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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推进大监督体系构建的思考与实践

2022-05-30张于

科学导报 2022年48期
关键词:协同责任监督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一条铁律。在国有企业构建“多位一体”的大监督体系,既是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也是提升企业管理能力和管理质效,实现各项经营战略的内在要求和重要支撑。

当前,国有企业监督体系建设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监督主体需要进一步统合。监督工作协调性不够,党委、纪委、巡察、派驻、合规以及职能部室多头监督、力量分散,存在协作不畅、各自为战情形,既有重复监督,又存在监督空白。二是监督责任需要进一步压实。监督主体对监督职责定位及业务流程认识不够精准的问题;同时改革后职能部门既履行管理职能又履行监督职能,某种程度上存在自己监督自己的问题,既当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监督的内生动力不足。三是监督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强化。各监督主体在本部门和本系统内部循环,监督人员客观存在的年龄结构、知识技能、工作经历、综合素质能力不适应工作需要。实际工作中,如何有效破解这些问题,积极稳妥推进构建大监督体系工作,实现以监督压实责任、推进落实;以监督加强管控、提升质效;以监督约束权利、合规经营,将监督效能转化为经营红利,笔者认为可从可操作、可优化、可持续的路径切入,着重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党委统一领导,健全大监督责任体系

各级党委要主动践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监督工作的领导,牵牢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卡住两端,做实中间”。

1.“卡住两端”。输入端要紧扣“责任”二字,建立覆盖所有监督主体的责任体系。一是整合监督力量,成立党委领导、多部门参与的联合监督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明确领导机制。二是明确监督职责。将党委全面监督,纪委、巡察、派驻的专职监督责任、党委工作部门和各基层党(总)支部的监督责任,以及各企业系统和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业务领域的监督职责以规章制度形式予以明确。每年年初以责任体系为基础融入年度重点工作部署,形成年度党风廉政责任书和承诺书,组织各级党委和责任主体分别签字背书,以明责诺责推动守责践责。输出端要紧扣“落实”二字,定期检查考核推进工作落实情况;抓好党内政治生活质量,特别是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以及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必须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情况进行说明。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干部部)、纪委等管理监督部门协同检查评估各责任主体是否按分工落实责任,重点盯不落实的事,追不落实的责,查不落实的人,首尾衔接形成闭环。

2.“做实中间”。一要优化权力运行机制。把坚持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融入顶层设计,完善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厘清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和决策事项,分类明确党委在重大决策中的决定权、把关权、监督权,形成党领导的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二要力促党内监督贯通。压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四项责任各司其职、同向发力;研究制定关于纪律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统筹衔接的意见,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整体合力,做实做强监督基本盘。三要健全配套制度机制。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履行“四责”的报告和监督机制,为全集团推进大监督工作提供统一规范;

  二、纪委牵头实施,促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

1.建设支撑平台。一是抓好顶层设计。根据公司党委相关制度规范,研究制定《关于构建“多位一体”监督体系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现行“五联五力”构建大监督体系的《实施方案》,对各项工作进行统筹谋划,明确领导机构、组织体系、工作要求、责任追究等事项。二是搭建议事平台。将既有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联席会议拓展为监督工作联席会议,作为大监督建设基础工作载体。三是提供制度保障。围绕联合监督成员单位责任、年度监督工作计划与实施等重要组成部分,配套建立权责清单和系列管理制度,为大监督体系顺畅运行提供可靠保证。

2.职责“四权分置”。一是分设监督权。发挥各专职监督和业务监督部门作用,按照“谁主管、谁监督”的原则,明确监督职责,实现监督全覆盖,确保各监督部门职责清晰,不缺位、不越位。二是归口调查权。按照“谁监督、谁调查”原则,对发现的问题,由有关部门牵头组织调查,确保问题有人管、工作有人抓、责任有人担。遇到重大调查工作,由聯席会议协调组织开展调查。三是集中审核权。着眼监督权力制衡,保持精准执纪和政策一致性,通过联席会议对重大问题调查结果、调查过程和处理建议进行审核,形成问题处理意见。四是专责执行权。党纪处分由纪委负责,政纪处分、组织处理、经济处罚等处理意见的执行由人事部门负责。

3.工作“三个协同”。一是强化计划协同。对重点监督检查工作集约统筹,研究制定集团《年度监督工作计划》,消除重复监督、监督空白,提高监督效率。二是强化信息协同。定期召开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加强工作对接;构建一对一、多对一沟通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对重要工作进行会商。三是强化行动协同。强化日常监督协同,建立跨部门联合监督检查机制,实现人才、专业、信息共享和精准有效监督;强化问题调查协同,对监督中发现的重大、复杂、疑难的问题,协调多部门参与调查处理。

  三、抓关键锻长板,推动大监督效能提升

1.努力破解对“一把手”和同级监督难题。一是制定专门制度。探索开展上级纪委同下级党委班子成员集体谈话、上一级纪委书记定期与下一级党委书记谈话、下级一把手在上一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述责述廉等工作。二是扎牢权力笼子。进一步落实“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重大项目,参加会议、酝酿决策末位发言表态,班子成员不能同时分管相互制约的权力事项等制度。三是强化履职监督。细化监督内容,规范工作流程,紧跟中车步伐持续完善长江政治生态检测评估体系,逐步构建相互衔接的闭环测评机制。

2.努力打通全体系全业务大监督循环堵点。一是协同推进全业务廉洁风险防控与内控工作有机融合。协同开展内控体系评价和全面风险管理测评,针对各业务链条暴露出的廉洁风险点制订防腐措施并嵌入相应的规章制度,持续完善内部控制,防范廉洁风险。二是努力做大做强全系统基层组织监督力量。要各党(总)支部书记和纪检委员履职培训和履职监督,提升党支部监督战斗力;推行“特邀监督员”制度,将基层“探头”布的更多擦得更亮。三是把“管”和“治”更多体现在日常。要综合运用走访调研、谈心谈话、检查考核等方法,让干部感受到监督、习惯被监督,让群众知道监督、参与监督。

3.数据共享共用,促进优势互补。突出监督信息归集、廉政档案管理、政治生态评价、监督流程监控等功能,打造跨部门的综合分析数据库,与党委“三重一大”运行监督系统、纪委案管系统、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信息化系统、风险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对接,对日常监督发现的信息进行在线监控、集中管理、高效处置。

在此基础上,要将有权必有责、有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权利监督理念贯彻始终。对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坚决追究责任。在工作推进过程中还要配套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对具体工作进行指导规范,不断在推进中完善,在完善中提升,和大监督工作各监督主体协同配合,共同打造“多位”各负其责、“一体”协调运行、整体合力增强的监督工作体系。

(作者单位:中车集团太原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张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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