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个人养老金第三支柱的崛起和发展之路

2022-07-06孙莹罗衡刘志鹏

客联 2022年11期

孙莹 罗衡 刘志鹏

摘 要:在人口老龄急剧发展,养老体系三支柱不均衡布局,养老金融逐渐成为行业热点的背景下,个人养老金作为养老体系的第三支柱正在迅速崛起,从数据显示,个人养老金业务开局态势良好,但若想存续发展,顶层建筑设计、个人养老金业务的持续宣传和金融企业发挥养老金融的优势是关键所在。

关键词:个人养老金;养老金融;第三支柱

一、引言

2022年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推动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发展,把个人短期储蓄通过资本市场转化为长期储蓄,这一过程涉及资产配置、期限转换、风险防控等金融行为。2022年11月25日,个人养老金制度在北京、上海、广州、西安、成都等36个城市(地区)先行落地。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度,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实行完全积累。个人养老金账户是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参加人可以用缴纳的个人养老金在符合规定的金融机构或者其依法合规委托的销售渠道(以下统称金融产品销售机构)购买金融产品,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参加人应当指定或者开立一个本人唯一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用于个人养老金缴费、归集收益、支付和缴纳个人所得税。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的上限为12000元。

二、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社会背景

(一)人口老龄化趋势对我国养老金制度的影响

生命科技技术的飞速发展,促使人口结构也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截至2020年底,我国人口10年来继续保持低速增长态势,2020年我国人口达到14.1亿人。1982年到1990年间年均增长是1.56%,而到2010到2020间只有0.53%的水平,但65岁以上的人口保持一直在上升的趋势。根据联合国《世界人口展望2020》的预测数据,我国总人口将在2030年前后达到最高峰,随后总人口数量开始逐步下降;65岁及以上人口数量将进一步增加并在2060年前后达到最高峰。人口老龄化的态势势必会对我国现存的养老金制度体系产生冲击,赡养率不断提升,领取养老金群体不断扩充,而养老金的缴费人群数量却在锐减短期内看似不会发生问题,但实则是温水煮青蛙,如果保持现有养老金制度不变,我国养老金体系将面临巨大的负担,带来可持续性差的风险。

(二)我国养老三支柱体系发展不均衡

随着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制度的落地,中国养老金三支柱体系建设步入全面发展完善的新阶段。第一支柱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截至2021年年末第一支柱参保人数已覆盖近10.3亿人;第二支柱是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在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额外为职工建立的职业年金,覆盖近0.7亿人;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以个人名义自愿参与,政府给予部分税收优惠,尚处于起步阶段。从数据来看,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压力过大。具体表现为:养老资产储备不平衡,制度化的养老储蓄占GDP比重过低;二是三支柱养老金体系结构不平衡,第一支柱承担过多功能,一支独大;三是基本养老保险替代率整体呈下降趋势,保障水平有限。

(三)第二支柱覆盖面小,保障体系不完善

在第二支柱企业年金方面,建立企业年金方案的企业数量增速放缓,近些年,受疫情影响增速更是几乎停止。从长期看,职业年金最终也仅能覆盖约4000万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扩面空间有限。将二者加总,目前我国第二支柱职业养老金的参保人数在6000多万,而2020年底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已达42000多万人,两者对比下,第二支柱的覆盖范围非常有限,未能形成对第一支柱的有力支撑。

(四)养老金融成为金融行业热点问题

伴随着老龄化的逐步发展,养老金融也逐步走入人们的视野中,养老金融包括三个部分:养老金金融,养老服务金融和养老产业金融,是一个完整的概念体系。养老金金融服务的对象为养老资金,其作用为进行养老资金的积累,并达到保值增值的目的;养老服务金融的服务对象是有以养老为目的的金融服务需求的个人客户,其作用为满足客户各方面的金融和消费需求。保险、银行和基金行业也在逐步开展养老金融业务,养老金融的服务群体并不局限于老年人,中青年也是受众群体之一。养老金融俨然已经成为了行业发展的热点问题。

三、个人养老产品现状及存在问题

目前,银保监会允许23家银行可开设养老金账户,其中包括6家大型银行,12家股份银行和5家城商银行。在保险方面,自2023年1月1日起,在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河南省、广东省、四川省、陕西省等10个省(市)开展商业养老金业务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参与试点养老保险公司为:中国人民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业养老金是养老保险公司经营的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主要依托保险经营规则创新产品和服务,向客户提供养老账户管理、养老规划、资金管理、风险管理等服务。个人养老金从2022年11月开始实施,从目前发展情况看,参与个人养老制度的金融机构积极推动,部分银行推出开设个人养老金账户微信立减50元活动或参与抽奖活动,逐步提升公众开户热情,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最新数据显示,目前已经有1000多万人开通个人养老金账户,开端总体良好。通过数据显示,公众对个人养老问题意识程度提升,政府部门加大个人养老问题的投入和重视。个人养老业务做为养老体系中的第三支柱,在极大程度上,弥补了我国多层次、多支柱养老金制度的短板。纵览之下,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业务开局良好。

四、针对第三支柱个人养老业务深远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从总体上看,目前个人养老业务开局态势良好。但若想个人养老金制度长须永存的话,需要着眼于实际、深思熟虑、方能使其行之有效,功到自然成。

第一,若想制度实施有效,需要正确的顶层建筑。个人养老金制度若需长久发展,仅仅有利于公众只能短期内产生效果,还需促使开始养老金融业务的企业体会到养老金业务的甜头,从而加大个人养老业务的投入和建设。针对公众方面,个人养老业务的亮点表现在两个方面:一则是税收优惠政策;另一则是理财或基金产品的优惠政策。对于达到纳税标准的纳税群体而言,税收优惠政策显得尤为突出,缴费基数越大优惠程度越大,个人养老金业务势必会受到该类群体的重视。但是,针对未能达到纳税标准的群体而言,个人养老金的魅力便不足为虑。对此种情况,进一步完善个人养老金制度的相关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第二,持之以恒的做好个人养老金业务的宣教工作。个人养老金不是中老年人的事情,而是全局性的工作和任务。老龄化人口加速到来,中青年人口群体压力将会空前加剧,如果个人养老金仅仅做为部分人的養老任务,那么个人养老金制度必然无法存续。通过观察国外个人养老金业务的发展经验来看,实现养老自由的国家在个人养老业务至少存续了40多年,才有如今的结果。

第三,金融机构需要发挥金融优势,实现企业联动发展,数智信息化,业务手续便捷化,提高公众参与个人养老金业务的体验,做到产品有保靠,而不是让投资者花费大量精力比较同类产品优劣,甚至每时每刻都在担心产品净值波动。

参考文献:

[1]王紫臻,王彬,鞠雨晴.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发展第三支柱个人养老保险及养老金融对商业银行的趋势性影响[J].黑龙江金融,2022(09):18-21.

[2]党雪,完颜素娟,周振国.老龄化背景下商业银行养老服务金融发展及其效率提升策略[J].西南金融,2022(11):96-106.

[3]郑向婧. 我国商业银行养老金融业务研究[D].云南财经大学,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