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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三个方面入手推进能“下”

2022-05-30丁黎黎

党员生活 2022年11期
关键词:能上能下干事问责

丁黎黎

近日印发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主要对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领导职务进行组织调整作出规范,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组织部门担负着选贤荐能的重要职责,必须扛起全面从严管党治吏的政治责任,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细化标准,明确能“下”的依据。明确“能上能下”标准,应结合实际分类施策,严格执行问责、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辞职、职务任期、退休等有关制度规定,畅通干部下的渠道。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工作不在状态、落实任务不到位、履行岗位职责不作为的干部,及时进行问责处理,强化责任倒逼,层层传导压力。常态化开展“为官不为”、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整治工作,对不胜任、不称职干部进行组织调整。加强干部日常监管,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好提醒、函询、诫勉和约谈,对来信来访较多、群众意见大、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坚决予以调整,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氛围。

注重实绩,形成能“下”的共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旗帜鲜明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应切实把“干与不干、干多与干少、干好与干坏”区分开来,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要正确把握政策界限,保护干部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的积极性,宽容改革探索、先行先试等工作中的失误。要结合政治素质考察、干部专项调研等,切实把干部考准考实,让考核成为“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推动树立讲担当、重实干、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要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干得好的要褒奖,在提拔使用、职级晋升、评优树模等方面优先考虑,特别对在落实重大政策、推进重大项目、完成重大工作中真抓实干、业绩突出的干部,对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推动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有办法的干部,要大力表彰宣传,以舆论氛围引导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活力。

健全链条,配套能“下”的机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深化干部制度改革,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导向。各级党委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管党治吏的政治责任,通过制度建设和落实,在干部队伍中树立“无功便是过,平庸便是错”的从政观念,营造人人一心干事业的良好氛围,最终就能够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把《规定》执行情况纳入党委(党组)履行全面從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报告两评议”、巡视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等内容,纳入党委(党组)书记年度考核述职内容,推动形成干部为事业担当负责、组织为干部担当负责的良好生态,切实让干部更有底气、轻装上阵。进一步完善落实容错纠错机制,梳理细化容错纠错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厘清容错纠错边界,切实把“三个区分开来”具体化。要力戒形式主义,改进检查考核方式,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以管用举措把干部从一些无谓的事务中解脱出来,让干部集中精力抓落实、干实事、出实绩。

(作者系襄阳市襄州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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