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官员“服章”成了权柄象征
2022-07-13浦江客
领导文萃 2022年13期
关键词:制度
浦江客

唐肃宗时,洛阳县尉柳延穿着黄色便衣外出,被巡官拦住盘问。县尉只可穿八品青色公服,而指责他违反夜行法禁的巡官,应是他的属下。但巡官不认识这位新来的上司,见对方出言不逊,竟喝令手下逻卒一起上前,将柳延痛殴一顿。此事上达天听,肃宗下诏:今后凡有品阶的官员,在履行公务时一律正规着装,并在品服颜色上进一步细化品级区分,确保“只认衣衫不认人”,避免再闹以下犯上的笑话。
洪迈《容斋随笔》中就有《唐人重服章》一篇,以杜甫、白居易诗句为我们展开了一幅色彩斑斓的唐朝官服制度画卷。这幅唐朝官服制度画卷中的底色,一是品色制度,二是章服制度。
所谓品色制度,是以官员品级的不同而配以不同颜色、质料、纹样官服的制度。据《旧唐书·舆服志》记载:“一品以下文官,并带手巾、算袋、刀子、磨石。其武官,欲带手巾、算袋者亦听。文武官三品以上服紫,金玉带。四品服深绯,金带。五品服浅绯,金带。六品服深绿,七品服浅绿,并银带。八品服深青,九品服浅青,并錀石带。”于是,有唐一代官员紫、绯、绿、青的服色格局奠定基础,后世皇帝只是适时加以调整而已。
所谓章服制度,是与品色制度相配套使用的腰带制度,即官员随身佩戴鱼(龟)袋的制度。
鱼袋,是唐、宋时官员佩戴的证明身份之物。唐高宗永徽二年(651)始,赐五品以上官员鱼袋,饰以金银,内装鱼符,出入宮廷时须经检查,以防止作伪。武则天时,曾改佩鱼为佩龟。三品以上穿紫衣者用金饰鱼袋,五品以上穿绯衣者用银鱼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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