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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城市低龄老人参与“为老服务”的路径研究

2022-06-15白芳于

经济研究导刊 2022年15期
关键词:实践路径人口老龄化

白芳于

摘 要:我国老年人口旺盛的养老服务需求与紧张的供给缺口之间的矛盾日益增长,这是由高龄老年人口的增加导致养老服务需求快速扩张引起的,必须寻找和挖掘新的方式与资源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在国家积极老龄化理念的倡导下,以“低龄助高龄”为理念开展的“为老服务”行动具有现实意义。低龄老人是为老服务的重要资源,应该善用这一资源,挖掘低龄老人的潜能,利用低龄老人丰富的知识技术、工作经验和履历为其他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活化老龄化社会。

关键词:低龄老人;“为老服务”;人口老龄化;实践路径

中图分类号:C913.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22)15-0057-03

对于很多低龄老人而言,参与服务高龄老人是有利于自身和社会发展的活动,在这个过程中他们也丰富了自己的时间,即“积极老龄化”。“低龄助高龄”活动的实施,一方面使得老年人在参与为老的过程中获得了成就感和自我满足感,另一方面对缓解人口老龄化问题有益处。在为老服务的过程中,低龄老人不仅能够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还有助于实现社会和谐,低龄老人也能设身处地地体会高龄老人的内心想法。从现实生活来看,提供志愿服务的低龄老人和享受志愿服务的高龄老人,由于地缘性和生活的稳定性,大多选择生活在同一个地区同一个社区,或者是相对可以熟悉的互为对象,这样服务对象和服务时间就具有了相对的稳定性,社区志愿者服务队伍也能更加安全和稳定,更大程度上满足子女和老人的需求。对于低龄老人来说,自身参与到高龄老人的服务之中,闲暇生活得以充实,减少了精神生活的空虚;不再过于依赖子女的照顾,使子女能够更加专心地投入工作生活中,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谐。

一、国内外城市为老服务研究现状

(一)国外研究现状

国外学者对为老服务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第一种主要模式为“时间银行”模式,它最初由美国提出,是指各个年龄段的志愿者通过参加养老服务可以积累时长,为自己以后享受志愿养老服务提供依据。我们以英国和美国两国的时间银行为例,在参与对象方面,新会员往往由老会员引入,并会经过银行雇员的严格调查,这就为服务的质量和人员的安全提供了严格的保障。第二种为源自德国的“家庭重组”互助养老模式,这种模式中单身家庭和孤寡老人共同居住在政府和福利机构出资建造的福利公寓中,在照顾老人生活起居和改善精神生活方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同时很多小孩子得到更好的照看,这对双方来说是一种互利互惠的行为。

(二)国内研究现状

国内学者在借鉴国外为老服务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从不同的理论视角探究出以下几种不同的养老模式:第一,“医养结合”模式,它是我国近几年兴起的一种新型养老模式,医养结合模式的创新之处在于将现代医疗技术和养老服务有效融合,实现了广大老年群体“有病治病、无病疗养”的养老保障模式。第二,“混合”养老模式,顾名思义,是将居家社区养老或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相衔接。第三,“互助养老”模式,即通过老年人之间相互帮助的方式养老,目前互助养老模式大概有志愿型互助养老、单向救助式和市场型互助养老等模式。

“用老服务”强调在更大程度上整合和发动老年人自身的力量,将老年人的经验和智慧更好地投入到养老服务中,更大程度上挖掘老年人的潜能,实现老年人之间的互帮互助。这样的“以老服老”形式,不仅利于转变老年人的养老观念,还可缓解社会的养老压力,符合世界积极老龄化的养老发展趋势,而且符合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我国老年人力资源较为充足,有庞大的可利用开发的老年人口规模;且老年人之间的互助意愿也较为强烈,大部分老年人愿意成为互助养老服务的提供者和受惠者。

二、低龄老人参与“为老服务”地现实意义

特大城市低龄老人参与“为老服务”有赖于低龄老人、政府和社区治理主体的协同合作和有序互动。现有研究较少涉及到转变社会观念与各治理主体的有序协作,弱化了低龄老人在为老服务中的实践作用。特大城市为老服务的完善亟待以低龄老人参与“为老服务”为突破口,针对阻碍低龄老人有序参与为老服务的关键因素,探索有效的路径和举措。在大城市养老服务体系框架之下研究闲置在家的低龄老人参与“为老服务”情况,探究低龄老人參与“为老服务”的路径和举措,立足低龄老人和高龄老年人的需求和未来发展,为低龄老人参与为老服务,完善为老服务措施。本文提出的特大城市低龄老人参与“为老服务”的实践路径和改革方案,有助于推动老年人的社会参与和老年志愿服务发展,形成稳定的参与机制,引导社会各参与主体有序互动,进而完善特大城市养老服务体系。

在特大城市老龄化严重和养老服务供给缺口的矛盾日益凸显的情况下,老年志愿服务的发展存在政策制度、组织等方面的障碍。由于社会对老年志愿服务的认同普遍不高,大多数人把志愿行为与“学雷锋,做好事”等同起来,对志愿服务的福利功能和社会价值的认识不高,所以就对老年志愿服务的发展有很大的思想认识障碍。在政策条例方面,有关老年志愿者服务的各种政策措施不能做到相互衔接,导致老年志愿服务政策、管理服务制度都呈现碎片化的状态。我国社会组织的发展力量还较为弱小,在资源整合和协调方面,与要求的专业化老年志愿服务水平差距还很大,这就使得老年志愿服务在专业化水平上和养老服务的提供上显现出缺少组织性、表面化的缺陷。

三、特大城市低龄老人参与“为老服务”的实践路径

特大城市中低龄老人参与为老服务机制的形成,需要各个主体共同发力。从政府角度来看,社会和社区要构建一个良好的服务环境,特别是宏观层面的法律法规建设,要使低龄老人参与养老服务有法律依据、有政策可循。其次,完善的管理体系有助于规范整个老年服务团体,在人员招募和服务评价体系中,要建立规范化机制。最后,对老年服务者的培训过程应该专业化,专业规范的培训机制有助于提升整体的服务质量,激活低龄老人服务者的内在活力和动力。

(一)政府支持:营造良好的社会社区志愿服务环境

政府除了制定为老服务的相关政策法规之外,还要在更大程度上提高低龄老人有效参与“为老服务”的社会认可度,这样社区老年志愿服务者才能有活力和创造力,从而有助于为老服务的健康发展。

1.完善低龄老人参与“为老服务”的法律保障。我国现有的针对老年志愿者的法律法规都是分散在各个独立的部门,目前为止,我国对于开展和完善志愿者工作还没有建立一套完善的法律规章。完善的法律政策能够保障老年志愿者更好参与服务,严格有序的老年服务社会保障机制能够确保老年为老服务的有序进行。首先政府要出台有关志愿服务活动的政策,为低龄老人参与“为老服务”提供法律支持,使志愿服务有法可依。在完善低龄老人进入养老服务之前,应该对志愿服务对象和志愿服务的权利和义务进行明确界定;对志愿服务对象和志愿服务组织之间的法律关系要明确清楚;志愿者的各项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尽到的责任也要明确清楚。国外不乏完善的志愿服务机制,我们也可根据地区的具体情况进行借鉴,以完善我国志愿者服务政策,保障老年志愿服务的有效进行。

2.提升低龄老人参与“为老服务”的社会认可度。“积极老龄化”概念是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倡议,目的是让老年群体也能对老龄化积极应对。低龄老人参与为老志愿服务活动既有效解决了社区中普遍存在的养老问题,更是低龄老人积极性提高的表现。在提升低龄老人参与“为老服务”的社会认可度方面,政府和社区相关部门可以设立老年志愿者服务站,进行服务场地和相关经费的支持。对于老年志愿精神的宣传可以通过新媒体或者互联网来进行,互联网信息更新快,即时性和分享性强,可选择优秀的低龄老人服务事迹,为宣传老年志愿服务精神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和社会氛围。

(二)建立健全低龄老人参与“为老服务”的管理体系

管理体系的完善和规范化的运作有利于老年志愿服务的开展,也能保障志愿服务的有序合规进行。

1.建全低龄老人参与“为老服务”志愿者招募体系。完备的招募计划和规范的志愿者招募机制能够从根本上吸引更多的低龄老人志愿者加入为老服务。规范化的招募过程是志愿者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老年服务工作在任何环节都应该科学化和系统化。志愿工作要求方面,可以请专业人员制定相关工作条例,针对老年志愿者的特点,对其进行统一规范化的管理。结合街道和社区工作人员,有效宣传志愿服务活动,更大程度上动员鼓励闲置在家的低龄老人。将低龄老人参与“为老服务”的需求和高龄老人的需求结合起来,使得志愿服务更加具有创新性与灵活性,发挥低龄老人的优势,践行“积极老龄化”的要求。

2.规范低龄老人参与“为老服务”的评价体系。及时总结志愿者和志愿组织的有益经验需要科学的评价反馈机制,这也有利于为老服务的更好开展,提升老年人为老服务的质量需要吸取为老服务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广泛收集提供服务的低龄老人和享受服务的高龄老人对志愿服务的想法和建议,有助于改进低龄老人的服务方式。科学的评价反馈机制有利于收集服务双方的评价反馈信息,在总结每一次志愿服务活动,整合所有评价的基础上进行完善,才能使为老服务活动更好地开展。

3.完善低龄老人参与“为老服务”的奖励体系。在志愿服务过程中,有效的激励措施会让志愿者感受到组织的认同,更大程度增加低龄老人参与志愿服务的动力。老年志愿服务的动力来源是有效的奖励机制,这也可以促进低龄老人为老服务的可持续性开展。精神层面的激励,可以提高低龄老人参与志愿服务的热情,这可以通过构建奖励和表彰平台来激励在服务过程中有突出表现和服务精神的低龄老人来实现。日本和美国等国家的时间银行模式也可以供我们借鉴,以社区为平台,将低龄老人服务高龄老人引入社区,记录低龄老人志愿服务的时长,可作为低龄老人在以后养老阶段享受相关服务的依据,这可以吸引更多低龄老人参与为老服务。

(三)专业培训:提升低龄老人为老服务的专业化水平

专业化高水准的志愿服务可以提升为老服务的整体水平,更大程度上保障低龄老人参与为老服务的质量。在对低龄老人参与为老服务活动的培训中,要加强为老服务负责人的领导带头能力和低龄老人之间的合作能力。

1.健全低龄老人参与为老服务的培训机制。低龄老人提供的服務要更好地满足高龄老人,这需要其更全面地掌握高龄老人的生理和心理特点。首先,低龄老人应该掌握一些基本的照料技能,这通过专业人员的相关培训可以做到。掌握基本技能不仅能更好地为高龄老人提供服务,这些基本技能也能帮助低龄老人更好地照顾自己,方便自身的生活。对于低龄老人来说,培训组织中的志愿者除了需要为其提供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之外,也要帮助其在为老服务中找到适合自己的角色,从而提升自身为老服务能力,激发的服务潜能。值得注意的是,低龄老人服务者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服务技巧等基本常识必须要在培训内容中有所涉及。低龄老人和高龄老人在服务过程中会出现的各种心理状态和情绪等也应该体现在培训过程中。

2.增强为老服务志愿者的合作能力。在志愿服务中,包括为老服务的每一个行动策划和组织过程在内的各个步骤及其过程都需要参与者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创造精神。这不仅是为了强化老人之间的交流,更重要的是为了加深成员之间的相互学习能力,低龄老人的相互了解和团队合作的默契感也在这个过程中所产生。除了团队合作精神和创造精神以外,为老服务团队和社区或街道等部门的交流也至关重要,彼此的合作有利于两者之间信息的分享和互通。为了使为老服务更加有效地开展,要不断改善为老服务合作平台和工作环境,以更好培养为老服务志愿者的合作能力。

结语

老龄化是世界各地普遍存在的人口问题,是值得全人类共同关注的问题,是各个国家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严峻挑战。老龄化是一个宽泛的社会问题,需要从多个角度把握。现如今,老年人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对社会发展的影响也越来越大。传统养老模式由于老龄化进程的加速面临挑战,而对于低龄老年人如何更好地发挥自身价值,为社会带来价值值得我们的关注。积极老龄化强调应把老年人视为社会的积极建设性力量,使老年人带头改善本身的情况,从而带头改善整个社会。低龄老人参与“为老服务”要求挖掘低龄老年人的潜能以更好地实现用老年人服务老年人,要发动老年人的自身力量,将老年人的经验和技能运用到养老服务中去。政府和社会应该搭建各种平台,同时充分整合利用社区资源,让低龄老年人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在为老服务过程中发挥余热,减轻社区和家庭的养老负担,缓解全社会的养老压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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