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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宏杰:“没有故事”背后的精彩故事

2022-06-07陈奕儒通讯员张亚玲

清风 2022年9期

文_本刊记者 陈奕儒 通讯员 张亚玲

“我没有故事可以采访。”这是刘宏杰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说的第一句话。当然,“没有故事”只是他的谦辞。恰恰和“没有故事”相反,身为湖南省常德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的副主任,从事纪检监察工作23 年的刘宏杰,有着丰富的案件审理经验和多重“身份”,并多次得到上级部门肯定:2008 年,他在湖南省内率先提出案件审理质辩制度,得到常德市纪委、湖南省纪委的肯定;2012 年,他被省纪委专门抽调起草湖南省《案件质量检查评分标准》;近期,他又被湖南省委、省政府授予一等功。

“没有故事”的业务标兵

如果将工作经历用一条线来描绘,绝大多数人的这条线都会是一条上下起伏的曲线,只是这条线的起点、起伏幅度与终点会有所不同。刘宏杰也不例外。

刘宏杰纪检监察工作的这条线,起点在基层。1999 年年初,在桃源县经济委员会工作的他被提拔为桃源县郝坪乡纪委书记;次年,因为在抽调办案的过程中表现突出,被调入桃源县纪委;2009 年,又被调入常德市纪委监委。

进入纪检系统后,刘宏杰先是在“台前”从事案件调查的一线工作。自2004 年被调入县纪委案件审理室再到现在,他则一直从事“幕后”的工作。以他为主审理的案件达200 多件,其中不乏大案要案。

不仅如此,刘宏杰还在湖南省内率先提出了案件审理质辩制度。审理质辩制度是指在党纪案件审理阶段,允许涉嫌违纪党员聘请其他党员帮助其申辩。这一制度将司法审判的抗辩程序引入到党纪案件的审理中来,充分保障被审查党员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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