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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现代学徒制“双主体”育人体系的构建与实施

2022-05-22蔡晓霞柴科技朱丹

高教学刊 2022年14期
关键词:双主体现代学徒制产教融合

蔡晓霞 柴科技 朱丹

摘  要:针对目前现代学徒制育人过程中存在的企业教学主体地位缺失、学校主体作用不到位等突出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与研究。结合校企深度产教融合,提出基于现代学徒制的校企“双主体”育人体系,建立紧密的产教联合体,构建校企共同育人的新模式。并通过校企、政府、行业等多方合作,搭建“一心五驱”产教联合协同育人平台,建立师徒管理考核机制,构建多元评价体系,确保现代学徒制“双主体”育人体系的有效实施。

关键词:现代学徒制;双主体;产教融合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6-000X(2022)14-0142-04

Abstract: In view of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process of modern apprenticeship education, such as the lack of the main position of enterprise teaching, the lack of the main role of the school and so on, this paper makes an in-depth analysis and research. Combined with the deep integration of production and education between school and enterprise, this paper puts forward the "double subject" education system of school and enterprise based on modern apprenticeship system, establishes a close industry-education union, and constructs a new mode of joint education between universities and enterprises. Through the cooperation of universities, enterprises, governments and industries, the "one center, five drivers" industry-education cooperative education platform has been set up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implementation of the dual-subject education system of modern apprenticeship system.

Keywords: modern apprenticeship; double subjects; integration of enterprises with vocational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学徒制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为我国传统工艺的传承做出了很大的贡献。迄今,我国传统手工业者在技艺传授时仍普遍采用学徒制模式[1]。现代学徒制将传统学徒制、职业教育与校企产教融合有机地结合,实施“双主体”育人,改革创新职业教育方法,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有效提升了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质量。2014年8月,教育部出台了《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4〕9号),正式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目前,在全国各省份大力推动产教深度融合,开展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试点。2015年,165家单位被遴选为全国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和行业试点牵头单位。截至2019年,全国已有三批共410家高职院校被立项为国家级试点单位。

但由于我国现代学徒制处于试点阶段,在探索校企联合共同育人、教学资源共同开发、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在实践中也存在着一些深层次的问题。

一、现代学徒制“双主体”育人的突出问题

全国现代学徒制工作专家指导委员会认为,现代学徒制的基本特征是校企“双主体”育人、交互训教、岗位培养、学徒双重身份、工学交替和在岗成才,核心要素是校企“双主体”育人、学徒双重身份[2]。目前,国内高职院校在开展现代学徒制改革试点工作过程中遇到了一系列问题,其中“双主体性”缺失问题较为突出,主要表现如下。

(一)企业教学主体地位缺失

第一,企业育人积极性不足。现代学徒制培养的是企业未来的员工,企业先期投入育人成本,后期收获人才培养收益。然而由于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的周期相对较长,收益难以量化,短期内难以兑现,风险较高,加上人才培养的收益可以在职业人才市场上找到替代,企业“双主体”协同育人主观上先天动力不足[3]。

第二,企业缺位人才培养顶层设计。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是现代学徒制“双主体”育人的核心内容,该模式人才培养方案应由校企双方共同研究制定。很多高职院校在人才培养方案的顶层设计过程中,仍旧是学校单边主导,企业不参与或参与不到位,导致顶层设计不能充分体现“双主体”的育人特征,减弱企业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性。

第三,企业教育教学能力有待提高。现代学徒制“双主体”人才培养过程中,企业是与高职院校并行的教学实施单位,主要负责相应岗位实践类课程教学。但由于企业不是专业的教育机构,往往缺少专业的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实施方案、课程与考核标准,无章可依,教学随意性大;加上育人责任不明确,对育人工作和课程建设重视度不够,导致教育教学质量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

(二)学校主体作用不到位

第一,学校参与企业课程建设的主动性不够。企业课程是现代学徒制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非教学单位,企业一般缺少课程建设的经验和主观愿望,需要学校深入参与企业课程建设。而很多高职院校由于与企业沟通、互动性不足,极少参与企业课程的建设,导致企业课程建设乏力。同时,现代学徒制在实施过程中,企业参与育人的积极性不高,教师、师傅队伍的力量不足, 使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的效果和质量受到影响。并且部分高职院校在现代学徒制育人的软、硬件配套投入較少,缺乏优质的现代学徒制育人的实训环境和实习场所,培养的学生很难满足行业岗位要求。

第二,学校疏于对企业导师教学能力的培养。企业导师一般为企业的技术或管理能手,技术管理经验丰富而教学经验缺乏,未受过正规的培训和指导。很多高职院校往往只关注和重视校内“双师型”教师的培养,而忽视对企业导师的培养和帮扶,导致很多企业导师的教学能力不符合教学基本要求,实践教学质量打折扣。

第三,学校对企业教学的质量监控不到位。科学合理的教学管理与运行机制是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重要保障。很多高职院校未能制定与现代学徒制“双主体”育人工作相适应的教学管理与运行制度,对企业所提供的校外实践教学未进行有效监控,及企业导师未进行有效的考核,或者即使有监控与考核,也流于形式,使最终的考核评价结果往往不能真正地反映学生的实际学习情况。

二、现代学徒制“双主体”育人体系的构建

校企深度合作开展现代学徒制育人试点工作,旨在构建基于现代学徒制的校企“双主体”育人机制,探索建立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的长效机制,以及完善现代学徒制培养制度、方法和相关标准,推进专兼结合、校企互聘互用的双师结构队伍建设等方面,探索合作的新机制新方法,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4]。

第一,构建紧密的产教联合体。良好的校企合作关系是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成功的基础。离开了良好的校企合作,现代学徒制“双主体”育人犹如空中楼阁、海市蜃楼。而要建立良好的校企合作关系关键在于实现共赢,尤其是企业方的获益。

第二,实施校企联合招生。与优质知名企业合作,校企联合招生,可以吸引更多的优质生源来校就读,为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打好生源基础。同时,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校、企、生三方培养与就业协议,实现招生招工一体化,保障企业和学生的利益,使企业培养学生放心、学生毕业就业放心,确保学生毕业后企业能获得人才培养受益、学生能获得良好的发展空间和待遇。

第三,探索人才培养成本分担机制。目前我国职业教育的法律不健全,法律责任缺失严重,法律约束性和执行性较弱。企业获得政府对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财政补助风险较大,不愿意承担现代学徒制的开支费用,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人才培养成本往往由学校承当。学校可通过校企紧密合作,吸引企业设立专项教育基金,校企共建实训基地,共享人才资源和培训资源,从而构建校企共享机制和合理的成本分担机制[5]。

第四,编制现代学徒制“双主体”人才培养方案。人才培养方案是现代学徒制“双主体”育人的纲领性指导文件,也是校企“双主体”育人的实施指南。根据合作企业和开展专业的不同,做到“一企一方案”“一专一方案”,共同编制企业单独实施的人才培养方案和学校综合实施的人才培养方案,从而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五,构建企业课程标准和技能等级考核评价机制。学校派出现代学徒制专业导师团队,协助企业共同制订企业课程标准和质量监控标准,共同开发企业课程教材和课程资源,共同编制企业蓝领技工等级认定标准,将企业的技术标准、行业标准、生产经验转化为课程教学资源和课程及考核评价体系。

第六,推动校企互聘共用的师资队伍建设。现代学徒制“双主体”育人导师团队的水平,一定程度上制约着人才培养的质量。“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学校导师的优势在于专业理论基础扎实、教学能力水平较高,企业导师的优势在于岗位实践经验丰富、职业技术技能水平较高。将其两者优势互补,有助于提高企业导师的教育教学水平,也有助于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培养[6]。

三、现代学徒制“双主体”育人体系的实施

当前,我国职业教育正处于变革和完善时期,职业教育还存在着体系建设不够完善、制度标准不够健全、企业参与办学的动力不足等问题,导致高职教育产教融合政府有心服务职业教育却“无处落手”“无处着点”,校企合作、协同育人学校一头热,企业、行业却“冷冰冰”等现象普遍,同时也使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和“双主体”育人体系的实施出现曲折,所以,需从以下两方面进行实施。

(一)现代学徒制“双主体”育人最优举措

第一,选择好合适的合作企业。选择合适的合作企业是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第一步。企业选择的好坏,往往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现代学徒制“双主体”育人工作的成功性。作为“双主体”协同育人的其中一个主体,企业的资质、意愿和教育教学能力严重影响着“双主体”人才培养质量。

学校选择合作企业应考虑三个方面。首先,是企业高层开展校企合作、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的主观意愿是否强烈。因为企业决策往往出自高层,高层不支持或高层变动都会严重影响现代学徒制工作。其次,要充分考虑企业的知名度和规模,以及企业在人力资源上投入的力度。优质的企业可以吸引更多的优秀学生,优秀的学生可以提升人才培养基础。同时,优质的企业往往具有较好的薪酬福利和发展平台,也是留住优秀学生的关键。另外,企业是否具备培养现代学徒的软硬件条件。现代学徒岗位培养软硬件条件是实施现代学徒制的关键因素,包括良好的设施设备、一定的师资条件和相对完善的职业培训体系。

第二,搭建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平台。高职院校现代学徒制育人过程中,参与的主体主要有政府、高职院校、企业、行业协会、学生、师傅和教师,而这些主体在现代学徒制运行机制下,相互作用。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校企深度合作,而校企深度合作的持续推进关键在于实现共赢。良好的产教融合平台,可以驱动政、校、企、行协同育人。如绍兴职业技术学院依托设立在学校的市级社会服务平台——绍兴市协同制造促进中心,构建“一心五驱”产教联合协同育人平台,如图1所示。联合体“以质赢政、五方联动、共生发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实现政府职能,服务企业“机器换人”“智能制造”,驱动行业协会、企业、科研院所,与校开展深度产教融合、协同发展,开设“晶盛机电”等现代学徒制班、“专机班”等专业创新班,共建三菱工业机器人等产教融合生产性实训基地,共建“双主体”育人课程,共育现代学徒制和创新创业人才。而企业依托联合体开展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获得政府财政補助或政策补助收益,行业协会、科研院所依托联合体参与企业服务,获得转化产学研成果收益。

第三,建立师徒管理考核机制,构建多元评价体系。现代学徒制“双主体”育人评价需要高效的管理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对制度进行客观的评估,对有缺陷不能满足需要或因工作变化而需要改进的制度及时进行修改或重建。所以,高职院校与企业共同建立师徒管理考核制度,明确各方在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过程中的职责和义务,构建完善的现代学徒“双主体”育人多元评价体系,实现高职院校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质量目标。

现代学徒“双主体”育人多元评价体系主要包括企业评价与学校评价、教师评价与学生评价、师傅评价与学徒评价、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技能评价与技能鉴定评价相结合。其中,对学徒评价考核至关重要,学徒的考核分为常规考核和阶段考核。常规考核通常为过程性的考核,侧重于学徒职业素质和素养的考核,而阶段性考核为每个学期考核一次,重点对企业岗位基本职业技能的检验考核,并在最后学期进行最终考核,重点对企业岗位所需的综合职业技能进行考核。并且,在考核主体上,加强企业或第三方机构对学徒的职业技能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建立学徒档案,定期检查和反馈等形式相结合,建立教学育人质量监控反馈机制,根据评价结果实时进行改进,及时调整育人的人才培养方案。

(二)现代学徒制“双主体”育人保障措施

第一,明确政府、行业协会、职业教育专家机构职责。现代学徒制“双主体”育人工作的成功,离不开社会各界的支持,尤其是政府、行业协会、职业教育专家机构的深度参与。我国亦可借鉴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进一步完善政府、行业协会、职业教育专家机构职责,使上述各方深度参与现代学徒制“双主体”育人。政府通过制定完善的职业教育法律,明确政府、行业协会、学校、企业以及学生在职业教育中的职责;通过制定完善的财政扶持政策,驱动行业协会、学校、企业参与现代学徒制试点教育。职业教育专家机构通过向政府献计献策,以及编制国家现代学徒制教育和培训标准,指导学校和企业开展现代学徒制教育。行业协会通过发布行业现代学徒制培训规范,建立现代学徒制培训导师认证制度和学徒认证标准,开展学徒技术技能等级考核考试,指导和监督学校和企业开展现代学徒制教育[7]。

第二,转变职业教育和现代学徒制社会观念。长期以来,我国职业教育学历层次偏低,传统学徒地位低下,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认同度不高,对现代学徒制的误解较深。由于职业教育主要集中在中职和高职教育层级,生源主要以中考和高考较低分学生为主,学生基础薄弱,整体素质不高,学生长期被打上“学业失败”和“升学失败”的负面标签,职业教育的毕业生就业待遇和发展前景普遍低于本科教育毕业生,就读职业院校已成为学生不得已的选择。同时,传统学徒地位低下,社会对现代学徒制的误解较深(误认为现代学徒制培养的是低层次的企业技术学徒),企业和学生对现代学徒制“双主体”育人工作有抵畏心理,参与积极性不高。因此,职业教育应尝试变革体制和观念,将职业教育层级上升到普通教育层级,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在社会上的地位,打通职业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的升学通道,同时加大职业教育和现代学徒制在社会上的正能量宣传,改变社会对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的负面观念。

四、结束语

总之,高职院校现代学徒制的试点工作离不开校企“双主体”协同育人,是现代职业教育典型办学模式,将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形成学校与企业有效互动,实现校企双赢,提升高职院校的办学效益。学校经过近几年的建设,基于现代学徒制“双主体”育人体系的人才培养实践已初具成效。而校企“双主体”协同育人的开展离不开校企紧密合作,校企紧密合作离不开各方共赢,尤其是企业方的赢利。只有这样,在校企紧密合作、积极协同育人的基础上,认真制定和落实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方案,编制课程标准、教学质量监控标准和技能评价考核标准,才能使职业教育体制进一步改革,政府、职业教育专家机构、行业协会仍待进一步参与现代学徒制工作的现状下,培养社会需要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参考文献:

[1]张倩,宁永红,杨玉芬.我国现代学徒制的基因、断裂与传承[J].教育与职业,2019(15):39-45.

[2]张煜.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的基本特征与框架[J].知识文库,2019(5):43-44.

[3]胡丽琴,左新民.现代学徒制人才培養模式隐存的问题及其对策[J].教育与职业,2015(17):50-52.

[4]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4〕9号)[Z].2014.

[5]郑玉清.现代学徒制成本分担机制研究[J].职教论坛,2017(7):15-19.

[6]鲍义志.关于在高职院校推行现代学徒制的问题及建议[J].教育与职业,2017(18):5-6.

[7]徐国庆.我国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构建中的关键问题[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7,35(1):30-38+117.

基金项目:2018年浙江省“十三五”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现代学徒制‘双主体’育人体系构建与实施”(jg20180700)

作者简介:蔡晓霞(1978-),女,汉族,浙江天台人,硕士,教授,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与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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