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通市补充耕地质量的分析
2022-05-13王志强洪春花刘铠鸣
上海农业科技 2022年2期
王志强 洪春花 刘铠鸣
(南通市耕地质量保护站,南通 226006)
耕地作为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资源和条件,是保障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可替代的、重要的内在要素[1]。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以及人口的持续增长,大量优质耕地被占用,耕地逐渐减少。而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必须保有相当数量和质量的耕地资源[2]。为此,1997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首次提出了“占补平衡”制度,以保护耕地为重点,严格控制占用耕地;2004年10月,《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提出,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必须补充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3]。在此背景下,从2014年开始,在江苏省的统一安排下,南通市按照《江苏省补充耕地质量评定规范》的相关要求,开展了补充耕地质量评定工作,即按“占补平衡”原则实施的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等补充耕地项目,在项目验收前需进行耕地质量评定,因此补充耕地质量评定工作成为了补充耕地项目验收的必要条件[4]。2014年—2020年,南通市各级政府十分重视补充耕地质量评定工作,通过部门间相互配合,共有8 498.8 hm2补充耕地通过质量评定,这为南通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了巨大的空间。现笔者拟以多年来南通市补充耕地质量评定数据为研究对象,对南通市的补充耕地质量调查结果进行分析,并依此提出提升南通市补充耕地质量的建议,以期为确保南通市耕地“占补平衡”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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