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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视频对火灾事故调查的意义

2022-07-04朱林彬

今日消防 2022年8期
关键词:重要意义火灾

朱林彬

摘要:随着视频监控系统和移动摄录设备的广泛使用,与火灾相关的视频数据资料急剧增加,因火灾视频具有直观性、连续性的特点,在火灾调查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火灾视频的应用,有助于调查人员对痕迹体系的理解、勘验思维的完善,有助于提高火灾调查工作的效率、事故认定的准确性和科学性。通过对2015年某住宅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分析了视频录像的使用意义,以充分发挥视频资料在火灾事故调查中的作用。

关键词:火灾;现场视频;事故调查;重要意义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视频技术开始在治安防控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视听资料是重要的法定证据形式。视听资料包括录像带、录音带、电子光盘、计算机、电脑储存器以及其他科学设备所储存的音像材料等证据。视频监控的证明材料是视听材料中极为重要的一种,在火灾事故的调查过程中合理合法使用视频资料作为证据以判定火灾事故的原因已经有不少先例[1]。

1  案例分析

2015年3月25日,枣庄市“119”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某移动营业厅发生火灾。大火烧毁移动营业厅二层挑檐上通信线缆一束、营业厅北侧某手机维修部电脑及手机维修配件一宗,移动营业厅二层东侧挑檐和北侧通信机房过火,二层楼道烟熏严重,无人员伤亡。

1.1  火灾现场的勘察

某移动营业厅为砖混结构,地上3层,一层为营业厅,二层为办公室及机房,三层闲置;手机维修部位于移动营业厅北侧,共两层:一层为砖混结构,一层房顶为塑料板搭建;二层为框架结构,周边为塑料板搭建,二层房顶为单层彩钢板搭建。移动营业厅一层未过火,二层楼道烟熏严重,二层北侧通信机房内有明显过火痕迹,火烧情况从东至西逐渐减弱,二层房间东侧挑檐处有明显过火痕迹,挑檐拐角处有通信光缆、塑料袋、纸张、树叶等杂物且有明显过火痕迹,过火情况从北向南依次减轻,挑檐外侧广告牌北侧过火,距挑檐北墙0.7m处挑檐上放置焊条一根,地面上有焊条及焊渣残骸若干,距挑檐北墙6.5m处地面上放置电焊机一台、焊枪(带焊条)一把,距挑檐北墙7.3m处广告架上放置焊接用搭铁一个,二层从北向南第三个办公室内插座上插有电焊机的插头,挑檐上无其他用电设备及电气线路。手机维修部二层除顶棚外,其余部分全部过火,只剩铝合金框架,一层顶棚全部烧毁,靠近顶棚位于北墙中间部位的空调上部分火烧变形,下部完好,手机店内有少量滴落物及灰烬,房间内物品均未过火,手机维修部外侧地面上有较多火灾滴落物。从现场勘验看,着火部位集中在手机维修部二层和移动营业厅二层挑檐处,勘验人员重点对这两个部位展开调查。首先对手机维修部二层进行勘验,手机维修部二层是一个架空层,里面没有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也没有任何火源,不具备引发火灾的条件;对移动营业厅二层挑檐处进行勘验,二层挑檐上放置的电焊机和电焊机插头插在插座中的事实以及现场放置的焊条、电焊机、焊枪等证明火灾前有人在二层挑檐部位进行了电焊作业,而二层挑檐拐角处放置的通信光缆和树叶、纸张等杂物具备被焊渣引燃的条件,勘验人员随后调取相同品牌的通信光缆、电焊机、焊条进行了模拟实验,模拟实验表明,掉落的焊渣可以引燃通信光缆。由此推斷火灾极有可能是工人焊接广告牌引发,但施工人员矢口否认焊接施工的事实,火灾调查陷入被动。此时,有群众提供了火灾发生时的视频录像资料,消防部门据此展开调查。

1.2  视频录像资料的分析

1.2.1  通过录像确定建筑的起火时间

枣庄市“119”指挥中心2015年3月25日12时14分接到报警,某移动营业厅一层监控录像资料显示,2015年3月25日11时43分,某广告公司3人上楼,其中一人于11时50分下楼,其余两人于12时20分下楼,12时31分两人跑步上楼,之后跑到楼下拿灭火器并再次上楼(移动营业厅监控时间比北京时间快15分钟左右);结合火灾发展规律,综合认定起火时间为2015年3月25日12时10分许。

1.2.2  起火点的认定

某手机维修部工作人员提供的手机拍摄视频资料显示:某移动营业厅二层挑檐拐角处有烟冒出,随后烟渐渐变浓,广告牌缝隙有火苗蹿出,其他部位尚未着火,经现场勘查某移动营业厅二层挑檐拐角处地面上有通信光缆、塑料袋等可燃物且有明显火烧痕迹,二层挑檐其余部位可燃物较少且无过火痕迹。因此,综合认定起火点为某移动营业厅二层挑檐拐角处放置通信光缆部位。

1.2.3  通过摄像可以排除的起火原因

可以排除电气原因引发火灾的可能。主要依据有:经现场勘查某移动营业厅二层挑檐拐角处未发现用电电器及电气线路,监控资料及询问笔录显示火灾发生时一层大厅内电器运行正常,电闸系移动营业厅工作人员在着火后拉下。

1.2.4  通过录像获得的重大突破

录像显示最先起火的部位位于某移动营业厅二层挑檐拐角处。经过现场勘查和调查询问发现,认定为某广告公司员工张某某在某移动营业厅二层东侧窗户下方挑檐上进行电焊施工时掉落的熔融物引燃施工点下方的可燃物引发火灾。主要依据有:二层挑檐上放置的电焊机和电焊机插头插在插座中的事实以及现场放置的焊条、电焊机、焊枪等。经调查访问,某广告公司员工张某某操作电焊及某手机维修部工作人员王某听到着火前楼上有人操作电焊的事实。

2  火灾中视频使用的意义

2.1  录像资料是火灾原因调查的决定性因素

在此次火灾调查中,录像的调取证实了火灾的起火时间和起火部位,也排除了一部分火灾发生的原因,通过火灾的视频资料,调查出了火灾发生的原因。

2.2  录像视频的特点

现场的录像视频资料有实时动态性特点,可以将火灾现场的情景及时摄录下来,能够连续、动态地反映出事故发生的真实原因[2],有利于调查人员迅速感知火灾现场真实情况,方便对其他证据做出准确的判断。摄像所特有的客观真实性特征,能够方便储存并反映火灾现场真实情况,从而决定了视频资料本身的较强证明力。视频资料有着完整性和连续性特点,所呈现的信息和画面能够完整翔实的反映出现场信息,相比其他静态图片更加准确。因此,调查人员在进行火灾现场环境的勘察中,需要在周围寻找监控设施和过往车辆、人员录像资料,调取有效的视频信息,从而掌握有利的证据材料。

2.3  视频资料的有效证明力

视频作为独立的证明材料,能够直接证明火灾原因。在现代化技术条件下,视频资料具有不可比拟的作用,但是并不能说有了录像就不需要进行火灾事故调查了。在实际工作过程中,视频资料往往在技术方面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并不能完全反映出火灾的真实情况,也需要其他证据的支持,这就要求调查人员要充分结合火灾现场调查情况,合理有效地利用视频资料。特别是对于火灾现场涉及人员多、过火面积大、烧损程度重等复杂情况[3],要在火灾现场认真勘验的基础上,从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当时的环境状况出发,对火灾原因有影响的因素进行归纳和总结,进而对获取的视频资料进行分析,全面掌握现场情况,准确查明起火原因。

3  火灾现场视频对于火灾事故调查的意义

3.1  拓宽思路,在火灾调查过程中使用科技手段

部分基层地区还没有配备火灾调查的专职人员,火灾调查工作主要由防火人员来承担[4],而防火人员没有经过火灾调查知识和技术的系统培训,缺少相关实战经验,当执行火灾调查任务时往往局限于传统的调查方式,缺乏创新意识,在面对情况复杂、疑点比较多的火灾时,更是无从下手。在调查一些大面积、大跨度、破坏力大的火灾事故时,因为火灾造成的损失巨大,导致证人在接受调查时往往有所顾忌[5],当事人会刻意隐瞒部分事实,周边围观人员对火灾的各种猜想会打乱调查人员的整体思路,甚至陷入思维混乱的复杂局面。

基层火灾调查人员应当开拓创新,积极将现代科技的力量融入火灾调查工作中。视频技术的应用不仅能够为火灾调查提供一个新的思路,还能够为事故的调查指明方向。例如,某棉花仓库凌晨起火,现场勘验初步认定起火原因为遗留火种所致,对当天值班人员调查询问,均否认在仓库吸烟或开展动火作业。通过分析监控视频并对关键物品特征(棉包颜色、包装方式和折痕)进行同一性比对,发现进入仓库起火部位其中一个棉包是相邻车间发生着火事故后生产的第一个棉包,该棉包起火后火种未彻底清理,运入棉花仓库后阴燃起火,视频分析结论验证了值班人员证言的真实性,排除了值班人员的事故责任。此外,火灾调查人员还应该积极争取辖区派出所和公安刑侦部门的配合,经过多方的共同调查,不断积累经验并为火灾事故的调查提供新的思路。

3.2  善用科技,全面提高火灾事故调查的准确率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中规定[6],消防机构自接到火灾报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火灾事故认定,火灾事故调查中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检验、鉴定时间不计入调查期限。对于火灾当事人来说,他们比较迫切想知道火灾发生的原因,便于尽快清理现场,从而恢复正常的生活和生产;但是对于情况较为复杂的火灾,基层调查人员很难在比较短的时间里准确认定火灾原因,监控视频的出现为火灾调查工作提供了辅助手段。视听资料是重要的法定证据形式[7],视听资料包括录像带、录音带、电子光盘、计算机、电脑储存器以及其他科学设备所储存的音像材料等证据,在火灾事故的调查过程中合理使用视频资料作为证据以判定火灾事故的原因已经有不少的先例。

现阶段,城市道路视频监控和安防监控系统已经相当完善,居民家用视频监控也非常普遍,视频监控为火灾事故调查提供了非常便利的条件,特别是对于距离火灾现场较近的监控点,监控视频可以实时记录火灾的发生、发展、蔓延,为调查工作提供直观的线索资料,从而大大缩短火灾调查的时间,为火灾调查人员及时、准确、科学地认定起火原因提供技术支撑。

3.3  借助铁证,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行为

视频监控尤其是处于着火部位的视频监控不仅可以准确记录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火灾发生的原因,还能真实还原着火时火灾现场的情况,为火灾预防提供借鉴,为相关部门对火灾事故的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提供参考依据。视频监控可以将发生火灾事故的火灾前现场、人员活动情况等进行详细展示,个人和单位等过失或违规情况下引发的火灾,或者是违法故意纵火等情况都会真实展现在视频录像中。消防机构火灾调查人员在進行调查时,应当充分利用视频监控,追究责任人的刑事或行政责任,有力打击消防违法行为,从而起到警示与教育的作用,同时也能够避免和减少火灾的发生。

4  结语

视频监控调查手段,不仅能为火灾调查提供新的思路,还能为事故的调查指明方向,视频监控为火灾事故调查提供了非常便利的条件,特别是对距离火灾较近的监控点,可以直观记录火灾发生、发展、蔓延的全过程,从而大大缩短火灾调查的时间,为火灾调查人员及时、准确、科学地认定起火原因提供技术支撑。

参考文献:

[1]吴庆驰,李靖.视频监控录像在火灾事故调查中的重要作用——一起电动自行车火灾的勘查[J].消防技术与产品信息,2014(12):43-45.

[2]李大志.当前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处置对策[J].山东消防,2002(12):51-52..

[3]刘旭.浅谈视频资料在火灾调查中的应用[J].中国科技信息,2012(13):56.

[4]王广福.宏强百货商场火灾事故的调查[J].消防科学与技术,2013,32(4):463-466.

[5]廖国荣.浅谈火灾事故现场的保护及注意事项[J].攀枝花学院学报,2011,28(03):28-31.

[6]宋晓疆.浅谈火灾事故证据的收集与火灾事故调查工作[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1(31):151-152.

[7]李民国.浅谈火灾事故证据中监控摄像的使用意义[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5(2):191-192.

The significance of monitoring system in fire investigation

Zhu Linbin

(Zaozhuang High-Tech Industrial Development Zone Fire and Rescue Section, Shandong  Zaozhuang  277000)

Abstract:With the popularity of video monitoring system and mobile recording equipment, fire-related video data has increased dramatically. Fire video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fire investigation because of its intuitive and continuous characteristics, and its application is helpful for investigators to understand the trace system, improving the inspection thinking and the efficiency of fire investigation and the accuracy of accident identification. This paper investigates a fire accident in a residential house in 2015, then analyzes the significance of video recording for fire accident investigation, so as to give full play to the role of video data in fire accident investigation.

Keywords:fire accidents; onsite-videos; accident investigation; signific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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