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我国非法集资特征、成因及防控研究

2022-07-16李琴

现代商贸工业 2022年18期
关键词:非法集资成因特征

李琴

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发展,非法集资的案件也在不断增多,其中很多案件涉及范围之广、金额之大,耸人听闻,对社会稳定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加之当前互联网技术飞速发展,丰富了非法集资的手段,在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打击非法集资的难度。我国现在正处于经济改革的深水期,面临很多机遇和挑战,在金融改革制度和金融监管方面存在一些漏洞,为非法集资提供了环境条件。面对这样的情况,我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打击非法集资等金融犯罪活动。本文针对非法集资的特征和成因以及防控措施进行研究,详细分析非法集资的相关理论,阐明非法集资的成因和危害,进一步介绍非法集资防治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防控措施,为打击非法集资提供理论参考,在一定程度上加深我国学术界对非法集资的研究程度,全面促进我国非法集资防控发展。

关键词:非法集资;特征;成因;防控研究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22.18.084

1 非法集资相关概述

1.1 非法集资的概念

对于非法集资的概念在法律上最先出现名词解释是在1996年《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这一法律文件中,文件中对非法集资的解释是: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在没有得到有关机构允许的前提下擅自募集社会资金的行为。从法律的角度来讲,非法集资一般包含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等内容。我国将非法集资归属于地下金融的范围,并且不断加强立法,增强国家对于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

1.2 非法集资的特征

一是非法性。非法性体现在:行为人没有得到国家机关的允许开展集资行为;行为人利用虚假资质条件获得国家机关的允许开展的集资行为或者是通过正常途径得到国家机关允许之后没有按照审批允许的方式募集资金的行为。由此可见非法集资行为的非法性体现在流程违法或者是实体违法等方面。

二是特定性。非法集资相关法律规定基本上都是针对金融管理秩序方面,包含的罪名也都与金融活动有关,由此可见非法集资是和货币或者金融活动有关的犯罪行为。

三是多样性。非法集资的手段多样,有些是具备合法手续利用名人效应等手段骗取资金;有些是利用虚构的业务项目骗取资金;有些是利用低投入高回报的噱头骗取资金;有些是通过混淆投资理财观念迷惑群众从而骗取资金。

1.3 非法集资的危害

一是造成大规模经济损失。非法集资得来的资金一般不是用于投资或者是生产,通常情况下一部分用于兑现行为人前期集资承诺,方便为之后扩大集资做准备,大部分是被隨意挥霍,投资的社会群体很难得到收益,会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一般非法集资活动前期会给投资人一定的返利,吸引投资者继续投资,以此扩大集资规模。很多投资人并没有强硬的专业知识,往往被这些蝇头小利吸引,降低自身的警觉性,进行不理智投资,甚至有些人会贷款投资,一旦非法集资资金链断裂,就会给投资者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很多投资者会因为非法集资失去积蓄、房产、亲属关系甚至走上不归路。一些企业也会成为非法集资的目标,由于缺乏足够的风险意识、盲目追求高收益,导致资金链断裂,甚至走到破产倒闭的局面。

二是增加群体性事件发生概率。当前由于互联网发展迅速,犯罪分子经常使用互联网手段开展非法集资活动,导致非法集资活动涉及范围越来越广、涉及的人群也越来越多,社会影响恶劣。非法集资活动呈现跨地域、跨阶层的特点,也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非法集资的危害性,一旦非法集资的骗局被揭露很容易会引发大规模的群体事件,对社会稳定产生很大的影响。另外,一些投资者参与非法集资的过程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会造成相应的民事纠纷,甚至很多投资者为了追回自己的资产会选择不恰当的极端手段,给社会安全带来影响。一些投资者向政府施压,希望政府解决问题,严重影响公共秩序。

三是扰乱经济市场的正常秩序。近几年来非法集资涉及金额越来越大,大量的资金在短时间内聚集到行为人手中,这些资金本来应该用于正规金融机构和实体经济,一旦参与非法集资之后就会脱离正规金融机构的管辖范围,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正规金融机构的集资能力,影响国家经济建设活动,妨碍市场经济的有序发展。

1.4 非法集资的成因

非法集资的成因很多,有市场经济主体的因素,也有金融制度、法律体系等方面的因素。

从市场经济主体的角度来分析,主要是由于中小企业自身管理制度存在缺陷,而且考虑到中小企业的性质和实力,很多正规金融机构为了规避风险给中小企业贷款的意愿不强,因此中小企业比较容易成为非法集资的目标。另外,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和经营管理制度不规范,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很大的随意性,为非法集资提供了机会。除此之外,投资者的功利性心理也会导致其风险防范意识降低,过度追求高收益而降低了对风险的防御意识,导致非法集资屡屡得手。

从金融制度的角度来分析,我国的金融管理制度比较严格,没有获得国家机关的允许不能开展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的业务,否则就是违法;另外,在严格的金融管理制度下,企业自主融资的门槛比较高,会受到很多限制,尤其是中小企业很难得到正规金融机构的大规模资金支持,很多中小企业会选择向民间金融机构贷款,存在很大的风险。

2 非法集资防治存在的问题

2.1 各部门之间缺乏联动配合

承担非法集资监管任务的部门很多,比如地方金融监管机构、银监局、保监局、人民银行和公安局等,但是这些机构在非法集资监督管理的过程中存在工作碎片化的情况,没有积极配合协作,导致没有形成监督管理合力,防范效果有限。例如银监局、保监局和地方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缺乏沟通配合,日常负责非法集资监管工作的更多是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和公安局,在很多省市这几家监管机构没有建立统一监管体系,彼此各自为政,没有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导致非法集资防控工作质量效果有待提升。

2.2 风险防御意识不充分

一般來说非法集资活动隐蔽性很强,很多从事非法集资的新型金融企业都有正式合法的资质背景,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很难准确掌握其非法集资的犯罪行为,只能在骗局被戳穿的时候才能介入,但在此时已经丧失了防控的主动权,防控效果有限。加之投资者往往存在功利心理,对非法集资的组织者有很高的信任度,给非法集资蒙上了一层保护色,使得地方金融机构很难发现非法集资活动。如今信息技术发达,很多非法集资活动利用信息技术形成了形式多样的诈骗模式,很难在法律层面进行界定。由于这些原因导致非法集资活动具备较高的隐蔽性,投资者很难发现骗局,因此对其防御意识不强,容易造成经济损失。

2.3 监督管理不到位

虽然近几年我国对于非法集资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强,对于非法集资的监管也成为地方金融监管的主要工作内容,但是随着非法集资手段的不断升级,在监管方面仍然需要不断完善。比如,对于利用高科技从事非法集资的组织者,地方监管机构还不能完全识别,因此不能有效地进行防御和监管。另外,地方金融监管机构科技手段不足,无法对重点企业进行实时监控,之前使用的非现场监控系统使用方式比较粗放,只能针对一些基本数据进行监控,缺乏各部门交易数据,导致监控效果有限。目前,金融机构非法集资的手段丰富,一些金融企业市场踩着非法集资活动的边线开展金融业务,给地方金融监管带来了很多麻烦。

2.4 社会大众对非法集资缺乏正确的认识

社会大众群体中很多人对非法集资并没有深度认识,对于一些基本的金融知识也不甚了解,可能会认为这些非正规的金融机构和银行一样,觉得将自己的资产交给这些金融机构打理就像存进了银行,并且可以得到超过银行利率的收益。另外,一些投资者只是侧重于高额的投资回报而忽视了投资的风险性,没有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社会大众自身法律意识比较薄弱,无法凭借自身的法律意识判断非法集资活动,另外,一些人对于非法集资抱有侥幸心理,只看到高额的投资回报率而忽视投资的非法性。

2.5 金融市场发展不完善

中小企业成为非法集资目标的主要原因就是中小企业市场资金供需不平衡,存在融资难的问题。由于我国之前实行计划经济的影响,在金融市场政策规定方面比较严格,中小企业自主融资的渠道比较狭窄,而且中小企业自身实力比较弱、规模小、银行等正规的金融机构考虑到贷款的风险会出现“惜贷”“惧贷”的情况,为了满足自身的融资需求,中小企业很有可能会选择通过民间资本募集资金,容易成为非法集资的目标。另外,我国金融机构推出的金融产品有限,各个金融机构推出的产品存在同质化的现象,产品创新不足,无法为投资者提供更多投资产品。我国资本市场的成长性不强,导致资本市场调节作用有限,无法通过市场作用有效监督和防御非法集资行为。

3 非法集资的防控措施

3.1 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完善监督体系

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是我国在社会主义市场背景下实现合理资源分配的基础,我国金融制度对民间资本条件比较苛刻,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民间资本融资需求,而且为了追求稳定,金融机构创新能力不足。为了进一步保障我国金融改革发展,政府需要加强对金融市场的引导和服务,利用社会资源为经济建设服务,给予民间资本更多发展空间。首先,利用金融法律政策为指导,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尽量满足民间资本的需求,凭借法律手段为金融市场以及我国社会主义金融建设保驾护航。强化地方金融监管的技术投入,升级网络信息技术手段,成立网络技术小组,挑选具备金融知识和计算机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加入。政府加大非法集资的处罚力度,对潜在的犯罪行为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

3.2 加强法律体系建设,强化政府的金融主导作用

目前,我国非法集资防控方面的法律体系建设不完善。首先,在非法集资定义方面还存在争议,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其次,我国法律体系方面的漏洞导致非法集资案件界定比较麻烦,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打击效果。因此,要提升非法集资防控效果,需要从根源上做好防控工作,加强相关法律体系建设。国家需要在立法的层面上完善相关规定,补充有关非法集资的法律条款,减少争议。国家针对民间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房地产行业等领域加强管理力度,确保这些领域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开展业务活动。明确各级政府在非法集资防控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明确政府责任义务,发挥政府金融主导作用,层层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有效防治非法集资活动。

3.3 加强民间融资监管力度,完善市场体制

国家设立民间金融制度规则,完善民间金融准入、退出制度,给予民间金融机构合法地位,根据民间金融机构的性质、资产条件、从业人数等条件进行分级,对于资质条件比较好的金融机构实行市场准入政策、对于资质条件一般但是潜力较强的金融机构实行消极自由政策,构建全面成熟的民间金融体系;另外,按照法律要求完善民间金融登记制度,地方政府设立民间融资管理服务中心,对地方民间金融机构进行监督。设立民间金融登记管理机构,负责为民间金融机构登记,制定科学合理的登记标准,在法律层面上赋予民间金融机构登记工作相应的法律地位。加快民间征信体系建设,将民间金融机构加入到征信体系中,对民间金融机构的借贷信息进行监督,提升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对民间金融机构的监督质量。

3.4 加大对非法集资的打击力度

非法集资对于国家和社会安全来说会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因此,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对非法集资的惩处力度,做到尽快立案、尽快查实、尽快审理,降低非法集资带来的危害,尽量追回投资者的损失。有关部门按照法律规定查办案件,明确非法集资的犯罪事实和主体刑事责任,着力开展案件侦查活动,提升有关部门财产追缴的能力,尽量降低投资者的经济损失。

4 结语

在当今时代非法集资已经成为社会热点问题,给社会安全带来了很大的危害,很大程度上影响我国正常的社会秩序。加之互联网技术飞速发展,为非法集资提供了更加先进的科学手段,也给有关部门的查处防控工作带来了障碍。凭借互联网的无边界性,非法集资在短时间内可以聚敛更多资金,并且凭借先进的技术手段躲避追踪,导致很多投资者血本无归。鉴于非法集资的严重影响,我国应当加强对非法集资的防控力度,认真研究非法集资产生的原因,采用多重手段提升非法集资的打击防控力度。政府在社会群体中加强非法集资的宣传力度,提升社会大众金融素养,促使社会大众深刻了解非法集资定义和防范措施,提升社会大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尽量避免社会大众掉入非法集资陷阱,进一步维护我国社会秩序安全。

参考文献

[1]周宇.我国非法集资特征、成因及防控研究[D].合肥:安徽大学,2017.

[2]刘秀.非法集资的防范与治理[D].济南:山东大学,2020.

[3]唐再明.非法集资犯罪成因与防控研究[D].湘潭:湘潭大学,2013.

[4]车亮亮.民营企业非法集资犯罪问题研究[D].成都:西南石油大学,2016.

猜你喜欢

非法集资成因特征
如何表达“特征”
不忠诚的四个特征
抓住特征巧观察
晕纹石成因解读(上)
P2P网络借贷犯罪实证分析
股权众筹的金融法规制与刑法审视
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难点和建议
翻译实践问题及成因
线性代数的应用特征
“酒”类语符两个修辞场及其成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