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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区与区域之间:“黔中”名实变迁考

2022-07-15周妮

贵州文史丛刊 2022年2期
关键词:明清民国贵州

摘 要:“黔中”作为行政区划名称,自战国时期即已出现,其后经历了确定、被取代、重新确定、被取代、再次重新确定的过程。伴随黔中行政区划的变迁,作为地理名称的黔中,所指代区域发生不同程度的变化,并最终发展成为贵州的简称。战国时期,黔中多指今湖北、湖南、重庆三省市交界的长江南北区域;秦时期,向南移动,多指今湘西州为中心的区域,汉以后被武陵代替;唐时期,伴随黔中道的设置,指代区域以今重庆市彭水县为中心,辖域涵括今贵州、湖南、湖北部分地区;宋时期,多指代今彭水、黔江等区县,所指代范围缩小;元时期,延续前代对黔中地域的认知;明初时,用以指代云南,明中晚期时,均指代贵州;清时期,延续明中晚期的认知,指代贵州,但又经历了从指代贵州中部区域到指代贵州全省的变化;民国时期,又一次成为管辖贵州中部区域的行政区划名词,地域更加细化与明确。

关键词:唐宋 明清 民国 黔中 贵州

中图分类号:K928.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8705(2022)02-01-24

黔中作为历史时期较早出现并使用的地理名词与行政区划名称,长期以来受到较为广泛的关注。严耕望、桑秀云、饶宗颐、石泉、徐少华、周宏伟、韩凤冉1等人均从不同角度对其进行过较为详细地考证与研究,但多集中于对战国时期秦、楚黔中地域的考证,并最终提出各自不同的观点与看法,指出战国时期黔中地域的大致范围。对战国以后黔中在不同时期所指地域范围尚缺乏全面、系统的分析与考证,以至于部分当代学者在研究历史时期黔中地域时,将民国所指黔中地域用在更早历史时段的研究之中。基于此,笔者拟全面梳理相关历史文献,对不同文献所言“黔中”进行分析,以呈现不同时期“黔中”所指代具体地域范围,为当代学者研究不同历史时期黔中地域历史文化提供参考。

一、唐代以前“黔中”的由来与地域演变

“黔中”作为地域名称具有两层含义,一是作为泛称,指代某一个不确定的地域。一是作为行政区划名称。唐代以前,作为泛称的“黔中”与作为政区名称的“黔中”均有出现。因缺乏早期历史文献的详细记载,据《华阳国志·巴志》关于巴国地理范围“东至鱼复,西至僰道,北接汉中,南极黔涪”1,仅能大胆推断“黔中”作为一个地域泛称,可能在巴國甚至更早时期即已出现,而其时所指地域位于巴国南部,包括今天重庆市彭水、黔江所在乌江中游及其支流郁江、唐崖河流域在内的大片区域,具体范围有待进一步考证。后因战国争霸,秦灭巴国,设置巴郡之后,楚国设黔中郡,“黔中”则开始作为一个行政区划名称出现。

“黔中”作为行政区划名称,最早见于《史记》。《史记·秦本纪》记载,秦孝公元年(前361)“楚,自汉中,南有巴、黔中”2。可见,黔中作为区划名词,最迟在公元前361年时即已出现,距今已有两千三百多年历史。最早出现在战国时期的楚国,是楚国下辖政区。《战国策·楚策》记载苏秦、张仪在合纵、连横游说楚威王过程中均反复提到楚国黔中郡,言:“楚地西有黔中、巫郡,东有夏州、海阳,南有洞庭、苍梧,北有汾陉之塞、郇阳。……秦必起两军,一军出武关,一军下黔中。”3

据苏秦游说楚威王时所陈述理由可以看到,苏秦认为黔中郡在秦楚关系发展中具有重要军事战略地位,一方面是秦国攻打楚国的主要进军路线;另一方面,若楚国在秦楚争斗中失去黔中郡,那么楚国将失去与秦国对抗的前期屏障,陷于非常不利的处境。这一时期(楚威王时期,前339—329年),楚国统治的中心区域在今江汉平原,因此,苏秦所言洞庭郡与苍梧郡均在江汉平原长江以南区域,夏州、海阳在江汉平原东部,即今武汉地区,巫郡在今重庆市东北、长江以北的巫山、巫溪地区。楚黔中郡与巫郡一同位于江汉平原以西,则应与今重庆市巫山、巫溪地区相邻。

又,当时秦国已占领巴蜀地区,并设置巴郡与蜀郡,秦国军队用船舶装载士兵与粮食,沿长江顺流而下,日行三百馀里,最多十天则可到达距离楚国都城较近的扞关,一旦如此,则楚国所属黔中、巫郡可能失守,楚国将面临灭国险境。因此,“楚自巫山起方城,属巫、黔中,设扞关以拒秦”4。可见,张仪所言扞关位于巫郡、黔中郡西部,是当时抵御秦国进攻的重要关隘。若如张仪所言,秦国一旦通过这个关隘,那么巫郡与黔中郡则面临失守风险,可见巫郡、黔中郡在当时的地理位置应为并列关系,即两郡同时位于楚国西部,巫郡为紧邻巴郡的区域,黔中郡则又为紧邻巫郡的区域,且位于汉中郡以南,与汉中郡邻近,应为连接巫郡与楚国郢都——江汉平原中心地带的重要区域。如此,则与苏秦、张仪所言楚国整体形势与具体形势相符。

因此,楚国虽设黔中郡,使黔中郡成为行政区划名称,但其所管辖地域却未见明确记载。根据现存历史文献,仅可推断其大致区域在巴郡、扞关以东、汉中郡以南、洞庭郡以西,即今重庆市奉节县以东、陕西汉中、安康地区至湖北竹山县及其以南、湖南常德以西区域。结合前文分析,则黔中郡可能涉及的范围包括今湖北省西部、湖南省西部乃至重庆市东部。因“黔中郡”可能涉及的区域范围较大,以致学界出现多种关于其具体范围的不同观点,而目前几种观点所提出的具体范围基本均包含于以上所言可能范围之内。5

伴随秦国势力的壮大,秦国开始对外扩张,兼并周边势力较弱的政权,先后吞并其南面的巴国与蜀国,并在其地设立巴郡与蜀郡。巴郡与蜀郡设立后,又将目标放到楚属黔中郡,与楚国展开对黔中郡的争夺。

苏秦与张仪在合纵连横过程中均言及黔中郡对于楚国的重要性,认为黔中郡与巫郡均位于楚国郢都西面,是拱卫郢都的西大门,一旦秦国进入扞关,进而攻破巫郡、黔中郡,那么楚国将处于极端危难之境。因此,对于秦国而言,攻下黔中郡,是其能否顺利吞并楚国的关键,意义重大。对于楚国而言,能否守住黔中郡,是其能否继续维持政权的关键,意义也十分重大。因而秦楚两国围绕黔中郡展开了较长时间的斗争,这中间,黔中郡几度为秦国占领,因而成为秦黔中郡,而最终的秦黔中郡成为秦统一六国后所设三十六郡之一,地域范围进一步明确。

首先,周慎王五年(前316),秦惠王派司马错等人“伐蜀”,建立巴郡、蜀郡,并攻占楚国所属汉中郡后1,司马错即“取楚商於地為黔中郡”2,可见自司马错侵占楚国所属商於之地后即出现了秦黔中郡。而此时,秦黔中郡与楚黔中郡同时存在,是两个不同政权统治下的独立政区。据裴骃“集解”载,“商於之地”在“顺阳郡南乡、丹水二县,有商城在於中,故谓之商於”3,考所言顺阳郡南乡县在今丹江与淅江交汇处的丹水南岸,因而其所言“商於之地”应即今陕西、河南、湖北三省交界的丹江流域一带。因此,秦黔中郡最早治理的区域应为湖北省西北与陕西、河南两省交界区域。

其次,《史记·楚世家》记载,楚怀王二十八年(前301)、二十九年(前300)先后攻打楚国,楚国伤亡较大,怀王由此感到担忧,因而提出以派遣太子为质子的方式求和。三十年(前299)时,秦国再次攻打楚国,占据楚国所属八城,于是秦昭王向楚王发出邀请,希望与楚王在武关相会结盟,“秦因留楚王,要以割巫、黔中之郡。楚王欲盟,秦欲先得地”4。但此次秦国的愿望并未达成,最终楚国另立新王来应对秦国。后楚王逃亡,最终病死于秦国,秦楚两国关系进一步恶化。

伴随秦国势力的进一步扩张,秦国在楚顷襄王(秦昭襄王)时期又一次大规模展开对楚国的进攻。于楚顷襄王十九年(前280)攻打楚国,楚国战败,割其所属上庸、汉北之地给秦国;二十年(前279),秦国将军白起攻下楚国西陵;二十一年(前278),攻入楚国都城郢都。楚襄王兵败,不再对战。二十二年(前277),秦国“蜀守若伐楚,取巫郡,及江南为黔中郡”5,攻占楚国巫郡、黔中郡,将巫郡及长江以南大片区域与楚黔中郡合并为秦黔中郡。原秦所置黔中郡与巫郡、江南及楚黔中郡连成一片,地域范围大为扩大。

然而,楚王在迁都陈城6后,招兵买马,在秦国侵占楚属黔中郡仅一年后,即召集十馀万士兵聚集于西部,收复公元前277年被秦国所攻占的“江旁十五邑”7,将其作为抵抗秦国进一步东进、南下的前沿阵地。《史记》将“江旁”亦写做“江南”,按此,则秦黔中郡失去了江南之地,在公元前276年的范围较之公元前277年有所缩小,如《史记正义》言“黔中郡反归楚”8即此。但此处所言黔中郡归楚,并非原来楚国黔中郡全部回归楚国管辖,而仅仅只是秦国黔中郡的江南部分。按蒋骥的考证,楚国当时在收复“江南之地”后,另设新郡——洞庭郡进行管理,不再以“黔中郡”为名。因此,至公元前276年时,仅存秦黔中郡。

可见秦黔中郡地域范围存在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在秦国侵占楚国黔中郡之前,侵占楚国所属“商於之地”,所设黔中郡,地处当时汉中郡东部,即今陕西、河南、湖北三省交界地域的丹江流域,范围相对较小。后进一步东进、南下,侵占楚国郢都、巫郡、江南1等地之后,又将巫郡及长江以南大片区域纳入黔中郡,黔中郡所指地域范围进一步扩大。然而,伴随楚国收复“江旁十五邑”,秦黔中郡的地域范围又有所缩小。较之楚黔中郡,秦黔中郡地域范围发生的最大变化应为巫郡的纳入。

秦统一六国后,着手建立统治天下的制度。从王朝统一的现实需要出发,采纳李斯建议,将所收复的六国之地与原来的秦国之地进行重新安置,“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并在每郡置郡守、郡尉、郡监以管理郡属民政与军政等事务。2《史记集解》言:“三十六郡者,三川、河东、南阳、南郡、九江、鄣郡、会稽、颍川、砀郡、泗水、薛郡、东郡、琅邪、齐郡、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代郡、巨鹿、邯郸、上党、太原、云中、九原、雁门、上郡、陇西、北地、汉中、巴郡、蜀郡、黔中、长沙凡三十五,与内史为三十六郡。”3可见,黔中郡在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仍然为郡。

其中同为秦三十六郡的长沙郡,据古代史家考证亦曾为黔中郡之地,如宋代乐史引甄烈《湘州记》言“秦始皇二十五年并天下,分黔中以南之沙乡为长沙郡,以统湘川”4,清代史家延续其说,言“春秋战国楚黔中地,秦汉曰长沙”5。此说应与战国末期,秦国统一六国有关。根据前文对秦国黔中郡的考证,可知楚国在收复“江旁十五邑”另立新郡之后,秦国黔中郡范围有所缩小,而秦国灭楚国之后,“江旁十五邑”很可能再次被秦纳入黔中郡辖域。

因此,秦朝统一六国之后,其黔中郡辖域又经历了由大变小的过程,从一个包括长沙郡的“大郡”,变成了与长沙郡同级的“小郡”。6其郡治,据唐宋时期史家考证,在辰州有“黔中故郡城”7,说明至晚在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黔中郡的中心即已转移到长江以南的湘西地区,而其所辖地域范围在这一时期虽有所缩小,但又不限于其郡治所在的辰州地区。如据谭其骧先生考证,一分为二之后的黔中郡北与汉中郡接壤,有长江三峡两岸及清江流域之地;西北与巴郡接壤,有黔江(今乌江)流域之地;东与长沙郡接壤,西界不可考。8而据北魏史学家郦道元考证,秦统一六国前,纳入秦国黔中郡范围内的巫郡改设为县,“以隶南郡”9,所以秦朝所置黔中郡较之其统一六国前的黔中郡辖域范围已大大缩小。

至汉时期,黔中郡“改为武陵”,《后汉书·郡国志》亦言“武陵郡,秦昭王置,名黔中郡,高帝五年更名”10。据辛德勇考证,武陵郡应为汉高祖五年(前202)封受长沙国时,由长沙郡中割除原黔中郡辖界而设。11说明黔中郡在汉高祖时期即更名为武陵郡,因此,两汉时期,黔中郡作为行政区划名称暂时退出历史舞台,以至于《汉书》《后汉书》正文中谈及“黔中”的记载极为少见,通览两书全文,仅有七处与之相关,且基本出现于唐代颜师古与李贤为《汉书》《后汉书》所作注解之中。而“武陵”作为原属黔中的地域,在《汉书》《后汉书》中共有一百馀处相关记载,且一半以上为正文关于武陵郡历史、文化、地理等的记载。可见,两汉时期朝廷已经完全用“武陵”取代了“黔中”,“黔中郡”不再作为政区名称使用。

三国两晋时期,受汉高祖改黔中郡为武陵郡的影响,各政权基本延续汉代对黔中地域的称呼,以武陵代替黔中。《晋书·地理志》对两晋时期荆州沿革进行追溯时,即明显呈现出黔中郡作为政区名称从“黔中”转变为武陵的基本过程。而“改黔中为武陵郡”之后,后世行政区划基本沿用武陵为名,设武陵郡。三国初,南郡、零陵郡、武陵郡以西为蜀国,武陵郡属刘备辖域。后因刘备逝世,蜀国势力衰弱,原属蜀国的南郡、武陵郡、零陵郡以及从南郡分立的宜都郡均改属吴国。1因此,战国与秦时期的黔中郡在三国时期以武陵郡存在,分属不同政权。黔中郡成为历史记忆中的政区名称,在回溯其区域内历史的过程中,得以存续。如《华阳国志》“巴志”“蜀志”“南中志”均较多叙及秦楚黔中郡,《水经注》叙及原黔中地域河流时亦多有叙述,但均言过去,未有关于当时仍称黔中的记载。因而所言黔中郡均为其曾是政区名称的历史记忆,后之史籍亦多延续这一历史记忆的方式,将原属黔中郡管辖区域的政区沿革追溯至秦楚时期黔中郡的设置。

南北朝时期,黔中作为行政区划名称,仍然以历史记忆存在。如《宋书·州郡志》在追溯“武陵太守”时即引《续汉·郡国志》云:“秦昭王立,名黔中郡,高帝五年更名。”2《魏书·李雄列传》在言及“”的来源时,言“秦并天下,为黔中郡,薄赋其民,口出钱三十,巴人谓赋为‘’,因为名焉”3。均在叙及历史沿革时谈及战国、秦时期黔中郡。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时期,黔中作为地域名词,开始在文学作品中出现。南朝陶弘景在《古今刀剑录》中言及“吴将刀”时,言:“诸葛亮定黔中,从青石祠过,遂抽刀刺山,投刀不拔而去,行人莫测。”4然而,因历史文献关于诸葛亮南征平定地方的事迹记载繁多,所涉地域范围宽广,既涉及战国、秦时期黔中郡地域,又涉及“南中”5,因此,陶氏所言黔中具体地域无法判定,应是包括秦时期黔中郡在内的一个地域名词。6

同时,北周大将慕容宁墓志《周柱国楚国公岐州刺史慕容公神道碑》中有“水龙竞双刀之势,步骑陈四分之威,夷陵既烧,黔中方定,旋军反旆,解甲休兵”7之言。从碑刻的前后文可以看到,其所言黔中地域与夷陵相近,由此推断,庾信所言黔中地域在夷陵及其周边区域,为战国、秦时期黔中郡所在地域。这与清代史家吴兆宜在注解中提出黔中即秦楚黔中郡一致,可见,黔中郡作为一个政区名词在南北朝时期已经转换为地域名词,而其所指代地域为原黔中郡辖域范围。

如上所述,唐代以前,“黔中”作为地域名称从秦楚以前的可能存在,至战国(秦、楚)、秦时期成为行政区划名称,又经历代政权变更,作为行政区划的黔中郡被武陵郡取代,无论正史还是其他历史文献均在较长时间内用“武陵”作为行政区划名称与地域名称代替“黔中”,指代原黔中郡所辖地域,使黔中郡成为一个仅出现于历史沿革中的名称。一直到南北朝时期,黔中作为地域名称再次出现于人们的视野之中,在《古今刀剑录》《周柱国楚国公岐州刺史慕容公神道碑》等中出现使用,这无疑为唐代黔中作为行政区划名称再一次出现埋下了伏笔。

二、唐代“黔中”地域

黔中作为地域名称经历了从可能的地域名称到确定的行政区划名称,到被新的地域名称(武陵)代替,再到作为历史记忆存在,又重新作为地域名称出现的曲折过程。在经历如此曲折的发展过程之后,伴随其作为地域名称的重新出现,至唐时期,其又一次登上历史舞台,成为行政区划名称,较之战国、秦时期有了更加明确的管辖范围。

关于“黔中”一词在唐代的使用,据《资治通鉴·唐纪》记载,“黔中”一词最早出现于唐高宗总章元年(668),见于司马光记述泉男建被贬事件中。1因司马光为北宋史学家,其写作《资治通鉴》时,黔中道的设置已为既定历史,“黔中”一词也已得到较为普遍的使用,因而有可能出现“黔中”一词在总章元年并未出现,而所言区域属于唐代黔中道辖域,将其纳入黔中,用黔中进行表述的情况。因此,笔者尽可能使用完成于唐时期的历史文献、诗词歌赋等对黔中地域进行梳理,以尽可能恢复唐时期人们对于黔中地域的认知,较为真实地展现唐朝廷及其文人学士眼中的黔中地域。

(一)唐朝官员眼中的黔中地域

唐朝官方及所属官员修撰并流传于世的史籍主要有《唐六典》《通典》《元和郡县图志》三部,其中《唐六典》为唐玄宗下旨组织撰修,《通典》为官员杜佑撰写,《元和郡县图志》为官员李吉甫撰写。

《唐六典》“尚书吏部”卷,谈及黔中地区选拔制度时,言“岭南、黔中三年一置选补使,号为‘南选’”2。“尚书户部”卷言唐代“天下十道”时,岭南在当时为“十道”之一。编纂者在此将两地置于一处,所言黔中应与岭南的层级相同,已设置为道。

但“尚书户部”卷又记载:“江南道,古杨州之南境,今润、常、苏、湖、杭、歙、睦、衢、越、婺、台、温、明、括、建、福、泉、汀、已上东道。宣、饶、抚、虔、洪、吉、郴、袁、江、鄂、岳、潭、衡、永、道、邵、澧、朗、辰、饰、锦、施、南、溪、思、黔、费、业、巫、夷、播、溱、珍,已上西道。凡五十有一州焉。”3顯然,从此处表述可见,当时黔州仍属江南道管辖,黔中并未单独设置为道。

又言“凡天下之州、府三百一十有五,而羁縻之州盖八百焉。……夏、原、庆、丰、胜、营、松、洮、鄯、西、雅、泸、茂、巂、姚、夔、黔、辰、容、邕为下都督府”4。指出当时黔州已为都督府,且被认定为边州,即“安东、平、营、檀、妫、蔚、朔、忻、安北、单于、代、岚、云、胜、丰、盐、灵、会、凉、肃、甘、瓜、沙、伊、西、北庭、安西、河、兰、鄯、廓、叠、洮、岷、扶、柘、维、静、悉、翼、松、当、戎、茂、巂、姚、播、黔、驩、容为边州”5。

综合以上两处记载,不仅无法判断当时官方眼中的黔中地域,反而还呈现出两卷记载的前后矛盾与差异。笔者认为这与《唐六典》为开元十年(722)下旨撰修,开元二十六年(738)撰修完成存在密切的联系。正是在这段时间内,黔州等地从江南道分离出来设置黔中道,成为“十五道”之一。此处所存差异,应为不同卷撰写时间、撰写作者不同所造成。

《通典》为唐朝官员杜佑所撰。其虽非皇帝下旨编撰,但从刘秩根据周礼六官制度编撰《政典》可见,《政典》应是在《唐六典》基础上编撰完成的,一定程度代表着官方。杜佑所编撰《通典》又在《政典》基础上进行补充完善,且在完善后第一时间上呈朝廷,得到唐德宗认可,可见此书是唐朝官员撰写并得到朝廷认可的一部史籍。关于黔中地域,“州郡”门明确记载,开元二十一年(733),唐朝分天下为十五道,黔中道为其中之一,治所设于黔中郡。1下辖“黔中、卢溪、卢阳、清江、江陵、潭阳、龙标、南川、义泉、灵溪、宁夷、涪川、溱溪、播川、夜郎”等郡。2根据杜佑对黔中道各州郡“四至”3的有限记载可以看到,杜佑所描绘黔中道地域在今湖北省仙桃市、湖南省常德市、怀化市洪江市以西,贵州省镇远县以北,贵州省遵义市4及其以东,重庆市綦江区以东南,石柱县、云阳县以南区域。显然,杜佑作为唐朝的重要官员,其通过《通典》所呈现出的黔中地域以黔中道所辖各郡为主,未包括当时所管羁縻州地域。

李吉甫《元和郡县图志》在书写全国山川、户口等地理概貌时,仍按照唐初所置“十道”——关内道、河南道、河东道、河北道、山南道、淮南道、江南道、剑南道、岭南道、陇右道展开叙述。因此,并未将后来分置的黔中道单独列出。其关于黔中地域的记载,集中于卷三〇“江南道六”中“黔州观察使”部分。在对黔州进行书写时,首先追述其历史沿革,认为北周、隋朝设置黔州,并改名为黔安郡,与秦汉时期所置黔中郡犬牙交错,难以分辨。提出唐代黔中“管州十五:黔州,涪州,夷州,思州,费州,南州,珍州,溱州,播州,辰州,锦州,叙州,溪州,施州,奖州。县五十二”5。所辖辰州、锦州、叙州、奖州、溪州、施州等均为秦汉时期黔中郡所辖地域,唐代黔中地域在此基础上扩大,还管辖夷州、费州、思州、播州及务州、业州、智州、牂州、充州、应州、庄州等州,东包括沅江流域,西包括延江6流域。

较之杜佑所描述的黔中地域,有所不同。李吉甫所言黔中地域增加了涪州、业州(奖州)、应州、智州、牂州、充州、庄州,但少了荆州江陵郡,将杜佑所言巫州潭阳郡称之为“五溪诸州”,提出五溪诸州是黔中道设置后,开元二十六年(738)改隶黔中道管辖的区域。

显然,李吉甫通过《元和郡县图志》所描绘出的黔中地域与杜佑《通典》所描绘的黔中地域存在较为明显的差异。首先,在对整个黔中地域的认识方面,其不仅描绘了黔中道所属经制州县,还提及了部分羁縻州;其次,在“四至八到”的认识上,李吉甫眼中的黔中地域在西北与西偏南方向有了向外的拓展,含括了黔州西北的涪州7地域与南部梓姜及应州等羁縻州地域。而同时,在东北少了江陵郡。

综上,唐朝官员眼中的黔中地域以唐代地方行政区划为基础,且以王朝直接管辖的经制州县为中心,仿佛他们眼中的黔中地域仅为经制州县下辖地区,所记载均为黔中道所辖经制州县,对于下辖各羁縻州的描述极少。而经过一系列的发展变化,经制州县的设置与归属随之进行调整,他们眼中的黔中地域随之发生变化,但这种变化与调整相对较小,反映出“黔中”作为一个政区的相对稳定性与不确定性。

(二)唐代文人学士眼中的黔中地域

唐时期文学作品以诗词最为丰富,黔中道作为当时主要政区之一,自然成为文人学士书写对象。唐代著名诗人杜甫、白居易等均留有不少与黔中相关的诗词。这些诗词或与地方自然与人文景观相关,或与各自友人、友情相关,为唐代黔中道研究提供了丰富的资料,形象地呈现出当时黔中道的各番景象。而作为地域名词的黔中在诗词中的不断出现,无疑反映出不同文人对于黔中所指具体地域的认知,呈现出文人学士眼中的黔中地域范围。

唐代宗广德元年(763),杜甫(712—770)在客居梓州时,为送还母亲回黔中的王十五判官送行,作《送王十五判官扶侍还黔中·得开字》一诗曰:

大家东征逐子回,风生洲渚锦帆开。青青竹笋迎船出,日日江鱼入馔来。

离别不堪无限意,艰危深仗济时才。黔阳信使应稀少,莫怪频频劝酒杯。1

即提到黔中地域所属地名黔阳。从杜甫的描述可见,当时黔中所属黔阳一带“信使”稀少,是交通不便的偏远之地。据《宋书》记载,西晋末年平定吴国之后,西晋在峡中地区设置武陵郡时,即在黔中郡下设绳阳、黔阳两县,但两县存续时间不长。咸宁元年(275),即又被废置,2但黔阳作为地域名称被保留下来。此外,在《赠李十五丈别》《覆舟二首》两诗中亦提及黔阳。

赠李十五丈别

峡人鸟兽居,其室附层颠。下临不测江,中有万里船。多病纷倚薄,少留改岁年。绝域谁慰怀,开颜喜名贤。孤陋忝末亲,等级敢比肩。人生意颇合,相与襟袂连。一日两遣仆,三日一共筵。扬论展寸心,壮笔过飞泉。玄成美价存,子山旧业传。不闻八尺躯,常受众目怜。且为辛苦行,盖被生事牵。北回白帝棹,南入黔阳天。汧公制方隅,迥出诸侯先。封内如太古,时危独萧然。清高金茎露,正直朱丝弦。昔在尧四岳,今之黄颍川。于迈恨不同,所思无由宣。山深水增波,解榻秋露悬。客游虽云久,主要月再圆。晨集风渚亭,醉操云峤篇。丈夫贵知己,欢罢念归旋。3

覆舟二首(之一)

巫峡盘涡晓,黔阳贡物秋。丹砂同陨石,翠羽共沈舟。

羁使空斜影,龙居閟积流。篙工幸不溺,俄顷逐轻鸥。4

然而,黔阳在唐时期并未作为正式行政区划出现。据《元和郡县图志》记载,唐代黔州观察使所管黔州彭水县(治今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与思州务川县(治今贵州省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在三国吴至南朝梁、陈时期均为黔阳县地。5由此推断,杜甫诗词中的黔中之地,并非唐代整个黔中道区域,而是三国吴至南朝梁、陈时期的黔阳县地,即唐代黔中道所辖黔州、思州地域。分析杜甫诗歌多以黔阳代替黔中或黔州、思州等具体行政区划名称的原因,与诗词原本即注重的朦胧、写意特征密切相关,黔阳作为唐以前的历史地名代替当时的行政区划名称出现在诗词中不仅显得委婉,更能反映出浓厚的历史底蕴。

比杜甫稍晚的白居易(772—846)亦在其流傳的诗词中较多谈及黔中地域,其中比较有代表性,明确提到黔中与黔中所属地域的诗有两首,一为《送萧处士游黔南》,一为《寄黔州马常侍》。

送萧处士游黔南

能文好饮老萧郎,身似浮云鬓似霜。生计抛来诗是业,家园忘却酒为乡。

江从巴峡初成字,猿过巫阳始断肠。不醉黔中争去得,磨围山月正苍苍。6

从《送萧处士游黔南》一诗可以看到,白居易共提及黔南、巴峡(今石洞峡、铜锣峡、明月峡)、巫阳(今巫峡)、黔中、摩围山五个地名,其中巴峡、巫阳、摩围山均为自然地理实体名称,黔南与黔中则为地域名称。黔南在诗名中出现,黔中在正文中出现,说明白居易的认知中,两者存在密切联系。检索《元和郡县志》《旧唐书》《新唐书》可见黔南有观察使、节度使之设置,但并未见黔南政区的设置。据《旧唐书》转引元和三年(808)五月敕:“自今以后,委黔南观察使差本道军将充押领牱、昆明等使。”可推断,黔南观察使所管地域应在当时牂牁、昆明以东的邻近地区。

刘禹锡(772—842)《送义舟师却还黔南》诗与白居易《送萧处士游黔南》诗相同,均以黔南为名。不同的是刘禹锡《送义舟师却还黔南》有诗序言:

黔之乡,在秦楚为争地,近世人多过言其幽荒以谈笑,闻者又从而张皇之,犹夫束蕴逐原燎,或近乎语妖。适有沙门义舟,道黔江而来,能画地为山川,及条其风俗,纤悉可信,且曰:贫道以一锡游他方众矣,至黔而不知其远。始遇前节使,而闻今节使益贤而文,故其佐多才士。麾(摩)围之下,曳裾秉笔,彬然与兔园同风。蕃僧以外学嗜篇章,时或摄衣为末至客,其来也,约主人乘秋风而还,今乞词以扬之,如捧意珠,行住坐卧,知相好耳,余曰唯,命笔为七言以应之。1

结合前文对秦楚黔中郡的探讨可见,刘禹锡开篇所言“黔之乡”即为战国时期秦楚两国所争黔中郡地域。所言黔江,因唐及唐以前并未有河流名黔江,据清代史学家赵一清考证,黔江是因流经黔江县界而得名,是今乌江2的支流,作为河流名称的出现时间晚于其作为政区名称的出现时间。3至宋代《舆地纪胜》方才有关于黔江的记载。4因此认为此处所言黔江,应为唐代黔中道黔州管辖的黔江县。同时与白居易一样均叙及了所言地域内摩围山,考摩围山在今彭水县境,即当时黔中道治所黔州。5

综合白居易与刘禹锡对黔南的描述,可见两位诗人所言黔南地域均为摩围山所在黔州地区,并将黔南与黔中混用,认为两者所指均为同一区域。

又白居易《寄黔州马常侍》一诗曰:

闲看双节信为贵,乐饮一杯谁与同。可惜风情与心力,五年抛掷在黔中。6

诗名与正文分别言及黔州与黔中,存在将黔州与黔中两地理名称混用状况。考白居易所言马常侍应为唐代马植,马植因能力突出,在唐文宗开成三年(838)曾“加检校左散骑常侍,加中散大夫,转黔中观察使”7。由此推断,白居易此诗应为开成三年马植前往黔中任观察使之后创作。可见,因黔中观察使所驻之地为黔州,出现以“黔州”代“黔中”的情形,而其所指黔中地域仅为包含于黔中道的黔州地域,并非当时整个黔中道地域范围。

此外,以黔中为诗名的唐代诗人还有綦毋潜、李嘉祐、武元衡等人。其中,綦毋潜、李嘉祐在正文中均言及夜郎。

綦毋潜(692—749),虔州(今江西赣州)人,“字孝通。开元中,繇宜寿尉入集贤院待制,迁右拾遗,终著作郎”8。《全唐诗》收录其诗一卷二十六首,其中《送崔员外黔中监选》一诗中有:持衡出帝畿,星指夜郎飞。神女云迎马,荆门雨湿衣。听猿收泪罢,系雁待书稀。9等句。

以黔中作为题名,借对黔中地域印象的描绘表达其对崔员外的离别之情。检索《旧唐书》《新唐书》等历史文献,綦毋潜所生活的武则天、唐中宗、唐睿宗、唐玄宗时期,未见在黔中地区为观察使、节度使的崔氏官员,因而此处所言崔员外具体姓名无从考证。从诗名与诗人的为官履历推断,此诗写作时间应为綦毋潜担任右拾遗期间,所言崔员外为其向朝廷举荐的人才。其将黔中与选官置之一处,说明当时黔中已不再是一个地域泛称,而是一个政区,因此本诗的完成时间应在开元中晚期。此诗题为“黔中”,但诗中地名并未再出现黔中,代之出现的是与“帝畿”1相对应的“夜郎”,而“星指夜郎飞”的表述,又说明其所言夜郎指代的是从星野大视野下所看到的一个方向性名词,可见綦毋潜认为夜郎所在区域与方向在某种程度上代表了他心目中的黔中。

与綦毋潜一样,唐代诗人李嘉祐(生卒年不详),天宝七年(748)进士,亦有《送上官侍御赴黔中》诗曰:

莫向黔中路,令人到欲迷。水声巫峡里,山色夜郞西。

树隔朝云合,猿窥晓月啼。南方饶翠羽,知尔饮清溪。2

同时提及黔中与夜郎。从李嘉祐的描述可见,其借与上官侍御的离别之情,描绘了当时他心目中的黔中印象。夜郎与巫峡相对应,反映出当时诗人心目中夜郎景观的突出与古夜郎在唐代诗人心目中的美好印象。不同的是,李嘉祐在诗文中先提到“黔中路”,再提到夜郎,说明李嘉祐对于黔中和夜郎的关系有清晰的认知,认为黔中是包括夜郎在内的一个大区域,而夜郎是黔中区域内让他印象最深刻之地。分析其原因,应与春秋、战国以来夜郎的历史流传相关。

与戎昱、李嘉祐大约生活在同一时期的诗人武元衡却表达出其心目中的另一幅黔中景象。武元衡(758—815),字伯苍,河南缑氏(今河南省偃师市)人。唐朝宰相、诗人,著有《临淮集》十卷。其中《同苗郎中送严侍御赴黔中因访仙源之事》一诗曰:

武陵源在朗江东,流水飞花仙洞中。莫问阮郎千古事,绿杨深处翠霞空。3

从诗名与诗文可见,武元衡在本诗中提及的地名主要为黔中、武陵源4与朗江,其引用东晋陶渊明《桃花源记》道出其对于黔中的印象,反映出武元衡认为武陵源所在地区是唐代黔中一部分的观点。

可见,唐代文人学士眼中的黔中地域大体相似,但又各不相同。一方面,文人学士均认为黔中是一个包含不同区域在内的较大地域名称;另一方面,文人学士对于黔中所包含的各个地域又有不同的认識,不可统而概之。总体而言,唐代诗人在描述黔中地域时,多引经据典,习惯使用唐以前即存在的政区地名、典故地名对黔中所属地域进行描绘,如黔阳、夜郎、仙源即是。同时,又存在以具体地名代替黔中的现象,如黔州、黔南与黔中的混用即是。

对比唐朝官方所划定的黔中道,唐代诗人所言黔中地域无不包含于其中,说明唐代诗人文学作品的创作实际上源于当时唐代行政区划的确定。只是不同个体对于黔中道的认知不同,因而通过诗词的形式,为世人呈现出不同断面的黔中。也以诗词的形式,更加生动形象地呈现出黔中地域的位置、范围与特征等信息。

三、唐代以后“黔中”地域的演变

唐代以后,黔中道作为历史政区名称,在叙及相关地域历史沿革时,均被写入史书。以官修史书为例,《旧唐书》《新唐书》成为系统记录唐代历史的两部最为重要的史籍。在文学作品亦多有出现,但所指地域呈现出较为明显的不同。发展至民国时期,又成为一个行政区划名词,但所指代区域较之唐时期黔中道范围已大大缩小。

(一)五代时期的黔中地域

五代时期描述黔中地域的主要史籍为后晋官修史书《旧唐书》,原称《唐书》,后来为与北宋欧阳修、宋祁等人编撰的《新唐书》相区别,因而称作《旧唐书》。自后唐时期(923—936)开始,统治者即开始《旧唐书》编撰的准备工作。后晋高祖天福六年(941)正式编修,出帝开运二年(945)修成。其内容多来源于唐代文献,对唐初至唐代宗时期的历史事件叙述均比较完整。因此,这一时期所修《旧唐书》关于黔中地域的认识多源于唐文献的记载。

《旧唐书》关于黔中道的记载,与杜佑、李吉甫一样,并未将黔中道作为专门的行政区划进行表述,这应与道在唐前期为监察机构而非正式行政机构密切相关。因此,其有关黔中地域认知的记载仍然集中于对“黔州都督府”的记述。言:

武德元年改为黔州,领彭水、都上、石城三县。二年,又分置盈隆、洪社、相永、万资四县。四年,置都督府,督务、施、业、辰、智、、充、应、庄等州。其年,以相永、万资二县置费州,以都上分置夷州。十年,以思州、高富来属。十一年,又以高富属夷州,以智州、信宁来属。今督思、辰、施、牢、费、夷、巫、应、播、充、庄、、琰、池、矩十五州。其年,罢都督府,置庄州都督。景龙四年废,以播州为都督。先天二年废,复以黔州为都督。天宝元年,改黔州为黔中郡,依旧都督施、夷、播、思、费、珍、溱、商九州。又領充、明、劳、羲、福、犍、邦、琰、清、庄、峩、蛮、、鼓、儒、琳、鸾、令、那、晖、郝、总、敦、侯、晃、柯、樊、稜、添、普宁、功、亮、茂龙、延、训、卿、双、整、悬、抚水、矩、思源、逸、殷、南平、勋、姜、袭等五十州。皆羁縻,寄治山谷。1

从以上记载可见,《旧唐书》关于黔中地域范围的描述较之《唐六典》《通典》《元和郡县图志》更加详细。其中对黔中道所属羁縻州的记载,更加清晰与全面,较为完整的描绘出当时整个黔中道的地域范围。比较杜佑、李吉甫对黔中地域的描述,《旧唐书》所描述黔中地域向南有了更大的扩展,辖域涉及今广西北部田林、乐业、凌云、东兰、天峨、南丹、环江等县。

分析出现上述差异的原因,与《旧唐书》为官修,《通典》《元和郡县图志》为王朝官员自主撰修相关。《旧唐书》撰修时,因距离唐朝时间较近,参考了大量实录进行修撰,记录较为详细。而杜佑编纂《通典》、李吉甫编撰《元和郡县图志》时,因唐朝存有实录及其他记载详细的官方文献,导致在编纂时略于羁縻州等的记载。然而,文献传承过程中,除《顺宗实录》外,其馀均无传本留世。

除《旧唐书》外,《录异记》《金华子杂编》亦叙及黔中。如《录异记》“异人”部分在描绘李特时,言李特为廪君后代,叙及廪君所生活地域时,曰“……秦并天下,以为黔中郡,薄赋敛之,岁出钱四十万,巴人呼赋为 ,因谓之人焉”2。显然,其所言黔中地域范围为秦所置黔中郡地域范围,为唐代黔中道所属施州地区。

《金华子杂编》在言及《柳氏旧闻》时,言:

《柳氏旧闻》,唐宰相李德裕所著也。德裕以上元中史臣柳芳得罪窜黔中,时高力士亦徙巫州,因相与周旋。力士以芳尝司史,为芳言先时禁中事,皆所不能知。而芳亦以质疑者,黙识之,次其事,号曰《问高力士》。上令采访,故史氏取其书。今按其书已失不获。德裕之父与芳子吏部郎中冕,贞元初俱为尚书郎,后谪官,俱东出,道相与语,遂及高力士之说,乃编此为《次柳氏旧闻》,以备史官之说也 。1

既言及黔中,又言及黔中所辖巫州2,反映出南唐时期,刘崇远对于黔中与黔中所辖地域的地理概念区分明确。如《旧唐书·宦官列传》在言及高力士被贬事件时,言“上元元年八月,上皇移居西内甘露殿,力士与内官王承恩、魏悦等,因侍上皇登长庆楼,为李辅国所构,配流黔中道。”3说明《旧唐书》写作过程中,已明确巫州为黔中道所属地域。刘崇远在此未言黔中道,而言巫州,应是为了与柳芳被贬黔中相区别。而所指柳芳被贬的黔中,应为当时黔中道治所黔州,均在唐代黔中道地域范围之内。

因此,五代时期对于黔中地域的认知,包含两个方面,一是作为官修史书对于黔中地域的认知,将杜佑、李吉甫在《通典》与《元和郡县图志》中所记载黔中地域往南扩展至了今广西北部,包括当时整个黔中道(黔州都督府)所辖府、州、郡、县以及羁縻州。一是作为文人学士的杜光庭与刘崇远,在叙及过往历史人物与事件时,基于不同时段的政区建置沿革,对黔中曾作为行政区划表现出清晰的认识,所言黔中均为政区性名词,与唐代诗人在诗词中将黔中进行模糊化、诗意化的处理存在明显不同。

(二)宋元时期的黔中地域

进入宋代以后,宋廷对地方行政区划进行重新调整,保留黔中道治所黔州作为二级政区,划属夔州路管辖,取消了黔中道作为行政区划的建置。而唐时黔中道辖域被划分为几个部分,大部分属夔州路4管辖,小部分分属荆湖北路5、潼川府路6、广南西路7。因此,宋时期关于黔中地域的认识出现两个主要面向,一是宋朝官方基于历史认知对黔中地域的认识,二是宋代官员及文人学士基于当时新的行政区划对黔中地域的认识。两者之间既存在联系,又相互区别。

首先,从宋代所修《太平寰宇记》《元丰九域志》《舆地广纪》《舆地纪胜》《方舆胜览》等地理总志均可见其对于宋代黔中地域的记载。

北宋前期,乐史《太平寰宇记》言及北宋黔中地域时,既言及了作为历史政区的黔中郡与黔中道,又言及了宋代黔中郡的设置情形。作为历史政区的黔中郡与黔中道主要出现在对原属黔中郡与黔中道区域内政区的历史沿革追溯中,如涪州、朗州、澧州等,均曾为黔中郡或黔中道所管辖区域。

而宋所置黔州在历史时期亦曾为黔中郡及黔中道所属区域,至宋时仍为黔中郡,属江南西道管辖。但其治所与辖域较之唐代却发生了较大变化,“天复三年(903)之后,伪蜀割据,移黔南就涪州为行府,以道路僻远就便近也。皇朝因之不改。至太平兴国三年(978)因延火烧爇公署;五年却归黔州置理所,仍辖黔内思、南、费、溱、夷、播六州,只从黔州差衙前职员权知”8。从乐史对黔州理所(治所)迁移的描述来看,其认为黔中又为“黔南”,其治所在五代十国时期蜀政权割据时,因道路、距离等因素,将治所移至涪州9,宋初未更改。978年时,因火灾焚毁公署,又于980年移回至黔州10,下辖仍包括思州11、南州12、费州1、溱州2、夷州3、播州4六州。

同时,仍管南宁州、充州、琰州、犍州、庄州、明州、牂州、矩州、清州、柯州、袭州、峨州、蛮州、邦州、鹤州、劳州、羲州、福州、鼓州、儒州、鸾州、令州、郝州、普宁州、总州、郍州、勋州、功州、敦州、候州、晃州、茂龙州、整州、悬州、乐善州、契州、添州、延州、双城州、训州、卿州、抚水州、思源州、逸州、殷州、南平州、盧州、姜州、稜州、鸿州、和武州、晖州、亮州等“番州五十三”5。

对比唐代黔中地域,乐史所描述黔中经制州地域较之唐代黔中道所辖经制州地域已经大大缩小。如最晚在太平兴国年间,以黔州为治所的黔中下辖仅思州、南州、费州、溱州、夷州、播州六州,较之《新唐书》所载黔中道下辖经制州少了七个,原属施州、溪州、锦州、奖州等均因自然地理等因素的影响而分离出去。即黔中道经制州地域范围,由东北以施州郡6为限,东以卢溪郡7为限,东南以潭阳郡8为限;西北以南川郡9为限,西以播川郡10为限。缩小至北以黔州11为限,南以播州、夷州、费州为限,东南以思州为限的区域,较之此前经制州范围缩小一半以上。

然而,其所管羁縻州数量较之唐时期有所增加,由之前的五十个增至五十三个,多了南宁州12、鹤州13与鸿州(今址不详)。南宁州与鹤州均在原唐黔中道所辖区域内,鸿州亦应在此范围之内。

因此,北宋初期太平兴国年间黔中地域范围较之唐代黔中地域范围,在所管经制州县方面减少了约一半,在羁縻州方面除了新增羁縻州,有羁縻州名称的更改外,几乎没有变化。

北宋中期,关于黔中地域,《元丰九域志》卷八记载“黔州,黔中郡,武泰军节度,治彭水县”14,属夔州路。下辖仅彭水、黔江二县。原为黔州属县的洪杜、洋水二县改为寨,信宁、都濡二县改为镇。北宋初期仍属黔中郡(黔州)管辖的思州、费州、播州、夷州、牂州、西高州15、业州、充州、庄州、琰州更改为“化外州”16,脱离与黔中郡之间的行政关系,直接归属夔州路管理。17但黔州(黔中郡)仍管辖南宁州、琬州、犍州、清州、蒋州、矩州、蛮州、袭州、峩州、邦州、鹤州、劳州、义州、福州、儒州、令州、郝州、普宁州、缘州、那州、鸾州、丝州、功州、敷州、晃州、侯州、焚州、添州、珤州、双城州、训州、卿州、茂龙州、整州、悬州、乐善州、抚水州、思元州、逸州、恩州、南平州、勋州、姜州、稜州、鸿州、和武州、晖州、亮州、鼓州等四十九羁縻州。18

显然,《元丰九域志》所描述黔中地域较之北宋太平兴国时期又一次发生了变化。首先,黔中地域本身的行政归属从江南西道更改为夔州路。其次,原为正州并属于黔中郡管辖的思州、费州、播州、夷州、牂州、西高州、业州、充州、庄州、琰州在这一时期均演变为“化外州”,直接归属夔州路管辖,最后仅原治所黔州一正州。最后,黔州(黔中郡)又跨过“化外州”区域,管辖四十九羁縻州。所言黔中地域较之北宋太平兴国时期明显缩小,缺少了思州、南州、费州、溱州、夷州、播州等六正州。

北宋末期,《舆地广记》首先在卷一、卷三分别对秦代黔中郡与唐代黔中采访史(黔中道)进行简单的回顾与追溯。卷四开始,对北宋政区展开叙述,呈现出当时辖域内行政区划设置的整体情况,言及夔州路时,曰“夔、黔、达、施、忠、万、开、涪、恭、珍、承、溱、梁山、南平、遵义、大宁”均属夔州路,而“费、西高”为夔州路化外州。1

后在卷三十三展开对夔州路所属黔州的叙述,但是并未言黔州为黔中郡。2显然,欧阳忞仅对黔州地域的历史沿革与北宋政和时期黔州的政区设置状况进行全面描述,认为黔州在秦、楚时期为黔中地域,至两汉及晋宋齐时期均为武陵地域,后周及隋时期未言归属,期间先后设为奉州、黔州、黔安郡,至唐武德年间仍称为黔州,天宝元年又改为黔中郡,为黔中地域。五代十国蜀政权时期升为武泰军节度使,至北宋管辖二县,未言其所处政和时期黔中郡之称是否仍然存在,亦未言北宋政和时期黔中地域。因此,欧阳忞《舆地广记》并未如王存等所撰《元丰九域志》一样明确北宋政和时期的黔中地域。

南宋王象之《舆地纪胜》卷一七六“黔州”部分标题即为“黔州,黔中、黔南郡、彭水、黔江”3,可见南宋时期,黔中作为地域名词仍然存在。同时,在叙及黔州沿革时,与欧阳忞一样对黔州与宋以前各时期黔中的关系进行了详细梳理,认为黔州在战国、秦、唐等时期均曾为黔中地域,并根据《元和郡县图志》《太平寰宇记》《元丰九域志》对此进行了更为详细地梳理。从标题亦可见其对《太平寰宇记》所提出黔南即黔中的观点表示认可。叙及其所处时代黔州政区时,仅言其领彭水、黔江二县,并未对当时黔中所辖羁縻州状况进行描述。

祝穆《方舆胜览》言及黔州时,黔州已改为绍庆府,下领彭水、黔江二县,治所仍设于彭水。并言绍庆府郡名有“黔中、黔安、黔南”4,仍属夔州路管辖,说明在祝穆及其子祝洙笔下,绍庆府即南宋末期的黔中地域,且又可以称之为黔安、黔南。

虽以上所言各时期对黔中郡行政区划均有清晰的认识,但却出现将黔中、黔南与黔州混用的情形。乾封二年(667),高句丽泉男建以唐军在前期对战中出现不利状况,认为有机可乘,派兵袭击唐军,被唐军击败。唐军于总章元年(668)进军平壤,高句丽王派泉男建之弟泉男产带兵投降,泉男建却闭门据守,并遣兵出站,最终均以失败告终。唐军进入平壤以后,因泉男建兄长泉男生为之求情,免其死刑。唐高宗减轻对其处罚,将其流放。5对于其流放之地,宋人在追溯历史时,即出现了将黔州与黔中混用的情形。北宋史学家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言总章元年十二月,“泉男建流黔中”6,清代史学家丁立均在《东藩事略》中、王之枢在《历代纪事年表》中亦言为“泉男建流黔中”7。而南宋史学家袁枢在深读《资治通鉴》,对《资治通鉴》所记之事进行分门别类,以“纪事本末体”重新记述历史时,却对泉男建流放地名称进行了更改,言“泉男建流黔州”1。反映出两宋时期,黔中与黔州的混用情形,认为两者所指为一地。按此,则黔中在这一时期所指代地域明显缩小,从唐代所置包括黔州在内的一大片区域,缩小至黔州所在地域。

这一时期,黔中作为地域名称更加广泛地出现于诗词等文学作品之中。以黄庭坚为例,一方面,他本人的作品均将“黔州”写作“黔中”;另一方面,他人作品中与其被贬黔州2有关的文学作品,亦多将“黔州”言作“黔中”。

首先,据《山谷老人刀笔》卷八、卷九“黔州”记载,黄庭坚被贬黔州期间所作《与秦世章文思》《答京南君瑞运句》《与张叔和通判》《答唐彦道》《与程德孺金部》《答王太虚》《答李林》《答泸州安抚王补之》等均将“黔州”记作“黔中”。如《与秦世章文思》之二有言:“……亦买得园地,它日令就黔州应举,为乡人矣。承垂意翰墨,已刻法帖后记,墓刻甚工,但不知法帖石几时得到黔中耳……”3即黄庭坚在回给秦世章的书信中,讲述其到涪州之后的生活场景及对于地方的印象,言其在黔州已买下园地,等他日到黔州之后,就要和乡人一样耕种,所以希望法帖能够早日送到黔中,以多读几遍,并将其留予黔中文人学士作为读物,与地方结缘。此间,既言及黔中,又谈及黔州,说明其认为黔州即为黔中地域。

其次,其他与黄庭坚被贬黔州相关的文学作品亦将“黔州”记做“黔中”。如《宿深明阁二首》之一曰:

窈窕深明阁,晴寒是去年。老将灾疾至,人与岁时迁。

默坐元如在,孤灯共不眠。暮年身万里,赖有故人怜。4

此诗虽未直接出现黔中地名,但却与黄庭坚被贬黔州密切相关。首先,深明阁为黄庭坚被贬前居住在陈留(今安徽寿县)的佛寺,后即被贬黔中。陈师道根据杜甫以及黄庭坚本人关于被贬黔州后的诗词,有感而发写下此诗。其中“人与岁时迁”源于杜甫对黄庭坚等人被贬黔州的感叹。其次,“暮年身万里,赖有故人怜”源于《(鲁直)与张叔和书》中云:黄庭坚到黔州的一个月时间里,与他一样从东京到黔州的曹谱5与张兟6待他如同亲身兄弟。7

同时,亦将黔安与黔中混用,如北宋诗人冯山《黔江》一诗曰:

黔江远从思播来,黔中五溪此其一。东出涪陵与涪会,日抱岚光照城壁。

去年黔安方解缆,久倦﨑岖喜飞疾。惊湍骇浪或当道,万马奔驰两锋镝。

偶然划过脱重险,千悔中流无路出。瞿塘乘涨秋下峡,猿啸穿流夜投驿。

鱼腹未葬身尚在,虎牙屡磨魂已失。巫阳一岁却归来,还向江前酒重沥。8

同时提及黔中、黔安,言及黔江时,认为其为黔中五溪之一。从前后诗句看,所言黔中应为包含涪陵、黔安在内的大片区域。然而,从《冷斋夜话》所云“鲁直自黔安出峡,登荆州江亭,柱间有詞”9,以及黄庭坚《书自作草后》:

后余往在江南,绝不为人作草。今来宜州,求者无不可。或问其故,告之曰:往在黔安园,野人有以病来吿者,皆与万金良药。有刘荐者谏曰:良药可惜,以啗庸人。笑而应曰:有不庸者引一个来。闻者绝倒。1

将其被贬黔州所居之地,称之为“黔安园”。根据前文黄庭坚及与其被贬黔州相关的文学作品,均将“黔州”称作为“黔中”,则此处所言黔安又等同于黔中。

此外,又有将“黔中”称为“黔南”者,这应与当时黔中所处地理位置有关。如宋代诗人高斯得在《送刘养源游吴中》诗中有“杜陵送李君,南入黔中天”2之句,“南入”即动态的呈现出黔中地处南部的地理位置,因而,自北宋初期开始,即有将黔中称为黔南者。

又陆游《筹边楼记续添》曰:

淳熙三年八月既望,成都子城之西南新作筹边楼,四川制置使知府事范公举酒属其客山阴陆游曰:“君为我记。”按《史记》及《地志》,唐李卫公节度剑南,实始作筹边楼。楼废久,无能识其处者。今此楼望犍为、僰道、黔中、越隽诸郡,山川方域皆略可指,意者卫公故址,其果在是乎?楼既成,公复按卫公之旧图,……皆可考信不疑。3

言新筹边楼在成都西南,可望犍为、僰道、黔中、越嶲诸郡,亦反映出黔中为其中一个南部的“边地”。黄庭坚之兄长黄大临在《元明题哥罗驿竹枝词》一诗中言到:

黔南此去无多远,想在夕阳猿啸间。4

亦将黄庭坚所前往之黔中(黔州)称之为黔南。同时,黄庭坚《送曹黔南口号》一诗曰:

摩围山色醉今朝,试问归程指斗杓。荔子阴成棠棣爱,竹枝歌是去思谣。

阳关一曲悲红袖,巫峡千波怨画桡。归去天心承雨露,双鱼来报旧宾僚。5

亦将黔州6直称为黔南。诗中所言“曹黔南”,应为其在《与张叔和书》中所言,对他颇有照顾的黔中守臣曹谱。而所言摩围山,据祝穆《方舆胜览》考证,“在彭水县西,隔江四里与(黔州)州城对岸”7。因此,所言黔南即为黔中,且以彭水为中心。

从宋代各时期地理总志我们可以看见,自北宋初期至南宋末期,黔中地域发生了较大变化。首先,北宋太平兴国年间,黔中地域从作为独立的道,又变成为江南西道辖地,管辖范围较之唐代有所缩小。其次,至北宋中期,作为道的行政建制被取消,黔中地域被纳入夔州路管辖,且仅有黔州一个正州,不再涉及对思州8、南州9、费州10、溱州11、夷州12、播州13等六州的管理,所辖正州范围明显缩小。最后,至南宋末期,黔中地域基本缩小至原黔州地域,且更名为绍庆府,又称“黔中”“黔安”“黔南”。

同时,从被贬黔州官员的文学作品及与其相关的文学作品中,我们亦可以看到其对于黔州、黔安、黔南与黔中的混用,在很多时候,文人学者将黔州、黔安与黔南等同于黔中。而出现频率最多的为黔中与黔南,与唐代文学作品存在相似情形。不同的是,这一时期文学作品很少以黔阳、夜郎等历史地名指代黔中。

元代延续宋末政区设置,在原黔州地域设绍庆路,辖黔江、彭水二县,但不再属夔州路管辖,而与夔州路同级,同属四川行省管辖。黔中作为地域名称仍然被广泛的使用。

一是作为历史政区地名,在相关政区沿革中出现。如元刘实《敏求机要》卷五追溯秦三十六郡时即言及黔中郡。马端临《文献通考》对唐宋黔中道、黔中郡也多有涉及。《湖广等处行中书省平章故事赠推恩效力定远功臣光禄大夫大司徒柱国追封文国公谥武宣刘公神道碑》在叙及辰州时,亦言“辰州,古之黔中”1。

二是作为地域名称,仍在文学作品等历史文献中广泛出现。首先,元初黔中仍作为具体地名存在,如元代文人阳恪在其作品中提到:“黔中郡辰、澧二州之界,有洞曰泊崖……”。在使用黔中一词时,阳恪并未将黔中局限于宋末各地理总志所言黔州地域,而是以唐代黔中道辖域作为基础,认为黔中是包括辰州、澧州、施溶州在内的广大区域。而所言施溶州在元以前并未设置,为元成宗时期,平定地方之后,升“泊崖寨”所置。2所以,阳恪沿用了唐黔中地域的概念。

又许有壬《刘平章神道碑》提到“闽中、江西、湖南、黔中……广东西之诸僚,足以鼓动一时。”3将黔中与闽中、江西、湖南、广东、广西置于一处,说明许有壬认为黔中与闽中、江西、湖南、广东、广西一样是一个广义的地域名词。而从其与湖南一起出现,根据前文对唐黔中地域的考证,此处所言黔中排除了原属黔中的湖南地域。

至治二年(1322)二月,宋褧“洞庭舟中赋”《竹枝歌三首》之一曰:

菜花一尺篱门开,栗留声断斑鸠来。舍南青苗没人插,郎在黔中何日回。4

结合标题中的洞庭一词,推断所言黔中亦为地域泛称,在比洞庭湖更远的地方,有以黔中指代偏远之地的含义。而同时又有延续唐宋时期观念,将黔南等同于黔中者,如元代宋无《送母丘秀才自黔中归益川》中有“黔南万里地,剑外去宁亲。蜀魄花成血,山魈树隐身”5之语。在诗名中言为黔中,在正文中又写为黔南,显然未对两者进行区分。可见,虽元代已无黔中、黔州等正式政区的设置,但作为历史政区,在叙及相关区域沿革时均有追溯。而文人学士作品,仍然延续唐宋时期对黔中地域的认识,广泛使用黔中一词,但所指区域与宋时期主要指代黔州(治今重庆市彭水县)不同,并没有明确的指向,更多指代与湖南、江西等同级的大片区域。

(三)明清时期的黔中地域

明清时期,官修实录、奏折档案、全国总志、地方志、私人文集等种类的传世文献增多,有关黔中的文献记载更为丰富,为避免陷入浩瀚史料之中,本书以官修实录、地方志及私人文集为中心,探讨这一时期不同人群心目中的黔中地域,进而呈现明清时期黔中地域认知与此前时期黔中地域认知之间的联系与差异。同时,作为历史时期政区名称的黔中仍然在各相关政区的历史沿革中出现,反映各政区历史时期的归属变化,此处不展开对此的讨论。

以“黔中”为关键词,检索《明实录》,可得《明实录》关于“黔中”记载共六十条,不均衡地分布于《明太祖实录》《明神宗实录》与《明熹宗实录》之中,其中又以《明神宗实录》与《明熹宗实录》记载最多,说明万历、天启时期,是“黔中”一詞在明代出现最多、使用最为频繁的时期。而通过对不同时期文献的比较,可以明显看出,明洪武时期关于黔中地域的认知与明代以前及万历、天启时期的认知存在明显差别——洪武时期,明廷认为武定军民府1为黔中之地,而其他时期从未有过将楚雄所属滇中地区纳入黔中地域范围的认知。

洪武之后,明永乐至隆庆时期《实录》均无关于“黔中”一词的使用。万历时期,“黔中”一词又广泛出现于《实录》之中。据《实录》具体记载可见,“黔中”作为地域名词再次出现,其所指代地域基本为明代贵州,且认为明代思南府为黔中(即贵州)首郡。言及自明洪武时期开始即属四川管辖的乌撒(治今贵州省威宁县)时,认为乌撒亦应为黔中属地。如“巡按贵州御史杨鹤言:乌撒道里,本在黔中……”2多次反复提及“黔中”一词。根据其身份及反复提到的滇(云南)、蜀(四川)可见,其所谓黔中即当时与云南、四川相邻之贵州。认为乌撒应该划属黔中管辖,但终明一代,并未实现对于乌撒行政归属的改变。一直到清康熙初年,改乌撒土府为威宁府后,才改隶贵州省。

而唐宋时期作为“黔中”代名词的“黔安”“黔州”在《明实录》中均未再出现。唐诗中用以指代黔中的“黔阳”在这一时期设置成为经制县,属湖南管辖,未将其纳入黔中地域。“黔南”一词在洪武、宣德、万历、天启四个时期使用相对较多。

首先,从洪武时期的记载而言,《实录》所言为云南所属地域。《明太祖实录》记载,洪武二十年(1387):

甲戌,云南左布政使张紞秩满来朝,今年来朝,不待考,而朕知其功,出乎天下十二牧之首。故嘉汝绩,复命仍治黔南,汝往钦哉。3

可见,张紞作为云南左布政使在云南任职期满后,向明朝廷复命,明太祖朱元璋及朝廷大臣详述了朝庭对于云南治理的处境与发展过程,认为朝廷对西南治理付出很多的努力,张紞作为较早到云南地区的官员,在第一个考核期内,很好地治理了地方,让地方皆顺服于他,建立了彼此信任。因此,朱元璋认为其功劳可见,予其褒奖,“复命仍治黔南”,说明当时将云南又记作黔南。

洪武二十九年(1396),讨论“改置天下按察分司为四十一道”:

太子少保兼兵部尚书茹瑺等议改置为四十一道,……四川三道,曰川东道,治重庆、夔州、保宁、顺庆、潼川五府州及贵州都司所属卫分;曰川西道,治成都、叙州、马湖三府,嘉定、泸、眉、雅、龙五州及建昌等卫、松潘军民司;曰黔南道,治云南、大理等府州县并各卫分。4

从茹瑺对更设四十一道的具体建议可见,他认为当时四川、云南、贵州所属府州县及卫所可分为三道,均属四川。按照地理方位,分为川东、川西、黔南。显然,黔南是与川东、川西相对应的以地理方位命名的政区名称,应为四川以南的意思。又言改设之后的黔南道治理云南、大理等府州县及卫所,可见洪武年间所言黔南确指云南。

而这与洪武十六年(1383)言武定军民府5为“黔中之地”相同,反映出明初洪武时期,有将云南称为“黔”的情况存在,以至于在言及云南属地时,频繁出现“黔中”“黔南”一类的地理名词。

从有关史料看,至万历时期,明代“黔南”一词与“黔中”一词一样,不再指代云南地区,而变为指代贵州地区。如《明神宗实录》卷三六三记载:

癸丑,巡抚贵州右副都御史郭子章言:“六月十八日,贵阳府定番州地震,自酉至戌,有声如雷。黔东诸府卫及黄平五司,自正月不雨至于六月。思南府大雨,婺川县大雨,至冰雹交作,城内水深数尺。去年苦兵,今年苦饥,黔东忧旱,黔南忧水,斗米四钱,军民重困,议将湖广、四川二省协济拖欠钱粮如数征解,以赈全黔。”户部如议请,报可。1

郭子章作为明朝巡抚贵州的官员,在言及万历三十三年(1605)贵州境内各府情况时,一方面明确指出贵阳定番、思南、务川等府州县所遭遇的地震、大雨灾害,另一方面又以黔东、黔南泛指一个较大区域所遭遇的灾害。将其所言“黔东忧旱,黔南忧水”与具体府州县的灾害情形进行对比,可见其黔东所指即黔东诸府及黄平五司,黔南所指为思南府(务川县当时亦属思南府)。然而,思南府位于贵阳府东北,实为贵州北端,若以黔为贵州,则黔南一词似乎与思南府所处方位存在矛盾。若与洪武时期将四川以南的云南称作黔南的事实相联系,则此处亦可以理解为思南府亦因当时地处四川之南,因而亦被称之为黔南。可见,黔南作为地理名词,在洪武、万历统治者心中,从广义而言有四川之南的含义,从狭义而言,根据具体情形不同,洪武时期指云南,万历时期指贵州所属思南府。

因此,《明实录》所呈现明代“黔南”一词的使用与“黔中”一词的使用有着相互对应关系。洪武时期,黔中、黔南均用以指代云南属地,而万历、天启时期,黔中、黔南均用以指代贵州属地。与唐宋时期诗人将黔南等同于黔中不同,这一时期,黔中与黔南之间不再对等,存在着某种相互包含关系。具体而言,明洪武时期黔中与黔南之间的关系,因记载不明,并不明确;万历、天启时期,黔南明显被认为是黔中属地,包含于黔中。

目前所见洪武《苏州府志》、成化《山西通志》《中都志》《重修毗陵志》、弘治《八闽通志》、弘治《贵州图经新志》《徽州府志》《永州府志》《兴化府志》、正德《姑苏志》《江宁县志》、嘉靖《贵州通志》《广东通志初稿》《广西通志》《江西通志》《浙江通志》《山东通志》《四川总志》《常德府志》《普安州志》《思南府志》《慈利县志》《徽州府志》《兴宁县志》《汉阳府志》《寿州志》《徐州志》《渭南县志》《洪雅县志》、隆庆《岳州府志》《华州志》《宝庆府志》《永州府志》《巴东县志》《邵武府志》、万历《贵州通志》《湖广总志》《四川总志》《广东通志》《慈利县志》《秀水县志》《续修严州府志》《新宁县志》《承天府志》《泉州府志》《福宁州志》《桃源县志》《兖州府志》《新修南昌府志》、天启《滇志》《慈溪县志》《新修成都府志》、崇祯《闽书》《吴县志》《宁海县志》《廉州府志》等五十馀部明代地方志中,提及明代黔中地域的方志不过十分之一,而言及最多的志书为万历《贵州通志》。梳理为数不多的记载明代黔中的地方志,我们可以看到,嘉靖《贵州通志》《广西通志》与万历《贵州通志》、天启《滇志》、崇祯《宁海县志》所言黔中均为明代贵州及贵州所辖府、州、县与卫所。值得注意的是,与《明实录》记载相符,黔中一词作为明代贵州区域代词,集中出现于明中后期嘉靖、万历、天启三个时期。

黔安、黔州作为政区名称,也仅在追溯历史沿革或历史人物、历史事件时作为历史地名被提及,在明代话语中基本未再出现。而黔南成为具体地名,如嘉靖《思南府志》有言“黔南”為嘉靖时期思南别名之一,2又引郡人《田秋记》言思南为“黔地”3,即黔中属地。

但明代文学作品关于黔中地域的认知是复杂多样的,一方面,与《明实录》及明代地方志一样,更多的表达出明代“黔中”指代贵州区域的观点;另一方面,又有将作为历史地名的“黔中”与“黔阳”混用,用于诗词写作之中者,也有引用“黔中”指代历史时期曾属黔中地域(沅州)者。同时,虽表达出明代“黔中”即为贵州的观点,但更偏向于使用牂牁、夜郎等历史政区名称代替黔中在诗词正文中出现,表现出了与唐宋时期诗词书写的相似情形。

至清时期,以“黔中”作为关键词,检索《清实录》,可得《清实录》关于“黔中”记载三十馀条,不均衡地分布于《圣祖仁皇帝实录》《高宗纯皇帝实录》《文宗显皇帝实录》与《德宗景皇帝实录》之中,其中又以《圣祖仁皇帝实录》《高宗纯皇帝实录》《文宗显皇帝实录》《穆宗毅皇帝实录》记载最多,说明康熙、乾隆、咸丰、同治四个时期,是黔中一词在清代出现最多、使用较为频繁的时期。

首先,康熙十八年(1679)九月,学士佛伦等上疏言:

镇远至黔中,不通水道,大兵粮饷,皆资陆运。今臣等酌量安塘数处,豫集人夫,联续起运抵黔,豫为之备。其大兵到滇支给事宜,令黔抚杨雍建同滇中督抚等公同料理。但黔民稀少,遭乱流亡者多,请敕将军督抚,招徕土民,互相贸易,庶于粮饷有禆。从之。1

佛伦所言“镇远”,据乾隆《贵州通志》记载,“在(贵州)省城东三百八十里”2,被视为“黔省之门户”3。佛伦在此叙及镇远到黔中的交通时,先言镇远,再言黔中,明显表现出空间上的渐进性,又言及云南,可见其所言黔中(即其眼中的黔中)在镇远与云南之间,不再如明朝一样泛指整个贵州省辖域。

又康熙十九年(1680)十二月丁亥,清廷:

谕议政王大臣等,今贵州底定,大兵宜速取云南。况大将军赖塔兵,已抵南宁。大将军固山贝子章泰,毋分兵向遵义,即速行进定云南。章泰军中,统领绿旗兵将军、总督、提督、随征总兵官甚多,兵数亦众。章泰等进兵时,可于诸大臣内酌留贵阳,厚其兵力,俾守黔中。至固原总兵官王用予前曾请取遵义,今宜令王用予速取遵义,即镇守之。4

在谈及进军云南的策略时,下令让大将军章泰在进军云南的同时,要酌量选择一些大臣留在贵阳,守住已有的战果,同时又派王用予进攻遵义,并取得对遵义的控制,镇守遵义。在此,谈及贵阳时言为黔中,又将遵义单独作为区划进行说明,反映出清康熙时期对于黔中的认识,已经由明时期泛指整个贵州缩小到了以贵阳为中心的黔省(贵州)中部区域。

然而,康熙时期作为贵州中部区域的黔中,至乾隆、咸丰时期,又成为泛指贵州全省的区域名词。

如乾隆六年(1741)七月丁亥:

遵旨议准云南巡抚署贵州总督张广泗奏称,黔省开垦田土、饲蚕纺织、栽植树木一折

一、黔中山稠岭复,绝少平原,凡有水道,亦皆涧泉山溪,并无广川巨浸可以灌溉。故各属田亩,导泉引水,备极人劳。其未开之田,多因泉源远隔,无力疏引之故。自官为督劝后,各属请借工本开修水田者,如贵筑、施秉、余庆、仁怀、丹江厅等处。或现在开修,或已经工竣。凡有宜用龙骨车,工匠多能制造,毋庸赴江楚雇募。

一、开山垦土,乃黔民资生长策。凡坡头岭侧,有可播种杂粮者,无不刀耕火种,然不过就近增开。其离村稍远之官山,则不敢過问。应劝谕农民,尽力播种。

一、黔省自劝民养蚕以来,已经试有成效。应饬各府州厅县,酌量地方气候,从容劝导,不愿者不必勉强督责。

一、黔省惟思南府属皆种棉花,其馀地方,或种而不生,或花而不实,皆因黔地昼热夜凉,与棉性不宜之故。未可以一二处相宜,概之全省。

一、种植既广,劝民以时保护,并借给工本、考课劝惩等事。所当从容不迫,不得抑勒粉饰扰累。从之。1

显然,贵州总督张广泗的奏折及清廷的回复均将“黔省”与“黔中”混用,在一、三条言为黔中,在奏折标题与二、四、五条均言为黔省。且在第一条建议中,所言具体地方中,施秉县为镇远府属县,按照康熙十八年佛伦的说法,镇远代表的是黔东,与黔中在地理位置上为相对关系。而此处明显将施秉所属镇远纳入到黔中地域,使黔中又成为包含黔东在内的泛指整个贵州的地域名词。

乾隆四十一年(1776),清廷在回复贵州巡抚裴宗锡上奏请求在贵州添加腰站的奏折时,则更为明确地将镇远言为黔中地域,言:

原为驰递滇省边防文报,今军务已竣,自当全裁。惟黔中山高站远,马力难胜,酌将玉屏、青溪、镇远、施秉、清平、贵定、龙里、贵筑、安平、普定、郎岱、阿都田、白沙关、刘官屯等十四腰站,于本驿马五十匹内,酌拨六匹,设站接递。下部知之。2

乾隆十三年(1748)三月癸丑,地方上奏米贵之由时,亦将“黔省”与“黔中”混用,言:

黔省崇山峻岭,不通舟车,土瘠民贫,夷多汉少。既无搬运商贩,亦未接济邻封。本地小贩,不过肩挑背负,并无囤积垄断诸弊。丰则米贱,歉则米贵,自必然之理。而黔省山田,处处皆是,向来不至大荒。如水潦,则低洼淹没,而高阜悉得沾足,常有七八分收成。岁旱,则高阜干枯,而低洼反获倍收,秋成亦三四五分。所以黔中民苗,从无逃散之事。3

咸丰时期,延续乾隆时期对于“黔中”一词的使用,将黔中等同于黔省,如咸丰九年(1840)十二月,在言及地方治理时,指令骆秉章等,要其严防太平天国冀王石达开:“俟探明黔中消息,再行前进……”4显然,最后所言“探明黔中消息”中的“黔中”与前所言“黔”具有同样的含义。

因此,《清实录》所言黔中地域,在前期康熙年间指代的是贵州中部区域,较之明代所指范围要小,但并未具体到州县,是一个指代相对地理位置的名词。而至乾隆时期开始,广泛地将其作为指代贵州全省的地理名词。

清代传世地方志数量庞大,以“黔中”为关键词,在爱如生方志库中检索,可得一百馀条与黔中相关的记载。通过整理与分析发现,无论是《贵州通志》,贵州所属各府、州、县志,还是清代其他省通志与府、州、县志所言黔中,均与贵州相关,以黔中指代整个贵州,并作为修饰,与贵州所属各府、州、县共同出现。

与《清实录》所言黔中地域比较,两者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即《清实录》所呈现黔中地域在康熙时期比较具体,位于镇远以西,贵阳所在的贵州中部区域。而康熙《漳浦县志》《永昌府志》所言黔中又是一个泛指贵州全省的黔中,且所言属于黔中的大定府(治今贵州大方县)位于贵州西部,并非中部。因此,《清实录》与地方志的书写者因所处位置不同,经历不同,对于黔中地域的认知存在着一定差异。但不可置疑的是所言黔中又均与清代贵州相关。为什么至清代,黔中成为贵州的专有名词了呢?靖道谟、谢庭薰曾先后根据黔中历史沿革,对此进行了较为深入的考证,并作出了不同程度的解释。

靖道谟《黔中考》曰:

黔中之名,始于秦,唐宋皆以为郡。然其地,今湖南、四川皆有之,不知何以独属贵州也。

秦分天下为三十六郡,以所取楚巫黔中之地为黔中郡。汉高帝四年改为武陵郡,是自秦以前,今湖南之常、辰、宝、靖诸府州皆黔中也,自汉以后今贵州之思、石、铜、黎诸府皆武陵也。黔中之名,贵州不得而专有也。自高帝改黔中郡后,凡两汉州县无有以“黔”名者。晋《太康志》:武陵郡所领始有黚阳县,然其字从黚,不从黔,义同而形异。宋、齐皆因之。黔安郡之名,始见自《隋志》,注云:“后周置黔州,不带郡。”盖自周以前,皆以州统郡,唐宋亦然。惟隋之州,尽改为郡,故《隋志》独有郡而无州。唐天宝中,改黔安为黔中,领县六,郡治彭水,郡复秦之旧名,地已不仍秦之旧地矣。宋初因之,止存彭水、黔江二县,省洪杜、洋水、信宁、都濡入于彭水,是唐宋黔中郡,乃今重庆府之彭水诸县,岂能及贵州哉?惟唐设黔中采访使,凡在今贵州境内之思、播、珍、费诸州皆隶焉,以是称贵州为黔中,可也。若即以唐宋之黔中为贵州,不可也。1

从靖道谟的考述,我们可以看到,其开篇提出黔中作为地名使用,始于秦时期,唐宋时期为黔中郡,湖南、四川均有部分区域曾属于黔中郡管辖,为什么最后成为专指贵州的地名问题。然后,以此为中心,展开对黔中郡历史沿革的追溯,对四川、湖南辖地与历史时期黔中郡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梳理,认为不同时期黔中郡所辖范围不同,不能以笼统的概念去认知黔中。明确提出,宋代黔中所指应为当时重庆府所辖彭水等县2,地域未包含清代贵州辖域,因此,不能以唐宋黔中为贵州。但唐代所置黔中采访史管辖贵州所属思州、播州、珍州、费州等地域,因此,将贵州作为黔中又是可以的,只是要进行适当的区分。

就靖道谟的考述而言,其只是提供了一种思考并深入认识贵州与黔中关系的方法与建议,最后并没有明确回答其开篇提出的问题。谢庭薰在此基础上,又重新对黔中地域进行考述,对靖道谟所提出问题,作出更为明确的回答。言:

……湖广之常、辰、宝、靖诸府,四川之酉阳、石砫、平荼诸司,皆秦黔中郡,四川重庆府之彭水诸县皆唐宋黔中郡,其地则古黔中之地,其今名则不与贵州同居黔中之名,是何也?常、辰、宝、靖诸府,酉阳、石砫、平茶诸司,彭水诸县,各在湖广、四川全境中犹未有三之一耳,小不能以胜大,少不能以胜多,湖广、四川不以其古属黔中而曰黔,殆亦犹贵州不以黎平古属于楚而曰楚,遵义古属于蜀而曰蜀乎。贵州自贵阳平越以上,若安顺、大定、南笼诸府,其地原非楚、秦、唐、宋黔中之地,其今名则与思、石、铜、黎、镇远同居黔之名,是何也?毕节七星桥西南有黑章水,一名墨特川,其下流为乌江,贵州诸水中,惟此水源流乌黑,贯乎上下游。然则贵州虽只半有古黔中之地,偏长沿黔中之名,而独不改。虽半非古黔中之地,亦并得黔中之名,而若无别者以水之乌黑而名黔省,殆亦犹云南以昆明池水之倒流而名滇省乎。3

谢庭薰在对黔中历史沿革进行考述之后,也提出湖南、四川均有府、州、县为秦黔中郡管辖,且重庆府所属彭水等县既为秦黔中地,又为唐宋时期黔中地,为什么不和贵州一样称为黔中的问题。并对所提出问题进行解答,认为出现这一结果的原因是湖广属于黔中地的仅有常德府、辰州府、宝庆府与靖州,而四川属于黔中的仅有酉阳、石砫、平茶(今属重庆市秀山县)诸土司与彭水、黔江二县,所涉面积不足湖广、四川的三分之一。而小不能胜大,少不能胜多,不能以不足三分之一的辖域曾属黔中就将其称为黔中,就像湖广、四川曾有小部分区域属于黔而不称为黔;贵州黎平曾属于楚,就称贵州为楚;贵州遵义曾属于蜀(四川),就称为蜀。

而贵州自贵阳、平越以西之安顺府、大定府、南笼府,虽然并非历史时期黔中之地1,为何又与思州、石阡、铜仁、黎平、镇远等府共同称为“黔中”呢?谢庭薰认为这与乌江上游黑章水源流乌黑有关,认为黔正代表了乌黑之色,且贯穿全省,因而沿用“黔中”之名一直不改,并以云南另称滇省作为说明。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时期“黔南”又与“黔中”一样成为具有相同含义的词,即黔南可以指代黔中,黔中可以指代黔南,但与唐宋时期不同,此时所言黔南与黔中均指代贵州,与唐宋黔中道治所黔州2、明初云南均不再存在关系。如道光时期任贵州布政使的官员罗绕典撰写的《黔南职方纪略》所言黔南,即指当时整个贵州,并分别对贵州所辖贵阳府、安顺府、兴义府、大定府、遵义府、都匀府、黎平府、镇远府、思州府、石阡府、思南府、铜仁府、普安直隶厅、仁怀直隶厅、松桃直隶厅、平越直隶州等府、厅、州历史沿革及其他情况进行了辑录。因此,《中国地方志集成·贵州府县志辑》亦将其作为地方志纳入。

(四)民国时期的黔中地域

民国时期,黔中作为行政区划地名又一次使用。民国二年(1913),北洋政府颁布《划一现行各省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规定新的官制3,贵州省因此根据要求变更原来的行政区划制度,改府、厅、州为县,并在各县设置公署。改设之后,加之原来即为县的政区,贵州共设有八十县。而“府撤销后,地方行政组织采取三级制,在省与县之间恢复道的设置,道官称观察使”4。按照地理方位将贵州全省分为黔中、黔东、黔西三个道, 黔中道治所设于贵阳,所辖地域大致为清末贵阳府、遵义府、都匀府和平越直隶州,辖县三十。

至此,“黔中”作为一个地域名词,所涉地域从模糊到清晰,从横跨多省到贵州一省中部,经历了较为漫长的过程。这一过程,既反映出历史地名在长时期内的变化发展过程,也反映出历史时期行政区划与不同人群历史记忆及认知的变化,客观呈现出地名视域下湖南、湖北、贵州、重庆“三省一市”交界地带各民族交往交流融合的历史进程。

四、结语

“黔”作为今贵州省的简称,与“黔中”一词的出现及广泛使用存在着极为密切的联系,其最终形成经历了漫长历史时期的发展。“黔中”所指代地域范围从战国时期的湖北、湖南、重庆三省交界的长江南北区域,到秦时期的湘西地区,到唐宋时期以彭水为中心的区域,到明初指代云南,明中后期指代贵州,再到清初指代贵州中部,到清中晚期指代贵州全省,再到民国时期指代贵州中部三十县,彼此之间存在明显的地域差异。因此,在研究或探讨“黔中”历史文化时,我们应当更加明确地区分不同时期“黔中”所指代地理范围,以更加准确地研究与探讨不同时期“黔中”历史文化。

Between Political Districts and Regions: Study of the Changes of Names and Reality in“QianZhong”

Zhou  Ni

Abstract: As the name of the administrative division, QianZhong has appeared since the Warring States Period, and which has undergone the process of being determined, replaced, re-determined, replaced, and re-determined again and again. With the changes of the administrative divisions of QianZhong, it is as a geographical name, the area it refers to has changed to varying degrees, and eventually which developed into the abbreviation of Guizhou. During the Warring States Period, Qianzhong mostly referred to the north-south area of the Yangtze River at the junction of Hubei, Hunan, and Chongqing; during the Qin period, it moved to southward and mostly referred to the area centered on the present-day Xiangxi Prefecture, which was replaced by Wuling after the Han; the setting of the reference area is centered on Pengshui County(Chongqing City), and its jurisdiction covers parts of Guizhou, Hunan, and Hubei; during the Song Dynasty, it mostly referred to Pengshui County and its surrounding counties such as Qianjiang, and the scope of the reference was. In the Yuan period, it continued the previous generation's cognition of the central region of Guizhou; in the early Ming Dynasty, it was used to refer to Yunnan, and in the middle and late Ming Dynasty, it all referred to Guizhou. In the Qing Dynasty, it continued the cognition of the middle and late Ming Dynasty, referring to Guizhou, However, it has undergone a change from referring to the central region of Guizhou to referring to the whole province of Guizhou; during the period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it once again became the administrative division term governing the central region of Guizhou, and the region was more refined and clear.

Key words: Tang and Song Dynasties;Ming and Qing Dynasties;Republic of China;QianZhong;Guizhou

(責任编辑:石 峰)

作者简介:周妮,1989年生,女,苗族,重庆市彭水县人,历史学博士,云南大学历史与档案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中国边疆学、历史人文地理、民族史研究。

〔基金项目〕:本文系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历史上边疆与内地交往交流交融历程及其比较研究”(项目编号:20&ZD215)阶段性成果。

1 严耕望:《楚秦黔中郡地望考》、《唐代黔中牂牁诸道考略》;桑秀云:《黔中、黔中郡和武陵郡的关系》;饶宗颐:《楚黔中考》,《楚辞地理考》;石泉:《古巫、巴、黔中故址新探》,《古代荆楚地理新探·续集》;徐少华:《从出土文献析楚秦洞庭、黔中、苍梧诸郡县的建置与地望》,《简帛文献与早期儒家学说探论》;周宏伟:《楚秦黔中郡新考》:《九州学林》2005年春季三卷第一期(总第七期);韩凤冉:《黔中地及楚秦黔中郡地望考》,《九州学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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