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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英格兰修女

2022-06-20玛丽·弗里曼

湖南文学 2022年6期
关键词:格特恺撒围裙

(美国)玛丽·弗里曼

傍晚时分,天色渐昏,后院里的树影似乎都变了形。远处,牛群在低吟,偶尔传来铃铛的响声。时不时晃过辆农车,带起尘埃。几个穿蓝衫的劳工挥动肩上的锄头耕着地,轻柔的空气里蚊蚋成群舞动,几乎贴着人脸。仿佛世间的万物此刻都温和地骚动了一下,而这种骚动预示着夜晚即将来临,以及随之而来的休憩和安宁。

路易莎·埃利斯也感受到了这种温和的骚动。整个下午,她都在客厅的窗边静静缝纫。此刻,她小心地把针扎进织物,叠好,和针箍、线以及剪刀一起放进篮子。路易莎·埃利斯不記得自己曾几何时弄乱过这些女性附属品,和这些东西打了这么久的交道,它们早已成了她自身的一部分。

路易莎把一条绿围裙系在腰间,拿出一顶镶有绿色缎带的扁草帽。她手捧一只小陶碗来到花园,摘了几枚黑醋栗准备泡茶。摘完黑醋栗后,她坐在后门门口的台阶上,拔掉叶柄,把拔下的叶柄小心地收在围裙里,之后再把它们扔进母鸡笼。她的目光搜寻着台阶边的草坪,以防有叶柄遗落。

路易莎做什么都轻缓而稳重。她花了很长的时间才泡好茶,而后热茶被如此优雅地展示在餐桌上,就仿佛她是自己请来的一位尊贵客人。这只小方桌被置于厨房的正中央,桌上覆有上过浆的亚麻桌布,边角印着晶亮的花案。在摆放茶具的托盘上,路易莎备有一块绸缎手帕,一旁是一只装满茶匙的雕花玻璃杯,一只银质的奶油罐,一只骨瓷糖碗,以及一对粉色的骨瓷杯碟。路易莎的邻居中没人像她这样每天用骨瓷,她们碰到一起就嘀咕这事儿。她们的餐桌上全是普通的陶具,最好的骨瓷碗碟都被收在客厅的橱柜里。路易莎·埃利斯不比她们有钱,也不见得比她们出身好,但她就喜欢用骨瓷。她给自己准备的晚餐是:装在玻璃盘里的糖渍黑醋栗,一碟纸杯蛋糕,还有一碟华夫饼。她还给自己弄了一两片生菜叶,切得很古雅。路易莎对生菜着迷,她的生菜可是自家花园里精心培育出来的。她胃口很好,但还是一贯地小口小口地吃。吃得这么慢,人们简直要疑心这么大盘的食物是怎么消失不见的。

喝完茶之后,她又在盘子上倒了一碟刚烘培好的玉米薄饼,而后把薄饼带到后院。

“恺撒!”她喊道,“恺撒!恺撒!”

草坪上一阵骚动,而后传来链条的响声,一只黄白相间的大狗钻出了掩映在花丛中的狗屋。路易莎拍了拍它,给它几片玉米饼,接着回到房里,冲洗茶具,小心地擦拭骨瓷。天色更晚了,从开着的窗户传来田间蛤蟆的欢唱,尖细,嘹亮。时不时地,树蛙的长鸣会冲破这些欢叫。路易莎脱下绿色的格子围裙,露出了一条更短的粉白色围裙。她点亮台灯,再次坐下缝纫。

大约一个半小时后,乔·达格特来了。听到他持重的脚步声,她站了起来,摘下粉白色围裙。摘下后还有另一条:白色的亚麻布围裙,边角镶麻纱。这条围裙是路易莎的工作服,除非家里来客人,不然路易莎绝不会不系这条围裙就缝纫。她刚手脚麻利地把粉白色围裙折进餐桌下方的抽屉,他就进门了。

乔·达格特身形高大,似乎挤占了所有空间。南窗边挂着的绿笼子里,本来在瞌睡的小金丝雀突然惊醒,金黄的翅膀乱拍着笼子的栏杆。每次乔·达格特进屋,它的反应都这么激烈。

“晚上好。”路易莎说。她伸出手,带着几分矜持的热忱。

“晚上好,路易莎。”达格特大声地回复道。

她给他搬了把椅子,他们面对面地坐着,中间隔着餐桌。他坐得笔直,一双大脚露在外面,和善而紧张地打量着房间。她的坐姿更柔和,纤细的双手交叉着叠在白色亚麻围裙上。

“今天天气很好。”达格特说。

“确实很好。”路易莎只是轻轻地强调了一下。过了一会儿,她问:“你一直在外面收割干草?”

“对,我一整天都在那十英亩的田地上忙。热死了。”

“肯定很热。”

“大太阳下,热得很。”

“你妈妈今天好吗?”

“嗯,妈妈今儿挺好。”

“我猜莉莉·戴尔现在还陪着她?”

达格特面露羞色。“对,她陪着她。”他慢吞吞地答道。

他并不年轻,但成熟的面庞上总带着男孩的表情。路易莎比他小,她的肤色更浅更平滑,不过她给人的感觉更老。

“我猜她是你母亲的得力帮手?”她接着问。

“我猜是的。我不知道如果没她在,母亲要怎么办。”达格特说,语气里流露出几分羞涩的暖意。

“她看起来就很能干,长得也好看。”路易莎说。

“对,她长得挺好看。”

达格特开始翻动桌上的本子。有本红色的方形签名簿,还有一本属于路易莎母亲的《年轻淑女手册》。他把两本都拿过来,打开,而后又放下,现在签名簿压在手册上方。

路易莎有点不悦,但她克制住自己,只是盯着两本本子看。最后,她终于起身,把两本本子的位置换了一下,现在签字簿在下面,这也是两本本子原先的序位。

乔·达格特尴尬地笑了笑。“哪本在上面,哪本在下面,有什么差别?”他问。

路易莎报以轻蔑的微笑。“我一直是那样放它们的。”她小声说。

“你做什么都有规矩。”他说道,准备再笑的,不过他的大脸羞红了。

他又待了一个小时才起身离开。出门的时候,他被地毯绊了一下,为了找回平衡,又不小心撞翻了路易莎放在餐桌上的工作篮,针线散落在地上。

他先是看着路易莎,而后是地上的线团,刚笨拙地弯下腰,却被她一手扶起。“没关系的,”她说,“你走了之后我会收拾的。”

她的语气有几分僵硬,要么她有点不开心,要么就是被他的紧张感染了。她的手势无法让他心定。

乔·达格特出门之后,吸进了清甜的晚间空气,却报以叹息。他觉得自己是一番好意,就像一只不小心闯进骨瓷商店的棕熊那样无辜。

路易莎也觉得自己一片好心,却像骨瓷商店店主那样无端遭遇棕熊的来访。

她系上粉色的围裙,再是绿色的围裙,捡起散了一地的珍宝,把它们重新摆回工作篮里,扶正地毯。接着,她把台灯放到地板上,开始检查地毯。她甚至一寸一寸地摸过,以防万一。85F5188C-2F12-4496-A8B5-296BAC80B8EB

“他留下了这么多灰。”她喃喃道,“我觉得他身上肯定带了很多灰。”

路易莎拿来簸箕和扫把,沿着乔·达格特之前逗留的踪迹仔细清扫。

要是知道这些,他先前肯定更尴尬更紧张,但他不会因为这些就动摇决心。每周,他两次登门拜访路易莎·埃利斯,而且每次坐进她精心布置的小屋,他都觉得自己宛如被蕾丝环绕。他不敢乱动,怕自己粗笨的手脚会捅破童话的蛛网,而且他总能意识到路易莎正忧心忡忡地看着自己,生怕自己乱动。

然而,蕾丝的氤氲和路易莎足以引起他万分的敬意,耐心和忠诚。经过十五年之久的恋爱,他们将在下个月结婚。十五年里有十四年,这两人从未见过对方,他们甚至连信也没写几封。那些年,乔在澳大利亚,他去那儿赚钱,直到赚足了钱才回来。要是十五年不够,他会待个五十年,等老眼昏花,手脚哆嗦才回来娶路易莎,也可能一去不返。

幸好十四年的时光让他挣到了钱,而今他回来迎娶这个一心一意等了自己这么久的女人。

当时他们刚订完婚,他向路易莎宣布:他决定去开拓新疆域,必须锁定一笔资产才能结婚。她当时静静地听着,回以一贯的温柔。这种温柔从未离她而去,哪怕在她的爱人踏上毫不明朗的漫长征途的时候。乔被自己的坚定信念鼓动着,直到真正离别的时候才有些动容,然而路易莎羞涩地吻了他,对他说再见。

“要不了多久。”当时的乔说,嗓音沙哑,然而一去就是十四年。

在漫长的时光中很多事发生了改变。路易莎的母亲和兄长过世了,她孤零零地留在了世上。然而,这其中最大的改变(这是个微妙的变化,简单到令人无法理解)是:路易莎的双脚踩进了一条小径,这条小径在静谧的蓝天下显得很平顺,但却这么直,一个弯儿都不打地通向她的坟墓,而且小径很窄,窄到容不下任何人在她身旁。

乔·达格特回家后(他没有提前写信告知归讯),路易莎的第一反应是错愕,尽管她不愿向自己承认,尽管他万万不会料到。十五年前她爱着他——至少她自己这么觉得。在那个时候,她刚刚步入怀春少女的芳龄,把眼前的婚姻视作生命中必要且值得期待的一部分。她曾经温顺地听取母亲对婚姻的看法。她的母亲以冷静和脾气温和著称,当乔·达格特出现的时候,她给女儿出主意,而后路易莎毫不犹豫地接受了他。他是她的初恋。

这些年来她对他忠贞不渝。她连想都没有想过要嫁给其他人。她的生活,尤其是最近的七年,幸福而平静。对于身处异地的情人,她既不懊恼,也不焦虑。但她一直期待他回来,期待他们的婚姻成为一切的必然终局。只不过,她已经习惯把婚姻置于遥远的未来,遥远到几乎超越了此生与来生之间的界限。

乔回来的时候,她确实在盼望他回来,并盼望和他结婚,但她又是如此震惊,仿佛她从未想过他会回来。

乔的错愕姗姗来迟。他用昔日的爱慕凝视着路易莎,她的脸庞有了些微的改变,但她保留着温柔的仪态。他觉得,她仍和从前一样魅力无穷。他自己的骨架已经彻底改变。一旦他踏上归程,他的耳畔又传来旧日的浪漫曲调,仍和过去一样甜蜜并响亮。那些曲调过去都只有一个名字:路易莎。有很长一段日子,他都忠贞地相信他还能听见这个名字,但终有一日,他发现虽然暖风吹着同一支小调,歌曲吟诵的对象却换了别人。不过,对路易莎而言,这些暖风不过在呢喃,而今风已平息,一切照旧。她带着几分愁思听了半晌,而后静静转身,继续去缝制她的婚纱。

乔对自己的房子做了彻底的翻新。这是栋老屋,因为乔不能丢下母亲不管,也因为母亲说什么都不肯搬,所以他和路易莎婚后会住在这里。这就意味着路易莎必须搬离她的小屋。每天早上,路易莎起床后翻看着她整理得井井有条的东西,都会觉得仿佛是在见某位挚友的最后一面。她可以把一部分东西带到新家,可一旦从熟悉的环境里剥离,这些东西就好像披上了假面,完全不是它们自己了。还有她那幸福的单身生活,也可能必须完全摒弃。今后她将面对的不再是这些优雅但可有可无的家务,而是不容置疑的责任。她需要拾掇一个大房子,得哄身边的人开心,要服侍乔那位威严但孱弱的老母亲。按照节俭的乡村习俗,她最多只能雇一个帮佣。路易莎有些不舍,在过去的那些夏天,她曾整日在阳光下萃取玫瑰和薄荷的精华。渐渐地,她的不舍必须置于一边。她贮存的精油已经达到可观的数量,她也不可能再有时间只为愉悦而去萃取花卉。要是那样,乔的母亲会觉得路易莎肯定昏了头,这一点她已经试探过了。路易莎总是想缝一条亚麻布单,不为派什么用处,只因缝纫让她开心。她可不想坦白自己撕掉过多少布条,只为再缝一遍。在那些甜蜜的漫长午后,她坐在窗边,轻柔地把针绕进纤巧的织物。然而,这些傻傻的幸福很难伴随她往后的人生。乔的母亲尽管年迈,但依旧强势尖锐,而乔自己有着男性的实诚和粗鲁,很有可能,他俩会一同取笑路易莎的这些漂亮但毫无意义的女性姿态。

她对自己独居小屋的秩序和整洁简直充满艺术家般的狂热。倘若她把窗户擦得像珠宝那样熠熠生辉,她的心会跳动得宛如战士凯旋。她会乐滋滋地望着整理好的抽屉,所有东西都叠得方方正正,散发着薰衣草、甜苜蓿的芬芳抑或是洗净后的清新。她能保证往后的生活也如此吗?她想象过婚后生活,被自己脑中的景象吓坏了,她斥责这样的生活过于粗俗,男性衣物像垃圾一样丢得到处都是,就算整饬一新,男性的存在本身就会让一切蒙上灰尘,杂乱无章。

在这些有关未来的不祥预兆之中,没有任何涉及恺撒。恺撒是狗中隐士。它的大部分光阴是在那间隐蔽的小屋里度过的,它不跟其他同類打交道,也不参与任何狗类娱乐。一经成年,恺撒就没有守过一次土拨鼠的洞穴,也不会对厨房里掉落的骨头感兴趣。这都源于它狗崽时期犯下的罪行。没人知道这只模样温和、一脸无辜的老狗内心有多么愧疚,或者它是否感到过愧疚。然而,它完全成了狗崽时代自己的反面。老恺撒就算是吼叫的时候也很少抬高嗓门。它肥嘟嘟的,总是昏昏欲睡,老眼周围有两个黄色的圈,看起来像戴了副眼镜。不过,有个邻居的手上还残存着幼年恺撒留下的尖锐的牙印,也是因为那样它一直被链条拴着,独自在小小的狗屋里生活了十四年。因为被咬,这个邻居在伤痛中撂下狠话,要求恺撒不是死就是被阉割。于是,路易莎的哥哥(他是恺撒原来的主人)搭了这间小小的狗屋,用链条把它锁起。如今距离它那次年轻时的激情犯罪,正好过了十四年。其中,除却很少几次短途散步,它始终被锁链拴着,始终受着它的原主人或路易莎的严密监控。这只老狗多年来的日子近乎被囚。它没什么野心,所以不太可能对这些罪迹感到骄傲。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它早已远近驰名。村里的孩子们和不少成人都觉得它是某种野兽。圣乔治所屠杀的龙跟路易莎·埃利斯的老黄狗相比也不见得更恶。做母亲的都严肃地嘱咐孩子不许接近恺撒,这些孩子都听进耳去,用他们对惊悚故事的渴望来坚信母亲的敦嘱,并在经过路易莎的房子时偷偷加速,一再回望那条恶犬。倘若它偶尔发出沙哑的吠声,村里会有一阵惊恐。意外走进路易莎后院的旅人会用尊敬的目光看着它,还会打听链条是否牢固。事实上,要是放恺撒出来,它看起来就像一条寻常的狗,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注意。但就是因为拴着锁链,它的声名压垮了它,弄得它身体发福,不伦不类。然而,性格温和但目光犀利的乔·达格特一眼就看出了它的真面目。不管路易莎怎么用温和的语气警告,他大摇大摆地走上前去,拍了拍它的脑袋。他甚至一度想解开锁链,但看到路易莎这么紧张,他也就作罢了。时不时的,他仍旧发表着他对恺撒的看法。“全村找不出脾气更好的狗来,”他说,“这么拴着它太残忍了。总有一天,我会带它出去。”85F5188C-2F12-4496-A8B5-296BAC80B8EB

路易莎觉得这样的一天迟早会来,等到他俩的兴趣和财产都更彻底地合二为一之时。私底下,她曾想象过恺撒在宁静的村子里撒野的景象:它经过的一路都有无辜的小孩在流血。她自己非常喜欢这条老狗,因为它属于她已过世的哥哥,而他一直温柔待她。不过,她还是坚信它本性凶猛。她总是警告别人不要靠近它。她给它吃的东西接近禁欲主义者的饮食习惯:玉米糊和玉米饼。她从没用鞭打或生肉激起它恐怖的脾气。路易莎望着老狗吞咽着朴素的食物,想到自己即将成婚,忽然浑身打战。然而,纵使混乱或将取代平静和祥和,纵使恺撒会被解开锁链到处作恶,纵使她的小金丝雀会乱拍翅膀,她也不会动摇半寸。乔·达格特这么多年来一直爱着她,为了她辛苦工作。不管未来如何,她都不能反悔,不能让他心碎。她给婚纱绣上精致的花纹,离她的大喜之日只剩下一周了。现在是周二晚上,婚礼定于下周三。

那天是满月,大概九点的时候,路易莎沿着马路散了一会儿步。马路两旁都是待收割的农田,矮矮的石墙围在农田四周。石墙边,灌木成群疯长,时不时夹有几棵野樱树和老苹果树。此刻,路易莎坐在石墙上,伤感地望着周围。蓝莓树和绣线菊长势很好,跟黑莓藤和圆叶刺藤缠绕在一起,左右两边都是如此,她仿佛被圈在中间。好在她和这些枝蔓还隔着一些距离。在马路的另一边,一棵大树铺张地长着,月光照亮它的树枝之间,树叶亮闪闪犹如银器。这条马路半明半暗,银色和暗影交织。空气里弥漫着一股神秘的清甜气味。“不知道会不会是野葡萄的味道?”路易莎喃喃道。她坐了一会儿。正想起身的时候,她听到一阵脚步和低沉的嗓音,她没有动。这是个寂寞的地方,她有些腼腆。她想着就静静躲在暗影里让旁人走过,无论他们是谁。

眼看他们接近她时,嗓音沉静了,一同沉静的还有脚步声。她猜它们的主人肯定也发现了石墙上可以坐人。她想着或许自己可以偷偷溜走而不被发现。就在此刻,嗓音响起,是乔·达格特。她坐在原位,听着。

他先发出一声响亮而熟悉的叹息。“好吧。”达格特说,“我猜,你已经打定主意了?”

“对。”另一个声音回复说,“后天我就走。”

“是莉莉·戴尔。”路易莎心里念叨说。这声音在她的脑海中勾画出它主人的样子:一个高个子姑娘,身型丰满,有张紧绷、漂亮的脸庞,在月光下看起来更紧绷,更漂亮,她金色的头发被扎成结实的发髻。这个充满乡村能量的花季少女,某种程度上近乎一位公主。村里老小都喜欢莉莉·戴尔,她身上的品质恰好引起了这些爱慕。她善良,漂亮,聪明。路易莎总是听见大家夸莉莉。

“好吧。”乔·达格特说,“我说什么也没用了。”

“我不知道你会说什么。”莉莉·戴尔说。

“说什么也没用。”乔重复道,吃力地吐出这些词。一阵沉默后,他接着说:“对昨天的事,我不感到抱歉。我俩都是真情流露。我猜我们早前就知道了。当然我没法改变任何事情,我下周还是会结婚。对一个等了我十四年的女人,我没法反悔,更不能让她心碎。”

“要是你明天去回绝她,我也不会要你。”莉莉的语气很坚决。

“我也不会给你这个机会,”他说,“但我也相信你不会要我。”

“你会看到我不会要你。操守是操守,道义是道义。一个为了我或其他姑娘就背信弃义的男人,我正眼都不会看他一眼。乔·达格特,你迟早会看到。”

“你会立马发现,我根本不会为了你或其他姑娘背信弃义。”他说。他俩的声音听起来就像在生对方的气。路易莎迫不及待地想听下去。

“我很抱歉,你觉得自己非走不可。”乔说,“我也不知道,但我觉得那对所有人都是最好的。”

“当然是最好的办法。我希望你和我都能保有基本的理智。”

“好吧,我猜你是对的。”乔的声音忽然有了温柔的底色。“老实说,莉莉,”他说,“我自己倒没什么,但是我不忍心想,你真觉得你以后不会后悔?”

“你会发现的,我对一个已婚男人不会有什么后悔。”

“好吧,我希望你不会。我希望你不会,莉莉。上帝知道我是真心的。我希望,有朝一日,你能遇上一个好人……”

“我不知道有什么理由不会遇上一个好人。”突然她的语气也不同了。她的嗓音变得甜蜜,清晰,而且响亮到马路另一头的人大概也能听见。“不,乔·达格特。”她说,“我这辈子不会嫁给其他人。我理智得很,我既不会让自己心碎,也不会让自己成为笑话。但我这辈子不会结婚,这点你可以肯定。我不是那种一辈子能爱两次的姑娘。”

路易莎听见一阵惊呼以及灌木丛后的晃动。接着莉莉的声音又响起,听起来仿佛她一下子变得更高大了。“我们之间的事必须结束。”她说,“我们已经在这里待得够久的了。我得回家了。”

路易莎恍恍惚惚地坐在原位,听着他们往回走。过了好一会儿,她才起身,鬼鬼祟祟地走回家。第二天,她照规矩收拾房子。如今,家务就如呼吸一样重要且自然。不过她没有继续缝制她的婚纱,而是坐在窗边思索。到了傍晚时分,乔来了。路易莎·埃利斯此前没觉得自己有任何交际手腕,但当她寻寻觅觅的时候忽然发觉了自己的才能,尽管这才能很温驯,一如她所有的女性特质。即便到了今天,她还是难以相信当初有没有听错从自己嘴里发出的声音:要是由她来打破这个忠诚困局,那乔就不会受伤。她想让自己听起来不像出卖了自己的真心。她成功了,他俩都接受了新的现实。这么做是不容易的,因为他和她一样也生怕背叛自己的内心。

她只字未提莉莉·戴尔。她只是简单地说,虽然她对他毫无怨言,但这么多年以来,她习惯了独自生活,想到要改变就让她打退堂鼓。

“好吧,我从没打过退堂鼓,路易莎。”达格特说,“實话实说,我觉得现在这样更好。但如果你想继续,我会守着你过到我生命的最后一天。我希望你明白。”

“我明白。”她说。

那个晚上,她和乔分开的时候比很长时间以来更充满柔情。他俩站在门口,揣着对方的手,两人的心头忽然都涌起惋惜。

“好吧,我们都没想过事情会这么结束。对吧,路易莎?”乔问。

她摇了摇头,平静的脸庞颤动了一下。

“如果有任何事要我帮忙,你跟我说。”他说。“我不会忘记你的,路易莎。”他吻了她,而后沿着小径离开了。

那整个夜晚,路易莎都独自一人,她哭了一会儿,连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哭。不过到了第二天醒来,她又觉得自己像个女皇,之前担心自己的王国要被人抢走,而今终于又巩固了主权。

如今,长高的野草或许会萦绕恺撒的小屋,每年冬天的雪都会落在它的屋顶,但它绝不会在不设防的村子里撒野了。而今,小金丝雀一到晚上又会把自己团成一个安谧的小球,不用再忽然惊醒,而后吓得拍打栏杆了。路易莎给亚麻布单绣花,萃取玫瑰,打扫房间,擦拭餐具,把衣物叠在撒有薰衣草的抽屉里。家务清单上列着多少事,她就做多少事。那个下午,她坐在窗边干针线活儿,心情平静到极点。莉莉·戴尔正走过她的屋子,莉莉高个子,身姿挺拔,洋溢着青春的光彩,但路易莎没有丝毫不宁。要是路易莎·埃利斯曾卖掉了自己的生有权,她也并不知晓,但红汤的味道①确实美极了,而且成了她多年来的慰藉。平静和有限的生活于她而言成了另一种生有权。她想象着未来的图景,未来的日子宛若穿在一起的念珠,每一颗都一样,所有念珠都平滑,无暇,单纯,她的内心充满感激。外面是炎炎夏日的午后,空气中满是忙着收割的人声,鸟鸣,以及蜜蜂的低吟。偶尔还传来“嗨喂”的喊声,金属的敲击,甜蜜的呼唤,长长的哼唱。路易莎坐着,祷告般地计数着余下的日子,像位尚未住进修道院的修女。

①是指《圣经·创世记》中以撒的长子以扫因为一碗红汤而把长子的名分卖给了其弟雅各。

责任编辑:易清华85F5188C-2F12-4496-A8B5-296BAC80B8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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