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推理素养融入高中化学教学的策略探究
2022-06-21张秀青
名师在线 2022年17期
文/张秀青
引 言
《普通高中化学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课程标准》)将证据推理素养的描述概括为三个层次:具备意识、建立关系、知道运用。其中,具备意识是具备证据意识,立足证据,能够对物质的组成、结构、变化等提出假设,并通过分析推理加以证实;建立关系是指构建观点、结论、证据之间的逻辑关系;知道运用是指通过分析推理加深对研究对象本质特征的认识与理解。不仅如此,高考评价体系明确指出将“核心价值、学科素养、关键能力、必备知识”作为考查的内容[1]。在高中化学教学中融入证据推理素养符合《课程标准》及高考评价体系要求。因此,教师应结合自身教学经验,采取相关策略促进证据推理素养与教学活动的良好融合。
一、提高认识,重视基础教学
在证据推理素养中,“证据”是推理的基础。我们只有积累丰富的证据,才能及时地识别证据、应用证据,更好地为推理服务。同时,高考评价体系强调了基础的重要性。因此,高中化学教师应提高认识,重视基础知识教学。一方面,教师在讲解高中化学基础知识时,应注重给学生提供自主学习的机会,鼓励其发现问题、探究问题、解决问题、归纳结论,搞清楚化学知识的来龙去脉、内在联系,而非要求其死记硬背。为使学生积累丰富的“证据”,一方面,教师要注重给予学生相关指导,做好近年来高考习题的汇总,把握“证据推理素养”的考查规律,要求学生围绕高考中的热门考点,做好“证据”网络的构建,尤其借助思维导图这一可视化的工具将所学的化学基础知识有机地串联起来,进一步加深其印象。……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