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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老龄化趋势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研究

2022-06-01黄丹阳

经济研究导刊 2022年14期
关键词:机关事业单位人口老龄化养老保险

黄丹阳

摘   要:如今,养老问题是社会热点问题,我国社会即将从轻度老龄化进入中度老龄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以下简称“机保”)是全民社會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一层。通过调查研究永兴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状况,发现永兴县机保工作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大宣传力度、推进社保中心整合力度和工作经费保障力度、加强协作、聚焦欠费清理工作等建议。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中图分类号:C913.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22)14-0065-03

一、研究背景

人口老龄化是指人均寿命延长和生育率降低导致总人口中老年人口比例相应增长的人口结构变化动态。国际上把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超10%认定为进入轻度老龄化社会,超20%认定为中度老龄化,超30%认定为重度老龄化。作为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最具综合意义的指标,人口老龄化实质上是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客观规律[1]。我国正处于老龄化时代并且老龄化水平将会达到前所未有的规模和程度,突出表现为“规模大、速度快、峰值高、不均衡”的特征[2]。从表1可以看出,2015—2020年我国60岁以上人口数量由22 200万人涨至26 402万人,所占比例由16.10%涨至18.70%。6年间,60岁以上人口增加4 202万人,平均每年增加700万人;65岁以上人口增加4 678万人,平均每年增加779万人。这些数据说明,我国老龄化程度在不断加深,我国社会即将从轻度老龄化进入中度老龄化[1]。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不断加深,发展养老保险产业对保障老年人口的生活质量以及促进我国保险行业及宏观经济的健康发展是十分有必要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内容。2015年初,国务院正式颁布《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以下简称《决定》),提出,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相同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单位和个人皆须缴费,并且规定了实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时间为2014年10月1日。

二、永兴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永兴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的现状

1.错后期结算开展有方。2018年,湖南省启动错后期①结算工作,永兴县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帮助困难非全额单位清缴错后期欠费,目前已有184家单位完成了结算工作,结算资金达7 540万元(含养老保险费4 658万元、职业年金2 882万元),财政拨付2 456.1万元(含财政资金1 499.2万元,机保账上结余956.9万元)。

2.养老保险改革推进有力。2019年,清欠工作全面完成,收到欠缴资金1.02亿元,财政对自收自支人员奖补256万元。截至2020年9月底,永兴县共有参保单位234个(含机关单位71个、事业单位158个、其他单位5个),参保在职人员12 905人(其中机关单位3 928人、事业单位8 927人、其他单位50人),参保离退休人员5 357人;按财务报表取数基金征缴额收入是20 240.57万元,财务数据实拨退休费23 893.17万元,干部职工个人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率和社会化发放率均为100%。

3.原试点清理统筹有序。为保障试点期间参保人员权益,根据湘人社函〔2016〕197号文件精神,需对机保原试点期间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数据进行核对确认。经调研,全县原试点期间参保262家单位、16 823人(含在职人员12 711人、退休4 112人),个人缴费部分总计超过6 000万元。目前,已有194家单位全面完成清理工作。

4.职业年金落实到位。职业年金基金采取集中委托投资运营的方式管理,县、市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基金由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集中行使委托职责。制度建立以来,全县共征收职业年金2.25亿元(含利息1 279.92万元),全部归集到省社保中心职业年金归集户。2020年9月,永兴县全面完成2018年12月31日前的职业年金实账计息工作,1 251.73万元计息资金全部到位;10月,2 237万元虚账记实资金也已到位。

(二)永兴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的问题

1.业务工作滞后。永兴县的机保工作起步晚,业务工作滞后,比周边县市区推迟了半年才开始启动新系统。即使加班加点争取完成工作任务,但是依旧有大约90多家单位没完成。在工作的推进上有所失衡。永兴县参保单位类型多(全额、差额、自收自支)、人员身份复杂,很多单位既有全额财政负担人员,又有差额人员和自收自支人员,导致此类单位缴费较为困难,不能及时完成职业年金清欠工作。

2.单位欠费严重。同样值得担忧的是单位欠费严重的问题。据统计,95%以上的单位存在缴费不及时、欠费问题。目前,错后期结算仍有50家单位(含9家全额供款单位)未完成缴费,欠费达4 031万元(含养老保险费2 132万元、职业年金1 899万元)。

3.机构整合缓慢。2019年机构改革之后,虽然要求三站(机保、企保、居保)合一,但业务还是分设,没有整合,且未搬到县政务中心办公,既不利于群众办事,也一定程度影响了管理的规范性和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不利于“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等工作的推进。

4.工作推进失衡。永兴县参保单位类型多(全额、差额、自收自支)、人员身份复杂,很多单位既有全额财政负担人员,又有差额人员和自收自支人员,此类单位缴费较为困难。2019年永兴县政府特意为乡镇欠缴社保费召开调度会,但电影公司、旅游服务公司、农机综合服务中心等单位仍然没有完成职业年金清欠工作。

三、永兴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出现困境的原因A6FCEC8D-9490-41CB-AFDB-606DED823A6D

(一)重视不够,认识上有差距

许多单位及广大干部职工没有意识到及时缴费的重要性。一些单位没有从保障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出发,没有认识到欠费给自身和干部职工带来的不利影响,而是把社保放在其他工作之后,甚至作为一种负担,导致缴费不及时。同时,广大干部职工也没有意识到及时缴费的重要性,不清楚是否及时缴费对退休待遇的影响,绝大部分人要到计算退休待遇时才知道其利弊,导致无法做到按时缴费。由于机保工作无考察指标,县机保经办机构压力不大,影响了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导致县机保经办机构压力不大,催缴的主动性不强。同时,社保工作涉及面广且程序繁琐,有时候费力不讨好,很多人不愿意做,导致缴费单位经常性换经办人,使得一些工作无法尽快得到落实。而且部分欠费单位欠缺依法办事的思维,主动担当作为不够,遇到问题总是想要开政策口子,没有想办法筹集资金。

(二)投入不足,保障上有差距

根据国发〔2015〕2号文件精神,财政根据人员编制性质对参加机保的人员进行保障:全额人员全部保障、差额人员部分保障、自收自支人员由用人单位保障。据统计,系统参保中永兴县共有差额人员1 801人、自收自支人员800人,部分单位由于这类人员较多,以前还可以收费弥补,现在根本无其他收入,只能等财政保障。而永兴县财政近几年受各种因素影响经费比较紧张,虽然进行了奖补,但无法全面保障,这就影响了社保清欠工作的进展和其他业务的开展。前几年机构改革,为了维护社会稳定,部分经营性单位的人员没有按规定转移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加重了这部分单位社保费用的负担,也给当前社保工作增加了难度。比如,电影公司退休人员,由于无法缴纳职业年金(欠费200多万元),导致到龄退休人员无法核算退休待遇;房产公司退休人员转企困难重重。

(三)机制不畅,责任上有差距

由于机保缴费工作没有纳入考核指标,而且欠费也无须缴纳滞纳金,导致各缴费单位的压力不大,清欠的主动性不强。同时,大多数机关事业单位都是零余额账户单位,财政将社保经费划转单位后,没有有效的措施限制这些单位按规定将经费缴纳社保费,而且即使被单位挪作他用,也没有惩戒举措。

四、相关对策建议

要落實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必须要着重解决现在工作存在的难点,充分研究分析各方面的具体情况,实施有针对性的对策,使我国机关事业单位顺利衔接至新的统一制度。为此,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从保障民生的高度、保护自身利益的角度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深度,提升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

政府要站在“老有所养”一个都不能少和“六稳”“六保”的高度来谋划机保工作,在制度机制、人员配制、财政保障、办公条件等方面予以保障。人社、财政、税务等业务部门要把做好机保工作作为部门重要工作,相关业务股室要收集整理社保相关知识,可以通过编制成册印发给各单位,并督促各单位通过多种方式组织干部职工加强学习。通过对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业务经办人员进行考试等举措,来推动社保知识应知应会,为扎实推进机保各项工作营造更加浓厚的氛围。

(二)加快推进社保中心整合力度和工作经费保障力度

推动社保工作进入政务中心,强化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学习交流,保障各单位经办人员的稳定性,进一步规范人员管理,推行打分制,每月按积分计发窗口津补贴,切实提升各级社保经办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服务水平。加大改革力度,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耐心做好社保政策解释工作。

(三)加强协作,聚焦欠费清理工作

由财政、人社、税务等部门牵头,全面清算各单位历年来社保欠费情况(含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经与各单位核对后,切实摸清工作底数,建立社保欠费台账。对非经营性困难单位采取“以奖代补”政策,按照单位自筹一部分、主管部门支持一部分、财政奖补一部分的原则,切实推动各单位尽快完成清欠工作。由政府出具书面材料,对欠费单位退休人员按照“退一补一”原则补缴所欠职业年金,既减轻单位负担,又逐步消化单位欠费、化解社会矛盾。

(四)完善机制,加快相关法律、法规建设

立法先行是社会保险制度安排的一项基本原则,如果法律法规欠缺,则会导致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改革难以开展,以及缺乏规范性[3]。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专门的政策法规,对制度的运行能起到强有力的保障。健全考核机制,将机保完成情况纳入单位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社保缴纳情况纳入个人任用和单位绩效考核指标,定期调度各单位社保缴费情况,对长期拖欠、发生社保信访的单位进行交办、督办。切实理顺单位缴费流程,坚持专款专用,实行社保费定向拨付制度,防止挪为他用。进一步加大财政保障力度,每年由单位按程序编制预算向财政申报,财政在此基础上按一定比例增加预算,留出空间,确保社保经费应缴尽缴、应收尽收。联合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各单位机保工作进行年度审计考核,推动“两让”理念在机保工作中落实落地。

参考文献:

[1]   郑功成.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国家战略[J].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20,(22):19-27.

[2]   应青青,史思维,陈洁秦,程榆淇.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现状及对策分析——以湖北武汉市为例[J].时代金融,2018,(17):291-292.

[3]   秦建国.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研究[J].理论探讨,2007,(1):101-103.

[责任编辑   兴   华]A6FCEC8D-9490-41CB-AFDB-606DED823A6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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