,后简化为单层(是否对应于当时现实生活中商人羽冠上羽毛层数的相应变化尚不可知)。不管多层还是单层,原本都与羊角无关。因为,这种以羽饰为美的风习,根源于商人神鸟崇拜、祖宗崇拜、太阳崇拜的文化传统。对甲骨文羽冠美字构形的确认,具有重要的美学史意义。尽管当下有中国美学史研究者认为,中国古人审美意识起源与“美”字构形和起源并不一定有内在关联,但中外一些美学家们如笠原仲二、朱光潜、李泽厚、刘纲纪、张法等都在自己的中国美学著作中认真探讨了“美”字形义所蕴含的审美意识,以及它对中国古人审美趣味的标示作用。所以,“美”字构形所蕴含的中国古人审美意识具有重要的美学史意义,其实是不可否认的。日本学者笠原仲二《古代中国人的美意识》一书中,从小篆中羊、大“美”字的构形和许慎等的解释中,认定中国古人审美起源于味觉,或者说味觉对于中国古人审美意识的发生具有基础的意义:“中国人最原初的美意识确是起源于味觉美的感受性”(36)笠原仲二:《古代中国人的美意识》,魏常海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年,第5页。。朱光潜也认为“汉文‘美’字就起于羊羹的味道”(37)朱光潜:《谈美书简》,北京:北京出版社,2004年,第20页。。而萧兵基于小篆“美”字构形提出“羊人为美”的观点,认为小篆“美”字是上下一体结构,是头戴羊角饰物的人的象形,是“动物扮演或图腾巫术在文字上的表现”(38)萧兵:《从“羊人为美”到“羊大则美”——为美学讨论提供一些古文字学资料》,《北方论丛》1980年第2期。。李泽厚、刘纲纪在《中国美学史》中接受了萧兵关于美的解释,也从“羊人为美”的角度认定甲骨文“美”字也是头戴羊角饰物的人,将这个字的构形与文化人类学的巫术祭祀活动关联,突出了中国古人审美起源与先民祭祀活动中的想象和激情相关,从而从起源上赋予了“美”字丰富的社会学和人类学内涵(39)李泽厚、刘纲纪主编:《中国美学史》第1卷,第80-81页。。无论上述学者将“美”字作何解释,都意味着他们认为“美”字构形具有重要的美学史意义,是窥探华夏古人审美意识的重要窗口。因此,甲骨文羽冠“美”字构形的确认及其文化背景的了解,对于我们重新认识中国古人审美意识的起源具有重要的学术史意义。

顺便指出,日本学者笠原仲二基于许慎《说文解字》及徐铉、段玉裁等人的据小篆羊大“美”构形所作羊大“肥甘”故美的解释,推断出中国古人美字起源上内含审美起源于味觉的看法,部分符合春秋战国以后中国人美感体悟的情形,但也明显带有以偏概全的片面性。萧兵、李泽厚等学者将美字解为“羊人”构形,并从文化人类学角度强调中国古人审美意识起源于羊人“美”字积淀的基于图腾崇拜的巫术仪式、激情和想象心理,对于矫正笠原仲二的片面具有重要意义。但他们的解释,都是建立在羊首或羊冠美字基础上的,如果确认美字是羽冠或羽首人,则他们解释的有效性都需要重新审视。这个问题,限于篇幅不能展开,笔者将另著专文专门讨论羊冠美字问题,在那里将有展开讨论的机会。

商人羽冠美字构形来源及意涵的确认,至少具有下面几个方面的美学史意义:

首先,从商人羽冠美字构形看,华夏先民审美意识的起源十分遥远,至少可以追踪到史前的狩猎时代。羽冠美字体现的神鸟崇拜意识发生来源久远,并且是一种世界性现象。由于篇幅的限制,本文无法详细追溯商人羽冠美字构形所体现的神鸟崇拜意识和文化的渊源,在此将核心认识概陈于此:

商人神鸟崇拜意识应该源于远古狩猎时代的文化与生活,神鸟崇拜是一种遍布欧亚大陆的文化现象。对此,美国历史文化学家金芭塔丝《活着的女神》一书有深入研究。在大量考古学和文化学证据基础上,金芭塔丝提出一个基本观点:距今约2万年到文明社会早期的狩猎时代,欧亚大陆广泛流行鸟神崇拜,欧洲鸟神崇拜源头至少可以追溯到法国西部出土的、距今13000多年前的“三雪鸮”的线描图。她指出,“在旧石器时代末期洞穴岩壁上就有猫头鹰形象,如人们在法国南部‘三兄弟洞穴’(Les Trois Frères cave)中识别出了三只雪白的猫头鹰的形象”(40)马丽加·金芭塔丝:《活着的女神》,叶舒宪等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20页。。她还指出,在北欧,女神通常以“北欧猛禽的代表物——猫头鹰、乌鸦、鹰以及渡鸦”为代表,“在西欧的其他神殿,我们看到女神通常是以猫头鹰的形象为代表的”(41)马丽加·金芭塔丝:《活着的女神》,第73页。。东亚华夏文化中,距今至少6千年以前就盛行神鸟崇拜,在中国黄河流域到长江流域各地遗址中,都发掘出了大量鸟形器物或刻绘有鸟纹的纹饰。甘青陕豫仰韶文化时期器物上四大主要纹饰之一就是鸟纹。而崧泽文化、河姆渡文化、良渚文化、凌家滩文化等长江中下游文化遗址中也有大量的鸟形器物和纹饰,例如遍布良渚玉器上、几乎可以认定为良渚先民族徽的有名的“玉琮王”——羽冠神人纹饰等,都是中国史前流行神鸟崇拜文化的有力证明。

(图8) 良渚玉琮王纹饰线描图

顺便提示,一些学者认为良渚文化的创造者就是古籍中所说的“有虞氏”,即商人神祖帝俊(夋、舜)的部落,商人文化的来源之一正是良渚文化。如果这个观点有道理,那甲骨文美字构形与良渚玉琮王上的羽冠神人纹饰的渊源关系就是明显的了。在这些神鸟器物、纹饰中,渗透了早期东亚先民崇拜天空、太阳的文化与审美意识;而早期进入东亚大陆的古代人群体盛行的鸟神崇拜文化,更早的源头可能在他们的共同祖先还在南亚、东南亚的狩猎阶段中(42)参看李辉、金力编著:《Y染色体与东亚族群演化》第1-2章,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15年,第1-87页。。在这样的时代和社会中,鸟羽、鸟冠、鸟形受到普遍崇拜并且视为美的对象,就是很自然的现象。

其次,羽冠美字体现的商人神鸟崇拜意识和文化,内含了商人强烈的祖宗崇拜意识和太阳崇拜意识。神鸟玄鸟是商人的图腾,是商人文化中的神性祖先;同时,他们的鸟神祖先,还是太阳神、光明神。商人头戴羽冠的形象,是他们的族属标志,标志着他们来自太阳神族,他们是太阳神的后裔。这体现出他们强烈的族属认同意识和光明崇拜意识,以及身为太阳神族后裔的自豪感和自美意识。笔者统计,甲骨文中出现“美”字一共有30多处,其中,多处是作为人名“子美”出现的。如前所述,“子”即“卵”也,是商王族共同的姓,内含“太阳神卵后裔”之意。“子”、“美”连用为人名,指示他是王族后裔,也体现了商王族作为太阳神族后裔强烈的自我肯定感情。顺便指出,“美”字在甲骨文中先是名词,其后才转化为名词兼形容词。

最后,羽冠美字构形模仿的是商王室后裔们在太阳神祖祭祀活动中头戴羽冠的参与者们形象,它积淀着商人戴羽、舞羽而祭的祭舞中主持者和参与者的沉醉与激情;表达着对这种祭舞中激情充沛、活力勃发、舞姿健美的主体形象外观的愉悦感和肯定感情。祭舞活动中充满强烈族属认同、祖宗崇拜、太阳崇拜的神圣感和激情状态、活力四射的矫健身形以及斑斓摇曳的五彩羽头饰,都既激发参与者和观看者的内在沉醉迷狂,也使他们获得视觉的愉悦快感。

因此,笠原仲二和朱光潜等学者从羊大“美”字构形出发,认为古代中国人审美意识起源于口腹之乐的滋味快感,肯定是有问题的。萧兵、李泽厚、刘纲纪等一大批美学史研究者从羊大“美”字中,窥见中国古人审美意识起源与人类学(参与者头戴羊冠或头插羊角)的祭祀活动有内在关联,是正确的发现,只是从中国人审美意识的起源角度看,这种祭祀活动参与者最早头戴的不是羊冠而是羽冠,他们祭祀的对象不是羊神而是太阳神祖。同时,祭祀参与者感受到的激情和想象不是与神羊相关,而是与神鸟相关。

顺便指出,人类对羊神的崇拜也起源遥远,应该追溯到人类驯养了羊、进入游牧时代开始(考古学证据显示,大体可以追溯到距今8000年前后)。但羊神崇拜远晚于鸟神崇拜,因为前者是游牧时代的产物(只有到游牧时代,羊成为人类主要食物来源,才会成为人类崇拜的对象),而后者是狩猎时代的产物,比起前者显然起源要古老得多。当然,商人崇拜鸟神,并非意味着商人还主要处于狩猎阶段(考古发现,中国古代社会距今8000年以上就出现了农业,至少在距今4500年以前已经进入农业为主的社会),而只意味着在商人那里,狩猎活动仍然是其重要的经济活动。更重要的是,文化具有超越时代的传承性,鸟神是商人神话中遥远的祖神,是族群的图腾铭徽,在以后漫长的历史过程中都会被继承。这犹如我们今天早过了自然经济时代,但仍然将自然经济时代产生的龙凤作为中华民族的图腾,说我们是龙的传人、凤的子孙一样。

那么,从商人甲骨文的羽冠美字到周人小篆中的羊冠美字,是如何演变的?这仅仅是一种讹误的结果吗?抑或有更为深刻的历史原因?笔者持后一种观点。但这已经不是本文篇幅所能容纳的问题,笔者将另著专文讨论。

附注:本文部分甲骨文资料得到湖北大学文学院张鹏飞教授的帮助;另除良渚玉琮王纹饰线描图外,本文其余线描图均为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李文国老师描绘,特致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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