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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乡村背景下“村链”河流治理模式研究

2022-07-04刘振华

陕西水利 2022年5期
关键词:河段河长河流

刘振华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山东 潍坊 261000)

1 我国河流治理的现状和趋势

1.1 国家政策推动农村河流治理

2005 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2016 年,“河长制”在全国全面推行,借助新农村建设、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等带来的机遇,农村地区河流治理工作全面铺开。2018 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提出:“结合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好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的颁布为乡村河流治理注入了新的活力。

1.2 我国农村河流治理的现状和趋势

河长制是目前最主要的河流治理制度,李汉卿认为,它本质上是一种行政发包制,长久治理机制和整体观念、参与主体不明确等不足也比较明显。

经过实践总结和探索,我国学者基于河长制也提出了一些整体治理的观点。2021 年,广东陈健美提出:(1)搭建河长通APP 平台,采取“河长制监督”;(2)融资模式优化整合;(3)源头治理的共同目标;(4)把中小河流治理与周边水环境生态恢复相结合;(5)实行上下游同步治理等思想。2021 年8 月,董力刚等提出落实“河长制”,区域部门联动,实现河湖长期治理。

2021 年,北京市民赴怀柔“租赁”农村河段,改造治理后进行垂钓,这种“租赁”是河流治理的一种新模式。

2 “村链”式农村河流治理模式研究

本文在美丽乡村背景下,以北京怀柔 “租赁”和“村集体”治理项目形成的“村链”为研究对象,吸收美国“自然保护地”模式中的“适当利用河流游憩功能”,借鉴日本“多自然河川”治理分段经验,以“河长制”监督为基础,“控制污染”为重点,对“租赁+村链”式进行研究,探索一种河流治理新模式。

2.1 河流治理主体多元化,促进美丽乡村建设

(1)城市居民“租赁”农村河流并进行治理、修建休闲场所这一举措表现出两方面的创新:①客观上实现了农村河流治理的主体多元化,使政府、村集体城市和居民均成为河流治理的主体之一;②实现了出资人和受益人的统一,调动了社会力量参与河流治理的积极性。租赁期内,河流治理成果属于“租赁”方,实现了治理主体和受益人统一,调动了“租赁”方参与河流治理的积极性,治理成果最终成为美丽乡村建设的一部分;村集体收取租金,可以建立村级“环保基金”,进行河流治理和环境改造,带动美丽乡村建设。

(2)河流“租赁”带动村民就业,促进美丽乡村建设。

城市居民“租赁”河流,只有周末或假期进行休闲活动,没有养护时间,为确保河流治理治理后有鱼可钓,最简便的方法就是雇佣当地村民进行日常维护,如此可实现农民家门口就业,客观上带动了美丽乡村建设。

(3)以村集体名义对村民发动河段承包,建设河段休闲项目并对外出租,以另一种方式参与河流治理。

村集体可出台措施,调动农民“承包”河段,建设“垂钓区”“有机果园”“绿色菜园”“天然野菜园”“粮食种植体验区”等项目,吸引城市需求,既美化了河流周边环境又吸引来城市居民消费,既让城市居民体会原生态农村风光又带动农民增收,最终促进美丽乡村建设。

2.2 河流治理资金来源多元化

国家财政部和水利部会按照年度拨付给各省财政和水利行政部门一定专项资金用于中小河流治理,这部分资金是河流治理的基础。各村在河流治理上不应该采取“一刀切”的模式,应该在美丽乡村建设的背景下,从各村实际情况出发,采取多种多样治理方式,以实现各具特色的治理效果。河流治理资金需要统筹考虑,笔者认为,除国家资金外,各乡村将河流“租赁”收入作为基础,吸纳各种社会资金,成立村级“环保基金”,治理所辖河道,改善本村人居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可预测资金的来源如下:

(1)河流“租赁”收入;

(2)村民“休闲项目”吸引所得资金的一部分;

(3)本地乡镇企业捐赠;

(4)本村工商户、企业主捐赠;

(5)本村养殖户的捐赠;

(6)环保社会团体捐赠;

(7)本地特色景点带动的社会捐赠;

(8)祖籍培养的大学生捐赠;

(9)祖籍本村的社会贤达捐赠;

(10)祖籍本村外地创业成功者捐赠;

(11)违反环境保护规定的罚款等。

2.3 河流治理的要求

结合美丽乡村建设长远目标,村集体主导制定河流“租赁”合同文本,经与“租赁”方协商并签订河流租赁合同。

(1)按照国家或当地政府的标准,村集体对出租河段的物理性改变提出要求:①河滩治理和治理所用材料的要求;②护坡建设规格和所用材料要求;③河岸建设规格和所用材料要求;④河岸绿化密度和绿化所用植被的要求;⑤河两岸建筑和所用材料要求;⑤拦河坝修建和所用材料要求等。

(2)按照国家或当地政府的标准,村集体对出租河段水质提出控制要求:

①水体富养化指标;②重金属含量指标;③农药污染指标;④微生物和细菌指标;⑤水生植物指标。水质指标对垂钓有重大影响,对河流治理也至关重要,因为涉及河流上下游的问题,考虑本部分资金由村集体与“租赁”方共同承担,具体比例根据河流的污染程度,双方协商确定。在治理达标后的租赁期内,双方都有对水质享有监督权和向对方提出异议权。

(3)河流治理项目核心部分的要求:①河道清淤深度和清理宽度要求;②“租赁”河段内修筑拦河坝数量,枯水期和丰水期,坝内河水最大深度要求;③禁止种植外来物种的植物;④禁止养殖外来的水族类动物;⑤必须设立独立的垃圾桶,并进行垃圾分类。

(4)严禁采挖河砂。

(5)禁止裁弯取直。

(6)不得妨碍排涝泄洪。

(7)以河流为载体,形成“村链”利益共同体。

村集体为美化人居环境,通常会借助国家政策对河段开展治理。而河流的租赁方为满足自身需要,也对河流治理持有一定积极性,村集体治理的河段与“租赁”方治理的河段形成“链”状结构,双方结成了以河流为载体的利益共同体。

大多数村庄都依河而建,在整条河流上,不同村庄、不同的租赁方开展的不同的治理项目形成的链状结构,笔者称之为“村链”。

“村链”上各方具有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系,上下游各治理项目之间既相互制约又相辅相成,将分散的治理活动连接成一个整体,对中间闲置河段形成“夹逼”之势,在无形中实现了治理效果,这使得“村链”模式具有了系统治理的观念,对整条河流治理和美丽乡村建设均大有裨益。“村链”示意图见图1。

图1 XX 河流“村链”示意图

2.4 河流污染源控制

污染源控制是目前我国农村河流治理的核心任务,垃圾处理也是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工作。大中城市的周边农村环保意识相对较强,环境保护工作开展较早,“租赁+村链”式河道治理首先要做好污染控制工作,主要包括:(1)建立生活垃圾收集和处理规定。①禁止将垃圾倾倒入河道、在河道内堆放;②合理设置垃圾收集和堆放场所,并进行合理布局;③设置固定的垃圾回收场;④提倡生活垃圾定点集中堆放;⑤与附近村联合组建生活垃圾清理队伍;⑥与附近村联合建设垃圾处理站。(2)建立生活污水、粪便排放和处理规定。①进行农村厕所改造;②农户建立沉渣格栅井;③建设稳定塘;④对厨余、沐浴、洗涤污水通过管道排放至稳定塘,除渣、降盐、降磷处理后作为灌溉用水;⑤将居民和小型养殖产生的粪便收集至各农户化粪池,废渣作为农业肥料;⑥工业污水排放严格按照国家政策执行;⑦责成大中型养殖业企业联合建立污水、粪便处理站,并制定惩戒措施。(3)落实地表径流和土壤污染治理举措。①农业生产减少化肥使用,提倡使用有机肥和生物肥;②减少普通农药使用,尽量采用生物农药、矿物源农药和生态技术。(4)在严格控制污染源、科学处理污染物的基础上,建立污染控制和处理的相关制度、制定惩戒措施,做好日常监督并狠抓落实。

2.5 治理效果的运维

(1)建立村级环境巡查规定,并配专人负责。

(2)根据河长制要求,设置村河流巡查员,执行河流治理巡查规定。

(3)借鉴“区域跨界河流治理”经验,建立河流上下游区域联动的巡查机制。

(4)根据国家标准,制定水质检测标准,每月检测一次。

(5)建立人工和无人机巡逻制度,并通过“河长制”APP及时汇报给县级河长制办公室,根据情况,对河流治理工作进行协调。

(6)制定相关惩戒措施,严格落实。

3 结语

通过河流“村链”现象进研究,以污染控制为重点,形成治理主体多元化、投资来源多元化,通过村集体治理项目和“租赁”项目结合形成“村链”,借助分散的治理项目达到整体治理的效果的新的河流治理模式,实现合理治理与美丽乡村建设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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