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森林火灾可接受风险标准研究
2022-07-08常建超栾婷婷副教授张馨仪张丽佳
安全 2022年6期
关键词:标准
常建超 栾婷婷副教授 张馨仪 张丽佳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安全工程学院,北京 102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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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世界各地森林火灾事故频发,每年都会有大面积的土地遭到破坏、造成大量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给人类生活和动物栖息带来巨大的威胁[1]。2000-2019年期间,我国发生火灾累计次数为233 375次,共计火场面积为3 820 757.7hm2[2]。2019年3月,四川省凉山州木里县森林火灾致使30名参与森林扑火的人员遇难[3]。2020年3月,四川省西昌市发生森林火灾致19人遇难[4]。森林火灾一旦发生,其破坏性极强、影响范围广泛,且对环境造成的危害不可估量。
我国属于森林火灾多发国家,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事故,针对森林火灾的风险评估和防控研究越来越受到政府部门和相关学者的关注。目前,森林火灾的风险评估主要采用定性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法。黄琼等[5]通过建立森林火灾风险指标体系,采用加权贝叶斯网络模型的方法计算指标权重,从而对森林火灾的风险进行评估;蒋琴等[6]在公共安全三角理论的基础上,利用遥感和地理信息系统(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GIS)手段获取指标数据,并验证森林火灾综合风险评估方法和评估结果的合理性。不论是定性评价,还是定量评价,评价者都需要相应的评价标准才能对评价目标进行合理客观的评价。因此,研究我国森林火灾可接受风险标准对于森林火灾的风险防控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国外很早就提出可接受风险标准的概念、原则、研究过程和方法及应用领域,且在各行各业取得丰硕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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