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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治理范式的诞生:背景、理论与制度

2022-06-30臧豪杰

兵团党校学报 2022年3期
关键词:自组织新自由主义治理

[摘要]现代治理的提出源于国家社会领域遭遇的深刻变革:经济社会日益复杂化、国家统治危机和自组织网络的兴起。新自由主义是现代治理的理论基础。但是,现代治理对于新自由主义的市场取向和权利取向抱有疑虑,市场与社会之间并非是完全契合的关系,权利取向面临着消解人际责任、信任的可能。因此,治理企图建构出容纳“国家—社会—市场”的三元平等架构和在价值领域同时容纳善与权利。在政治制度层面,治理扩大了西方代议制民主的社会基础,超越了对民主的程序化理解。但是,自由主义民主与治理之间存在着悖论:自由主义民主未必带来治理,治理的好的国家未必是自由主义民主制。自由主义民主的特殊性、治理与民主的悖反、治理的专业性与民主的大众性都反映了二者之间关系的复杂性。

[关键词]治理;自组织;国家;新自由主义;民主

[中图分类号]D5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274(2022)03—0097—07

[作者简介]臧豪杰,男,郑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政治学博士,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传统文化与现代化、政治哲学。

治理已经成为学术研究的热词,并成为引领政治改革的新范式。治理概念具有典型的“西方”色彩,它是新自由主义和西方民主政治综合的产物,是对西方现代社会问题的回应。但是,治理被提出之后,又对新自由主义和西方民主政治构成了挑战。因此,我们在引进、适用治理概念时,应对其提出背景进行考察,对其引发的政治效应进行反思。

一、治理的提出

治理是以世界银行为代表的国际金融机构提出的新概念,受困于受援国的腐败、低效率,治理开辟了一条新路径,一方面促使国际金融机构放弃了经济主义意识形态,将关注点集中于受援国的政治和社会问题,希望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管理与监督政府;另一方面,治理理论的“技术性措辞”避免了直接干预受援国政治引发的担忧。20世纪80年代,信奉新自由主义的资本主义国家领导人推行小政府改革,积极引入社会组织参与,这使得治理理论迅速被接受。

其一,经济社会日益复杂化。相比于传统社会,现代社会越来越难于在某些问题方面达成共识,世界越来越呈现出多元价值、利益的博弈场。卡洛林·安德鲁和迈克·戈登史密斯认为这一切都源于“全球化”,全球化重塑了世界、国家和政治,在世界层面,全球经济相互依赖、生产中心不断变换、资本性质不断变化;国家层面,人口流动性增强、老龄化、财政问题、性别政治、少数族群、环保与经济发展等问题日益突出;政治层面,联合国的重要性在提升、国际性或区域性集团不断成立、民族国家不再被信任。詹·库伊曼将我们生活的现代世界概括为动态性、复杂性、多样性,维护现状和推动变革的两种力量在同时发挥作用,互动已经成为社会的常态,社会关系也越来越复杂化,而构成社会关系的单元则越来越多元化、个性化、分化。这一切都预示着传统的统治和管理模式已经无法应付此一复杂的状况,提出一种顺应复杂化的统治模式迫在眉睫。

对于众多治理研究者来说,日益复杂的现代社会已经成为思考问题的基础,玛丽-克劳德·斯莫茨甚至认为复杂、分裂的社会子系统网络构成了治理研究的唯一出发点。复杂的现代社会图景一方面改变了人们的传统心态,动态性、复杂性和多样性在传统社会都会被视为一种负面效应,人们希望将社会保持在一种稳定、静止的状态;现在人们则摈弃了控制与遏制的宪法,将这种复杂、动态的状况视为一种积极的表征。另一方面打破了传统国家、政治、社会、经济的边界,问题不再是有着清晰的归属,而是涉及社会生活的众多领域,社会生活的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出现了交叉。

其二,国家统治危机。国家在现代性变迁中越来越进退失据。首先,传统国家的政治合法性受到了侵蚀。卡洛林·安德鲁和迈克·戈登史密斯指出,全球化引发的政治变迁中,“国家制度以及政党将政治要求转变成有效的政治行动的能力的合法性和共识已经下降,而人们对经常向公众封闭而对腐败公开的政治过程的认识在逐渐觉醒。”这种觉醒反映了“以阶级或以福利为基础的政治和政党体系处理新的政治问题以及不断上升的公众期望的无能”。[1]随着民众政治权利意识的提升和政党的选票功利化,西方社会出现了严重的公共性危机,这一危机不断消解着政治的合法性根据和政府的权威,它要求西方政治必须寻找到新的价值共识。其次,福利国家危机。弗朗索瓦-格扎维尔·梅里安认为西方福利国家正遭受着可管理性危机,主要表现为国家中央权威丧失、国家行为效率和效益降低,“国家已经丧失它的行为能力;它发现难以预测自己的行为后果,难以避免产生有害的影响”。[2]可管理性危机的实质是国家危机,其原因是“国家行为的机能障碍日益增加”,它要求我们改变国家干预形式,国家应该从统治权威的宝座上走下来,以调停者的身份应对复杂社会现实,国家不再那么强而有力而是变得低姿態。国家权威丧失的一个表现是“国家的空心化”,罗伯特·罗茨分析了英国的国家空心化,国家空心化使得政府公共部门的权限变小、变得更分散;政府执行控制能力的减弱;侵蚀中央政府的协调和计划的能力,使得政府在调控复杂组织时变得更加困难;侵蚀了责任心。国家的空心化使得国家应对现实问题的能力下降,我们亟需建构出新的权威模式。

国家在现代复杂社会图景下遭遇的危机实质上是传统治理模式无能。传统治理模式是一种统治观,统治主体与统治客体是对立关系,统治主体占据了绝对的权威位置,统治客体则是被动的存在。传统统治的无能为力昭示着单方面控制已经失效,现代政治必须走向一种“互动主义”。相对于统治,现代治理的权威主体是多元的,既可能是政府也可能是非政府组织;运行模式上是一个上下交互的过程。

其三,自组织网络的兴起。罗伯特·罗茨认为自组织“意味着一种自主而且自我管理的网络……它们不受任何由上级委任的行动者的控制,即使是政府。它们在很大程度上自己控制自己。自主不仅意味着自由,还意味着自我负责。自主的体系有更大程度的自我管理的自由”[3]。罗茨认为现代社会具有典型的组织网络特征,私人组织与公共组织之间的联系被打通,公共、私人和自愿部门的边界被拓展,越来越强调相互之间的互惠与依赖。鲍勃·杰索普认为自组织的兴起源于世界宏观社会结构的变化,全球化和区域化深刻改变了世界经济状况,经济国际化使得经济活动与国家领土不再保持简单的一致,民族国家管理经济的能力下降,经济领域的“无结构的复杂性”增加。此外,资本积累过程中的非经济因素变得越来越重要,这些变化都使得自组织比传统的等级制国家和市场更能进行协调。相对于政府与市场在应对复杂社会图景下的失灵,自组织能够提供一种“渐变的优越性”。22E8C992-AAA8-46DF-9A93-5A90DC9C0B16

新科技革命和经济全球化让现代社会日益扁平化,传统社会中垂直型的组织区分逐渐被水平型的组织区分所取代,组织日趋多元化,边界逐渐模糊,相互之间的依赖性和互惠性逐渐增强,组织与组织之间建构出一个网络状社会形态。此外,组织逐渐从政治、经济中独立出来获得了自主权,通过利益、文化、兴趣爱好、宗教的整合实现了自我管理。杰索普和罗茨认为自组织网络已经成为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基本社会形态,一方面为现代社会管理提供了一种机制或平台;另一方面建构了新的社会管理主体,它不再是传统的国家和现代的市场,而是轉变为具有自我价值取向、具有利益取向、具有主体性和话语权的组织,这为超越国家-市场的二分管理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路径。

二、治理的理论基础:新自由主义

学术界对于现代治理的理论基础有着不同的观点,比如:新自由主义、极端自由主义、调适的自由主义、理性选择理论、公共选择理论、社会系统理论等。综合来看,现代治理的诞生主要受到新自由主义的影响,新自由主义的个人原教旨主义、消极国家观、市场论、权利观等主导了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西方资本主义社会改革,并为治理诞生提供了经济、政治、社会等全方位的理论支撑。从这一角度来看,新自由主义扮演了治理的理论基石作用。福柯指出,自由主义是从“社会自然性理由”推导如何治理“公民社会”,自由主义认为“我们不该被过度治理”,要“根据治理对象的真实情况和自然性进行自我限制、通过市场自由交换取得最佳限制效果的理论和实践”。[4]从人的自然性原则出发,治理在诞生之初具有典型的“社会中心主义”取向,这与新自由主义的市场导向具有重合性。但是,治理并非市场的代名词,这使得新自由主义与治理之间存在着巨大的理论张力。

(一)社会与市场

斐迪南·滕尼斯将“社会”视为随着传统共同体的消亡而产生的人类组合形态。共同体是一个有机体,而社会则是人为建构出来的一个机械的、想象的构造,共同体体现了符合人性的“协同性”,而“社会”则是奠基于断绝一切自然性纽带、绝对独立的个体之上,他承续了霍布斯的自然状态理念,将个体之间视为一种相互否定的关系,但为了获得超过手头的利益,个体之间进行交换,并最终想象出一个抽象的共同的观念人格。因此,在社会里,人与人之间虽然保持了形式上的统一,实则是一个相互隔绝的状态。斐迪南·滕尼斯所阐述的“社会”本质上就是其时正在蓬勃发展的市民社会。金观涛、刘青峰指出,古代societas只具有公民的义务,缺乏权利观念,直到Civil Society形成之后,“社会”才具有了两重内涵:“它明显指涉越出个人和家庭范围、形成市场、沙龙等组织和新人际关系的过程。”“意味着社会存在将‘私合成‘公的机制”。[5]社会是一个现代性产物,它是以个体权利为精神内核的组织形态,居于国家与私人之间,同时,又是一种组合公与私的机制。

在社会的产生过程中,将个人需求与供给融合成为公共的需求和供给方面,市场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市场与社会并非完全契合。朱天飚通过考察国家治理与新自由主义关系后指出,在古典自由主义向现代自由主义的转型中形成了“嵌入性自由主义”,嵌入性自由主义将自由主义与各个国家的具体情况结合起来,是市场与社会相互妥协的原则。现代自由主义理念支撑下的国家社会制度限制了资本主义市场竞争机制效能的发挥,但随着新自由主义的出现,拥抱市场,反对国家干预,实则反映了市场对社会的再次入侵。如果说第一次入侵是在国家统治力量的支持下进行的,现代社会中,国家统治者已经无法忽视民众的力量,这使得国家不再能够肆无忌惮地进行统治,而是必须走与社会互动的道路。因此,新自由主义与治理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张力,新自由主义的市场取向能够促进社会力量发育,同时也面临着入侵社会的可能性。[6]新自由主义者将市场与社会勾连起来,以反对共同的敌人:国家。但新自由主义希望通过市场培育社会力量以抵制国家的行为有可能失败,而且很多时候忽视了市场对社会的入侵。治理的支撑力量来自“社会”,它既反对国家的专制,又反对市场的霸权,力图构造出“国家—市场—社会”三元平等互动的组织架构。

(二)善与权利

现代性的权利概念形成于中世纪后期,随着身份制和等级制被打破,客观秩序变成了一种主观秩序,秩序所赋予人的平等通常把权利赋予个人。由此,权利从标识客观规则的秩序演变为一种主观的感受,“我对之具有权利”取代了“我拥有这个是正当的”,[7]这也是自由主义者从自然法推导出自然权利的方式。新自由主义的道德式消极权利观遭到了社群主义者的批评,社群主义者认为新自由主义过度强调个体的权利,忽视了善的社会价值,最终将导致一个只顾个人私利、无价值是非、工具性的社会。为了改变这一面貌,必须引入“善”,并将“善”置于“权利”之上,最终目的是“重建被遗忘了的共同目标和遭到削弱的联系纽带”。[8]社群主义与新自由主义的权利之争,区别不在于是否需要权利,而是如何看待权利?是消极权利与积极权利、道德权利与法律权利之争。新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的权利与善之争也鲜明地呈现在治理身上:

首先,新自由主义政治学将个体视为逻辑起点,是一种向内观照的逻辑进路,其结果必然导致个人从公共生活中抽离出来,使个人生活趋向于自我封闭。在公共领域,由于人们对国家与社会的工具化取向,使得公共价值面临着萎缩的挑战。而治理则力图将政治学的视野聚焦于“人类的公共利益”,并蕴含着“诉求公共利益价值或抵抗对人类发展目标缺乏公共关怀”。因此,两者在“是否关注人类发展的公共性”方面存在着根本性的差异,如果说自由主义政治学聚焦并力求保障个体权利不受侵犯,治理则力图恢复公共善的重要地位。[9]

其次,治理一方面肯定组织、个人的独立性和价值观的多元性,另一方面又认知到善治的实现有赖于政府与社会组织及个人的平等协作。在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边界意识变得模糊的背景下,合作的实现除了单纯的物质利益交换之外,更有赖于组织、个人之间的价值共识,鲍勃·杰索普甚至将能否建构出“共同的世界观”[10]作为有效治理的一个重要要件。22E8C992-AAA8-46DF-9A93-5A90DC9C0B16

最后,在治理世界化的过程中,每个国家的历史、文化传统和具体国情各不相同,治理模式也相应不同。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相比,发展中国家治理有效性不足的根源不是公共权力过于强大,而是公共权力的能力不足或制度的不完备。因此,后发国家如果贸然引入西方的治理观,可能导致旧的制度结构解体,却没有建立起与现代民主、效率、稳定相匹配的制度,最终导致国家衰败。

综上所述,现代治理架构中对社会、个人、自组织的强调都依托于新自由主义的个人观和权利观,但新自由主义的市场取向使其容易走向市场霸权,最终消解社会的主体性。治理理论在反对国家霸权和市场霸权的背景下,力图建构出一个国家、市场与社会和谐共处的制度模式。此外,现代治理汲取了新自由主义的权利观念,但又反对过度强调个体权利,而主张个人、组织、社团之间的共同目标和相互协作,实则是要把善引入政治。对于治理来说,偏重权利或善的任何一端都是不可取的,它希望以善补救权利,这使得治理在价值取向上兼具新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精神。

三、治理的制度载体:自由主义民主政治

民主是治理的核心价值追求,治理在“第三波”民主化浪潮的大背景下形成,它是民主政治的理论产物,反过来,治理也被视为建构自由主义民主的有效要件。但是,实践发现民主与治理之间存在着悖论:自由主义民主未必带来治理,治理好的国家未必是自由主义民主制国家。

(一)治理与自由主义民主政治的正相关性

自由主义民主本质上是程序性民主。杨光斌认为自由主义民主对民主进行了置换:价值层面的人民主权被置换成实践层面的竞争性选举、资本主义民主被置换成自由主义民主,结果是将构成民主的“国家—社会”互动角色中的“国家”抽离出来,将重心放在“社会”层面,此社会实则是以“资本”为核心的市场,这使得自由主义民主徒具有民主的形式,则遮蔽了民主的本意,将民主由一种政体论蜕变为维护资本主义制度和资产阶级利益的工具。[11]对于治理与自由主义民主的关系,新自由主义者认为两者之间是一种正相关关系,只有自由主义民主政体才能实现良好治理,因此,推动治理的过程就是建构自由主义民主的过程。围绕自由主义民主与治理的复杂关系,新自由主义者主要关注两个领域:政府机构改革和培育社会。

首先,政府机构的民主化改革。在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主要涉及中央—地方关系的调整。欧美国家虽然有着悠久的地方分权传统,但阿伦·罗森鲍姆指出:“过去二十年中全球政府现代化和民主化的一个最重要趋势是建立和加强地方治理运动。”其中民主化和经济发展扮演了地方治理运动的两大动力机制。[12]格里·斯托克也指出,治理向英国传统的“威斯敏斯特模型”制度提出了挑战,它提请民众认识到政府体制的复杂结构,这种复杂结构一方面源于英国政府的分工制度,主管机关—职能部门关系,另一方面则是权力不断转让给政府内部及地方/地区的各个层次,中央政府处于被掏空的状态。斯托克认为治理挑战了英国的法律/宪法将解决一切问题归结于中央政府的传统,公众要求把各项服务的提供权交给经由他们选举产生的市政会议,而非交给受委派的单位或私营部门。研究证明,民众支持“以地方当局为最高权威,把为社区提供优质服务的责任全部承担起来”。[13]在广大发展中国家,政府机构改革主要涉及制度向自由主义民主转轨。以自由主义民主为理念与制度模板,国际金融和捐赠机构在拉美和撒哈拉以南非洲推动了公共部门的一系列改革。在拉美,几乎所有的公共服务机构无不被不断要求进行重组和改革,而且机构改革之深远远超越了与善治相关的一般层次的改革。在撒哈拉以南非洲,世界银行力图创造多元制度结构的政治革新,其核心是建构有效的议会民主。

其次,培育社会力量。自由主义者认为社会是公民权利的集散地,是维护民主的重要力量。因此,推动民主化的一项重要工作是积极培育社会力量。对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来说,自由主义民主制早已建立起来,但新自由主义者认为既有的民主制未能确保公民的自由权利,并导致了经济的低效率,这一切问题的根源都在于积极国家。格里·斯托克指出,治理提醒我们注意“责任的转移”,实质是“国家与市民社会之间长期存在的制衡关系所发生的变化”。责任的转移一方面表现为公私部门之间的界限发生了模糊,另一方面体现为一系列志愿性或第三部门机构的出现。对于广大发展中国家,国际金融机构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培育所在国的民间社会力量。阿尔坎塔拉在评述世界银行的一份工作计划时指出:“这些计划的目的不仅仅是要减少政府的作用而使之更有效率,而且是要将部分社会权力从政府和公共部门转移到个体和私营部门”。世界银行推行此计划的目的在于通过推动自由市场的宏观经济政策改革、权力下放和私有化最终“将为市民社会的自立、进取和参与开辟新天地”[14]。大卫·威廉姆斯和汤姆·杰克逊也指出,世界银行将建构议会民主与民间社会关联起来,民间社会与“责任性、合法性、透明度以及参与”紧密相关,世界银行认为这些因素加强了民间社会的力量减少了国家干预的权力,实质是摆脱了对民主的直接颂扬而把注意力放在了对自由主义民主的价值和自由公众圈的建设之上。

(二)治理与自由主义民主关系的负相关性

其一,自由主义民主深植于西方历史文化传统之中。霍华德·威亚尔达指出:“作为一整套生活方式,民主深深地铭刻在西方的文化、社会和经济之中。正因为这样,在历史、文化、社会和经济关系都与我们非常不同的社会中,民主很难被模仿或者复制。”[15]民主的历史文化特殊性使其在扩展为世界性价值与制度模式时面临着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冲突,对于广大非西方国家来说,“民主”是移植的观念与制度,它面临着与本国历史文化对接的难题:一方面,价值层面的民主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方向,它以人民统治为价值追求,是人类社会的美好理想;另一方面,广大发展中国家往往具有独特的历史文化传统,它们构成了这些国家走向现代化的政治文化背景,接纳民主为代表的现代性文化,就必须改造本国传统文化,并从传统文化中寻找到与民主对接的因子,此过程是漫长与痛苦的,并有可能引发巨大的社会冲突。由于自由主义民主强调程序性,那么,能否实现自由主义民主与本国文化的对接呢?杨光斌指出:“自由主义民主与其说是讲政治制度,不如说是讲作为文化传统的自由主义,因为自由主义民主其实是以自由主义的文化传统去框定作为政治制度的民主的。若是将自由主义民主强行移植到其他国家,作为文化传统的自由主义与这些国家的文化传统便产生了结构性冲突,外生性制度与内生性文化產生碰撞,灾难由此发生。”[16]对于自由主义民主需要的社会配套条件,在广大发展中国家要么根本不存在或只是部分存在。因此,即使简单地移植自由主义民主制度,不但不可能建构起现代性的民主制度,反而有可能引发民主的失败,最终导致整个国家的治理失败。其中,困扰东南亚和拉美等国家的“后民主化危机”或“国家建构悖论”无不是由于简单移植自由主义民主制,但国内又缺乏相应的结构性配套条件导致的悲剧。22E8C992-AAA8-46DF-9A93-5A90DC9C0B16

其二,治理与民主的悖反。治理与民主之间并非单向的正向关系,一方面,治理与民主之间并非线性正比关系。杜继锋认为东南亚国家议会民主制度的倒退和危机与民主制没有任何关系,而是由于与民主制度相配套的治理方式没有能够建立起来,导致治理方式与民主制度不相匹配,也即民主制度的程序外壳与非民主的治理方式并存。[17]按照杜继锋的思路,只要相应的现代治理方式建立起来,则议会民主制度也就顺理成章的能够建构起来,在这里治理与民主制度之间是一种线性的因果关系,事实是否如此呢?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建构了完备的治理理论体系和丰富的治理实践,但是当前西方世界却出现了严重的“民主危机”,治理与民主之间并非一种简单的因果关系。阿里·卡赞西吉尔指出,治理是一种市场模式的协调,但这种治理模式无法解决社会治理问题,而且会进一步减弱社会凝聚力和代议民主制度的合法性,治理尽管具有民主的属性,但是市场操纵的政府与私人化的公共服务与民主体制并不匹配。另一方面,民主的反噬。在自由主义意识形态中,只要建构起完备的民主制度,则必然带来良好的治理,但事实证明这不过是自由主义者的一厢情愿罢了。构造自由主义民主要件的过程存在着削弱治理的可能,阿尔坎塔拉指出,国际金融机构希望通过不断培育市民社会来提升民主的设想脱离社会实际,将市民社会与强大政府对立起来的构想会破坏立足于公共领域和共同利益基础上的公民责任,最终不是提升而是削弱民主。另外,民主未必带来治理。马克·普莱特纳指出,民主选举并不能确保作出明智的或连续的政策,或者选出最好的掌权者。[18]郎友兴、喻冬琪通过对浙江温岭市的研究发现,公民参与未必带来治理绩效的提高,参与对于治理的作用是有限的,参与未必能带来治理。[19]

其三,治理的专业性与民主的大众性存在着冲突。治理需要专业知识,阿里·卡赞西吉尔认为这源于“负责任的原则”“协调了政策制定中的协商”和“管理无力对就业、教育一类的社会问题作出长期的决断”。[20]此外,从治理目标的选择、协商的策略、谈判的过程、工具的利用、结果的达成、后果的评估等各个方面来看都离不开专业性知识,换言之,治理提供了一个平台或机制使社会中每一个利益相关者能够发出自己的声音,而且所有的声音之间是平等的,但是如果簡单地将治理等同于每个人都可以对政治做出同样的决定将堕入“民主原教旨主义”的误区。随着治理参与规模的扩大,治理的声音更容易被淹没或消失掉,换言之,试图设计出一种所有人能够平等直接参与公共决策的制度安排是不切实际的。此外,公民在极短的时间之内能够迸发出巨大的政治热情,但随着时间的持续,政治热情会逐渐消退,尤其是随着市场—交易取代政治—论辩成为现代生活的主旋律,公民不可能保持较高的政治参与热情。最后,民主制良好运转需要一个匀质的政治共同体,但现代社会已经由内聚性的共同体转变成契约性的社会,个人及群体利益高度分化,不存在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高低之分的情况之下,如何达成治理共识,则是一个难题。由此可见,治理以民主为价值追求,并且依赖于民众的参与水平,但治理需要专业知识,普通公民不经过长期的锻炼,想短期之内掌握治理知识是困难的。

四、面向未来的治理理论

作为政治发展新形态的治理正在引发一场现代政治变革,它力图消解单一权威,顺应人的自然建构政治,它以社会为导向的价值追求反映了人类摆脱外在束缚与压迫的美好理想。但是,作为理论的治理必然要落实到现实社会中间去,如何将理论与现实对接起来是当前治理研究的一个难点。在这里,一方面,我们应该超越治理研究的工具化思维,重视治理的巨大理论价值;另一方面,又不能脱离现实沉迷于治理的理想化设计,使治理变成毫无生命力的“乌托邦”。我们既要认识到从传统统治型政治转变为治理型政治的革命性意义,又要从不同国家实际出发建构出适合本国国情的治理模式。超越治理研究的现实视角,从政治哲学层面或许能够帮助我们看到治理变革的巨大价值。治理研究应突破市场失败、国家失败、治理失败的因果循环论解释思路,而是要在与统治的对话中构建新的政治发展模式,有学者将其归纳为:生活政治对话解放政治、低级政治对话高级政治、规劝政治对话暴力政治、复合政治对话等级政治,这是一种后现代政治与现代政治的相互勾连状态。从长时空角度来看,治理反映了人类自身追求自由的本性,但治理制度能否承担起这么一个历史重任则有待实践的检验,但我们不应放弃对政治终极目的的思索,而这正是治理的价值意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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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伟民22E8C992-AAA8-46DF-9A93-5A90DC9C0B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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