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制度的实施与完善问题探究
2022-05-21赵永贵
法制博览 2022年11期
关键词:制度
赵永贵
宁夏大学,宁夏 银川 750021
2021年1月1日,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的正式施行,离婚登记程序的调整引发了人们的广泛关注——离婚冷静期制度。这一制度对行政协议登记离婚程序进行了新的变革,增加了30天的离婚冷静期,即是将之前的申请离婚—登记程序变化为申请离婚—30天冷静期—登记程序。社会对于该程序实施的利与弊可谓是各抒己见,但总的来说,其对于遏制当下的草率离婚现象具有突出的作用,但同时该制度的实施仍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为充分展示离婚冷静期制度在我国实施的前瞻性意义及其出现的实践性不足,我们查阅了各方资料并对宁夏回族自治区范围内的离婚冷静期适用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对我国离婚冷静期在实践过程中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阐述,并提出相应解决建议。
一、我国建立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背景
离婚冷静期的出现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任何制度的出现及实施都有其存在的社会基础,离婚冷静期的出现就是在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其他国家对于婚姻家庭关系的有效做法,提出的解决我国草率离婚现象的具体实施制度。
(一)我国离婚率居高不下的现实情况
1.原《婚姻法》修改后我国的离婚率变化情况
自2001年原《婚姻法》修改以来,我国关于行政程序协议离婚出现了很多突出问题。如离婚率呈不断上升趋势、协议离婚比例逐年提高、离婚当事人婚姻存续期短,冲动型、草率型离婚现象层出不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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