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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宏伟蓝图变成美好现实

2022-05-06朱爱国

湖北教育·综合资讯 2022年4期
关键词:发展教育

朱爱国

当前,我国正处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编制和实施“十四五”规划,成为各地各部门的“重头戏”。2021年11月,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湖北省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今年2月,全省基础教育工作会、高校党建和思政工作会相继召开;3月,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4月,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全面推进高等教育强省建设的意见》,对教育“十四五”规划进行细化部署和深入落实。蓝图已绘就,号角已吹响,现在关键是要准确理解规划的内涵要求,不断提高科学实施规划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把规划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把宏伟蓝图变成美好现实。

精准把握战略目标

用什么目标定位来凝神聚力,是一个全局性、方向性问题。《湖北省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立足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湖北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的区域布局,全面研判湖北教育历史方位和省域教育发展趋势,明确了全省教育改革发展的总体目标、具体目标和发展指标,成为今后5年乃至更长一段时期内湖北教育砥砺前行的方向指引。

全省教育总体目标包括“十四五”阶段性目标和2035年远景目标:到2025年,高质量教育体系基本建成,教育现代化取得突破性进展,走在建设教育强省和人力资源强省前列;到2035年,总体实现教育现代化,率先全面建成教育强省。这其中的三个关键词——高质量教育体系、教育现代化、教育强省,是紧密联系、密不可分的。教育现代化是重要支撑,是关键;高质量体系是现代化应有之义,没有高质量就不能称为现代化;建成教育强省是动态目标,推进教育现代化、建成高质量教育体系,最终目的是建成教育强省。

确定2035年远景目标,体现了我省教育战略目标的连续性。2010年,《湖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提出,“到2015年,基本建成教育强省”。2016年,《湖北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打造湖北教育‘升级版,走在教育强省和人力资源强省前列”。2019年,《湖北教育现代化2035》提出,“到2022年,教育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走在教育强省和人力资源强省前列”。2021年,《湖北省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到2035年,率先全面建成教育强省”。从“基本建成”到“走在前列”到“率先全面建成”,我省教育强省的目标是系统谋划、分步实施、梯次推进的,通过25年(2010—2035年)的持续奋斗,“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在完成教育强省战略任务中不断创造新的奇迹。

为什么列出两个时间节点的战略目标呢?这主要是与国家和湖北省的“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对标对表。从2020年10月29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到2021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将党的主张变成国家意志和人民行动,设立了2025年和2035年两个时间节点的战略目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先提出2035年远景目标展望,再规划“十四五”目标。这个顺序的变化,意味着指导发展的思想观念发生深刻变化。因为2035年远景目标的实现需要三个五年规划来完成,意味着需要从更长的周期去把握发展的“节奏感”,更加注重保持发展的定力,更加注重发展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以2035年远景目标为导向,先把第一个五年规划描绘好,再把每一年的计划和任务分解落实,突出了短期目标、中期目标、长期目标相结合的思想方法,也是以系统观念谋划发展的重要体现。

至于具体目标,《湖北省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从立德树人、教育质量、教育公平、改革开放、服务发展、教育保障等方面提出六个“新”的具体目标,即立德树人取得新成效、教育发展达到新高度、教育公平迈上新台阶、改革开放开创新局面、服务发展取得新突破、教育保障实现新提升。发展指标方面,从各级各类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水平六个方面,设定了12项量化指标,指标体系与国家教育规划基本一致,指标设定普遍高于全国,既坚持实事求是,又体现“跳起来摘桃子”的精神,体现以“拼抢实”的状态和作风干事创业。

战略目标鼓舞人心,重点任务清晰明确。全省教育系统要坚定信心,鼓足干劲,接续奋斗,以“抬头志在万里、低头绣花功夫”的干事创业状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钉钉子精神,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攻坚克难的拼搏意志,紧握时代脉搏,保持战略定力,只争朝夕,砥砺前行,真正做到胸中有数、落实有策、行动有力,将“发展愿景”变为“生活实景”。

有效实施重大项目

项目是投资的重要载体、发展的重要依托。以工程项目为抓手和载体,集中人力、财力、物力,解决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突出问题,带动事业的整体发展和全面提升,这是规划的重要功能所在。《湖北省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科学分析“十四五”时期人口结构变化、产业结构变化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趋势,细致深入地做好各类教育需求的预测,布局了一批打基础、补短板、强功能、利长远、惠民生的重大工程项目,有些项目具有全国性作用、跨区域影响,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现在关键是要科学实施,落地见效,让教育的设施和面貌、布局和格局发生明显的变化,让群众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

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深入实施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持续实施“万个公办幼儿园学位扩充”项目,以县为单位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加强城镇新增人口、流动人口集中地区和乡村幼儿园建设,扩大公办幼儿园资源;加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政策扶持力度,健全成本分担机制,推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持续健康发展;加大幼儿园教师补充力度,按同工同酬要求落实教师待遇,提升幼儿园教师的职业认同感、荣誉感、幸福感;全面提升保教质量,科学推进小学和幼儿园有效衔接,引领幼儿园不断提高育人質量和水平。深入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坚持校外严格管理和校内提质增效协同发力,推进“双减”落地见效;进一步改善农村学校教学生活文化条件,有序扩大城镇学位供给,缩小县域内城乡办学质量差距;深入推进集团化办学和学区化管理,加快提升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办学水平。深入实施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大力实施县中标准化建设工程,在改善县中基本办学条件的同时,加强招生管理,严格落实“公民同招”和属地招生政策,坚决遏制优质生源过度流失,严禁发达地区、城区学校到薄弱地区、县中抢挖优秀校长和教师;深化育人方式改革,稳步推动选课走班、学生学业水平综合评价和学生发展指导,整体提升办学水平和学生素质。深入实施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推动特殊教育拓展融合,健全特殊教育体系,积极发展学前特殊教育,着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推动普特融合、职特融合,医教、康教和科教融合,创设融合教育环境,做到“应随尽随、应融尽融”。

推进职业教育融合融通发展。深入实施高水平高职院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计划(简称“双高计划”),重点建设一批专业特色鲜明、行业优势突出、社会服务能力强的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启动实施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和优质专业建设计划(简称“双优计划”),集中力量建成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优质中职学校和品牌专业,示范带动中职教育质量总体提升。全面实施中职、高职办学条件达标工程,通过撤销、合并、转型、托管、土地置换、集团办学等措施,整合“空、小、散、弱”学校,优化职业教育布局结构,加快解决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不足、发展基础薄弱、办学条件不达标等难题,夯实学校办学基础。稳步实施职业本科教育试点工程,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总要求,将职业本科教育纳入教育事业整体规划,落实职业本科学校和专业设置标准,支持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独立升格为职业本科学校,支持整合优质高职资源设立一批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支持产教深度融合、办学特色鲜明、培养质量较高的高职院校升级部分专科专业,试办职业本科教育,强力推动50%以上省属本科院校转型为应用型高校,开展职业本科教育。积极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普遍实行“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推进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化“职教高考”改革,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大批高素質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

推进高等教育特色一流发展。深入推进“双一流”高校建设,按照强强联合、地域相邻、优势互补、特色鲜明的原则,整合资源,重点扶持,集中力量支持1-2所有优势、有竞争力的省属高校实现世界一流建设高校的突破;有计划地遴选部分省属高校进行新一轮“国内双一流”建设,当好湖北高校建设的排头兵。启动实施应用型本科高校“双特色”建设工程,开展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试点,重点支持建设10所左右办学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示范性应用型高校,打造100个左右服务湖北战略新兴产业和重点产业需求的优势特色专业集群,实现特色化、非均衡发展。深入实施高水平本科教育建设工程,统筹推进“强基计划”“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和“荆楚卓越人才”协同育人计划,深入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和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双万计划”,建设一流专业、一流课程、一流本科教育。积极实施体音美医师等专业性院校提升工程,支持建成一批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在全国具有一流地位的省属医学院校、师范院校和体音美等专业性院校,推进体育学、美术学、音乐与舞蹈学、中医学等学科跨入国家A类学科。大力发展研究生教育,坚持学术型与应用型人才并重,实施研究生分类培养,扩大理工农医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支持高校与市州、大型企业合作,建设一批国家和省级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通过“筑高峰”“冲一流”“强特色”,努力形成高原敦实、高峰迭起、特色突出的高等教育发展新格局,全面提升高等教育核心竞争力、综合实力和影响力。

全面提高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培养计划,支持高校建设一批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未来技术学院、现代产业学院、智慧农业学院、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围绕“光芯屏端网”、生物制药、新能源和智能汽车、航空航天、电子信息、网络安全、装备制造、冶金化工、先进材料、现代农业、现代物流等,攻克一批“卡脖子”技术,推动“临门一脚”关键技术产业化。实施高校创新能力综合提升工程,建设一批湖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第二轮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实施职业院校重点领域“大国工匠”专项培训计划,实现每个产业链有1-2所本科高校院系和高职院校重点对接发展。实施“湖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建设一批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文科实验室和高端智库。实施产教融合平台建设计划,建设100个高水平、专业化、开放型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实施“一市两校双基地创新驱动工程”,通过市校携手、产教融合,每个市州至少对接两所高校,每所高校精准匹配科技创新和智力服务两类基地,着力解决市州支柱产业发展中的重大战略和关键技术问题。实施“百校联百县——高校服务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计划”,组织全省百所高校,对接百个县市,采取项目制方式,着力解决乡村振兴中的技术、规划、策略、人才等问题。实施高校科技服务乡村振兴支撑计划,支持高校建设一批“乡村振兴研究院”,为乡村产业规划、村庄规划、村庄整治、环境保护等提供决策咨询服务。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支持建设一批“双创”示范基地和“双创”改革示范高校。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和“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多方聚合发展力量

实施教育“十四五”规划是一项系统工程,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统筹谋划、协同推进,精准发力、久久为功。

落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发展教育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责任,要进一步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健全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工作机制,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坚持和完善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加强民办学校、教育类培训机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等党建工作的分类指导,推动各级党组织不断提高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自觉性、执行力,确保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确保教育领域始终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要旗帜鲜明、坚定不移地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在经济社会的发展规划中优先定位教育,在财政资金的统筹安排中优先保障教育,在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中优先满足教育,使教育同各类事业发展要求相适应、同人民群众期待相契合、同湖北综合实力和全国排位相匹配。要进一步健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深入教育一线调研、为师生上思政课、联系学校和年终述职必述教育工作等制度,强化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管党治校政治责任,熟悉教育、关心教育、研究教育。特别是分管教育的领导部门和领导干部要成为教育管理的“行家里手”,认真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发展稳定中具有“牛鼻子”性质和作用的重大问题,为教育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发动各类组织积极参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办教育,坚持发展为了师生、发展依靠师生、发展成果全体师生共享,通过多方宣传发动,动员全体师生参与,形成发展合力。要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进一步完善教代会制度建设,畅通教职工参与治理、建言献策的路径渠道,充分发挥教代会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支持工会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打造健康文明、昂扬向上、全员参与的职工文化;加强共青团和学生会工作,深化共青团改革,提升共青团的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大力支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員会开展工作,关心离退休老同志身心健康,发挥离退休老同志建言资政作用;加强校友会工作,发挥广大校友在学校改革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要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密切家校联系,完善家访制度,开展以“家校共育、让孩子健康成长”为主题的家庭教育宣传活动,形成家校育人合力。要鼓励“热心人”投身教育、支持教育,充分发挥企业及社区等能工巧匠、文化能人、非遗传承人在教育方面的引领辅导作用,吸引一批企业家、专家、学者等社会知名人士以各种方式反哺教育,发挥各类学术组织和智库作用。

推动区域教育共建共享。大力推进开放办学,通过结对、联盟等“合纵连横”方式,打造区域教育发展共同体。在基础教育领域,大力推行集团化办学和学区化管理,通过以强带弱、强强联合等方式,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在职业教育领域,鼓励多元主体组建职业教育集团,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建设一批国有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牵头组建的、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骨干职业教育集团,形成教育链与产业链融合的局面;强化区域合作、城乡一体,支持优质职业教育集团开展跨区域服务,促进区域间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探索集团内部产权制度改革和利益共享机制建设,开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试点。在高等教育领域,全方位开展校政、校企、校校合作,面向政府、企业、国内重点大学、科研院所等,探索建立协同合作机制,通过共商人才培养标准、共建学科专业、互派人员挂职等形式,走出一条依托社会资源办学的新路子;进一步深化“华中七校联合办学”,支持“湖北高校师范教育联盟”“武汉南湖十校联盟”、武汉城市圈和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两个高职教育联盟合作办学,打通校际和领域壁垒,激发整体活力;积极融入长江教育创新带建设,推动成立长江中游城市群高校联盟,同盟学校和城市群其他高校在学科联建、教师互派、课程互选、学分互认、科学研究等方面进行深度合作。

责任编辑/曹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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