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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村垃圾分类情况调研报告

2022-07-01肖清三崔蕊

能源与环境 2022年2期
关键词:调研分类垃圾

肖清三 崔蕊

(山东师范大学文学院 山东济南 250014)

近年来,城市地区的垃圾分类工作已经取得突破性进展,北京、上海等试点城市的垃圾分类工作正稳步进行。相比之下,广大农村地区的垃圾分类工作却迟迟未能得到有效推进。2021 年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1]明确提出:“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进源头分类减量、资源化处理利用,建设一批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早在2019 年1 月,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确定在博山区、邹城市、荣成市、郓城县、单县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积累山东省农村垃圾分类的可复制经验。尽管山东省农村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已开展两年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诸多问题。

在此背景下,为进一步推进山东农村地区垃圾分类工作,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本调研团队于2021 年1 月至7 月,对山东省16 地市的17 个典型行政村展开实地调研,调研地点分布情况见图1。

图1 调研村庄区域图

调研采用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内容主要包括当地农村的垃圾种类、当地农村的垃圾处理方式、村民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态度以及对垃圾分类和环保的认识等。累计发放调研问卷606 份,回收有效问卷579 份。

通过进一步分析调研数据,本文归纳出当前山东省农村垃圾处理的现状、垃圾分类工作中遇到的阻力以及村民对于垃圾分类举措的倾向性,进而对山东省农村垃圾分类提出可行的措施建议。

1 山东农村垃圾种类及处理现状

经调查,山东省农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垃圾种类主要有厨余垃圾、人畜粪便垃圾、农业生产垃圾和其他垃圾等4大类。

就村级层面而言,对于上述垃圾,94%的调研村庄未进行科学的垃圾分类处理,而是采取传统的集中化的垃圾处理方式,即在村庄街道设置传统垃圾桶收集村民生活中产生的各类垃圾,再经垃圾车的运输将垃圾混合在一起,送至县镇垃圾处理厂集中处理。

就个体层面而言,超过六成的受访者表示自己在生活中经常见到随意丢弃垃圾、焚烧垃圾、填埋不可降解垃圾的行为。不合理处理垃圾方式占比如图2 所示,在农村垃圾中,农业生产垃圾为农村特有的垃圾类别,主要包括农药瓶、化肥袋、塑料地膜等各类农业生产废弃物,如果处理不慎会对周边生态环境产生较强的破坏。据图3 可知,对于有害垃圾,仅有36%左右的村民选择将其单独挑出,约33%的村民将有害垃圾与其他垃圾混杂在一起丢弃,不进行任何分类处理。

图2 不合理处理垃圾方式占比

图3 处理农业生产中产生的有害垃圾

产生上述垃圾处理方式的原因,主要有2 点:①上级政府和村委会对于垃圾分类工作不够重视,对于有害农业生产垃圾的认识不够。村中未设置农药包装等有毒有害废弃物的集中点,相关垃圾分类硬件设施不健全,加之监督监管力度不够,村民随意处置垃圾的现象随处可见;②村民整体受教育水平不高,普遍缺乏垃圾分类意识。如图4 所示,受访村民中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村民仅占总数的21%。较低的受教育水平限制了农民对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问题的关注与学习,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村民的垃圾处理方式。

图4 村民受教育程度

2 山东农村垃圾分类的阻力

调查发现,当前山东农村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主要面临以下阻力:

(1)农村居民对于垃圾分类的理论和知识储备不足。据图5 所示,在所有受访者中,只有约15%的村民充分了解垃圾分类,而对垃圾分类略有耳闻或者完全不了解的村民却接近35%。由此可见,对垃圾分类相关知识的缺乏,是当前山东农村实行垃圾分类工作的重大阻力之一。在实地走访中,调研组发现大多数村民对于垃圾分类的标准十分模糊,真正能够清楚区分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垃圾的村民不足受访总人数的1/3。调研村庄的村民在日常生活中大多没有垃圾分类的习惯,只会把啤酒瓶、易拉罐、废纸板等可以回收利用的部分垃圾单独列出,用来二次利用或出售,这种行为并不能说明他们有自觉的垃圾分类意识,只能体现其勤俭节约的生活习惯。

图5 村民对于垃圾分类的了解程度

(2)上级政府和村委会对农村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宣传力度不足。目前垃圾分类工作的重心集中在城市,各省市有关城市垃圾分类的政策文件陆续出台,而与农村垃圾分类相关的政策文件却相对较少,农村的垃圾分类工作常常处在被忽视的一面。与此同时,村委会作为将上级政策直接落实到村民的组织,其对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力度大大影响村民对于垃圾分类的认识。调研组在与村民、村干部的交流中发现,当前农村有关垃圾分类的宣传内容较少且宣传形式单一,村民获取垃圾分类信息的途径受阻。

(3)农村的垃圾分类配套设施不完备。走访中发现,目前在农村设置的垃圾桶多为传统垃圾桶,受访的村子大都没有设置标准的分类垃圾桶,农村垃圾分类缺少基础设施保障。除此之外,当前农村或者乡镇缺乏专门性垃圾分类处理工厂,大部分的农村垃圾被集中处理,对周围生态环境的污染性极强。

3 村民对农村垃圾分类举措的倾向性

村民是垃圾分类的一大主体,村民的意愿与行为关乎垃圾分类的最终效果。调研发现,山东村民对于垃圾分类措施的倾向性可以从以下两方面认识:

(1)在垃圾分类宣传方式上,村民习惯于传统的宣传方式,但以互联网为媒介的新型宣传手段正在兴起。如图6 所示,在问及“您希望如何了解垃圾分类的知识”时,选择村委会召开会议、布置宣传栏、发放手册、电视广告、报纸书刊等传统宣传方式的人数占受访总人群的71%。可见,目前村民最熟悉的方式依旧以传统媒介为主。与此同时,倾向于借助手机等网络媒介获取信息的人数占比却接近三成。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今天,网络媒介已成为村民获取信息的重要途径。据此可以大胆预测,随着时间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村民将倾向于通过网络媒介获得信息。因此,充分推动传统媒介和互联网媒介交叉融合,将成为助力农村垃圾分类宣传卓有成效的主要手段。

图6 村民喜爱的信息获取渠道

(2)奖励机制能有效调动村民垃圾分类的积极性。调查发现,同城市居民一样,农村村民也对恰当的垃圾分类奖励机制表示欢迎。由图7 可知,在被问及“对于垃圾分类奖励机制的看法”时,希望垃圾分类有物质奖励或精神奖励的村民分别约占总人数的23%和11%,希望两者结合的约占29%。出乎意料的是,约有37%的村民觉得不需要奖励,他们认为垃圾分类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这种思想不仅反映出村民环保意识的提高,更体现了村民较强的主人翁意识。相信随着“乡村振兴”等政策的进一步落实,会有更多村民加入到自觉进行垃圾分类的队伍之中。

图7 对于垃圾分类奖励机制的看法

4 结论与建议

在农村推广垃圾分类,充分开发和利用广大农村的垃圾资源,将是未来垃圾分类事业的工作重心。作为农业大省的山东,农村数量多,农业人口基数大,垃圾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存在巨大潜力。农村垃圾的分类与资源化利用,对于山东省建设美丽乡村,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促进乡村振兴将具有重大意义。据此,调研组给出以下3 点建议:

(1)采用多元化举措,构建合理的垃圾分类管理体制。相关部门应把握好农村垃圾分类的宏观发展方向,通过完善基础设施,开拓多元宣传途径,实施表彰奖励机制,加强政企合作,革新垃圾处理模式等方式,构建起“政府—社会—企业”三位一体的垃圾分类管理体制[2]。

(2)强化各主体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垃圾分类监督反馈机制。农村垃圾分类不单单依靠合理的垃圾分类处理模式,更需要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监督反馈机制。健全相关法律体系,构建涵盖政府机关、第三方企业、社会的多主体监督体系,形成全面、可循环的垃圾分类长效机制。

(3)积极利用科技创新,促进垃圾分类智能化高效化。以高科技与互联网为核心,全面优化垃圾分类处理模式和监督监察体制。借助科技手段推动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与普及,推动农村垃圾分类向智能化、现代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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