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社会组织参与社区体育自主治理的创新路径
2022-06-01于传海殷洁森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2年1期
于传海 殷洁森
(1.江苏财会职业学院 体育教研室,江苏 连云港 222061;2.无锡职业技术学院 体育部,江苏 无锡 214121)
我国社区体育的发展虽然已经迈入新时代,但长期面临的困境仍然存在,那就是社区居民参与社区体育治理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不足。同时,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政府的定位已经从“全能型”向“限定型”转变。若要弥补政府在社区体育治理中功能的不足,就迫切需要体育社会组织这样的基层力量作为合力。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社会组织协商”,是体育强国建设战略中贯彻党对国家现代化治理理念的需要,也是政府实施公共体育服务功能改革的需要,更是引导居民积极参与社区体育治理,实现社区体育自主治理,加快社区体育治理现代化进程的需要。
因此,在社区体育治理中尝试引入体育社会组织,在政府主管部门的主导下,通过共同构建现实的治理情境有效完善社区体育自主治理的内生制度,激发社区居民参与体育治理的自觉意识,深化居民参与社区体育治理的自治实践,为社区体育治理的现代化带来新的理念和方法,具有积极的理论与实践探索价值。
1 自主治理理论的内生困境
埃莉诺·奥斯特罗姆作为历史上第一个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女性,创立的自主治理理论成为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等学科综合研究方法的重要理论基础[1]。自主治理的内在制度如何产生呢?奥斯特罗姆通过一些已经成功建立的自主治理制度案例,总结出相应的原则,但这些原则并不是建立制度的必要条件,对于自主治理的制度内生并没有给出清晰的答案[2]。……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