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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对黑格尔“客观精神”批判研究

2022-07-13张颖

大学·课外阅读 2022年6期
关键词:批判黑格尔马克思

张颖

摘  要:黑格尔是德国古典哲学的集大成者,在马克思青年时期,黑格尔哲学思想对其产生了深刻影响,马克思在批判性地继承黑格尔的基础上逐渐形成了自己的哲学体系,文章主要研究,马克思对黑格尔“客观精神”的批判。国家、市民社会理论在黑格尔“客观精神”中具有重要意义,马克思在批判黑格尔国家和市民社会的过程中,发现了二者的“颠倒”问题,拨正了黑格尔的国家观。马克思通过对黑格尔“客观精神”的批判,构建了唯物主义历史观,揭示出科学社会主义的真正本质。

关键词:马克思;黑格尔;客观精神;批判

中图分类号:B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7164(2022)18-0121-04

黑格尔“客观精神”在《法哲学原理》这本书中得到了具体的论述,“客观精神”主要内容主要包含了三个方面,即法、道德和伦理。从黑格尔《法哲学原理》开始,青年马克思的思想逐渐发生转变,他在《法哲学原理》一书的基础上撰写了《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也正是从这本书开始,马克思已经生发了唯物主义的萌芽,并从唯心主义逐渐向唯物主义蜕变。而这恰恰是马克思对黑格尔“客观精神”批判时的核心问题——国家与市民社会的逻辑关系问题,马克思通过对其批判把国家和市民社会的本质逐渐带回到现实生活。

马克思对黑格尔的“客观精神”批判的意义在于,他初步确立了唯物主义历史观,开启了通往政治经济学批判的新篇章。

一、马克思对黑格尔国家观的批判

在为《莱茵报》工作时,马克思对林木盗窃案的关注使他开始思考国家和法律的性质及其关系。黑格尔法哲学体系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国家自由。对于黑格尔的论证逻辑,马克思指出实现国家自由并不是实现自由的最终目标,因为国家本身就包含了作为概念的价值,如果要实现这种价值,必须回归具体现实,通过物质的力量来实现,而不仅仅是概念。

谈到黑格尔的国家观,马克思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批判:首先是对黑格尔认为国家是绝对的自在自为的以及理性的判断。“国家是伦理理念的现实”[1],意味着在黑格尔的哲学理念里将国家定义为了道德精神的体现,但这一观点忽略了一个事实,即剥削阶级国家从本质上来说,都是通过剥削和压迫本国以及其他国家的人民从而维护自己统治的机器。由此可以看出在黑格尔看来,国家是独立的、自由的、永久的和绝对理性的。其次,在这种观点之下,资本主义国家作为阶级统治的工具,是不应被推翻的,这也意味着国家是永恒的、不可摧毁的。

很明显,黑格尔的国家学说旨在使资产阶级国家机器合理化、神圣化和永久化。最后,在黑格尔“客观精神”的哲学观点中,如果市民自己选择离开国家,不在国家成员之中了,他也就不再具有客观性、真实性和伦理性的特质,个体会失去作为市民的一切权利,同时也失去了自由。而之后的新黑格尔主义者则根据该理论来对自然人权理论进行反驳,他们认为人权是后于资产阶级国家统治存在的,换言之,就是人们只有在资产阶级的统治下才能拥有人权。这种逻辑颠倒的理论无疑是在巩固统治阶级的地位,为法西斯统治的合理性而辩护,而这种理念出现的根源就是来自黑格尔国家观的“颠倒”[2-4]。

黑格尔结合了孟德斯鸠的民主思想,从唯心辩证法和维护君主立宪制的保守立场出发,转变为一种结合了王权(单一性)、立法权(普遍性)和行政权(特殊性)的政治制度。他将司法机关归于行政机关,并给予君权绝对统治地位。

根据黑格尔法哲学中的思想,国家中的主权者,即君主,在逻辑上是一个“绝对的理念”,相当于宗教上中的“上帝”。逻辑思想包含三个环节:统一性、特殊性和普遍性,由于国家制度是逻辑思想的体现,它也必须包含三个环节的统一,这样一种国家制度就是他试图论证的君主立宪制。在黑格爾看来,因为古代对国家事务的决定大多是虚幻的、非主观的,如神谕和占卜,而君主是一个理性的代表,他充分发挥了主观性,所以君主的决定更理性,是最正确的,不用为他的决定提供理由或论据。

可见,黑格尔的理性主义法哲学体系是建立在非理性的、无根据的君主个人主观性之上的。君主制是一种最终由意志决定的主观权力,它把对个别类别的权力集中在一个人身上,他是君主立宪制的起点同时也是顶点。因此,君主制成为黑格尔发展的政治体系的核心部分,他强调了最终决定的主观性,这显然是建立在以主观性为基础的唯心主义之上的。

黑格尔对人民的意志没有足够重视,也没有真正了解群众的意愿,同样他也忽视了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因此只能将国家权力的决定权转移到君主的个人意志的主观方面,所以在黑格尔看来,君主的决定更理性。国务大臣和咨询机关提供材料、发表意见、进行辩论,如果双方无法达成统一意见,由君主做出最后的主观决定,最终结果也需服从于君主。君主不用总结众人的意见,做出理性的决定,只需根据自己的独立决断,即使君主的决定是错误的,也不用为这些错误负责,因为在黑格尔看来君主就是上帝在国家中的化身,他代表了绝对的理性[6-11]。

但在马克思看来,君主并不是上帝在国家中的化身,人民才是国家得以存在的现实基础和本质。马克思通过对黑格尔“客观精神”的批判指出,君主专制就是把所有的权力都集中到了君主一个人身上,也就是说君主只代表了个人利益,并不能代表大多数公民的普遍利益。

为了调和国家和公民社会之间的矛盾,黑格尔提出了一个建议,利用特殊性和普遍性之间的中介将二者统一起来。然而,马克思认为,中介非但没有调和两者之间的矛盾,反而将国家和市民社会对立和分隔开了。中介无法使这两个独立的实体结合起来,调和它们之间的矛盾的唯一方法是突破它们之间的根本问题。因此,政治国家需要一种能揭示其真实性质的存在。

马克思在对黑格尔的法哲学批判中,辩证分析指出,中介将国家和市民社会分离开之后,一个最为显著的特征就是阶级的政治意义,这也是黑格尔国家观中所存在的问题,对市民社会概念的进一步解析为马克思接下来的研究和批判奠定了基础。

二、马克思对黑格尔市民社会的批判

马克思肯定了“客观精神”中的“社会运动论”和“社会结构论”,认为这是黑格尔在其法哲学和市民社会理论中所体现的“绝对精神”的外化。但与此同时,黑格尔的社会结构论又存在着“颠倒”的问题,在分析国家和市民社会逻辑关系时,黑格尔会自动将理念作为主体去分析,而真正的现实主体却成了谓语。这不可避免地导致了黑格尔逻辑顺序颠倒的错误,即“不是用逻辑来论证国家,而是用国家来论证逻辑”[6-9]。

马克思指出了黑格尔在解决私人领域和国家之间的冲突方面的错误,其对黑格尔的批判集中在这些调解无力的私人领域和国家。黑格尔错误地认为可以通过思想统一的手段来解决现象的冲突,而实际的、真正的冲突是基于现实的本质和现实物质的力量来解决的。

理念作为独立的主体,是黑格尔辩证逻辑中的主要特征。在黑格尔的思辨逻辑当中,其最终落脚点都会通向上帝的绝对精神,因此在黑格尔的哲学观点中,人的自由意志无论如何发挥主观能动,最终都只是对绝对精神自我认知的一种形式。他把家庭和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关系看作抽象的事物,却把概念看作具体的现实。

从这些方面可以看出,在黑格尔的哲学观点中人的自由意志无论如何发挥主观能动,最终都只是对绝对精神自我认知的一种形式。但事实是,市民社会才是推动历史发展的主要因素,人民群众才是历史的缔造者,国家也是在市民社会的不断发展下产生的,所以不是国家决定家庭和市民社会,而是家庭和市民社会才是国家形成的必要条件[10-12]。

黑格尔认为市民社会不仅是“绝对精神”外化为“客观精神”的表现过程,也是一座”桥梁“,用来连接国家与家庭。马克思认为,市民社会是物质的,而不是精神的,是“利己主义的人”将市民社会中的单个原子结合在一起,而不是国家。

同时,社会规律也不是“绝对精神”的外化,而应当是客观的存在。思想观念并不能决定历史的发展,反思的反思最终只能是思想观念在头脑中的反映,它并不能改变任何现实的存在,在历史发展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是物质生产,只有将思维的东西落实到现实生活里才能真正改变[13-16]。

马克思在承认黑格尔关于人类社会发展的意识形态成就的同时,批评了其中的唯心主义思想。黑格尔的思辨唯心主义思想使真实的事物变得虚幻,使反映该现实的概念变得真实,颠覆了现实与概念之间的关系,即客观现实与主观概念之间的关系,如果不能让哲学成为现实就不能将哲学消灭。马克思正是通过对黑格尔“客观精神”中的市民社会的批判,生发了唯物史观的萌芽,并开始对黑格尔唯心主义的进行批判,奠定了马克思主义哲学观。

三、马克思对黑格尔“客观精神”唯心主义世界观的批判

思辨辩证法是黑格尔“客观精神”中使用的主要哲学方法,它的核心源自古希腊思想中的逻各斯与努斯。马克思继承了黑格尔思辨辩证法中的否定性辩证思维,通过对国家与市民社会逻辑关系倒置完成了对黑格尔主谓颠倒的批判,并将实践作为核心,完成了对黑格尔思辨辩证法的拨正。马克思虽然承继了黑格尔的历史性方法,但黑格尔哲学的历史不仅仅只是模糊难懂的绝对精神史。正因如此,马克思决定要从根源处对黑格尔的历史性方法进行拨正,把历史性方法奠基在坚实的现实基础之上,从根本上实现了法哲学领域中历史唯心主义向历史唯物主义的转变。

在黑格尔对法哲学的逻辑论述中,可以清楚看出黑格尔的唯心主义世界观。在黑格尔看来国家既有普遍性又有特殊性,二者相统一,也就是说,国家目的在于普遍利益中所包含的特殊利益[17]。

在现实世界里,家庭和市民社会就是国家存在的内在目的,单纯的国家目标、整体的简单存在,只能通过各种分裂国家权力来实现。在黑格尔看来,国家这个精神或理念是真实存在的,它存在于国家的实际权力之前,存在于家庭和市民社会之前。主体的灵魂——国家——是预先存在的,在主体的躯体诞生之前就已经决定了,但其实这个躯体只是一个假象。

马克思认为,在国家、家庭和市民社会的逻辑关系中,国家是在家庭和公民社会本身的不断发展中产生的。没有家庭和市民社会为基,国家的产生与存在便无从谈起。显然,这与黑格尔的理论截然相反。马克思指出,“颠倒”的逻辑关系使得国家和家庭市民社会之间出现了无法解决的二元对立问题:家庭和市民社会对国家有依存性与服从性关系,并且在他们从属于国家的同时,国家本质上是一种普遍利益,同时也包括特殊利益,而家庭和市民社会的特殊利益与国家的普遍目的相吻合,即外在的必然性与内在目的,就是黑格尔“颠倒”理论无法根本解决的二律背反[18]。

在马克思对黑格尔“客观精神”的批判过程中,发现了黑格尔法哲学当中的唯心主义,就是所有的现实世界认识对象都会归结于绝对精神。马克思发现了黑格尔法哲学中所存在的二律背反问题,使马克思脱离了他所追随的黑格爾哲学,开始形成唯物主义世界观,从而坚信是现实存在决定理念,而不是理念决定现实存在。这使得马克思开始从唯物主义视角出发,去分析和批判黑格尔“客观精神”及法哲学[19]。

在黑格尔“客观精神”基础之上,马克思在对黑格尔层进式的批判中建立了自己的国家社会理念。虽然他在此时并未确立严格意义上的物质意识,仍沿用了许多黑格尔的论述,未完全摆脱黑格尔的桎梏,从而可见黑格尔的唯心史观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形成发挥了巨大作用,但也就是从这时起,马克思开始推开并步入历史唯物主义之门,构建了唯物主义历史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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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荐稿人:韩君玲,北京理工大学教授)

(责任编辑:陈华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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