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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五唯”背景下高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标准改革与实践

2022-07-10张鑫超白雁郎晶

文教资料 2022年8期
关键词:评价标准

张鑫超 白雁 郎晶

摘 要:在“破五唯”的教育时代背景下,高校作为高层次人才培养的主要阵地,其人才评价标准也随之产生了重要变化。研究生奖学金在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和潜心科研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导向作用,奖学金的评选标准也因此成为高校师生的关注重点。北京交通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积极尝试改革,调整学生奖学金评价标准,通过建立“四重四弱”的综合评价体系实现奖励优秀学生、鼓励学生全面发展的正面导向作用。

关键词:“破五唯” 研究生奖学金 评价标准

为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高等教育机构设立学业奖助学金及各类专项奖学金,并主持评选国家奖学金。不同类型的奖学金侧重点不同,学业奖助学金作为普惠性的奖学金类型,其奖励对象覆盖全体在读研究生,但根据评定等级不同,所资助的金额差别也相对较大;专项奖学金的目的在于鼓励学生在某个专项领域发展以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读;国家奖学金作为最高级别奖学金,旨在激励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奖励支持有突出成果的优秀研究生。本文研究的奖学金评定标准改革主要是指学业奖助学金和国家奖学金,暂不涉及专项奖学金。

一、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的现状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目前研究生基本獎助学金由助学金和奖学金两部分组成,其中助学金包括进步助学金和助研津贴,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优异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支持表现良好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我校具体资助比例如表1、表2所示。

学业奖学金作为覆盖面最广的奖学金类型,对于保障学生在学期间基本生活所需,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学生关注的重点。目前现行的奖学金评定办法以课程成绩为基本依据,同时参考科研工作成绩,科研成绩主要以发表学术论文情况为评定标准。科研成果与奖学金直接挂钩,易被异化为“唯成果论”[1],导致研究生盲目追求短时间内论文产出,产生急功近利的浮躁心理,对学术氛围及高水平科研均产生负面影响。

二、“破五唯”的本质和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两院院士大会上指出,我国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的现象依然严重,名目繁多的评审评价事项让科技工作者应接不暇,人才“帽子”满天飞,人才管理制度还不足以适应科技创新发展要求,不符合科技创新规律。[2]教育部发布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清理“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专项行动的通知》拉开了高校“破五唯”人才评价标准改革的序幕。

在目前的教育评价体系中,“分数、论文、帽子”等指标不断强化导致人才衡量标准过于简单功利,长此以往对高校师生的发展成长产生不良影响,不利于高水平拔尖人才的培养及科研成果创新。因此“破五唯”教育理念的提出本质是教育评价标准的改革,是国家实现科技强国、人才强国战略的必然之举。高校作为人才培养主要阵地,教育评价改革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教育实施者教师的评价,二是对教育主体学生的评价。对教师的评价其本质是对师资力量及人才引进标准的一次改革,而对学生的评价本质是对人才培养质量的重新定义。那什么是合格的人才?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召开的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的讲话,研究生教育在培养创新人才、提高创新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研究生教育的目标是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拔尖创新人才。

教育评价对教育目标的实现具有“指挥棒”的重要作用,因此强化“破五唯”的教育导向有利于高水平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强化质量优先标准,摒弃简单以刊物判断研究成果质量的做法;有利于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促进科技创新和科教融合;有利于“双一流”建设目标的实现,以一流研究生教育推动和支撑一流大学建设,为建成高等教育强国贡献蓬勃的力量。[3]

三、奖学金评定标准改革探索

在“破五唯”的人才评价导向下,研究生培养评价标准也需适应时代要求,构建科学合理的评价机制。在广泛调研及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学院结合学科特色修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打破既有的评价标准,建立“四重四弱”的评价体系,完善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扭转不良教育评价风向。

(一)重科研,弱成绩

工科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模式和学制有密切关系,目前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正常学制为3年,大部分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的学制通常为3年,少数院校仍为2年。因此硕士研究生除入学奖学金之外,在校期间需要评两次奖学金,分别在研究生二年级初和三年级初。硕士研究生通常是第一年课程学习,第二年科研训练,第三年撰写学位论文。学习成绩在研究生学习过程中所占比重为1/3,而科研能力则是培养的重点。受本科教育的影响,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往往易侧重学生的学业成绩,导致出现研究生一年级的学业成绩多年重复使用的情况。

为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科研,提升科研创新能力,学院建立以综合成绩为参考标准的评定机制,其中以课程成绩为基本依据,同时参考科研工作表现,按照一定权重折算出综合成绩。以北京交通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为例,课程成绩与学术科研权重各占50%,即综合成绩=课程加权成绩×0.5+学术科研成绩。同时,为避免学生忽视课程学习,对一等和二等学业奖学金课程加权成绩排名做出具体限制:一等学业奖学金,硕士研究生课程加权成绩需在本专业排名前50%;二等学业奖学金,硕士研究生课程加权成绩需在本专业排名前80%。

(二)重过程,弱结果

2020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意见中强调严抓培养全过程监控与质量保障,坚持质量检查关口前移,切实发挥好资格考试、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检查等关键节点的考核筛查作用。那如何发挥教育评价这根“指挥棒”在促进研究生培养过程落实中的作用呢?将过程培养的环节成绩纳入奖学金评定体系是一项重要探索和尝试。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环节包括课程学习、过程管理及学术论文训练等部分,其中过程管理包括论文开题、中期考核及预答辩。为引导学生重视过程管理环节,切实发挥过程培养的质量检测和分流作用,北京交通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将论文开题及中期考核成绩纳入奖学金评定体系,并根据各环节所占比重确定综合成绩构成,即研究生三年级的奖学金评定标准包含论文开题成绩和中期考核成绩,具体权重如下:综合成绩=硕士开题成绩(20%)+中期考核成绩(30%)+学术科研成绩。

图1 研究生二年级综合成绩各项比重

图2 研究生三年级综合成绩各项比重

(三)重多元,弱唯一

学术科研成绩是研究生奖学金评定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对于学术科研成绩的评价标准也显得尤为重要。“破五唯”政策出台之前,工科院校唯论文的情况比较严重,拘泥于简单化、指标化、数据化的评价模式,不符合学术发展和人才成长规律。在探索奖学金评定标准的改革中,要建立多维度的科研成果评价体系,打破“数论文”“重数量轻质量”的错误导向,给予学生充足的发展空间,鼓励跨学科科研,从不同侧面和切入点让学生寻求自身发展和学术创新。

建立多元评价体系首先要拓宽科研成果范畴,建立涵盖论文、专利、奖励及学科竞赛等多项科研活动在内的加分体系,打破唯论文的传统,鼓励学生参加学科或学会竞赛从而实现以竞赛促科研的目的,营造积极良好的科研氛围。其次充分考虑学科特点,尊重不同学科的发展规律和科研特色,各学位点确定科研加分细则、分值标准和期刊等级,并完成学术活动的认定细则,改变“一刀切”的统一评价标准,建立分类评价制度。

(四)重特色,弱数量

奖学金评定标准改革的主要目的在于培养学生学术志趣和科学精神,提高学生学术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高校的人才培养功能不应是流水线式的培养“产品”,而是要给不同的个体提供自由发展的土壤,实现百花齐放、各有特色的培养效果。鉴此,在制定奖学金评定标准时需要充分考虑特殊人才的情况,并给予鼓励,对于在科学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和社会实践等某一方面表现优异的同学,可破格申请国家奖学金。重视科研高水平代表作,摒弃“数论文”的评价标准。

同时,为厚植学生爱国主义情怀,鼓励精神文明发展,对见义勇为、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强自立的榜样性人物设立专项奖学金,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教育使命。

图3 “四重四弱”奖学金评定标准

四、完善评审流程举措

(一)构建管理架构

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对评审组织及程序进行了具体说明,本着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搭建评审组织机构是保障评审工作顺利实施的基础。在学校层面成立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包括由校主管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研究生导师及学生代表组成,在学校层面成立包括主管院长、学位点负责人、导师、辅导员及研究生秘书在内的奖学金评定工作组及监督委员会。

院级评定工作组主要负责奖学金评定细则的制定及实施,申请材料评审、组织答辩及受理异议;校级评定工作组主要负责名额分配、统筹领导、协调和监督评审工作及仲裁。构建“校院两级”组织管理机构,明确职能,细化流程,为公正、公平、公开的奖学金评定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完善评审程序

合理的评审程序是保障评审结果公正的重要手段。院系两级协同配合,本着制度先行、层层透明、差额评审和公开答辩的基本原则组织评审流程。

第一,学校评定小组以学院为单位按照在校生可参评人数制定名额分配方案。第二,学院根据参评范围对学业成绩进行公示,保障奖学金评定的基本依据准确完整;要求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科研成果材料,并由各学位点评委会受理审核材料,对照加分细则进行认定。若出现并列情况,由专业分委会进行投票表决。第三,学院工作组对各学位点认定结果进行审核并公示,并对国家奖学金候选人进行差额评审,经匿名投票后确定国家奖学金推荐人选。在公示期内,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基层单位提出申诉,学院评审工作组及时受理并回复。第四,校评定小组对各学院的评定结果进行审议,经公示无误后确定最后人员。

(三)建立监督机制

奖学金评定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评价盲点和争议,此时应采取不回避、不压制的工作方法,建立透明的监督机制,妥善处理争议,这是保障奖学金评定质量的重要保障。对奖学金评定的争议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

1. 对评审办法的质疑

高校内部通常会制定校院两级奖学金评定办法,学院在学校奖学金评定办法的基础上制定本院细则,同时各学科在学院细则的基础上继续细化,制定符合学科特点的执行标准。在层层细化的标准下,不同学科会使用不同的评审细则。广大学生在不了解政策背景和具体细则的情况下,容易对评审办法产生质疑。

2. 对评审程序的质疑

奖学金评定程序比较严谨规范,包含多个步骤和环节。每个步骤完成时都应该予以公示,保障本环节结果的公开和透明。由于一等奖学金名额有限,通常按各年级学生人数在该学科学生人数的比例基础上确定名额。在名额分配过程中由于四舍五入计数等原因会导致存在“吃亏”现象,建议建立名额“累计滚动”机制解决“吃亏”现象,即本年度“吃亏”的学科在第二年度时酌情予以补偿,在动态上实现名额平均。

3. 对评审结果的质疑

对评审办法和评审程序的质疑必然会导致对结果的质疑。在计算科研加分时,对期刊论文的认定、分区标准、检索录用标准等会导致奖学金评定等级不同。接受学生质疑的过程也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提升的过程。对于学生的质疑由校院两级评定工作组负责解释,学院为直接受理单位,若申诉人对基层单位的回复仍存在异议,可申请校级评定工作组的仲裁。在通常情况下,在学院层面即可解决。

五、结语

学院探索的“破五唯”奖学金评定标准改革在试行一年后收效显著。第一,新规则的设立得到广大师生的支持和认可,院系两级同心协力将“破五唯”的精神与高校育人的功能深度融合,并落到实处。第二,人才评价指挥棒的作用在学生科研学习中得到充分发挥,研究生的科研潜力和创造力得到激发。第三,为学生潜心学术、产出高水平科研成果营造了宽松的学术氛围。经过一年试行,多名博士生在SCI期刊一区及业内公认的顶级期刊上发表了高水平论文。

教育评价改革作为“最硬的一仗”,是当前教育改革中最难的环节,也是最重要的环节。[4]只有“破五唯”问题得到彻底解决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學术功利化的倾向,祛除浮躁之弊,还教育清净、清爽、清新之风。北京交通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的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标准改革措施经实践检验,对落实高校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培养高素质研究生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1] 杨凤珠,张颖,姚建林.破“四唯”背景下理工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工作难点及解决对策探析[J].科教文汇(中旬刊),2021(2):5-6.

[2] 王郁涵,冯晅,张卓,等.研究生奖学金多维度评定办法的探索及思考[J].科技创新导报,2020(19):249-250,253.

[3] 闫孝姮,陈伟华,付华.优化研究生奖学金评选标准及实践研究[J].教育现代化,2019(77):158-160.

[4] 朱艳洁.新时代背景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制度的构建与完善[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8(17):270-271.

基金项目:北京交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专项(2752105

29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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